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主体建筑提档升级招标公告(重庆市江北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2)
铜锣峡温泉主体建筑提档升级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6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比选
采购执行编号:CQGHYTJB-202201
二、预算金额:
99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业绩条件:具体详见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10月26日 至 2022年10月31日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补遗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比选申请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补遗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比选申请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报名方式为比选当天现场报名,竞争性比选文件购买费在各比选申请人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如递交投标文件后未缴纳比选文件购买费,不能成为有效的比选申请人。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四)比选申请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按时缴纳竞争性比选文件购买费。
(五)报名地点:重庆盘溪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10 月31 日09:30(北京时间)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 月31 日10:0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22年10 月31 日10: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重庆盘溪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比选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31日 09:3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2年10月31日 10:0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盘溪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评审信息
比选时间: 2022年10月31日 10:00
比选地点:重庆盘溪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江北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经办人:吴老师
采购人电话:1899631089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路2号第6层整层
代理机构:四川广宏远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572361144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祈年悦城1栋23-7
九、附件
铜锣峡温泉主体建筑提档升级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docx
铜锣峡温泉主体建筑提档升级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docx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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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二年十月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广宏远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比选人:重庆市江北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章)(招标编号:CQGHYTJB-202201)竞争性比选文件铜锣峡温泉主体建筑提档升级项目1.比选办法26第三章比选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3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4比选公告2第一章竞争性比选公告2目录一、投标函部分3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3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13.评标程序262.评审标准26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本比选项目铜锣峡温泉主体建筑提档升级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江北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1.比选条件铜锣峡温泉主体建筑提档升级项目比选公告第一章竞争性比选公告二、资格审查部分41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2.4比选范围:铜锣峡温泉主体建筑提档升级项目,具体以本次比选发布的施工图等内容为准。2.3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9万元。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主体建筑共四层,整体建筑面积约2037平米。改造面积约1112平米,分别为一楼310平米,其主要功能为室内私汤泡池、理疗室、餐厅包房、过道等改造。二楼312平米,其主要改造功能为户外露台,就餐大厅,包房等改造。三楼206平,其主要改造功能为多功能大厅,配套多功能大厅功能性用房、棋牌包房等改造。四楼284平米,其主要改造功能为露台景观,休闲平台等改造。其中一、二楼包房增加传菜梯。设计改造区域内全套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原始平面图、墙体改建图、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地面铺装图、强弱电布置图、灯光布置图、开关插座图、立面图、节点图、设计说明、材质清单、等)不含消防,结构等专项设计。2.1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4.比选文件的获取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3.1.3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3.1.2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业绩条件:具体详见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1.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2、按时报名签到;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四)比选申请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三)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分包(售后不退)。(二)报名方式为比选当天现场报名,竞争性比选文件购买费在各比选申请人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如递交投标文件后未缴纳比选文件购买费,不能成为有效的比选申请人。4.1(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补遗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比选申请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九)开标地点:重庆盘溪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八)开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10:00(北京时间)(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10:00(北京时间)(六)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10月31日09:30(北京时间)(五)报名地点:重庆盘溪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3、按时缴纳竞争性比选文件购买费。7.联系方式本项目的比选公告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6.公告发布媒介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5.1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31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盘溪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5.竞选文件的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祈年悦城1栋23-7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广宏远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96310897联系人:吴老师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路2号第6层整层比选人:重庆市江北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正文内容不允许修改。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2022年10月26日电话:15723611443联系人:陈老师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比选人比选人:重庆市江北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路2号第6层整层联系人: 吴老师联系电话:189963108971.1.3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广宏远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祈年悦城1栋23-7联系人:陈老师电 话:157236114431.1.4项目名称铜锣峡温泉主体建筑提档升级项目1.1.5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1.1.6建设规模该项目主体建筑共四层,整体建筑面积约2037平米。改造面积约1112平米,分别为一楼310平米, 其主要功能为室内私汤泡池、理疗室、餐厅包房、过道等改造。二楼312平米,其主要改造功能为户外露台,就餐 大厅,包房等改造。三楼206平,其主要改造功能为多功能大厅,配套多功能大厅功能性用房、棋牌包房等改造。四楼284平米,其主要改造功能为露台景观,休闲平台等 改造。其中一、二楼包房增加传菜梯。设计改造区域内全 套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原始平面图、墙体改建图、平面 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地面铺装图、强弱电布置图、灯光 布置图、开关插座图、立面图、节点图、设计说明、材质 清单、等)不含消防,结构等专项设计。1.2.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3.1比选范围铜锣峡温泉主体建筑提档升级项目,具体以本次比选发布的施工图等内容为准。1.3.2工期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1.4.1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2. 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2年内,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及以上项目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工程类别:居住建筑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竞选截止日竞选资格情况比选申请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竞选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竞选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6)比选申请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受过行政处罚。比选申请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比选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标后只能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满足要求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比选申请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竞选的承诺原件(承诺格式见第八章竞选文件格式)。