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调整相关咨询服务招标公告(佳木斯鹤大高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2022)



鹤大高速佳木斯过境段PPP项目“两评一案”调整相关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6





【购买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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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大高速佳木斯过境段PPP项目“两评一案”调整相关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询比采购编号:GLTC-227BE313B085

本采购项目鹤大高速佳木斯过境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鹤大高速佳木斯过境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19〕237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鹤大高速佳木斯过境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9〕466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鹤大高速佳木斯过境段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9〕249号)批准,项目法人为佳木斯鹤大高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本项目PPP项目“两评一案”调整相关咨询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鹤大高速佳木斯过境段PPP项目“两评一案”调整相关咨询服务

1.2采购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1.3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贴资金、地**府自筹及业主自筹。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起于佳木斯北岸的万庆屯北约3km鹤大高速处,路线西南向布设,在连庆屯西侧转向南行,跨越京抚公路后设置松花江特大桥跨越松花江,过江后在黑通村东侧转向东南,跨越哈同公路后,下穿哈佳客专,在三连村东南与哈同高速(哈同高速桩号K330+250)衔接后继续东南向布线,在草帽村北接终点鹤大高速。路线全长25.239公里,本项目概算总金额25.87亿元。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26.0米,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工期:建设工期3.5年(含设计工期半年),计划于2022年11月交工,运营期30年。

本项目以PPP模式实施,由经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代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作为实施机构代表具体负责项目识别准备、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执行和移交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工作。项目公司佳木斯鹤大高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作为社会资本方)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投融资、建设(不包括土地征拆)、运营维护、移交等全生命周期工作,并于本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PPP合同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于2016年10月20日完成批复,《实施方案》于2018年8月1日完成批复,项目总投资额为21.05亿元。项目招商完成后,由于国家概预算编制办法调整、建筑市场价格提高、征地拆迁费用调增等因素导致项目总投资额增加,2019年5月9日省发改委批复工可研估算为25.99亿元,2019年7月9日交通运输部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为25.87亿元,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为25.11亿元,概算超出“两评一案”投资额4.06亿元,超出约19%。为保障项目合规性,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实施方案、招投标文件、合同的主要内容应与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文件、备案信息保持一致”的要求,以及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财金〔2021〕110号)和《关于开展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信息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财办金〔2022〕45号)对全国PPP综合信息管理和发布平台项目信息“应录尽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要求,需要对“两评一案”进行调整并更新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和资料,同步开展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的起草、报批和签署工作。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标段

项目名称

规模

主要工作内容

最高限价

01

鹤大高速佳木斯过境段PPP项目“两评一案”调整相关咨询服务

25.239km

1、按照采购人要求编制调整后的PPP项目实施方案;

2、按照采购人要求编制调整后的PPP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3、按照采购人要求编制PPP项目补充合同;

4、配合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对调整后的PPP项目实施方案、PPP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PPP项目补充合同上报批准,配合完成PPP项目补充合同签署,配合完善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信息和资料。

118.02万元

2.2服务期限:自签订咨询服务合同起至PPP项目竣工决算后的运营补贴调整测算完成。

2.3服务地点:哈尔滨市

2.4服务范围:按照采购人要求编制调整后的PPP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编制PPP项目补充合同,配合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对调整后的PPP项目实施方案、PPP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PPP项目补充合同上报批准,配合完成PPP项目补充合同签署,配合完善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信息和资料。

2.5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交通运输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现行相关PPP咨询服务要求。

2.6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安全事故。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格要求

(1)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2)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且备案专业含公路。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持有国家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3.1.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业绩要求:

近5年来(2017年10月1日至询比采购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PPP项目咨询服务(咨询服务业绩至少同时包括PPP项目的编制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工作内容)。

3.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从2022年10月26日到2022年10月28日

4.2获取方式:采购文件采取线上发售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采购代理公司。凡有意参加项目的,请于上述工作时间,供应商须将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供应商联系表一份(包括申请标段、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等资料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代理邮箱[email protected]/* <![CDATA[ */!function(t,e,r,n,c,a,p){try{t=document.currentScript||function(){for(t=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e=t.length;e--;)if(t[e].getAttribute('data-yjshash'))return t[e]}();if(t&&(c=t.previousSibling)){p=t.parentNode;if(a=c.getAttribute('data-yjsemail')){for(e='',r='0x'+a.substr(0,2)|0,n=2;a.length-n;n+=2)e+='%'+('0'+('0x'+a.substr(n,2)^r).toString(16)).slice(-2);p.replaceChild(document.createTextNode(decodeURIComponent(e)),c)}p.removeChild(t)}}catch(u){}}()/* ]]>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电话 0451-82367062(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时间内(资料齐全且收到标书款),将以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因采购文件晚到所引起的责任。

标书款对公账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万达广场分理处(或香坊支行)

账    号:168950715311

4.3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PDF扫描版),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9时00分,地点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

8.2本次询比采购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联系电话:55553989

采购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451-55553970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邮政编码:150036

联 系 人:乔明燕、马宏轩

电    话:0451-82367132转8302.83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CDATA[ */!function(t,e,r,n,c,a,p){try{t=document.currentScript||function(){for(t=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e=t.length;e--;)if(t[e].getAttribute('data-yjshash'))return t[e]}();if(t&&(c=t.previousSibling)){p=t.parentNode;if(a=c.getAttribute('data-yjsemail')){for(e='',r='0x'+a.substr(0,2)|0,n=2;a.length-n;n+=2)e+='%'+('0'+('0x'+a.substr(n,2)^r).toString(16)).slice(-2);p.replaceChild(document.createTextNode(decodeURIComponent(e)),c)}p.removeChild(t)}}catch(u){}}()/* ]]>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调整相关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