钻井废弃物治理 石油招标公告(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2022)


招标公告
大宁-吉县区块钻井废弃物(废渣)治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宁-吉县区块钻井废弃物(废渣)治理项目(二次) 已由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结合煤层气公司部署,2023 年-2025 年将在大宁-吉县区块实施钻井作业,预计实施致密气水平井 23 口、深层煤层气水平井 220 口、中浅层煤层气水平井 40 口,实际工作量以勘探开发部署为准。
服务内容:在大宁-吉县区块内提供钻井废弃物(废渣)治理服务,对钻井过程产生的废弃泥浆岩屑、废水等废弃物实施固液分离,分类收集、集中处置。
服务标准:(1)钻井废弃物(废渣)治理满足国家及地方环保管理部门及相关要求,处理完成后恢复地貌,不可造成其他污染及公共关系问题;(2)严格执行《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建设分公司钻井废弃物处理管控实施细则》(勘部计财[2022]11号);(3)中石油集团公司、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管理体系及制度;相关制度,若有更新,执行最新版本。
计费依据:完钻井根据合同单价单井包干计费,侧钻、中途废弃井按照该井型单价、进尺相应比例计费,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
2.2 招标范围:
在临汾地区,为大宁-吉县区块提供钻井废弃物(废渣)治理服务,预计实施致密气水平井 23 口、深层煤层气水平井 220 口井、中浅层煤层气水平井 40 口,具体根据煤层气公司部署。
2.3 服务期限:履行期限为三年。
2.4 服务地点:临汾市境内,主要以大宁县、永和县、吉县为主。
2.5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个中标单位。
2.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或协议,并附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3承诺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3.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5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社会信誉良好。
3.4人员基本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配备满足现场需求的管理、技术、操作等人员。
3.5投标人应以自有队伍参与投标,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
3.6投标人拟派施工队伍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不得发生以下事故:发生一般事故 B 级及以上事故的、较大环境事件及以上的、严重及以上质量事故的;涂改、伪造、骗取资质准入等相关证书证件的;违反国家或行业施工作业强制性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0月31 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错汇、重复汇款不予退回。已报名参加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不再重复汇款。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标书费发票按月开具,发票事宜可联系吴女士 0371-65588826。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郑州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郑州中苑支行
账 号:252000577696
行 号:104491065068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FW192-标书费”。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须完整)和购买标书登记表、开票信息表(须提供Word或Excel版)(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zzgshaow@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投标人名称与项目编号。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回复:电子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 年11月8 日8 时4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中海国际中心B座9层906室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于文华
联系人:郝玮、张百雨

电话:13610619170
电话:15364968300、1310371107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zgshaow@163.com、zzgszby@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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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2 年10 月26 日
A招标公告附件.docA招标公告附件.doc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docx《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docx

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参股公司参照执行。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公司和集团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公司成员企业(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招标项目涉及的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强化对投标行为的监督,规范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促进投标人诚信自律,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招标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总则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职责与分工投标人失信行为记录应纳入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的年度评价管理。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诚实守信、信息共享的原则。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适用于本办法中关于投标人的规定。本办法所称投标人失信行为,是指投标人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合同签订等环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境外项目所在国法律、项目协议、公司章程对投标人失信行为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应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企业投标人失信行为的管理工作。负责处理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管理;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规章制度;集团公司物资装备部(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是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的归口部门,履行以下职责:协调处理招标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指导、监督和检查招标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的管理工作;负责招标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异议处理;负责招标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核查认定、信息发布以及惩戒等工作;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招标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所属企业招标管理部门是本企业招标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弄虚作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或空壳公司投标,或者提供、使用虚假资料或信息等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为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干扰招标、不当异议(投诉)、中标违约和其他失信行为等六类,具体含义分别是:集团公司对投标人失信行为实施分类分级和量化记分管理。失信行为的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委托本企业外招标专业机构实施招标的,招标专业机构应协助进行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相关工作。