5.其他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附拟派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特别说明:(1)上述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竞选单位法人章并装入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上述1~5条,有一条不满足则竞选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竞选处理。(2)比选申请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八章竞选文件格式)。比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处理,其竞选保证金不予退还,比选申请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3)本比选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①社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②竞选文件中对养老保险的要求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的连续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必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提供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竞选处理。为确保对所有比选申请人的公开、公平、公正,比选申请人如果提供网上打印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含有电子章且提供了该地区政府或人社局发布的《关于推行参保人员社保证明电子化的通知》相关材料佐证(可不要求为原件,但必须网上能查询文件属实),可视为原件,不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竞选有效,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竞选处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竞选不接受1.9.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并领取现场踏勘书1.10.1竞选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比选人发出的澄清及修改2.2.1比选申请人对比选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人在获取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2年10月 28 日 17 时00分前提出质疑匿名发至 1919912275 @qq.com邮箱。比选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则视为比选申请人已全面确认比选文件内容。2.2.2比选人对比选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发布。2.2.2竞选截止时间详见比选公告规定的竞选截止时间。3.1.1构成竞选文件的其他材料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竞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报价说明1、报价原则:本项目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重庆市2018序列定额及其配套文件。本项目投标报价采取报价下浮比率和暂定投标总报价进行填报。2、投标人的报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投标人自身情况自主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整个工程招标范围内施工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含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的费用、税费、规费等。3、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本项目下浮比例最高限价为:不低于5%。暂定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990000.00元(大写:玖拾玖万元整)。5、投标人填报的下浮比率、暂定投标总报价均不得高于发包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对发包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例:比选申请人填报的下浮比率率为10.00%,则该比选申请人投标总报价=暂定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990000.00元×(1-10.00%)=891000.00元。本项目所采用技术、工艺和产品等必须执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渝建发〔2019〕25号)的规定。3.3.1竞选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竞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竞选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投标人自备袋子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证金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①未进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②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3.5低价风险担保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对中标人的不良行为直接记12分,纳入重点关注名单。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按照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支付(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1□2☑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从招标人中标通知书送达中标候选人之日起 10 工作日内;(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4、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拟中标人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拟中标人或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函部分。3.6是否允许交备选竞选方案不允许3.7.1竞选文件格式要求编制竞选文件时不得对第八章“竞选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竞选处理。3.7.3签字盖章要求竞选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盖单位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竞选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竞选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竞选处理。3.7.4竞选文件的份数竞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竞选处理。1、竞选函部分: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2、资格审查资料: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3.7.5装订要求1.本工程应将竞选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竞选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标注页码。(2)资格审查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标注页码。4.1.1竞选文件的密封1.竞选文件袋使用“竞选函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以及“竞选文件”大袋。2. 资格审查部分装入“资格审查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法人章。3.“竞选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等小袋装入“竞选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法人章,同时“竞选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一个大袋装不下的,可使用多个大袋分册封装。大袋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人或代理机构应该拒收。注:“竞选函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只为方便竞选文件分装,不作为判定密封合格与否的条件。但为了方便开标,请各比选申请人主动配合,按要求分装。4.1.2封套上写明应在“竞选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比选人名称: 比选申请人名称: (项目名称)竞选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竞选文件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4.2.3是否退还竞选文件否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竞选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比选申请人是否派人到场;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否则当场退还其比选申请文件;(1)法人代表参加开标会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2)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5. 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按规定缴纳的,当场退还其比选申请文件;6. 密封情况检查:比选申请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7. 设有最高限价,公布最高限价;8. 开启比选申请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大袋及竞选函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经济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公布比选申请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0. 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11. 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比选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合格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 中选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2. 中选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2)履约担保的金额:暂定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1-中选下浮比率)×10%。3. 履约担保的其他要求:(1)拟中选人或者中选人提供的保函不符合发包文件规定的,发包人应当拒收。(2)拟中选人或者中选人提供的保函不符合发包文件规定的,视为放弃中选,取消中选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有);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中选人应在接到中选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担保从中选人帐户转入发包人指定帐户。中选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发包人有权取消中选人的中选资格,若中选人递交有投标保证金的,则发包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由发包人报行政监督部门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处理。5. 履约担保的期限: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6. 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后一次性无息退还。7. 履约担保的其他要求:(1)拟中选人或者中选人提供的保函不符合本项目发包文件规定的,发包人应当拒收。