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闪存存储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2)
重庆税务2022年全闪存存储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重庆税务2022年全闪存存储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2WA0117(1708-BZ2200401359AH)
项目名称:重庆税务2022年全闪存存储采购
预算金额:3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重庆税务2022年全闪存存储采购;数量:1套;简要技术需求: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安装实施和售后服务工作均须遵守采购人网络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至2022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maomaoliao@qq.com(邮箱)。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西湖路9号
联系方式:司崇刚 王丽 023-67572882 67572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联系方式:廖航宇 文静 023-67089269 67707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航宇 文静
电 话: 023-67089269 677070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重庆税务2022年全闪存存储采购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重庆市
公告时间
2022年10月28日 17: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04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23日 14:00
开标地点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预算金额
¥3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廖航宇 文静
项目联系电话
023-67089269 67707022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西湖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司崇刚 王丽 023-67572882 67572351
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廖航宇 文静 023-67089269 67707022
附件:
附件1
公开招标-重庆税务2022年全闪存存储采购(终审稿).doc公开招标-重庆税务2022年全闪存存储采购(终审稿).doc
附件2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表.doc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表.doc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招标项目名称:重庆税务2022年全闪存存储采购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200401359AH项目号:22WA0117招标文件政府采购二、资金来源-3-一、招标项目内容-3-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目录二○二二年十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八、其他-4-七、联系方式-4-六、投标有关规定-4-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二、报价要求-8-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8-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8-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5-一、招标项目一览表-5-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5-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1-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11-六、培训-11-五、知识产权-11-四、付款方式-10-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8-五、废标条款-15-四、无效投标条款-15-三、评标标准-14-二、评标方法-13-一、资格审查-12-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2-五、评标-18-四、开标-17-三、投标文件-16-二、招标文件-16-一、投标人-16-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6-十一、签订合同-21-十、交易服务费-21-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0-八、询问、质疑和投诉-18-七、中标-18-六、定标-18-二、技术文件-30-一、经济文件-28-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27-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5-一、合同主要条款-22-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2-一、招标项目内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税务2022年全闪存存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第一篇投标邀请书五、资格文件-41-四、其他-35-三、商务文件-32-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预算金额(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税务2022年全闪存存储采购3603601工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预算内资金,预算金额为360万元。二、资金来源标候选人。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六)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14:00(五)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14:00(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maomaoliao@qq.com(邮箱)。六、投标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电话:023-6757288267572351联系人:司崇刚王丽(一)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七、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其他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电话:023-6708926967707022联系人:廖航宇文静(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西湖路9号“▲”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全闪存存储1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所需的设备及资源,保障本项目的正常实施,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印章。(承诺函格式自拟)※1.本项目中所涉及的设备和软件产品均需提供原厂3年质保(含硬盘不返还)服务,投标人提供服务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印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为满足新上业务系统对存储性能需求,计划采购全闪存存储一套。(一)项目背景概述“※”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4.设备参数规格需求3.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安装实施和售后服务工作均须遵守采购人网络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设备参数规格需求表1全闪存存储存储类型1.符合工业标准的企业级高端全闪存存储,采用全冗余结构,无单点故障(控制器之间集群采用非FC和非IP协议接口互联)。 1全闪存存储存储类型2.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全新架构NVMe全闪存存储,要求存储控制器后端采用NVMe协议(提供设备制造商官方证明材料,并加盖设备制造商及投标人印章)。1全闪存存储存储类型▲3.支持端到端NVMe(NVMe over FC和NVMe over TCP)协议:从前端主机到存储控制器、从存储控制器后端到DAE盘柜连接及SSD端口都要求支持并配置端到端NVMe协议。(提供设备制造商官方证明材料,并加盖设备制造商及投标人印章)1全闪存存储架构先进性1.投标产品存储架构要求为横向扩展架构在扩展容量同时能够成倍扩展性能,要求支持从任何一个控制器/端口访问同一个LUN/VOLUME数据,同时支持将存储空间资源整合为同一个虚拟资源池。1全闪存存储架构先进性▲2.投标人所投产品存储架构要求可支持Storage Class Memory(存储级别内存SCM),支持单盘容量≥600GB,双控制器最大支持SCM盘数≥36块。(提供设备制造商官方证明材料,并加盖设备制造商及投标人印章)1全闪存存储架构先进性▲3.要求支持SCM作为可读可写的数据容量空间,要求支持NVMe SCM+NVMe SSD冷热数据分层技术,仅使用SCM作为控制器缓存加速技术的产品不满足此要求。(提供设备制造商官方证明材料,并加盖设备制造商及投标人印章)1全闪存存储控制器配置▲1.配置≥2个控制器。控制器定义:一个完整的控制器指完全物理隔离(完全独立的电源,完全独立的CPU处理器,完全独立的内存以及完全独立的板卡)并且能够单独启动和停止的物理设备。 1全闪存存储控制器配置▲2.每个控制器配置不低于2颗X86架构处理器,单处理器核心数≥12核,总核数≥48核。(提供设备制造商官方证明材料,并加盖设备制造商及投标人印章)1全闪存存储缓存▲1.配置≥1024 GB缓存(单控制器缓存≥512GB,非SSD模拟、闪存扩展卡,NVMe卡, SCM卡,NAS缓存等其他扩展方式),缓存为纯SAN阵列缓存,非闪存卡或SSD扩展方式,不得混淆计算NAS缓存、FlashCache、PAM卡,SSD Cache,SCM存储级别内存卡等任何其他模块容量;支持写缓存镜像保护,内置缓存断电保护功能,在系统断电后将缓存数据回写入磁盘永久保存,保证数据一致性,配置缓存专用掉电保护SSD磁盘。(提供设备制造商官方证明材料并加盖设备制造商及投标人印章)1全闪存存储前端接口配置▲配置≥16个 32 Gb/s Fibre Channel主机接口;并支持10Gb以太网、iSCSI及16Gb FC端口扩展。1全闪存存储后端接口配置支持并配置控制器到磁盘柜NVMe后端接口,每个控制器配置≥128Gb/s到后端磁盘柜DAE的链路带宽。1全闪存存储存储容量与类型▲本次须全部配置NVMe SSD(闪存盘或者闪存卡),提供数据保护后可用容量≥200TB,实配NVMe SSD物理磁盘裸容量≥100TB。(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可用容量≥200TB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设备制造商及投标人印章)1全闪存存储数据同步复制功能支持数据同步复制技术,并支持同步异步复制模式切换且无需重新同步全部数据。