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通提醒教育管理平台招标公告(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2022)


项目概况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交通违法提醒教育管理平台公开招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01992022AGK01036
项目名称: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交通违法提醒教育管理平台公开招标采购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896210元
最高限价:896210元
采购需求: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产品描述
数量/单位
单价金额(元)
金额小计(元)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视频违法事件检测服务器
2U机架式服务器;CPU:≥2颗20核40线程,主频≥2.1GHz;GPU: ≥2张AI算力卡, 单卡FP32单精度浮点计算性能不低于8.1TFlops(每秒8.1万亿次);内存:≥8*32GB DDR4;硬盘:≥5*300GB SAS盘; RAID卡:支持RAID0,1,5,6,10,50,60-12Gb/s-1GB Cache;网卡:≥2*千兆网卡;单台日均最少支持50路视频识别能力;质保三年;硬盘免返还;无需要单独配备显示器、键盘。
1/台
75700
75700
工业

2
2.1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管理系统软件
1. 系统应支持AI图片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95%,有效率≥90%;系统基于AI深度学习技术,对前端卡口、高清道路监控上传的抓拍图片进行深度识别。可检测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目标。可识别车牌号、车牌类型、车牌颜色,车辆品牌、车辆款式、车辆类型、车身颜色等基本特征,可识别进气格栅、大灯、反光镜、后视镜、遮阳板、年检标排列、纸巾盒、挂饰摆件等特征物,可定位司机及副座乘员脸部图像并抠图上传。2. 系统应支持车辆违法停车:车辆捕获率≥90%,有效率≥85%;系统支持划定违停检测区域,可检测机动车在路口、路段及其他禁止停车的区域内的违法停车行为,可自动记录车辆停车入位、停车延续等至少3张取证记录图像,图像中可清晰识别并记录违停车辆的车牌号码、车牌颜色、违法类型,违停开始时间和延续时长(可根据现场设置阈值)。3. ★系统应支持开车打电话识别能力:车辆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前端卡口图片或高清道路监控图像的深度识别,对司机行车时接打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检测、取证和记录,可自动叠加违法抓拍时间、地点、行车方向、违法行为等信息,可自动识别、标注司机开车时接打电话行为。4. ★系统应支持开车不系安全带识别能力:车辆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前端卡口图片或高清道路监控图像的深度识别,对司机及前排乘员行车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检测、取证和记录,可自动叠加违法抓拍时间、地点、行车方向、违法行为等信息,可自动识别、标注司机、前排乘员行车时不系安全带行为。5.系统应支持驾驶员人脸检测建模能力:目标捕获率≥90%,有效率≥85%;可基于深度学习技术对驾驶员人脸三维建模,并根据人脸模型和可视图像对驾驶员人脸进行三维图像还原分析,对司机遮挡上额头、司机侧脸、司机低头等不良识别角度图像进行还原分析,可用于对复杂刑事案件、交通肇事案件的快速侦查和取证。6. ★系统应支持快递车厂家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深度特征模型、车辆车身标志物、字符等智能识别,对快递车辆的所属厂家智能识别,可识别的厂家类别应涵盖市面常见的快递厂家标识。可用于对快递车交通违法的专项治理或以厂家为单位的专项治理行动提供数据支撑。7. ★系统应支持外卖车厂家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深度特征模型、车辆车身标志物、字符等智能识别,对外卖车辆的所属企业智能识别,可识别的企业类别应涵盖市面常见的外卖企业标识。可用于对外卖车辆交通违法的专项治理或以企业为单位的专项治理行动提供数据支撑。8. ★系统应支持非机动车号牌检测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深度特征识别、OCR识别等技术,对非机动车号牌自动检测,并能够对人眼可见的车牌字符或标志物进行识别和特征提取,可用于对非机动车辆身份的鉴别、非机动车目标快速查询、检索和跨域跟踪等应用支撑。9. 系统应支持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实时卡口图片、高清道路监控图像、路口监控图像等对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检测和特征识别、取证,可根据具体的图像条件自动检测和定位非机动车驾驶人脸部图像,自动上传指定人脸库。取证图片可清晰反映机动车道特征,自动记录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交通违法行为过程图片或录像片段,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连续行驶的轨迹。10. 系统应支持非机动车闯红灯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实时卡口图片、高清道路监控图像、路口监控图像等对非机动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检测和特征识别、取证,可根据具体的图像条件自动检测和定位非机动车驾驶人脸部图像,自动上传指定人脸库。取证图片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所在车道、行进方向前方信号灯为红灯状态等特征,自动记录非机动车闯红灯交通行为过程图片或录像片段,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在红灯状态下通过路口的行驶轨迹。11. 系统应支持非机动车未带头盔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实时卡口图片、高清道路监控图像、路口监控图像等对非机动车骑车不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检测和特征识别、取证,可根据具体的图像条件自动检测和定位非机动车驾驶人脸部图像,自动上传指定人脸库。可取证图片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未按要求佩戴头盔等特征。12. 系统应支持非机动车逆行设备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实时卡口图片、高清道路监控图像、路口监控图像等对非机动车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检测和特征识别、取证,可根据具体的图像条件自动检测和定位非机动车驾驶人脸部图像,自动上传指定人脸库。取证图片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所在车道中逆行的状态特征,自动记录非机动车逆行的交通行为过程图片或录像片段,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在逆行状态下的行驶轨迹。13. 系统应支持非机动车占用人行横道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实时卡口图片、高清道路监控图像、路口监控图像等对非机动车占用人行横道的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检测和特征识别、取证,可根据具体的图像条件自动检测和定位非机动车驾驶人脸部图像,自动上传指定人脸库。取证图片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行驶或停车的状态特征,自动记录非机动车占用人行横道的交通行为过程图片或录像片段。14. 系统应支持行人闯红灯检测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实时卡口图片、高清道路监控图像、路口监控图像等对行人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检测和特征识别、取证,可根据具体的图像条件自动检测和定位闯红灯行为人脸部图像,自动上传指定人脸库。取证图片可清晰反映行人行进方向前方信号灯为红灯状态等特征,自动记录行人闯红灯交通行为过程图片或录像片段,可清晰反映行人在红灯状态下通过路口的行为轨迹。
50/路
3000
15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交通违法提醒教育管理平台定制化功能
应支持包括:联动抓拍、轻微违法识别、提醒外呼功能、数据可视化、业务数据统计、违法告知管理、驾驶员联系方式管理、违法多发重点车辆管理、民意信息收集管理、违法正向激励、违法制度管理、接口模块化管理、电话回访模块、大数据研判应用、电话挪车提醒模块、系统管理、人脸比对分析等模块。具体功能模块要求详见附表1《交通违法提醒教育管理平台定制化功能》
1/套
477310
47731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
外呼平台
1. 对接设备,应包括语音网关设备采购以及软硬件对接。语音网关硬件以标准网口进行接入;软件根据运营商(移动、联调、电信)提供的标准协议实现电话对接(如CMPP、SGIP、SMGP等标准协议)。
1/台
8000
8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 通信软交换,应包括NGCC通信软交换平台,实现基于软交换协议的交换功能。
1/套
28000
28000

3. CTI功能模块,应包括CMCC通信平台CTI组件,完成呼叫中心的坐席管理、通话管理、会话管理等功能。
1/套
22000
22000

4. IVR路由,应包括CMCC通信平台IVR通道,平台呼叫通路,在自动外呼时,承载多个客户自动呼叫的功能。
30/通道
800
24000

5. 录音管理,应包括CMCC通信平台录音通道,呼叫过程中的录音管理、通话记录管理等功能。
10/路
2200
22000

6. AI智能外呼,应包括CMCC AI智能外呼服务组件,自动外呼引擎,管理自动外呼任务以及相应的外呼流程。
1/套
30000
30000

7. TTS语音组件,应包括CMCC TTS语音组件,问题转语音引擎,负责将文本转成语音播报给客户。
10/路
2800
28000

8. 外呼坐席授权,应包括CMCC AI外呼坐席授权,呼叫中心坐席,负责管理人工坐席相关事宜。
10/路
3120
31200

合计
896210

预算金额
896210

注:1.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11月3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
方式: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6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
方式: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五、招标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http://prec.sxzwfw.gov.cn)主体库免费注册。
联系电话:0351-7731313
2.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
联系电话:400-8341-789
3.投标人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
联系电话:0351-23771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
联系人:孙斌
联系电话:13834673999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联系人:刘勇、张国霞
联系电话:0351-2377118

附件信息: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交通违法提醒教育管理平台公开招标采购.docx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交通违法提醒教育管理平台公开招标采购.docx162.7K

2022年10月26日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名称: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交通违法提醒教育管理平台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1401992022AGK01036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10一、总则8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目录八、服务费17七、签订合同16六、资格审查及评标15五、开标14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2三、投标文件10第七部分合同文本28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3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1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0十、询问和质疑18九、保密和披露18项目编号:1401992022AGK01036一、项目基本情况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交通违法提醒教育管理平台公开招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29采购需求: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最高限价:896210元预算金额:896210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名称: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交通违法提醒教育管理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序号名称产品描述数量/单位单价金额(元)金额小计(元)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视频违法事件检测服务器2U机架式服务器;CPU:≥2颗20核40线程,主频≥2.1GHz;GPU: ≥2张AI算力卡, 单卡FP32单精度浮点计算性能不低于8.1TFlops(每秒8.1万亿次);内存:≥8*32GB DDR4;硬盘:≥5*300GB SAS盘; RAID卡:支持RAID0,1,5,6,10,50,60-12Gb/s-1GB Cache;网卡:≥2*千兆网卡;单台日均最少支持50路视频识别能力;质保三年;硬盘免返还;无需要单独配备显示器、键盘。1/台7570075700工业22.1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管理系统软件系统应支持AI图片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95%,有效率≥90%;系统基于AI深度学习技术,对前端卡口、高清道路监控上传的抓拍图片进行深度识别。可检测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目标。可识别车牌号、车牌类型、车牌颜色,车辆品牌、车辆款式、车辆类型、车身颜色等基本特征,可识别进气格栅、大灯、反光镜、后视镜、遮阳板、年检标排列、纸巾盒、挂饰摆件等特征物,可定位司机及副座乘员脸部图像并抠图上传。2. 系统应支持车辆违法停车:车辆捕获率≥90%,有效率≥85%;系统支持划定违停检测区域,可检测机动车在路口、路段及其他禁止停车的区域内的违法停车行为,可自动记录车辆停车入位、停车延续等至少3张取证记录图像,图像中可清晰识别并记录违停车辆的车牌号码、车牌颜色、违法类型,违停开始时间和延续时长(可根据现场设置阈值)。3. ★系统应支持开车打电话识别能力:车辆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前端卡口图片或高清道路监控图像的深度识别,对司机行车时接打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检测、取证和记录,可自动叠加违法抓拍时间、地点、行车方向、违法行为等信息,可自动识别、标注司机开车时接打电话行为。4. ★系统应支持开车不系安全带识别能力:车辆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前端卡口图片或高清道路监控图像的深度识别,对司机及前排乘员行车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检测、取证和记录,可自动叠加违法抓拍时间、地点、行车方向、违法行为等信息,可自动识别、标注司机、前排乘员行车时不系安全带行为。5.系统应支持驾驶员人脸检测建模能力:目标捕获率≥90%,有效率≥85%;可基于深度学习技术对驾驶员人脸三维建模,并根据人脸模型和可视图像对驾驶员人脸进行三维图像还原分析,对司机遮挡上额头、司机侧脸、司机低头等不良识别角度图像进行还原分析,可用于对复杂刑事案件、交通肇事案件的快速侦查和取证。6. ★系统应支持快递车厂家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深度特征模型、车辆车身标志物、字符等智能识别,对快递车辆的所属厂家智能识别,可识别的厂家类别应涵盖市面常见的快递厂家标识。可用于对快递车交通违法的专项治理或以厂家为单位的专项治理行动提供数据支撑。7. ★系统应支持外卖车厂家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深度特征模型、车辆车身标志物、字符等智能识别,对外卖车辆的所属企业智能识别,可识别的企业类别应涵盖市面常见的外卖企业标识。可用于对外卖车辆交通违法的专项治理或以企业为单位的专项治理行动提供数据支撑。