(2)拟中选人或者中选人提供的保函不符合本项目发包文件规定的,视为放弃中选,取消中选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比选申请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1重新比选1.按比选申请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比选申请人须知第8.1(2)执行;3.按比选申请人须知第8.1(3)执行;4.按比选申请人须知第8.1(4)执行。8.2二次比选和不再比选重新比选的比选申请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比选经评审有有效比选申请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比选申请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比选,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工程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暂定总价的30%作为项目进场款。2、工程项目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暂定总价的50%,3、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 97%,预留 3%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2 年)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10.2工程结算方式1、中选人可以选择每个工程子项目完成后单独结算,或者多个工程子项目完成后打包进行结算;2、本工程竣工结算原则:工程结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1-中标下浮比例%)+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2.1、分部分项工程费:1)工程量清单计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指南》(2013)、《房屋建筑工程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工程量按上述规则由中选人、发包人、监理单位(如有)在施工现场收方计量或按发包人的管理规定签署的竣工资料计算,最终以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2)计价定额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参照《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缺项时,需要套用其它定额人工、材料时不乘以相应系数。3)计价定额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执行开标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相应人工价格。4)材料费:执行开标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相应材料价格;《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材料价格缺项的,由中选人、发包人、监理单位(如有)共同通过市场调查后按市场价进行核质核价,并以核价单形式明确,并根据核价单明确的材料单价进行计取。所有材料不计采保费。2.2措施项目费:1)施工组织措施费按2018定额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计算,不下浮。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定额及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结算。2)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其综合单价按本款第“4”条综合单价组价原则执行。 2.3中选下浮率:中选下浮率为中选人在投标报价时所填报的比例,中选后无论何种因素影响,不再调整。2.4其他项目费。1)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数量和签证确认的单价计算;2)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人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3)按实签证费用直接进入结算,除规费、税金外不计其任何费用。4)其他项目费不下浮。2.5规费及税金1)规费是指根据重庆市政府或市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主要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并按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费用标准进行计算。2) 若出现本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重庆市政府或市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 3)税金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标准文件及《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规定进行结算,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是指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按一般计税方式计取。 4)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文件合格标准结算。注:规费、税金不下浮。2.6.工程结算价以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咨询造价机构实施结算审核金额为准,承包人工程结算未经审核,不能作为支付结算价款的依据。10.3招标代理费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3500元,由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10.4其他1、施工材料需要经甲方和设计方共同认可方可使用。2、施工地址为甲方经营场所,施工范围为全部经营场所中的其中一部分,需要做好防护措施并听从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需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3、中标人进场后甲方将查验中标人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资料是否与投标资料一致,如果不一致将作为废标处理,顺延第二中选人作为中标单位。4、施工方案需要经甲方和设计方确认后方可实施。5、本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与比选申请人须知正文不一致的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6、本比选文件第三章比选办法前附表与比选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比选办法前附表内容为准。1.1.4本项目名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2本项目发包人: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发包。1.1项目概况总则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6本项目建设规模: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工期和缺陷责任期: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1本次发包范围: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发包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4)为本发包项目的代建单位;(3)为本发包项目的监理单位;(2)为本发包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1)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8)被责令停业的;(7)为本发负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为本发包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5)为本发包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1.5费用承担(15)本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2条“信誉要求”所列情形。(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发包项目的投标;(13)与本发包项目的监理单位或代建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2)与本发包项目的监理单位或代建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的;(11)与本发包项目的监理单位或代建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比选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发包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比选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比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9.4发包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发包人不对比选申请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发包人的原因外,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比选申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发包人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比选申请人踏勘项目现场。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不允许偏离。1.12偏离不允许分包。1.11分包不召开。1.10比选预备会(3)比选办法;(2)比选申请人须知;(1)比选发包公告本项目比选发包文件包括:2.1发包文件的组成2.发包文件3.投标文件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2发包文件的澄清(6)投标文件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1.2资格审查部分3.1.1投标函部分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比选申请人应提供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5资格审查资料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延长投标有效期。3.3投标有效期3.7.3签字盖章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发包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发包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发包文件要求更有利于发包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6备选投标方案4.2投标文件的递交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5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1比选的时间和地点5.比选在本项目比选发包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比选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比选申请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本章第3.7款的要求执行,再按本章第4.2款的要求提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比选申请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发包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比选申请人代表、发包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5.3比选异议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2比选程序(4)曾因在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比选申请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比选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发包人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7.2中选公示及中选通知7.1.2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的数量: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7.1.1发包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发包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发包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发包。