(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设备制造商及投标人印章)1全闪存存储数据异步复制功能支持数据异步复制技术,并支持同步异步复制模式切换且无需重新同步全部数据。(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设备制造商及投标人印章)1全闪存存储软件功能配置全容量许可的存储管理与性能监控软件功能,配置全容量在线重删和压缩功能软件,配置全容量快照/克隆功能软件,配置QoS功能软件。配置全容量的应用一致性快照和数据副本自动管理功能软件。1全闪存存储双活容灾功能▲支持双活容灾功能,在无需外置网关服务器的前提下,两台存储始终保持数据实时同步的情况,主机能够同时从任一侧存储Active-Active 读写两台存储上的同一份数据,并且当其中任何一台存储发生故障时,主机和存储都无需任何切换操作仍可正常读写另一台存储的数据。(提供设备制造商官方证明材料,并加盖设备制造商及投标人印章)1全闪存存储存储三点容灾功能支持多台存储间串行环或并行环两地三中心容灾功能,满足将来构建三站点容灾方案的需求。(提供设备制造商官方证明材料,并加盖设备制造商及投标人印章)1全闪存存储在线重复数据删除及数据压缩功能▲支持并配置在线重复数据删除及数据压缩功能,配置独立的重删和压缩硬件设备(不占用控制器CPU资源),可针对任意卷组灵活选择开启或关闭重删压缩,开启重删压缩时应用性能无影响。(提供设备制造商官方证明材料,并加盖设备制造商及投标人印章)1全闪存存储可靠性1.支持冗余配置的部件,如:缓存、内存、控制卡、闪盘、RAID控制器、电源、风扇等,没有单点故障。 能够做到不停机维护、在线调整(包括软、硬件升级、扩容、设备更换等操作)。1全闪存存储可靠性2.投标人本次所投产品要求满足99.9999%可靠性。(非使用解决方案层面实现,提供设备制造商官方证明材料,并加盖设备制造商及投标人印章)1全闪存存储故障隔离和恢复支持在线更换控制器、接口控制卡、磁盘、风扇、电源等部件。1全闪存存储在线升级支持微码并发在线升级,且微码升级过程中无任何LUN接管切换过程;支持在线增加SSD或闪存模块实现容量扩展,扩容过程无需停机无需重新做RAID。1全闪存存储断电保护要求配置冗余的电源,关键部件双路供电,并且在1路电源故障的情况下可以正常使用。1全闪存存储数据副本管理配置应用感知的数据副本管理软件,支持Oracle, SQL Server, Exchange等主流应用环境,实现副本自动化创建与挂接,刷新等操作,应用管理员可直接对应用使用的数据卷进行快照克隆日程定制化,并可在主机挂载用于数据分析,备份恢复和测试开发等用途,配置无限量数据副本快照许可和不低于20份自动化副本主机Mount挂载许可。(提供设备制造商官方证明材料,并加盖设备制造商及投标人印章)1全闪存存储兼容性要求投标产品要求支持AIX、Linux、VMWare ESXi等主流操作系统及Firefox国产化浏览器终端。支持主流SAN交换机。1.到货验收(三)验收方式交货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指定地点。(二)交货地点※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一)交货期1.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1.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1.3.1设备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1.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到货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1.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二、报价要求4.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3.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项目所有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后,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验收相关文档,由采购人组织交付验收,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出具交付验收报告。2.交付验收1.4到货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到货验收报告。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投标产品质量保证及免费维保期不低于三年,质保期自项目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验收时要求投标人提供全闪存存储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1.产品质量保证期:(一)产品质量保证期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7×24小时技术援助电话,接收故障保修及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1电话咨询1.中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二)售后服务内容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1.4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每年4次原厂设备健康检查服务,并在检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由设备制造商服务人员出具的健康检查报告。1.3设备健康检查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或设备制造商应在4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1.2现场响应2.1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中标人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性能、容量等报表数据;中标人在完成设备维修或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后的5个工作日内,应向采购人提交现场服务确认表或服务报告、故障分析报告等服务证明材料;中标人应按期提交年度服务报告,不得晚于该年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1.6报表报告在机房停电、网络切换、线路割接、系统上线、系统切换、信息系统出现重大故障等特殊时期,中标人应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现场保障。1.5重大事项现场支持1.日常管理考核中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章制度,对违反相关条例的予以处罚,考核扣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考核按年统计,具体考核要求如下:(四)售后服务考核中标人和厂家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全新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三)维修配件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中标人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中标人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3.网络及信息安全考核中标人因运维或保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被采购人上级机关通报或发生舆情的,每发生1次,扣除10000元。2.重大事项考核1.3中标人未遵守采购人日常管理要求(前两项要求除外),每发生1次扣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每发生1次扣2000元;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每发生1次扣5000元。1.2中标人未按照要求完成设备巡检、健康检查、重大事项现场支持,或未按时上报巡检报告,或巡检结果不真实,每发生1次扣2000元;1.1中标人未按照时限要求对事项进行处理,每发生1次扣3000元。四、付款方式以上扣款,在该考核期后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4中标人泄露采购源代码、运维资源或不宜公开工作内容的,每发生1次扣20000元。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严重危害的,依据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3.3中标人泄露采购人敏感数据(含因系统漏洞造成的数据泄露),每泄露50条数据的计算为1次,每发生1次扣20000元,不足50条的按50条计算。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严重危害的,依据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3.2中标人提供或用于采购人的软硬件产品被采购人上级机关通报高危漏洞的,每发生1次扣10000元;被采购人发现产品存在高危漏洞,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未完成整改的,每发生1次扣10000元;合同期内再次被采购人发现同类漏洞的,直接按次扣10000元。3.1售后服务人员造成违规外联事件的,每发生1次扣5000元。开户行:交行新牌坊支行;收款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3.收款人银行信息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二)付款方式6.中标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5.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采购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经交付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3年后,采购人在20天内无息退还。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账号:500111072018000151898。五、知识产权5.财务部门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支票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约定款项。4.支付方式:转账支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3.付款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2.第二次付款:通过交付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合同、发票、交付验收报告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款项。1.第一次付款:签署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合同、发票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50%的款项。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六、培训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一、资格审查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四)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三)合同主体如因政策因素导致主体名称、地点等相关事项发生变化,以变更后为准。