8. ★系统应支持非机动车号牌检测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深度特征识别、OCR识别等技术,对非机动车号牌自动检测,并能够对人眼可见的车牌字符或标志物进行识别和特征提取,可用于对非机动车辆身份的鉴别、非机动车目标快速查询、检索和跨域跟踪等应用支撑。9. 系统应支持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实时卡口图片、高清道路监控图像、路口监控图像等对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检测和特征识别、取证,可根据具体的图像条件自动检测和定位非机动车驾驶人脸部图像,自动上传指定人脸库。取证图片可清晰反映机动车道特征,自动记录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交通违法行为过程图片或录像片段,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连续行驶的轨迹。10. 系统应支持非机动车闯红灯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实时卡口图片、高清道路监控图像、路口监控图像等对非机动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检测和特征识别、取证,可根据具体的图像条件自动检测和定位非机动车驾驶人脸部图像,自动上传指定人脸库。取证图片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所在车道、行进方向前方信号灯为红灯状态等特征,自动记录非机动车闯红灯交通行为过程图片或录像片段,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在红灯状态下通过路口的行驶轨迹。11. 系统应支持非机动车未带头盔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实时卡口图片、高清道路监控图像、路口监控图像等对非机动车骑车不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检测和特征识别、取证,可根据具体的图像条件自动检测和定位非机动车驾驶人脸部图像,自动上传指定人脸库。可取证图片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未按要求佩戴头盔等特征。12. 系统应支持非机动车逆行设备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实时卡口图片、高清道路监控图像、路口监控图像等对非机动车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检测和特征识别、取证,可根据具体的图像条件自动检测和定位非机动车驾驶人脸部图像,自动上传指定人脸库。取证图片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所在车道中逆行的状态特征,自动记录非机动车逆行的交通行为过程图片或录像片段,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在逆行状态下的行驶轨迹。13. 系统应支持非机动车占用人行横道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实时卡口图片、高清道路监控图像、路口监控图像等对非机动车占用人行横道的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检测和特征识别、取证,可根据具体的图像条件自动检测和定位非机动车驾驶人脸部图像,自动上传指定人脸库。取证图片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行驶或停车的状态特征,自动记录非机动车占用人行横道的交通行为过程图片或录像片段。14. 系统应支持行人闯红灯检测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实时卡口图片、高清道路监控图像、路口监控图像等对行人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检测和特征识别、取证,可根据具体的图像条件自动检测和定位闯红灯行为人脸部图像,自动上传指定人脸库。取证图片可清晰反映行人行进方向前方信号灯为红灯状态等特征,自动记录行人闯红灯交通行为过程图片或录像片段,可清晰反映行人在红灯状态下通过路口的行为轨迹。50/路30001500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2交通违法提醒教育管理平台定制化功能应支持包括:联动抓拍、轻微违法识别、提醒外呼功能、数据可视化、业务数据统计、违法告知管理、驾驶员联系方式管理、违法多发重点车辆管理、民意信息收集管理、违法正向激励、违法制度管理、接口模块化管理、电话回访模块、大数据研判应用、电话挪车提醒模块、系统管理、人脸比对分析等模块。具体功能模块要求详见附表1《交通违法提醒教育管理平台定制化功能》1/套4773104773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外呼平台1. 对接设备,应包括语音网关设备采购以及软硬件对接。语音网关硬件以标准网口进行接入;软件根据运营商(移动、联调、电信)提供的标准协议实现电话对接(如CMPP、SGIP、SMGP等标准协议)。1/台800080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 通信软交换,应包括NGCC通信软交换平台,实现基于软交换协议的交换功能。1/套28000280003. CTI功能模块,应包括CMCC通信平台CTI组件,完成呼叫中心的坐席管理、通话管理、会话管理等功能。1/套22000220004. IVR路由,应包括CMCC通信平台IVR通道,平台呼叫通路,在自动外呼时,承载多个客户自动呼叫的功能。30/通道800240005. 录音管理,应包括CMCC通信平台录音通道,呼叫过程中的录音管理、通话记录管理等功能。10/路2200220006. AI智能外呼,应包括CMCC AI智能外呼服务组件,自动外呼引擎,管理自动外呼任务以及相应的外呼流程。1/套30000300007. TTS语音组件,应包括CMCC TTS语音组件,问题转语音引擎,负责将文本转成语音播报给客户。10/路2800280008. 外呼坐席授权,应包括CMCC AI外呼坐席授权,呼叫中心坐席,负责管理人工坐席相关事宜。10/路312031200合计896210预算金额896210(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注:1.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售价:0元方式: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在线获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时间:2022年10月2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11月3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三、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五、招标公告期限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方式: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联系电话:400-8341-7892.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联系电话:0351-7731313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http://prec.sxzwfw.gov.cn)主体库免费注册。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名称: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联系电话:0351-23771003.投标人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联系人:刘勇、张国霞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名称: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13834673999联系人:孙斌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联系电话:0351-2377118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896210元最高限价:896210元3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交纳金额:人民币8000元。2.提交形式:(1)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收款单位: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康乐街支行开户银行行号:105161005075 银行账号:14050182620809666999(2)保函:提供针对本项目且满足保证金金额的由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①电子保函:包括电子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②银行保函:即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的基本户或一般户出具的银行保函。3.退还方式:按提交方式退还。履约保证金收取收取退还方式: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 5 %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违约情形,符合工作要求,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合同运行期间,在本合同范围内因中标人过错需解除合同的,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不收取4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开标一览表(2)资格审查部分(3)商务技术部分(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以及澄清、说明或补正5投标文件编制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6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7投标报价投标人就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进行唯一报价,不得拆包(项)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各种费用和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使用前的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即:一次性安装调试即可全面投入使用。8现场考察及答疑会现场考察组织时间:年月日 点 分(北京时间)地点:联系人: 联系电话:不组织答疑会组织时间:年月日 点 分(北京时间)地点:联系人: 联系电话:不组织9样品提交提交要求:时间:年月日 点 分至 点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样品室不提交10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3.项目履约期限超过“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11技术选择性方案不接受 12分包不接受13进口产品招标文件注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进行评审。 14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期应按照“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年限执行;没有列明免费质保期年限的,按照国家或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15投标货物(设备、产品、材料)质量缺陷责任期不少于两年16合同期内调价不接受17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及方式详见“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18采购合同中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并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1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节能产品1.采购货物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按照“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给予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将按照“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给予加分。信息安全产品采购货物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中小企业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微企业,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3%的折扣。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0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西太原)(credit.taiyuan.gov.cn)2.查询截止时间:开标当日3.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1招标服务费本次招标不收取任何服务费。2.2“集中采购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定义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1.适用范围总则2.8“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2.7“产品缺陷”是指投标货物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隐患或有碍产品使用安全和产品使用寿命等情形。2.6“服务承诺”是指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由投标人承担的货物的提供、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以及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和投标人承诺的其他类似服务。2.5“投标货物”是指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辅件配件、备品备件、软件、服务等标的物在内的各种形态、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中标人”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投标人。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3.4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3能够承担投标过程及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3.2符合招标公告有关要求,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投标人资格2.9本招标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4.知识产权3.6.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3.6.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相关资格要求的,按照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6.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6本次招标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3.5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5.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5.投标有效期4.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应当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应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4.2如投标人不拥有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则投标报价中已包含采购人使用该知识的一切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4.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且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采购人使用而遭受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7.1集中采购机构无论出于任何情况和原因,可停止本次招标,无需对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7.集中采购机构的权利6.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6.投标费用5.3项目履约期限超过“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9.1.