7.1定标方式7.合同授予(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发出中选通知后,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发包人向中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额;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发包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根据发包文件和中选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放弃中选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不按发包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低价风险担保(如有发包文件有约定),发包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按本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中选人不能按本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7.3履约担保发包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示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无投诉,或者异议、投诉不成立的,发包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比选申请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发包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并确定中选候选人;(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将重新组织比选发包活动:8.1重新比选发包8.重新比选发包和不再比选发包发包人不得泄漏比选发包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发包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投标。9.1对发包人的纪律要求纪律和监督重新比选发包后比选申请人仍少于3个,按程序继续进行比选发包活动,确定中选人。经评审无合格比选申请人,由发包人自行确定项目发包事宜。8.2重新发包和不再发包(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发包人明示或者暗示比选申请人为特定比选申请人中选提供方便;(4)发包人授意比选申请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发包人明示或者暗示比选申请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2)发包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比选申请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1)发包人在比选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发包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投标:(2)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中选人;(1)比选申请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投标: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发包人串通投标,不得向发包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比选申请人的纪律要求(6)发包人与比选申请人为谋求特定比选申请人中选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2)不同比选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投标:(5)比选申请人之间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比选申请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比选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3)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比选申请人放弃投标或者中选;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7)不同比选申请人的电子投标文件MAC地址相同。(6)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发包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5投诉与比选发包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比选发包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比选办法前附表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比选办法前附表作为评定依据。比选办法前附表第三章比选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本次比选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选候选人。若出现比选申请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比选申请人在红名单中优先原则进行排序(红名单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比选申请人均在红名单或均不在红名单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票表决(简单多数)原则进行排序。2.1报价排序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2.2符合性审查取报价排序前5名(若实际比选申请人数量小于勾选数量,则全部纳入)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依次类推。2.2.1资格评审标准资质条件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2.1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2.1资格评审标准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2.1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2.1资格评审标准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2.1资格评审标准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2.1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2.2形式评审标准比选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2.2.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投标函格式规定签字、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2.2.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2.2.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7.4项规定。2.2.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签署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齐全。2.2.2形式评审标准委托代理人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发包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包含结算下浮比率和暂定投标总报价)。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暂定金额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发包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1项规定。2.2.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2项规定。2.2.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3项规定。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3.1项规定。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如有)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发包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比选申请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由比选申请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符合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2.3项规定。2.2.3响应性评审标准实质性要求1.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2.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3.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3评标程序1.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2.根据本章第2.2款约定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依次类推。3.若上述程序未能评出三名中选候选人,则评标委员会对剩余投标文件继续按上述第2条进行评审,直至评出三名中选候选人,或者评审完所有投标文件。4.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比选申请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选候选人。注:若出现比选申请人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比选办法前附表第1条进行排序。3.4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中选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发包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2.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比选办法前附表。2.1报价排序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评审,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选候选人。1.比选办法见比选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比选办法前附表;2.2.2形式评审标准:见比选办法前附表;2.2.1资格评审标准:见比选办法前附表;按照比选办法前附表约定的比选申请人报价排序数量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1)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2.2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顺序: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评审。3.2符合性审查见比选办法前附表。3.1报价排序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当按投标人填报的下浮比率计算出的暂定投标总报价与投标人填报的暂定投标总报价不一致时,以下浮比率为准,修正暂定投标总报价。(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比选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原则如下:(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见比选办法前附表。