集团公司招标中心负责总部授权实施的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根据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从轻到重将失信行为分为较轻、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五个等级。其他失信行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中标违约: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违法转包、违规分包等行为;不当异议(投诉):投标人缺乏事实依据而进行的恶意异议(投诉),或者不配合招标人、相关部门在处理异议(投诉)过程中取证等行为;干扰招标: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或通过行政审批部门违规指定,扰乱、破坏招标工作秩序等行为;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为谋取中标排斥其他投标人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等行为;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不同失信行为分别记分,不同标段(包)的失信行为分别记分。同一次失信行为涉及多个投标人的,应对涉及的多个投标人分别记分。同一投标人记分有效期内的所有失信记分累加,为该投标人的失信分。基础分和加重分之和为该次失信行为的失信记分,有效期三年。基础分为失信行为等级对应的固定分值,从轻到重分别为1分、2分、4分、8分、10分;加重分是在基础分上视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增加的分值,分值区间0~2分(以0.5的倍数记分)。投标人失信行为单次量化记分包括基础分和加重分两部分。失信行为证据及相关信息收集;投标人失信行为认定、复核与信息发布按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应在发现投标人失信行为后的3个工作日内,启动投标人失信行为认定与信息发布程序。失信行为的认定与信息发布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附录A。同一投标人在失信行为记分有效期内再次出现同一种失信行为,基础分应双倍记分。投标人对失信行为认定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失信行为告知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应在收到异议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启动异议处理程序。信息发布。异议处理(如有);失信行为告知(告知函见附录C);失信行为审核(审核表见附录B);对照标准对失信行为进行初步认定并记分;集团公司对失信行为人的惩戒以失信分为基础,惩戒措施包括失信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失信行为的惩戒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算,有效期满该项失信行为记录自动失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失信行为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项目名称、失信行为具体描述、适用的失信行为代码及描述、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发布人等(信息发布记录表见附录D)。集团公司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由集团公司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负责发布。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负责在集团公司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扣分,是采用综合评估法时,将失信分折算为失信扣分计入商务评审,失信权重不低于商务分值(不含报价分值)的10%。计算公式如下:失信加价,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将失信分折算为失信加价,对投标人报价进行加价,计入评标价格。计算公式如下:失信加价或扣分。未被限制投标的失信行为人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在招标评审时进行加价或扣分。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应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设置相应评审条款,对失信行为人的投标予以限制、加价或扣分。集团公司物资装备部对所属企业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并将结果予以通报。监督与责任对失信行为人的惩戒名单应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告。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应受到等同惩戒。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在失信行为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或收受贿赂;更改、销毁或泄漏失信行为重要证据信息;串通或协助投标人伪造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违反规定改变失信行为信息;对投标人失信行为隐瞒不报;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并依据集团公司违纪违规行为处分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监察机关处理:附录A: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物资装备部负责解释。附则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对失信行为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附录B:投标人失信行为审核表附录A: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附录D: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记录表附录C:投标人失信行为告知函附录B:投标人失信行为审核表序号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失信记分基础分加重分1弄虚作假SX-T-XJ-01-B投标人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严重80~22SX-T-XJ-02-B投标人将资格、资质证书等出借、出租、转让他人或为其他单位提供图章、图签。严重80~23SX-T-XJ-03-B投标人使用伪造、变造的资格、资质证书或者许可证件等。严重80~24SX-T-XJ-04-B投标人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票据或业绩等。严重80~25SX-T-XJ-05-B投标人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资格证书、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严重80~26SX-T-XJ-06-B投标人配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实施虚假招标。严重80~27SX-T-XJ-07-B投标人在有关部门处理异议(投诉)、查办案件调查有关情况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作伪证。严重80~28SX-T-XJ-08-B投标人存在出资不实(未如数如期缴纳出资设立公司)或抽逃出资(验资后未经法定程序抽回出资)的情形。严重80~29SX-T-XJ-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10串通投标SX-T-CT-01-B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严重80~211SX-T-CT-02-B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约定中标人。严重80~212SX-T-CT-03-B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严重80~213SX-T-CT-04-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严重80~214SX-T-CT-05-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严重80~215SX-T-CT-06-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严重80~216SX-T-CT-07-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严重80~217SX-T-CT-08-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严重80~218SX-T-CT-09-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严重80~219SX-T-CT-10-B开标前,投标人从招标人处获取其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关信息。严重80~220SX-T-CT-11-B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获得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严重80~221SX-T-CT-12-B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严重80~222SX-T-CT-13-B投标人按招标人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严重80~223SX-T-CT-14-B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严重80~224SX-T-CT-15-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开标后不告知招标人,影响公平竞争的。