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9.1招标文件包括:9.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8.1本次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解释权9.1.7第七部分合同文本;9.1.6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9.1.5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9.1.4第四部分采购需求;9.1.3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9.1.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以澄清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10.1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未规定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9.1.9招标文件的澄清公告以及图纸、答疑、变更或补充通知等。9.1.8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11.1.3商务技术部分11.1.2资格审查部分11.1.1开标一览表11.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1.投标文件的构成三、投标文件12.4投标人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外,一律不予认可。12.3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字迹清晰、内容齐全,行间不得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经法定代表人(全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12.2投标人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编制投标文件。1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内容,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1.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以及澄清、说明或补正14.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经营范围,按照“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对某包(项)或全部货物进行唯一报价,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4.1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4.投标报价13.2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的文字、函电统一使用中文;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提供其中文译文。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4.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4.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4.4.1《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报价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4.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4.3投标人应以“包”为基本单位进行报价。若本项目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并以“包”为单位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15.3.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15.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2集中采购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集中采购机构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15.投标保证金14.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并书面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15.3.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5.3.6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15.3.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15.3.4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5.3.3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5.3.2投标人弄虚作假的;17.投标文件的加密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6.2投标文件的签章应清晰工整。16.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署、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单位公章”、“公章”等均指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6.投标文件签章15.3.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18.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8.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加密。18.1投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或《澄清公告》公告时间为准。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约束。18.投标文件提交17.2投标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17.1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19.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9.串通投标18.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投标文件的。18.4.1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19.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9.1.5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19.1.4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19.1.3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19.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0.弄虚作假19.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19.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9.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9.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9.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0.1.5冒名顶替他人签字;20.1.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20.1.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0.1.2提供虚假的材料、样品、检验报告、财务状况或者业绩;20.1.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印章或票据凭证等;2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21.3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1.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21.1获取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与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公章不一致的;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20.1.7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0.1.6提供虚假的技术参数或服务方案;21.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字或盖章的;21.8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没有提交联合协议的;21.7投标人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21.6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1.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资质原件、合同原件、投标产品样品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21.15投标文件对非标注“★”项的技术指标或其他要求响应负偏离超过五项(含五项)的;21.14投标文件未对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21.13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的事项,而投标文件中未做出响应的;21.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1投标总价、投标单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或者投标单价高于市场销售单价的;21.10投标报价出现明显错误,投标人拒绝按照本部分14.4的规定进行修正的;21.21采购货物中含有《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未提供所投产品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的;21.20采购货物属于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未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21.19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21.18投标文件中的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未提供其中文译文,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判的;21.17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的内容,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面的;21.16采购货物未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21.27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做出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的;21.26投标文件未对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质保期做出实质性响应的;21.25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事项,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21.2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1.23投标产品中包含的软件类产品为非正版软件的;21.22采购货物中含有《实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应强制3C认证的产品,但未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的;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错误的;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1.3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2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2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23.2开标时,投标人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23.1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招标公告》或《澄清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23.开标五、开标2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2资格审查人员对存在争议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24.1资格审查人员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程序、审查方法及审查标准独立履行审查职责。24.资格审查六、资格审查及评标23.4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当场未确认且未提出疑义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3开标时,集中采购机构依据《开标一览表》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以及集中采购机构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事项。25.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5.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5.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5.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参加本项目评审。25.1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25.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5.5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25.4评标委员会成员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独立履行评标职责。25.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5.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5.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6.4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26.3中标人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自行打印《中标通知书》。26.2集中采购机构告知投标人本人评审得分与排序,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6.1集中采购机构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发布《中标公告》。26.中标通知七、签订合同28.领取合同27.4如果中标人未按双方签订合同事项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7.3当中标人全面完成采购合同事项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27.2中标人不按照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27.1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于签订采购合同前,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27.