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比选申请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本发包项目直接引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渝公管发〔2020〕54号)附件4或附件5中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所列示范文本作为本项目合同,发包人与中选人应当参照示范文本和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文件订立本项目合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投标文件存在本一览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则,评标委员会不得视为重大偏差而否决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文件。章节号条款名称否决投标条件资格评审A-1比选申请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1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资格评审A-2比选申请人的业绩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资格评审A-3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第4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资格评审A-4比选申请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5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资格评审A-5比选申请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6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6比选申请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7投标文件格式、份数及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8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函部分的格式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盖单位法人章的,应盖比选申请人单位法人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10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1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2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响应性评审A-1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发包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由比选申请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响应性评审A-14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由比选申请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响应性评审A-15比选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响应性评审A-16工期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7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8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9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不得高于发包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20投标总报价取费费率低于85%的,比选申请人应在投标函部分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21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发包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发包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22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发包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其他/(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二、资格审查部分(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投标函一、投标函部分目录(七)其他资料(六)承诺书(五)类似项目情况表(四)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二)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投标函部分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三)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如有)(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投标函目录日期:年月日(2)我方投标文件属于本项目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3.如我方中选:2.我方承诺响应发包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发包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下浮比率:%,暂定投标总报价:¥:元(大写:)作为此次投标报价。该工程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码为;委托代理人为,身份证号码为。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发包人名称):6.(其他补充说明)。5.我方承诺无条件履行发包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同时我方承诺接受发包文件及附件、澄清及修改通知中所有的内容。(5)我方承诺以不低于发包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所列要求完成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3)我方承诺按照发包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传真:单位电话: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地址:单位性质:比选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本人(姓名)系(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注: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注: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单位电话(座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加了你单位(项目名称)的投标。我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若获得中标资格,我公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同时,我公司已落实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方案,承诺如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的格式和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我公司愿承担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因未按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的相应责任。(招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采用)(三)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2.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应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1.授权委托书须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项目名称)二、资格审查部分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特此承诺。目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资格审查部分投标文件(六)承诺书(五)类似项目情况表(四)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二)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地址:单位性质:比选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七)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本人(姓名)系(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注: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注: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单位电话(座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注:本表后应附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1条要求的材料。(二)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2.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应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1.授权委托书须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比选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 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六)承诺书(五)类似项目情况表(四)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注:本表仅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应附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5条(承诺除外)、第6条(1)要求的材料。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我公司(比选申请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发包人名称):3.我公司若中选,在签订合同之前,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发包人。相关岗位管理人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我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选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我公司中选资格,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2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且参加投标的投标将被否决;已取得中选候选人资格或中选资格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我公司资格;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1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在中选后只能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8.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如有)。7.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中没有发包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我公司不存在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1项的规定。4.我公司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如业绩截图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发包人有权取消中选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有),我公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七)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体建筑提档升级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