(二)投标人不得违反《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相关规定。(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评标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注: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一)符合性审查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5分为政策性加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按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盖章。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对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2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评审因素三、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50%)5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技术部分(40%)35(一)技术评审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35分。2.扣分条款: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技术评审部分得0分。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或“※”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从起评分中扣除3分,达到5条及以上不满足的技术评审部分得0分。2技术部分(40%)5(二)项目技术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该内容应包括: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详细实施内容、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团队、培训计划。合格的投标人起评分5分,每项内容完全逐项应答且内容完整的不扣分,每有一项未提供扣1分,扣完为止;所提供的内容中某一项有缺陷的,每一处扣0.5分,每项最多扣1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系统未全部描述、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10%)2(一)投标人服务能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置的服务工程师具备所投产品制造商技术认证,提供技术认证证书得2分,不满足得0分。投标人提供工程师技术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3商务部分(10%)8(二)投标人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接过类似项目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8分,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完善的不得分。提供合同及对应任一发票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4政策性加分(5)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所投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四、无效投标条款(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五、废标条款(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一)投标人一、投标人第五篇投标人须知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法律责任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投标人的风险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二)合格投标人条件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二、招标文件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联合投标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三、投标文件(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三)投标有效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五)投标报价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六)修正错误(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四、开标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七)投标文件的递交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评标(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定标程序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一)定标原则六、定标见第四篇内容。七、中标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中标人变更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二)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一)询问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4事实依据;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质疑答复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三)投诉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九、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0以上0.009%0.009%0.009%(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500-200)×0.78%=2.34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十、交易服务费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供应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账号:310002341920002304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十一、签订合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定义一、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2.货物内容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转包或分包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合同价格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6.付款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7.2货物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检查验收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索赔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11.违约责任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合同争议的解决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9.知识产权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二、技术文件(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三)其他技术资料(二)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一)技术条款差异表(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三)其他商务资料(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五)书面声明(格式)(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说明: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项目号:(二)分项报价明细表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一)技术条款差异表二、技术文件2.该表可扩展。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注:年月日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注: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三)其他技术资料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说明:(二)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二)商务条款差异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十、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注: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三)其他商务资料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投标人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注: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五)书面声明(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特此声明。(结束)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表项目号:22WC0117项目编号:1708-BZ2200401359AF项目名称:重庆税务2022年全闪存存储采购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单位地址1.请供应商在采购文件提供(发售)期限内(2022年11月4日17:00前),将《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发送至maomaoliao@qq.com(邮箱)。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项目经办人:廖航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闪存存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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