履约保证金29.1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9.对投标人不良行为的处罚28.4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8.3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28.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在评审过程当中的答复澄清事项等均为此次采购合同附件,并具有法律效力。28.1中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并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9.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29.1.5投标人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照有关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29.1.4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9.1.3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1.2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29.1.1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31.诚实信用30.1.2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0.1.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0.1中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0.对中标人不良行为的处罚29.1.7投标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2.1集中采购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32.服务费八、服务费31.3投标人的违法违规和诚实信用缺失行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西太原)(credit.taiyuan.gov.cn)等网站进行记录和曝光。31.2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诚信中存在严重问题时,将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31.1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凡有悖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被录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依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34.披露33.3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处获得的保密资料。33.2由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视为保密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规定的用途。33.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除非得到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同意,不得将因参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33.保密九、保密和披露质疑35.1对招标文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的口头或书面询问,由集中采购机构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口头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形式提交,由采购人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35.询问十、询问、质疑、投诉34.2在集中采购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中采购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4.1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投标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6.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6.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6.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6.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6.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6.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按以下原则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6.2.7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2.6提出质疑的日期。36.2.5必要的法律依据;36.2.4事实依据;36.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6.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7.2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太原市财政局提起投诉。37.投诉36.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36.4对招标文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集中采购机构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人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36.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本次采购项目的简要介绍:一、项目概况第四部分采购需求37.3.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37.3.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37.3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供应商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负责对本项目的定制软件开发、集成安装、培训、调试,并确保用户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工作正常运行,满足用户正常工作。二、采购说明系统将建设一套基于AI人工智能算法的交通违法提醒教育管理平台;利用计算机图像识别、机器学习、卷积神经网络等技术手段,实现图片内车辆目标检测,检测信息包含车牌号码、车辆品牌、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可自动关联车主联系电话,采用电话告知方式及时提醒车主纠正违法行为;针对行人、电动自行车违法多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探索人脸识别、电动自行车号牌识别等方式,固定违法证据,通过平台开展提醒教育;也可使用标准HTTP接口对接第三方平台违法数据进行违法教育工作。经告知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信息将不再列入执法证据;经告知拒不整改则记录告知过程,并对其进行非现场执法措施。从而能够规范轻微交通违法的管理流程、减少人力资源的投入,创造和谐的交通执法环境。项目从构建和谐的交通执法环境出发,根据一线执勤执法工作的需要,如何恰当行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公正、灵活的执法技巧,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实施口头警告的操作性,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未造成安全后果的且违法行为人能及时消除违法状态的一些违法形态采取先告知整改而后再观后效采取措施的方式。针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监管业务需求研发本系统。根据2021年4月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在会上强调规范交警执法处罚,“严禁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粗暴执法”的指导精神。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交通违法提醒教育管理平台项目属于定制化系统。四、服务期限(或完工日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附表1、《交通违法提醒教育管理平台定制化功能》★服务参数要求:三、招标服务技术参数序号名称产品描述数量/单位单价金额(元)金额小计(元)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视频违法事件检测服务器2U机架式服务器;CPU:≥2颗20核40线程,主频≥2.1GHz;GPU: ≥2张AI算力卡, 单卡FP32单精度浮点计算性能不低于8.1TFlops(每秒8.1万亿次);内存:≥8*32GB DDR4;硬盘:≥5*300GB SAS盘; RAID卡:支持RAID0,1,5,6,10,50,60-12Gb/s-1GB Cache;网卡:≥2*千兆网卡;单台日均最少支持50路视频识别能力;质保三年;硬盘免返还;无需要单独配备显示器、键盘。1/台7570075700工业22.1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管理系统软件系统应支持AI图片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95%,有效率≥90%;系统基于AI深度学习技术,对前端卡口、高清道路监控上传的抓拍图片进行深度识别。可检测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目标。可识别车牌号、车牌类型、车牌颜色,车辆品牌、车辆款式、车辆类型、车身颜色等基本特征,可识别进气格栅、大灯、反光镜、后视镜、遮阳板、年检标排列、纸巾盒、挂饰摆件等特征物,可定位司机及副座乘员脸部图像并抠图上传。2. 系统应支持车辆违法停车:车辆捕获率≥90%,有效率≥85%;系统支持划定违停检测区域,可检测机动车在路口、路段及其他禁止停车的区域内的违法停车行为,可自动记录车辆停车入位、停车延续等至少3张取证记录图像,图像中可清晰识别并记录违停车辆的车牌号码、车牌颜色、违法类型,违停开始时间和延续时长(可根据现场设置阈值)。3. ★系统应支持开车打电话识别能力:车辆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前端卡口图片或高清道路监控图像的深度识别,对司机行车时接打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检测、取证和记录,可自动叠加违法抓拍时间、地点、行车方向、违法行为等信息,可自动识别、标注司机开车时接打电话行为。4. ★系统应支持开车不系安全带识别能力:车辆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前端卡口图片或高清道路监控图像的深度识别,对司机及前排乘员行车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检测、取证和记录,可自动叠加违法抓拍时间、地点、行车方向、违法行为等信息,可自动识别、标注司机、前排乘员行车时不系安全带行为。5.系统应支持驾驶员人脸检测建模能力:目标捕获率≥90%,有效率≥85%;可基于深度学习技术对驾驶员人脸三维建模,并根据人脸模型和可视图像对驾驶员人脸进行三维图像还原分析,对司机遮挡上额头、司机侧脸、司机低头等不良识别角度图像进行还原分析,可用于对复杂刑事案件、交通肇事案件的快速侦查和取证。6. ★系统应支持快递车厂家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深度特征模型、车辆车身标志物、字符等智能识别,对快递车辆的所属厂家智能识别,可识别的厂家类别应涵盖市面常见的快递厂家标识。可用于对快递车交通违法的专项治理或以厂家为单位的专项治理行动提供数据支撑。7. ★系统应支持外卖车厂家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深度特征模型、车辆车身标志物、字符等智能识别,对外卖车辆的所属企业智能识别,可识别的企业类别应涵盖市面常见的外卖企业标识。可用于对外卖车辆交通违法的专项治理或以企业为单位的专项治理行动提供数据支撑。8. ★系统应支持非机动车号牌检测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深度特征识别、OCR识别等技术,对非机动车号牌自动检测,并能够对人眼可见的车牌字符或标志物进行识别和特征提取,可用于对非机动车辆身份的鉴别、非机动车目标快速查询、检索和跨域跟踪等应用支撑。9. 系统应支持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实时卡口图片、高清道路监控图像、路口监控图像等对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检测和特征识别、取证,可根据具体的图像条件自动检测和定位非机动车驾驶人脸部图像,自动上传指定人脸库。取证图片可清晰反映机动车道特征,自动记录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交通违法行为过程图片或录像片段,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连续行驶的轨迹。10. 系统应支持非机动车闯红灯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实时卡口图片、高清道路监控图像、路口监控图像等对非机动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检测和特征识别、取证,可根据具体的图像条件自动检测和定位非机动车驾驶人脸部图像,自动上传指定人脸库。取证图片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所在车道、行进方向前方信号灯为红灯状态等特征,自动记录非机动车闯红灯交通行为过程图片或录像片段,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在红灯状态下通过路口的行驶轨迹。11. 系统应支持非机动车未带头盔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实时卡口图片、高清道路监控图像、路口监控图像等对非机动车骑车不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检测和特征识别、取证,可根据具体的图像条件自动检测和定位非机动车驾驶人脸部图像,自动上传指定人脸库。可取证图片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未按要求佩戴头盔等特征。12. 系统应支持非机动车逆行设备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实时卡口图片、高清道路监控图像、路口监控图像等对非机动车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检测和特征识别、取证,可根据具体的图像条件自动检测和定位非机动车驾驶人脸部图像,自动上传指定人脸库。取证图片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所在车道中逆行的状态特征,自动记录非机动车逆行的交通行为过程图片或录像片段,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在逆行状态下的行驶轨迹。13. 系统应支持非机动车占用人行横道识别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实时卡口图片、高清道路监控图像、路口监控图像等对非机动车占用人行横道的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检测和特征识别、取证,可根据具体的图像条件自动检测和定位非机动车驾驶人脸部图像,自动上传指定人脸库。取证图片可清晰反映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行驶或停车的状态特征,自动记录非机动车占用人行横道的交通行为过程图片或录像片段。14. 系统应支持行人闯红灯检测能力:目标捕获率≥85%,有效率≥80%;系统可基于实时卡口图片、高清道路监控图像、路口监控图像等对行人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检测和特征识别、取证,可根据具体的图像条件自动检测和定位闯红灯行为人脸部图像,自动上传指定人脸库。取证图片可清晰反映行人行进方向前方信号灯为红灯状态等特征,自动记录行人闯红灯交通行为过程图片或录像片段,可清晰反映行人在红灯状态下通过路口的行为轨迹。50/路30001500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2交通违法提醒教育管理平台定制化功能应支持包括:联动抓拍、轻微违法识别、提醒外呼功能、数据可视化、业务数据统计、违法告知管理、驾驶员联系方式管理、违法多发重点车辆管理、民意信息收集管理、违法正向激励、违法制度管理、接口模块化管理、电话回访模块、大数据研判应用、电话挪车提醒模块、系统管理、人脸比对分析等模块。具体功能模块要求详见附表1《交通违法提醒教育管理平台定制化功能》1/套4773104773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外呼平台1. 对接设备,应包括语音网关设备采购以及软硬件对接。