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光 大棚招标公告(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农业农村局2022)



项目概况
阿合雅镇吐曼16村日光大棚项目(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X[2022]-172
项目名称:阿合雅镇吐曼16村日光大棚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226596.33
最高限价(元):3226596.3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合雅镇吐曼16村日光大棚项目(二期)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226596.33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新建日光温室大棚3座,占地面积87.5亩,每亩投资4万元, 结构为钢结构,拱棚两侧肩高1.80米,拱棚顶高4.0米,拱棚外附15丝的蓝色长寿防滴膜;其中:长225.9米*宽117米1座、长179.9米*宽110.1米1座、长171.9米*宽70.60米1座;配套水电等相关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自行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6)《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及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 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且 项目负责人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 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中备案人员。(4)供应商如在“信 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相互关联存在 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1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乌什县人民政府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乌什县环城路2号乌什县党政综合办公区(一区)
联系方式:177675217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瀚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疆南名居4号楼三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18509977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娟娟
电 话:18509977717

附件下载:
16村温室大棚招标文件.docx
16村温室大棚招标文件.docx

阿合雅镇吐曼16村日光大棚项目(二期).zip
阿合雅镇吐曼16村日光大棚项目(二期).zi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日光 大棚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