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配送 食堂招标公告(歙县璜田中心学校2022)



【招标公告】歙县璜田中心学校2022—2023学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歙县璜田中心学校2022—2023学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10-26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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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歙县璜田中心学校2022—2023学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7日 9点 00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CG20221026-1
项目名称:歙县璜田中心学校2022—2023学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万元;其中第一包:蔬菜、肉类等配送,预算48万元;第二包:米面油等辅料配送,预算11万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按采购人每包食材品种配送每日每餐所需的米面油、调味品、肉类蔬菜等。具体配送种类数量以实际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的1个学年度,与学校教学时间同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8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①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供应商承诺近三年,在食品生产经营中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近三年食品生产经营中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6日9点00分至2022年11月7日9点00分(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招标代理登记领取采购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递交的采购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歙县潭渡村民委员会二期1008号 )注:疫情期间,各供应商来现场参加投标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护。并提供近期行程卡和健康码。黄山市以外的供应商请携带开标截止日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无以上防疫材料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歙县潭渡村民委员会二期1008号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两个包
4.项目地点: 歙县璜田中心学校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6.磋商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7. 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歙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559-6519522)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歙县璜田中心学校
地 址:歙县璜田乡璜田村
联系方式:0559-6970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歙县潭渡村民委员会二期1008号
联系方式:0559-6518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电   话: 0559-6518881
磋商公告(1).pdf磋商公告(1).pdf采购需求(1).pdf采购需求(1).pdf

县璜田中心学校2022—2023学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碳商公告项目概况盐县田中心学校2022-2023学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德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7日9点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HCG20221026-1项目名称:款县璜田中心学校2022-2023学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碰商预算金额:59万元:其中第一包:蔬菜、肉类等配送,预算48万元:第二包:米面油等辅料配送,预算11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采购需求:按采购人每包食材品种配送每日每餐所需的米面油、调味品、肉类蔬等。具体配送种类数量以实际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的1个学年度,与学校教学时间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详见碰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8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O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煤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侯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商小组。(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O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②供应商承诺近三年,在食品生产经营中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近三年食品生产经营中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承诺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0月26日9点00分至2022年11月7日9点00分(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招标代理登记领取采购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共递交的采购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安微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款县潭渡村民委员会二期1008号)注:疫情期间,各供应商来现场参加投标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护。并提供近期行程卡和健康码。黄山市以外的供应商请携带开标截止日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例性。无以上防疫材料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五、开启时间:2022年11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安微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款县潭渡村民委员会二期1008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类别:服务类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3.标段(包别)划分:两个包4.项目地点:款县璜田中心学校5.碳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碳商保证金。6.碰商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碳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碳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碰商公告第八项内容。)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559-6519522)提出投诉。8.本竞争性碰商公告属碰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碳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碳商公告与碰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碰商文件为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散县璜田中心学校地址:数县田乡璜田村联系方式:0559-69701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微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款县潭渡村民委员会二期1008号联系方式:0559-651888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女士电话:0559-6518881飲县璜田中心学校2022-2023学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一、服务要求(一、二包通用)(一)、食材类别配送清单序号配送类别采购数量第一包蔬菜、肉类按采购人实际需要供应第二包米、面、油盐等辅料按采购人实际需要供应中标人提供的食材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执行,其中1.