语音网关硬件以标准网口进行接入;软件根据运营商(移动、联调、电信)提供的标准协议实现电话对接(如CMPP、SGIP、SMGP等标准协议)。1/台800080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 通信软交换,应包括NGCC通信软交换平台,实现基于软交换协议的交换功能。1/套28000280003. CTI功能模块,应包括CMCC通信平台CTI组件,完成呼叫中心的坐席管理、通话管理、会话管理等功能。1/套22000220004. IVR路由,应包括CMCC通信平台IVR通道,平台呼叫通路,在自动外呼时,承载多个客户自动呼叫的功能。30/通道800240005. 录音管理,应包括CMCC通信平台录音通道,呼叫过程中的录音管理、通话记录管理等功能。10/路2200220006. AI智能外呼,应包括CMCC AI智能外呼服务组件,自动外呼引擎,管理自动外呼任务以及相应的外呼流程。1/套30000300007. TTS语音组件,应包括CMCC TTS语音组件,问题转语音引擎,负责将文本转成语音播报给客户。10/路2800280008. 外呼坐席授权,应包括CMCC AI外呼坐席授权,呼叫中心坐席,负责管理人工坐席相关事宜。10/路312031200合计896210预算金额896210序号模块功能功能说明1联动抓拍获取实时截图1. 应支持违法列表展示,包含违法类型、抓拍时间、抓拍位置、车牌号码信息。2. 应支持截图上传功能,用户可通过第三方视频平台界面手动控制球机对违法车辆近距离抓拍图像并锁定车牌,点击截图之后,上传截取图片。3. 应支持图片分析,识别图片内车牌号码,并关联展示车辆基础信息,包含车牌号码、车辆品牌、车辆颜色、联系方式(加密)。4. 应支持图片内多辆车信息选择,图片内包含多辆车时支持信息选择,切换不同车辆目标。5. 应支持在截图页面进行电话呼出,跳转电话呼出页面。上传本地图片1. 应支持违法列表展示,包含违法类型、抓拍时间、抓拍位置、车牌号码信息。2. 应支持图片上传功能。3. 应支持图片分析,识别图片内车牌号码,并关联展示车辆基础信息,包含车牌号码、车辆品牌、车辆颜色、联系方式(加密)。4. 应支持图片内多辆车信息选择,图片内包含多辆车时支持信息选择,切换不同车辆目标。5. 应支持在图片识别页面进行电话呼出,跳转电话呼出页面。第三方违法数据接入制定标准协议,应支持第三方违法数据使用kafka进行接入。2轻微违法识别人脸库建模应支持本地人脸库数据录入,支持使用标准HTTP接口对接人脸信息库进行比对。人脸识别比对应支持对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人员人脸进行抠图比对。3提醒外呼功能拨号外呼1. 应支持违法列表展示,包含违法类型、抓拍时间、抓拍位置、车牌号码信息。2. 应支持最新违法信息展示,展示列表最新一条违法的车牌号码、车辆品牌、车身颜色、联系方式(加密)。3. 应支持直接输入电话号码进行电话呼出,跳转电话呼出页面。自动外呼1. 定时调用调用语音机器人进行自动外呼。2. 应支持对已审核或符合规则的数据,自动进行电话外呼。拨打电话点击拨打电话,调用外呼平台进行呼叫1. 应支持外呼页面包含教育话术展示、呼叫车牌展示、违法信息展示、车主联系方式更新输入框。2. 应支持教育话术展示包含教育话术标题及对应内容展示,支持标签左右滑动。3. 应支持违法信息展示包含联系电话(加密)、车身颜色、车辆品牌、历史违法次数。车牌查询1. 应支持违法列表展示,包含违法类型、抓拍时间、抓拍位置、车牌号码信息。2. 应支持最新违法信息展示,展示列表最新一条违法的车牌号码、车辆品牌、车身颜色、联系方式(加密)。3. 应支持直接车牌号码并选择车辆类型后进行车辆信息查询,支持对查询车辆进行电话呼出,跳转电话呼出页面。教育话术编辑1. 应支持教育话术新增:输入教育话术标题,写入教育话术内容。2. 应支持对已有教育话术进行查看。3. 应支持教育话术删除操作4数据可视化首页系统应支持对轻微交通违法数据按照违法类型、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次数、告知状态、纠违效果、车主反馈、同步或环比等多维度进行可视化展示。1. 应支持展示违法教育总量、违法教育时长。2. 应支持展示太原市区域地图。3. 应支持展示当日违法汇总信息,包含今日处理违法数量、今日通话时长。4. 应支持展示实时违法信息列表,展示车牌号码、违法类型、通话结果等内容。5. 应支持展示车辆违法趋势,按照车辆类型、违法时间,根据近7日违法数量绘制折线图。6. 应支持展示违法高发地点统计,展示违法高发地点数量top10。7. 应支持展示教育结果分析页,包含无人接听、拨号成功、号码错误、其他、车主点赞五个类型。5业务数据统计违法数据列表1. 系统应支持轻微交通违法数据查询管理功能,数据记录可清晰显示当前所列数据的相关信息,点击对应信息可进行告知管理功能。2. 应支持违法数据列表展示,包含车辆图片、车牌号码、违法类型、车辆品牌、车辆颜色、车辆位置、抓拍时间。3. 检索条件应支持车牌号码、抓拍地点、违法类型、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车身颜色、车辆类型、审批状态、呼叫状态等,支持检索条件一键重置。4. 应支持对车辆信息审核,包含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未审核三种类型。违法数据审核对违法数据进行人工审核确认,后续可定时进行自动外呼历史违法查看1. 应支持对车牌号码、车辆位置、违法类型、日志来源、提醒教育人员、提醒教育结果、提醒教育时间、录音、教育标签、备注信息等内容进行列表展示。2. 应支持车牌号码、抓拍地点、违法类型、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车辆类型、教育人员、教育结果、日至来源、有无录音、所属大队、数据标签内容进行查询,支持检索条件一键重置。3. 应支持对检索条件进行筛选后将信息导出Excel报表。6违法告知管理巡检违法处置违法告知管理功能模块,应支持对轻违法车主的电话告知管理,点击数据查询中的违法数据记录可显示当前信息是否告知成功、告知状态等,可点击拨号按钮、查看录音按钮对车主进行电话告知。任务弹窗提醒1. 应支持对大队传唤消息进行任务弹窗提醒。2. 任务弹窗应支持在全局所有页面均可进行。任务消息列表1. 应支持任务消息列表,包含车牌号码、消息类型、消息状态、任务发布时间、签收时间、消息内容。2. 检索条件应支持车牌号码、车辆类型、消息类型、消息状态,支持查询条件一键重置。3. 应支持对未传唤任务进行传唤操作。7驾驶员联系方式管理六合一驾驶员联系方式对接应支持以标准HTTP接口对接六合一平台驾驶员联系方式接口,根据车牌号码获取车辆所有人联系方式。驾驶员信息整理应支持提醒教育历史记录提取车牌号以及呼叫状态信息,车主联系方式错误的信息对接六合一平台予以反馈。驾驶员信息查询导出应支持在页面进行条件查询筛选导出。驾驶员信息更新应支持在页面对驾驶员信息进行更新调整。外呼时联系方式校正外呼进行车辆驾驶员联系方式查询时,应支持更新后的数据进行比对,保证车主联系方式准确性,保障提醒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外呼号牌错误提醒应支持电话标签功能,如果电话第一次拨打时标注“号码错误”标签,在第二次拨打号码前在页面予以文字提示,并可在页面内根据其轨迹分析选择转办部门进行转发。8违法多发重点车辆管理违法多发车辆筛选应支持违法多发重点车辆分析整理对提醒教育历史记录进行统计分析,筛选出多次提醒教育之后仍然多次违法的车辆记录。六合一车辆违法数据对接应支持通过标准HTTP协议获取车辆违法情况。页面查询导出1. 应支持车牌号码、违法次数、最后通话状态、最后一次违法时间、违法类型内容展示。2. 应支持车牌号码、车辆类型、通话状态、违法类型、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等条件检索,支持条件一键重置。违法多发车辆信息转发平台应支持对违法数据进行位置分析,按照违法发生地的辖区分配至相应大队,便于大队对违法人员进行传唤。页面支持传唤时间、被传人名称、联系电话、传唤时间、教育内容等信息的记录。9民意信息收集管理民意信息收集查询系统应支持在每次提醒教育之后,对本次提醒教育进行状态标准以及自定义备注填写。针对交通组织不合理、设施设置不科学引发的交通违法问题,利用提醒教育与市民直接沟通的机会,可主动收集交通参与者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进行记录。与民意中心对接测试应支持通过标准HTTP协议对接民意中心的民意数据接收到内网平台。民意征集配置模块1. 应支持对通话内容进行标签选择及文本记录。2. 应支持选择车辆违法行为标签。3. 应支持选择本次教育结果标签,支持教育结果标签根据通话是否成功来展示不同内容。4. 应支持关联驾驶人联系方式模块。5. 应支持选择违法发生位置(设备名称)。6. 应支持手动输入通话信息备注。7. 应支持对上述所选内容进行提交。8. 标签应支持违法类型、内容标注、结果标签。违法内容包含违法停车、开车接打电话等违法类型。9. 内容标注包含驾驶人员基本信息、车辆基本信息、是否车主、接话人态度等;结果标签包含是否及时停止违法行为、是否需要电话回访等。10违法正向激励近期无违法或少违法车辆筛选1. 应支持对提醒教育历史记录进行统计分析,筛选出1次教育提醒之后,一段时间内再无违法记录的车主信息,然后调用六合一标准HTTP协议接口查询车辆违法记录进行再次验证,确定车辆近期没有违法信息。2. 应支持车牌号码、最后违法类型、最后违法时间、最后违法距今时长、是否已激励、激励方式、激励时间内容展示。3. 应支持车牌号码、车辆类型、最后违法类型、最后违法距今时长、激励状态、激励方式等条件检索,支持条件一键重置。4. 应支持对激励数据进行操作选择,包含人工通话、智能语音、短信表扬等。页面查询外呼应支持在页面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表扬鼓励。11设备管理点位管理1. 应支持行政区域、X坐标、Y坐标、点位名称、项目名称、环路名称、执法编号、系统名称、设备名称、设备外部编号、方向名称等内容展示。2. 查询条件应包含外部编号、行政区域、项目名称、系统名称、环路名称、断面名称、方向名称。3. 应支持对设备信息进行新增、修改、删除操作。记录标签配置1. 应支持行政区域、X坐标、Y坐标、点位名称、项目名称、环路名称、道路名称系统名称、创建时间等内容展示。2. 查询条件应包含点位名称、行政区域、地理区域、道路名称、项目名称、系统名称等进行检索。3. 应支持对点位信息进行新增、修改、删除操作。4. 应支持批量导入点位信息。12系统管理用户管理应支持对用户名、密码、组织机构、用户角色等进行关联管理。组织机构应支持设置用户组织机构,对不同用户设置不同数据权限。权限管理应支持对用户菜单权限、数据权限进行管理。系统日志应支持记录系统日志。系统登录1. 应支持使用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系统登录。2. 应支持对登录用户鉴权,确定用户关联菜单。15违法制度管理违法制度管理配置违法制度管理模块应支持对系统判定车辆违法并予以车主不同处理方案的制度制度管理模块。1. 应支持违法制度列表查看。2. 列表内容应包含制度名称、制度规则、执行方式、生效时间、创建人、创建时间、教育内容。3. 查询条件应支持制度名称模糊查询、执行方式列表查询。4. 应支持通过进行中、未生效、已生效、正向激励标签页对不同列表进行查询。5. 应支持违法制度新增、修改、删除操作。机动车违法配置1. 应支持对机动车违法参数进行自主配置,包含违法类型名称、默认违法类型、首页展示项、已选内容展示、通话类型名称、展示方式、接通默认选项、未接通默认选项、首页展示项等。2. 违法类型名称应支持新增、删除。3. 应支持默认违法类型下拉选择。4. 应支持首页展示项下拉选择,支持已选内容查看。5. 应支持支持违法类型统一展示。6. 应支持通话类型名称新增、删除。7. 应支持接通默认下拉选择,未接通默认下拉选择。8. 应支持首页展示项下拉选择,支持已选内容查看。记录标签配置1. 应支持标签类型新增、标签新增及已有标签管理。2. 应支持标签类型新增包含输入标签类型名称、选择标签颜色。3. 应支持标签新增包含输入标签类型名称、选择标签颜色。4. 应支持对已有标签管理包含类型查看、标签查看、颜色展示及删除操作。违法制度数据查看1. 应支持违法制度数据列报展示,包含车牌号码、违法次数、违法类型、关联制度、执行方式、是否提醒、执行时间、违法时间。2. 检索方式应支持制度名称、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违法类型、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执行方式、是否提醒,支持检索内容重置。3. 应支持对数据进行审核,包含未审核、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三种状态。违法后续处理流程系统应支持根据配置的违法管理配置,可通过修改提醒次数基准来确定提醒教育临界值,超过临界值后进入审批流程,通过后推送相关处置平台进行处罚。14接口模块化管理数据接口模块化系统应支持与其他平台的数据通过标准HTTP协议进行对接与数据共享,平台支持所有数据接口化、模块化处理,提供标准数据接口或平台导出功能,便于后续的志愿者、企业团队等团体使用HTTP协议进行数据共享。15电话回访模块电话回访系统应支持在教育提醒电话挂断的标签选择页面中选择“电话回访”标签后,可在历史告警数据页面中通过需要回访条件进行数据检索,通过记录的备注信息以及选择的标签信息,对原数据的车主进行人工电话回访工作。同时提供标准化HTTP接口,便于后续与办公系统进行对接。16大数据研判应用数据存储系统应支持轻违法历史记录以标准HTTP协议对接写入车辆大数据平台。针对五种不同的业务场景提出五个数据分析模型1. 应支持机动车违法多发区域分析,挖掘历史数据,分析得出各类违法多发区域,结合现场情况为分析是否需要增加道路指示牌或者其他操作。2. 应支持非机动车违法统计分析,分析各个外卖厂家、快递厂家的违法记录,与相应公司进行约谈。分析非机动车违法多发区域以及时间段,为民警现场执法教育提供信息。3. 应支持行人违法数据统计分析,分析多发区域以及时间段,匹配人脸库,对多次违法人员进行电话约谈。4. 应支持通话标签记录统计分析,分析挖掘民意信息,为民警工作提供信息。5. 应支持车牌号轨迹信息、人脸比对信息、驾驶员联系方式数据三轨碰撞,实现人车手机号关联,为民警相关工作提供信息。数据分析相应页面设计开发应支持对数据模型及数据分析页面作出相应展示,包含数据统计、折线图、柱状图、饼图等数据元素。17电话挪车提醒模块模块电话挪车1. 应支持与114平台工单通过标准HTTP协议进行接口对接;包括:认证获取、查询未同步的工单、确认工单状态、获取工单图片、确认工单图片同步完成五个端口。可对电话挪车需求发起用户身份进行认证,对工单的状态、数据等进行管理。2. 应支持将接数据写入边界表中,将数据从互联网摆渡至公安网。3. 应支持公安网端接收数据,写入相应表中。4. 应支持页面对系统存储数据展示。5. 应支持对工单号、车牌号、来电时间、挪车地点、挪车求助电话、挪车描述、处置人警号、通话状态等信息进行列表展示。6. 应支持条件检索,包含车牌号码、车辆类型、通知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持检索条件一键重置。7. 应支持对列表数据进行通话操作,跳转通话界面。8. 应支持拨号人拨打电话反馈需要协助挪车时,平台将拨号人姓名、电话号码、需挪车车牌号码、车辆类型、现场图片等数据打包,通过边界进入公安网,最终在平台页面进行详情展示。数据入网时关联六合一平台并查询车主电话,此时公安操作人员通过车主号码进行挪车提醒,完成车主挪车。9. 日志页面应支持对工单号、车牌号、时间、操作人员、通话结果、挪车结果、录音、备注等信息进行列表展示。10. 日志页面应支持条件检索,包含车牌号码、车辆类型、操作人员、通话结果、挪车结果、录音、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支持检索条件一键重置。11. 日志页面应支持对列表数据中有录音的信息进行录音播放。本系统提供3年免费质保服务,三年内提供免费软件和算法升级服务、系统BUG修复、系统故障保障及培训服务等。六、质保要求2.服务器、平台各模块功能与中标清单参数描述一致,软件符合需求,满足日常工作所需。1.设备经调试和运行,供需双方共同确认设备及网络正常。五、验收标准:交货地点: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完成人员的上线实施培训,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包括:针对系统运维管理人员的系统部署培训,针对一般操作使用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培训地点为甲方项目实施地,培训内容乙方自拟并报甲方审核,培训资料由乙方提供。★八、培训要求3、驻场服务: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安排1-2人进行驻场服务,以应对解决突发状况并提供现场操作使用指导。2、在系统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将根据故障的类型进行响应,响应方式包括:远程支持、现场处置等方式。紧急故障提供2小时到场支持服务。1、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售后服务阶段,提供7x24小时积极响应支持。★七、售后服务要求1.基于本项目需求所进行的软件研发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有。十一、其他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违约情形,符合工作要求,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运行期间,在本合同范围内因中标人过错需解除合同的,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十、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0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剩余款项。九、付款方式1.1资格审查人员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1.资格审查依据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标注“★”项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注:1.标注“※”项内容为核心产品。2.乙方对采购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义务,所有技术资料或文件未经甲方认可同意,不得留存或向第三方透露。4.资格审查结果3.2资格审查人员对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以书面形式签署个人理由,并告知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3.1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原始审查记录和审查结果,编写《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并签字确认,并对审查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资格审查人员应履行职责2.1资格审查人员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履行审查职责,对存在争议的事项,采取“少数服从多数”。2.