严重80~225SX-T-CT-16-B经信息化数据分析判定投标人之间存在计价锁号相同或MAC地址相同。严重80~226SX-T-CT-XX-X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为谋求中标排斥其他投标人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严重80~227中标违约SX-T-WY-01-C中标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影响其履约能力而不告知招标人。较重40~228SX-T-WY-02-B中标人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严重80~229SX-T-WY-03-B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严重80~230SX-T-WY-04-B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对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分包人;不具备资格条件而接受分包的承包人。严重80~231SX-T-WY-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中标后违约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32干扰招标SX-T-GR-01-E投标人打听应保密的招标相关信息。较轻10~233SX-T-GR-02-E投标人私自向第三方泄露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人秘密信息。较轻10~234SX-T-GR-03-D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撤销投标文件。一般20~235SX-T-GR-04-C投标人明显不符合招标公告中公开的资格条件却参加投标,否决其投标后致有效投标不足三家。较重4/36SX-T-GR-05-C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较重40~237SX-T-GR-06-C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不及时告知招标人。较重40~238SX-T-GR-07-C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状态不及时告知招标人。较重40~239SX-T-GR-08-C投标人干扰开标、评标工作正常秩序。较重40~240SX-T-GR-09-B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阻止或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严重80~241SX-T-GR-10-B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严重80~242SX-T-GR-11-B投标人以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谋取中标。严重80~243SX-T-GR-12-B投标人通过行政审批部门以任何形式指定或变相指定其提供中介服务的情形。严重8244SX-T-GR-13-B投标人存在公职人员在其机构持股分红、占有财物、违规兼职取酬、 报销费用,或勾结中介服务机构套取国家资金等情形。严重8245SX-T-GR-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干扰招标工作的失信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46不当异议(投诉)SX-T-YT-01-D异议人(投诉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投诉)。一般2/47SX-T-YT-02-C投标人对同一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6个月内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效异议(投诉)的,包括对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的异议(投诉)。较重4/48SX-T-YT-03-C投标人不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程序或其它要求提出异议(投诉),受理调查后,异议(投诉)不成立。较重40~249SX-T-YT-04-C异议(投诉)处理部门在调查有关情况时,投标人不配合调查处理。较重40~250SX-T-YT-05-C投标人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反复异议(投诉)。较重40~251SX-T-YT-06-B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严重80~252SX-T-YT-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恶意异议(投诉)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53其他SX-T-QT-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失信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 以上六类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54/SX-T-TB-01-A给招标人造成100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特别严重10/55SX-T-TB-02-A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特别严重10/56SX-T-TB-03-A给招标人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特别严重10/57SX-T-TB-XX-A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特别严重10/项目名称提交单位提交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失信行为人情况失信行为人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其他自然人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失信行为情况具体行为描述及证据描述基础分加重分相关证据资料列表(有关证据资料需附后)审核部门(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特此函告。如对该失信行为认定有异议,请于收到本告知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视为贵公司(单位)对该失信行为的认定无异议。贵公司(单位)在xx所属企业xx项目招标过程中,具有xx失信行为,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记xx分,并将实施其它相应惩戒。投标人名称:附录C:投标人失信行为告知函注:所属企业按管理权限自行设置审核流程。2、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因失信行为人的失信行为而被惩戒,其失信行为信息也应发布。参照失信行为人为自然人的发布记录表。注:1、失信行为人为自然人时,发布记录表中第“①”栏为自然人姓名,第“②、③”栏不填写,第“④、⑤”栏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附录D: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记录表年月日(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加盖公章)序号失信行为人名称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⑤项目名称失信行为具体描述适用的失信行为代码及描述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发布人1     2    3     ……     附件二:开具发票须提供信息注1.随招标文件发售的图纸、技术规格书等资料,投标人承诺仅用于本次项目投标,不得外泄或用作它用,因投标人外泄项目资料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有为此索赔的权利。招标编号:ZY-ZZ-项目名称:附件一: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序号项目内容1潜在投标人名称(公司名称)2潜在投标人联系方式姓名2潜在投标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手机号 2潜在投标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与招标中心直接联系的邮箱)3购买标段4购买时间年 月 日5购买人签字6发票邮寄地址、接收人信息中国石油物资郑州有限公司开立发票申请单公司名称: 日期:20 年 月 日单位:元结算单位 税务登记证号: 服务项目(内容)结算期间数量单价金额标书费/ 金额合计 邮箱(用于接收标书费电子发票,请准确填写)发票信息是否开全(不勾选视为不开全) 口是 口否如勾选“是”,此处填写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等信息请保证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如不按要求提供可能导致购买标书异常,请自负其责。须提供可编辑Word版或Excel版,不能发PDF版,否则不予解锁;注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钻井废弃物治理 石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