一包蔬菜类需满足新鲜、青嫩、干净、无腐烂、无杂质、无杂草、无黄叶、无老叶、无浸水泡水或注水要求;肉类应具有相对应的检验检疫证明,猪肉应提供“两证一报告”。2.二包中粮油类、调料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注:中标人供货时需提供食材的相关证明由采购人查验。4.中标人所配送的商品须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因学校的特殊性,中标人要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的随时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及时配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不得因配送量多少,大小等各种理由拖延。中标人需具备一定信息化管理服务能力,能对采购人定时提供每日菜价查询、每日供应量、历史供应量明细清单查询等服务功能。(二)供货要求1.中标人须在学校所在地70公里范围设有固定的储存库,其储存量应能满足采购人的三天需求。(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进场服务前进行核查,若中标人无法提供或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2.供货时,经采购人抽查,如发现货物有短斤缺两或破包,腐坏等现象,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退换。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采购人的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中标人以不影响货物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如因个别品种市场短缺无法采购,中标人应及时与采购人食堂相关负责人联系进行调整更换。(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中标人)3.按照采购品种的质量等级验收标准,由采购人安排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学期随机抽样检测一次至二次,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检测出的农药残留、微生物量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4.货物送到合同约定地点后,在现场进行产品外包装、外观和重量的验收。采购人出具《验收评价表》交由中标人。不符合技术参数要求及样品比对不符的,作退货处理,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5.中标人若发生质量、数量问题,配送滞后、未遵守监管规定等违约行为,视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对中标人严重失约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6.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送货,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7.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面,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8.根据食物的特性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9.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10.供货时不得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关于《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禁止食用、加工的高风险食品。(三)质量要求1.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安徽省地方标准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安徽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所有配送的食品,适用《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可追溯。2.不得提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当天送达食品,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上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中标人必须在当天及时更换货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3.不得提供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品,对带骨头肉制品须按要求切块。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4.物资产品如有标示产品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三分之二以上。5.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因质量等问题而使采购人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除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外,还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6.中标人提供的所有食材须为非转基因产品。7.冻品类产品,指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中标人必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量等相关参数。8.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物都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货,中标人必须在60分钟内予以退换补货。(四)验收要求1.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标示的一致。2.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的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采购人发现货物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并承担相应损失。3.中标人须委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送货,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4.采购人将联合所在地检测机构不定期地对供货商所供货物的质量进行抽检,抽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发现货物质量检测结果不符和标准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其他损失的,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五)供货配送要求1.供货数量以采购人订单为准,原则上不得高于采购人订单数量,具体结算以采购人实际收到的经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为准。如中标人已在配送单上明示标准数量,经采购人检验实际数量低于该明示数量的,采购人可扣除差异数量的3倍以上的货款。2.采购人提前以电话、微信等形式向中标人发出订单,中标人在接到订单后30分钟内回复确认,并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将货物配送到位。其中一包的蔬菜、肉类要求每日供货,遇到临时需要时,中标人能够按照要求及时供补货。中标人擅自推迟送货,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签单。3.若食材需要冷链运送的由中标人负责冷链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交付前的风险及运费由中标人承担。4.每日或每批次提供的原料,必须经采购人或食堂相关人员验收签单后才能视为有效,否则均视为无效供货。5.中标人必须对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食品提供相关检验检疫证等相关证明,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签单。6.规格包装的产品交付时,必须原包装完好无损,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六)履约及违约1.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若中标人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2.中标人应具备持续供货能力,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向采购人供货(不可抗原因除外),中标人不能保证及时供货,应当在收到订单后1小时内通知采购人,承担采购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并从当月货款中扣除相应金额金额作为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的赔偿金。