资格审查原则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6.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5.1资格审查人员对资格审查情况以及在审查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5.资格审查过程的保密4.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进入下一步的符合性审查。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投标保证金按照“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保证函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3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4投标人概况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6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7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8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投标人应主动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1投标人对《合同文本》签署意见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2联合协议如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提供《联合协议》;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第2-4项以及第7-10项的相关资料。非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需提供。13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编制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写、签章等。14信用记录查询(资格审查人员查询存档,投标人不需提供资料)按照“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信用记录查询”要求查询、审查、存档。3.评标原则2.1评标委员会仅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范围1.2说明内容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存档。1.1采购人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时,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1.采购人对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的说明内容及要求5.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5.评标方法4.2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4.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4.评标依据3.1评标委员会要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独立履行评审职责,对存在争议的事项,采取“少数服从多数”进行认定。6.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6.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的事项,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做出书面答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6.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实质性内容。6.1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投标人。6.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澄清5.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7.5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评审依据,亦不作为不中标的评审依据。7.4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是否属于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7.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7.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7.1规定处理(核心产品为“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标注“※”项)。7.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7.评审事项处理原则9.1评标委员会、集中采购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9.评审过程的保密8.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签字确认,各成员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8.评标报告7.6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1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未据实打分或超出“评分细则”要素范围的,集中采购机构有权要求该评标专家重新评审。1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要素针对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客观、公证、审慎地据实、独立打分。11.评分细则10.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9.2评标委员会和集中采购机构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投标文件的报价①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②投标人以“包”为单位填写“投标报价表”。③不存在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报价情形。④不存在投标总价或投标单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情形。2投标货物(方案)不存在可选择投标货物(方案)的情形。3商务技术指标响应内容①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的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②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对非标注“★”项的技术指标或其他要求的响应未超过五项(含五项)负偏离。4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写、签章等。5其他未发现属无效投标规定情形的(见“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21项的规定)。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判定某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11.5技术评分(分值59分)11.4.3如上述条件相同时,选定报价低的。11.4.2如技术质量相等时,选定技术支持和服务承诺最好的;11.4.1选定技术质量最好的;11.4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分值时,按以下顺序排列:11.3如出现某一位评标专家打分畸高畸低,导致评审结论改变的,集中采购机构有权要求该评标专家说明其打分的合理理由,并视具体情况报告财政部门。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技术部分34分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31分。②非标注“★”项技术指标或其他要求有负偏离的,有一项减2分。非标注“★”项的技术指标或其他要求响应负偏离超过五项(含五项)的,投标无效。③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正偏离的,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说明文件等资料共同认定,每有一项技术指标正偏离加1分,最高加3分。 9分依据投标货物的功能、性能和技术质量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9分。5分依据投标货物的安全、维护、维修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5分。3分依据投标货物技术升级改造状况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3分。2样品0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样品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0分。3节能产品1分投标货物(方案)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每提供一项得0.2分,最高得1分,仅以提供的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为打分依据。4环境标志产品1分投标货物(方案)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得0.2分,最高得1分,仅以提供的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为打分依据。5服务部分组织实施保障3分①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得1分,否则不得分;②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时间进度表”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1分;③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交付使用标准和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1分。售后服务保障3分①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及售后服务网点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得1分;②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的得1分(本地化服务能力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a.在太原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b.在太原市具有固定的合同伙伴;c.在太原市注册成立的);③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具体内容、维修及服务响应时间以及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目标等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1分。评分注意事项:1.投标文件未体现以上评分因素要求的相应内容的,得0分;2.评标委员会成员明确标明打分依据,如:打分依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范围或描述等。12.1未按照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将通讯工具存入指定地点的;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1.7价格评分(分值40分)11.6商务评分(分值1分)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企业业绩1分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否则不得分。有效业绩认定标准: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签署且完成的投标人自身同类合同为准。必须提供以下内容:①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完整合同文本、增值税发票及其他项目结算凭证(交货(竣工)验收证明或经签订合同双方确认的项目结算单据(书)等);②合同核实单位、合同核实联系人、合同核实联系电话。评分注意事项:1.投标文件未体现以上评分因素要求的相应内容的,得0分;2.评标委员会成员明确标明打分依据,如:打分依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范围或描述等。序号评审项目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具体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详见“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分注意事项: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评标委员会应记录价格调整的依据、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12.7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12.6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12.5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12.4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12.3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的情形除外;12.2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太原市政府采购组织的行政事业单位车辆采购内容及要求等,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出卖人:买受人:第七部分合同文本评标委员会成员有“12.1—12.6”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支付评审劳务报酬;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12.8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一)出卖人所供的合同标的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以较高者为准)。三、质量要求:合同总金额(大写):,(小写:¥元)。价款为固定不变价,包含出卖人将货物运至买受人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受人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等)及后续的开箱检验、保修和维修、技术服务等费用。二、合同价款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的合同标的为:(具体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见合同附件)一、合同标的(七)质量缺陷责任期不得少于两年。(六)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出卖人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出卖人负担。(五)若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有质量瑕疵的,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出卖人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在修理、更换达两次后仍存在瑕疵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货。(四)出卖人应按本合同要求和售后服务承诺对合同标的进行保修、维修,在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三)出卖人所供的合同标的开箱合格率达到100%,合格标准连续测试48小时无故障。(二)出卖人按照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规格、质量标准向买受人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二)出卖人所供合同标的的质量应以出卖人出具的并得到买受人认可的验收方法进行验收。(一)出卖人所供合同标的应符合本次采购的技术要求。六、验收:五、交货地点:四、交货时间:出卖人应在年月日前将合格的合同标的交付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八、售后服务:(二)为保证合同的完全履行,出卖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买受人交纳合同总价款%即人民币元的履约保证金。