3.因中标人配送不及时导致伙食供应延时且经中标人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影响的,每次从当月货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的赔偿金,超过两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供货合同。4.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员,需临时补充原料的,中标人应在约定时间内无条件把指定的原料送至指定的地点,否则按上述第2条处理。5.所供应的食材中水产、家禽类为新鲜宰杀,蔬菜类可使用率应达95%以上。如达不到该要求则全额扣除当日全部菜金。6.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中标人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采购人食堂岀现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中标人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有权立即停止中标人供货,同时解除合同,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中标人的赔偿预付款,同时上报上级监管部门。7.凡中标人提供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影响食用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经双方确认,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8.凡供应货物故意串规、定量包装批量误差超过相关规定误差之短缺,一经查实,中标人需按当日釆购量的3倍误差值向采购人赔偿。9.若因中标人提供的发票不合法,导致采购人无法转账及引起其他经济损失的,一切均由中标人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10.采购人将不定期地对中标人所供货物的质量进行抽检,若发现货物质量检测结果不符和标准要求,采购人有权酌情追究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同时相关货物抽检检测的费用从投标人已完成部分中扣除。11.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采购人提供采购需求里的指定食材、副食调料等货物,由此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及影响,中标人应予以全部承担,并视影响大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已完成部分的费用。12.中标人负责服务期内自身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范作业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同时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有关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合同期间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上访、投诉对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已完成部分的费用,同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3.中标后,中标人应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要求履约,如中标人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无法按时完成各项供货任务,否则按履约及违约条款里的第2条处理,延误超过2次以上并对服务造成不利后果,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已完成部分的费用,同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七)服务质量评价考核1.合同签订后,每月考核一次,由采购人对配送单位进行单独考核打分,月度考核分低于90分的,评价结果审核确认后,除按规定扣货款外,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该中标人的配送合同。2.具体考评细则如下表:食堂食材配送单位考核表(暂定)企业名称:,考核时间:大项小项考评细则分值得分备注台帐登记1、食品进出库记录齐全,帐实相符;2、有退换货记录;3、有48小对食品留样记录.10综合考核质量保障1、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和资质证明材料;2、有产品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告等证件,预包装食品有QS标志;3、蔬菜、散装食品有检测记录或合格证明.10综合考核环境卫生1、配送场地整洁卫生;2、各种用其干净卫生,经常清洗消毒。10综合考核配送车辆1、配送车辆及驾驶员证熙齐全有效,2、配送车辆整洁,经常清洗消毒;3、车辆为食品配送专用车,不混用.10综合考核财务管理1、财务制度建全,与学校结算及时差错少.10服务管理1、从业人员健康证2、内部分工明确,责任分明。3、配送工作合理有序。10部门评价由食堂相关管理部门对配送单位一学期以来的整体服务作出一个评价并进行汇总计分。10现场考核食材质量食材质量10现场考核配送时效情况配送时效情况10现场考核服务态度服务态度10合计得分合计得分合计得分100分100分100分备注:每月考核分值90分以上(含90分)的,全额付款;平均分低于90分(≥80分)的,每减少2分,扣除该月度货款的1%;低于80分的,每减少1分,扣除该月度货款的2%,采购人除扣货款外,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该中标人的配送合同。(八)投标报价要求本次招标项目预算参考上一学年支出情况,故本次所有包采用折扣率报价。投标人应考虑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及自身成本报价,确定报价幅度。折扣率定义:以最新食品原材料市场单价结合投标人对物价水平的预期,综合考虑本次采购所有食品原材料的物价变动而作出的报价,而中标人所报的折扣率将作为采购人在采购期间购买食品原材料的款项计算依据。1、实际供货单价=市场单价×中标折扣率,其中:市场单价不得高于黄山市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网每日公布的农贸市场农副产品价格。例如:采购人需要采购面粉100斤,黄山市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网当日公布歙县的为192元/百斤,若中标折扣率为:90%,需要付给中标人的款项不得高于:1*192元/百斤*90%=172.8元。2、若黄山市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网官网上没有该类货物的均价,按不高于中标人当日在公开市场上公布的零售单价为基准价;若中标人当日在公开市场上公布的品种不含该货物,按照附近超市或批发市场的平均市场价价为基准价;若附近超市或批发市场上没有信息价的则按照不高于平均市场价价为基准价。3、投标人所报的所有折扣率的价格,均为包含了货物、包装、运输、搬卸、保险、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中标人不能因为开发票等手续再向采购人申请款项。4、最终供货食品及数量以采购人提前通知的数量为准。采购人有权对供货清单作适当修改调整或对食品数量作适量增加或减少。二、商务要求(一、二包通用)序号内容要求1合同签订地点歙县璜田中心学校2提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的1个学年度,与学校教学时间同步3货物包装运输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成交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涉及木质制品及木制包装材料的(含铺垫、支撑、加固设施设备等),禁止使用和调入松木及其制品。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4验收合格7付款付款人:歙县璜田中心学校付款方式:按月结算,实报实销;供货实际结算数量以实际供应量为准,结算时按照食材基价乘以中标综合折扣率乘以实际供应数量,按月进行费用结算。成交人每月初向采购人报送上月结算材料(含:单位通知单、接收单、明细单、发票),由采购人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支付相应货款。8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的/%。可采用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成交供应商按投标承诺履约完成后予以退还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8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①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②供应商承诺近三年,在食品生产经营中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近三年食品生产经营中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承诺书》)四、供应商报价: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投标产品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五、采购单位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559-6970118六、本项目申请采用竞争性碳商方式采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配送 食堂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