(一)七、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要求:(四)出卖人将合同标的送到买受人指定地点后,买受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如出卖人所供的合同标的达不到买受人质量要求的,买受人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三)本合同标的经买受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单位:(五)维修联系方式:(四)若出卖人收到买受人质保维修通知后3日内或买受人发出质保维修通知之日起5日内(以较短者为准),未提供质保维修服务的,买受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三)质保期内,出卖人按照生产厂家质保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标准较高者为准)向买受人免费提供质保维修服务。(二)合同标的送达买受人指定地点,出卖人负责安装调试,同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一)出卖人承诺长期向买受人以合理的价格供应零、配件,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供或随意加价。(二)买受人逾期支付设备款,每逾1日,买受人向出卖人偿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一)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付设备款的,买受人向出卖人赔偿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九、违约责任联系电话:联系人:地址:(二)本合同壹式肆份,买受人贰份、出卖人贰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完毕后由买受人上传至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予以备案。(一)合同经买、卖双方代表签章后即行生效。十、其他约定事项(五)出卖人逾期交付合同标的时,每逾1日出卖人向买受人偿付合同总价款1‰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10天时。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四)出卖人不能按期交付全部合同标的时,出卖人向买受人偿付合同款总额5%的违约金。(三)出卖人所交的合同标的质量、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买受人有权拒收。造成买受人损失的,由出卖人负责赔偿。(二)投标(响应)文件(一)招标(采购)文件十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五)出卖人提供的最终投标价格明细表或最终项目(实施)方案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如评标时出卖人有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以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为准。(四)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出卖人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法定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不可抗力(六)投标人所承诺的其他条件(五)出卖人提供的最终投标价格明细表或最终项目实施方案(四)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三)明细表全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买受人全称:(公章)(二)依法向合同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一)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由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三、争议及解决方式地址:全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出卖人全称:(公章或合同章)电话地址:签约地点:签约时间:账号:开户行行号:开户银行:电话:2.实事求是地填写“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的内容。给定格式的,应按照统一的格式逐项填报,不可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答复文字;没有给定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设计。1.按照“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提交的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提交。一、编制投标文件应做到如下事项:为了准确投标,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按照如下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须知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附件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封面(封皮)格式3.参照后附目录顺序对投标文件各项内容进行排版、编制页码,如出现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相应内容,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文件字体为“宋体”;正文字号:五号;标题字号:四号加粗;表格中的字号:五号。1.投标文件规格幅面为A4。二、编制投标文件建议做到如下事项:3.“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的内容不得随意删减,如因删减导致投标文件不完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附件中注明“无相关信息,不需填写内容”等内容的除外。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包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格审查部分)投标文件3.投标人概况…………………………………………………………………………………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投标人保证函………………………………………………………………………………页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目录附件2年月日9.特定资格要求……………………………………………………………………………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7.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6.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保证函附件313.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12.保函………………………………………………………………………………………11.联合协议…………………………………………………………………………………10.投标人对《合同文本》签署意见………………………………………………………4.我方同意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赞同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与我方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规定;认可项目履约期限超过“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3.我方按照“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提交”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2.如果我方存在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自愿接受没收投标保证金、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相关处罚。1.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及你方对招标文件的解释。我方已详细阅读并清楚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自愿参加此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投标,谨郑重作出以下声明并负相应法律责任: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我方保证按照服务承诺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9.我方保证诚实履行合同,做到所供货物货真价实,绝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保质保量按期交货(完工);8.我方赞同你方组织的资格审查人员、评标委员会所做出的评审和选择,完全理解同意本招标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同意资格审查人员、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审解释的规定;7.我方同意承担由投标文件内容填报不清或填报错误,所造成的无效标、废标、落标等后果;6.我方愿向你方提供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真实数据或资料;5.我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及资料、证照真实合法有效;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4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公章):五、不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保持公平的竞争关系。三、坚决做到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和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二、不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为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附件5签署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合同规定的任务,准确兑现售后服务承诺。六、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4.单位性质:3.注册资金:2.注册地址:1.成立日期:一、投标人基本信息投标人概况10.年生产(销售)能力9.目前生产(销售)的主要产品简介:8.服务体系设置情况简介:7.隶属关系:6.资信等级评定情况:5.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我方保证上述内容真实、准确。若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没有需要说明事项的,填写“无”)二、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2)中级技术人员人数:其中:(1)高级技术人员人数:11.职工(雇员)人数:特此证明。(姓名)是投标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全权处理开标、评标、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1签署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授权委托书附件6-2签署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全称(公章):2、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本次投标,应签署《授权委托书》。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应签署本文件并附本人身份证/护照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注:应附法定代表人和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特此声明。全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我姓名是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可全权代表我签署本次投标文件,处理开标、评标、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现针对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截至开标日我方的“投标人资格”情况声明如下: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附件7签署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六、能够提供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规定的特殊资格、证照等。如没有提供,我方认为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没有特殊资格、证照的规定,且不再提供关于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的其它资格、证照等。五、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特此声明!我方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若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八、关于“投标人资格”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事项(没有补充说明事项的,直接删除)。七、能够提供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附件9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附件8注: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留核查投标人上述内容及相关原件的权利,如经核查与上述声明不符,或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拒不配合提供相关原件,均视为弄虚作假。签署日期:年月日有异议()无异议()1.投标人对此次《合同文本》有无异议,请选择(以“√”标识):投标人对《合同文本》签署意见附件11特定资格证明材料附件10投标单位全称(公章):(2)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向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3.合同纠纷解决方式,请选择其一:(以“√”标识)……2.对《合同文本》有异议的,请具体说明。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一致决定由(一方或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缴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二、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保证均无不良信用记录。若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为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一、(某成员单位名称)为本次组成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联合体一致同意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经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联合协议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12八、联合体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七、(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及针对本项目承担的责任、义务等,分别为:六、牵头单位负责等工作;(其它成员单位)负责等工作。五、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分工,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联合体牵头单位将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评审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确定为中标人后,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接受采购人的指令和通知,办理本项目履约后的收款手续等工作。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牵头单位全称(公章):十一、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中标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十、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九、联合体为中标人后,本联合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参加方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参加方单位全称(公章):注:不采用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此项不需填写内容。提供针对本项目且满足保证金金额的由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附件13注: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的,此项不需填写内容。……项目编号:(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文件附件15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封面(封皮)格式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附件14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目录附件16年月日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包号:项目名称:6.投标货物功能、性能、技术参数说明………………………………………………………5.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4.投标报价表……………………………………………………………………………………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12.信息安全产品情况一览表…………………………………………………………………1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情况一览表……………………………………………………10.投标人近三年业绩情况……………………………………………………………………9.投标人近三年业绩情况一览表………………………………………………………………8.投标人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7.投标货物质量承诺书…………………………………………………………………………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1713.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签署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9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18第包单位:元投标报价表附件20签署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投标产品全称生产厂家产地品牌型号或规格数量市场销售单价投标单价金额小计免费质保期质保期外服务年限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产品有无偏离名称类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12……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附件21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投标人填报的投标单价均不得高于市场销售单价,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注:1.此表以“包”为单位进行填写,投标人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注:投标人应详细列明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具体响应状况,全面披露各项响应程度,否则投标文件无效。第包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技术指标参数序号投标产品全称招标文件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响应状况响应程度偏离说明符合要求高于要求低于要求其他条件要求序号招标文件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响应状况响应程度偏离说明符合要求高于要求低于要求说明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货物全称同时应编写品牌、型号或规格:包号(序号):投标货物功能、性能、技术参数说明附件22签署日期:年月日6.与同类产品相比较其优、缺点;5.投标货物技术升级改造状况(技术先进性和可扩展性)等;4.投标货物的安全、维护、维修(稳定性、安全性、耐用性、使用寿命年限、易用、易维护性)等;3.投标货物的规格、功能、性能、技术参数及精确度(误差范围)等;2.投标货物的制造(加工)工艺、质量水平及操作和使用简便性(智能化程度)等(请详实描述);1.投标货物所执行的技术规范、标准及其文号;投标货物质量承诺书附件23签署日期:年月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编写说明:投标文件所附投标货物的彩页、图片资料描述的规格、功能、性能、技术参数不能替代应当编写的具体内容。7.投标人需要补充的内容。3.投标货物的质量缺陷、瑕疵补救方案和处理方式、方法(如果实行召回制度的产品必须说明):2.投标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三包)期限(年、月),执行规范和内容:1.投标货物出厂前是否执行检验检测: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的质量状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投标货物全称同时应编写品牌、型号或规格:包号(序号):附件24签署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全称(公章):6.投标人对投标货物承诺的其它事项:5.投标货物的质量保证措施:4.投标货物达不到无故障时间和使用(寿命)年限应承担的责任:(2)实施时间进度表(1)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组织实施保障主要内容应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自行填写)投标人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b.在太原市具有固定的合同伙伴;a.在太原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2)本地化服务能力(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及售后服务网点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2.售后服务保障(3)交付使用标准和保障措施6.投标人应列明生产厂家现在实行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的方式、方法、内容,以及在太原市设置的售后服务网点、地址、联系电话等。5.投标人应列明在货物免费质量保证期外技术支持和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零(部)备件取得方式及取费标准。4.投标人应分别列明免费质量保证期外的服务年限_____年;维护维修的电话、联系人、应急服务方案及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以及维护维修完成时限(天)。3.投标人应当分别列明投标货物免费质量保证期限_____年,在免费质量保证期(包修、包换、包退)内能够提供的技术支持办法和服务方式、服务内容以及维护维修的解决方式(上门维修、报修、送修等)。(3)售后服务承诺具体内容、维修及服务响应时间以及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目标等c.在太原市注册成立的附件25签署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全称(公章):9.投标人应列明产品的质量或服务投诉电话(公司/厂方)。8.投标人应列明违反售后服务承诺的赔偿责任。7.投标人应分别列明投标货物的装箱清单及物品;以及产品开箱不合格处理方法。投标单位全称(公章):3.无业绩,此表不需填写内容。2.投标人未填写合同核实单位、合同核实联系人、合同核实联系电话的,该项业绩无效。注: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货物的同类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买卖合同》、增值税发票、其他项目结算凭证等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业绩情况一览表序号业绩名称合同核实单位合同核实联系人合同核实联系电话签署日期完成日期合同金额发票金额其他项目结算凭证类型1         2         3         ……         (2)增值税发票(1)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完整合同文本业绩一投标人近三年业绩情况附件26签署日期:年月日(3)其他项目结算凭证(交货(竣工)验收证明或经签订合同双方确认的项目结算单据(书)等)(2)增值税发票(1)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完整合同文本业绩二(4)合同核实单位、合同核实联系人、合同核实联系电话。(3)其他项目结算凭证(交货(竣工)验收证明或经签订合同双方确认的项目结算单据(书)等)第包:节能产品明细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情况一览表附件27……(4)合同核实单位、合同核实联系人、合同核实联系电话。序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品牌型号或规格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附件283.采购货物均不属于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此表不需填写内容。2.此表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注:1.采购货物已列入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因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对评标委员会评审造成的影响,由投标人承担其后果。第包: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品牌型号或规格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另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8类13项)2.采购货物均不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产品的,此表不需填写内容。注:1.采购货物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第包信息安全产品情况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品牌型号或规格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号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发证日期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产品类别产品名称产品的定义和适用范围边界安全防火墙防火墙产品是指一个或一组在不同安全策略的网络或安全域之间实施网络访问控制的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以防火墙功能为主体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2)其它网络产品中的防火墙模块;不适用个人防火墙产品。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网络安全隔离卡是指安装在计算机内部,能够使连接该计算机的多个独立的网络之间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是与配套的安全隔离卡一起使用,适用于单网布线环境下,使同一计算机能够访问多个独立的网络,并且各网络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计算机;(2)安全隔离卡;(3)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是指能够保证不同网络之间在网络协议终止的基础上,通过安全通道在实现网络隔离的同时进行安全数据交换的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2)安全隔离与文件单向传输产品。通信安全安全路由器安全路由器是指为保障所传输数据完整性、机密性、可用性,应用于重要信息系统的,具备IKE密钥协商能力,端口IPSec硬件线速加密能力的路由器。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分:集成了IPSec/SSL,以及防火墙、入侵检测、安全审计等一种或多种安全模块的路由器,仅接入公用电信网的路由器除外。身份鉴别与访问控制智能卡COS智能卡芯片操作系统(COS-Chip Operating System)是指在智能卡芯片中存储和运行的、以保护存储在非易失性存储器中的应用数据或程序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控制智能卡芯片与外界信息交换为目的的嵌入式软件。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采用接触或/和非接触工作方式的智能卡的COS;(2)其它被集成或内置了的COS。数据安全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是指实现和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和恢复过程的软件。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独立的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软件产品,不包括数据复制产品和持续数据保护产品。基础平台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操作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了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操作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操作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操作系统的产品。安全数据库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数据库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数据库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数据库系统的产品。内容安全反垃圾邮件产品反垃圾邮件产品是指对按照电子邮件标准协议实现的电子邮件系统中传递的垃圾邮件进行识别、过滤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透明的反垃圾邮件网关;(2)基于转发的反垃圾邮件系统;(3)与邮件服务器一体的反垃圾邮件的邮件服务器;(4) 安装于已有邮件服务器上反垃圾邮件软件。评估审计与监控入侵检测系统(IDS)入侵检测系统指通过对计算机网络或计算机系统中的若干关键点收集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发现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和被攻击迹象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网络型入侵检测系统;(2)主机型入侵检测系统。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指利用扫描手段检测目标网络系统中可能被入侵者利用的脆弱性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网络型脆弱性扫描产品;不适用:主机型脆弱性扫描产品;数据库的脆弱性扫描产品;WEB应用的脆弱性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安全审计产品指能够对网络应用行为或信息系统的各种日志实行采集、分析,形成审计记录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将主机、服务器、网络、数据库及其它应用系统等一类或多类作为审计对象的产品。应用安全网站恢复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是对受保护的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的未授权更改及时地进行自动恢复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针对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进行自动恢复的产品。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附件2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提醒教育管理平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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