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监管 银行招标公告(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余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服务银行入围采购项目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余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服务银行入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XYCX2022-CF002
)入围公告
(一)招标内容:新余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服务银行入围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二)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新余市城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农村商业银行。
2、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
3、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投标人自行声明)。
4、财务稳健,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管制能力,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信用风险(投标人自行声明)。
5、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及网络技术条件,能够与监管服务平台兼容对接并实时导入资金出入帐信息;
6、具备专职人员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原则,并配合监管机构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7、无论与开发企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无论该贷款偿还期限是否届满,均不得扣留预售监管资金冲抵开发企业的贷款及与该贷款有关的利息、费用(提供相关承诺);
8、负责后期建立与新余市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系统相配套的系统对接,且能满足项目需求无缝对接,并承诺在采购人后期有新的业务功能需求时,及时完成系统配套升级(提供相关承诺)。
9、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参与投标主体必须为新余市级分行或其下级机构。
10、投标主体为市级分行的下级机构的,则必须取得总行或江西省分行或新余市分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11、必须在新余市城区设有营业网点的银行。
12、应出具廉政承诺书;(投标人自行声明)
1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9日(工作日内)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获取方式:请各供应商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信息(姓名、电话、邮箱)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xycx699@163.com,代理机构收到报名邮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5日10: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699号和平国际,届时请各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及各投标人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及各投标人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各投标人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自然人参与投标的,则必须由其本人亲自按上述要求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联系方法:
招标人: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长青北路311号
电话:0790-6449951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699号和平国际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0790-6440033 18979058916
电子 邮箱:xycx699@163.com
新余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服务银行入围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新余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服务银行入围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YCX2022-CF002
招标人: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单位: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新余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服务银行入围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欢迎本市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招标借鉴公开招标相关程序,并非招投标法规定的严格意义上的招投标行为,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有。
(一)招标内容:新余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服务银行入围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二)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新余市城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农村商业银行。
2、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
3、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投标人自行声明)。
4、财务稳健,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管制能力,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信用风险(投标人自行声明)。
5、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及网络技术条件,能够与监管服务平台兼容对接并实时导入资金出入帐信息;
6、具备专职人员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原则,并配合监管机构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7、无论与开发企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无论该贷款偿还期限是否届满,均不得扣留预售监管资金冲抵开发企业的贷款及与该贷款有关的利息、费用(提供相关承诺);
8、负责后期建立与新余市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系统相配套的系统对接,且能满足项目需求无缝对接,并承诺在采购人后期有新的业务功能需求时,及时完成系统配套升级(提供相关承诺)。
9、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参与投标主体必须为新余市级分行或其下级机构。
10、投标主体为市级分行的下级机构的,则必须取得总行或江西省分行或新余市分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11、必须在新余市城区设有营业网点的银行。
12、应出具廉政承诺书;(投标人自行声明)
1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9日(工作日内)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获取方式:请各供应商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信息(姓名、电话、邮箱)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xycx699@163.com,代理机构收到报名邮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5日10: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699号和平国际,届时请各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及各投标人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及各投标人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各投标人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自然人参与投标的,则必须由其本人亲自按上述要求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招标程序
1.宣布招标纪律。
2.公布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招标人是否到场。
3.宣布参加投标相关人员。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附后);
2.投标人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附后);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资格证明材料,并附本人身份证(格式附后);
4.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5、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应包括上述证书或材料的复印件或影印件装订成册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文件密封要求及份数
1.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当副本与正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开标时请同时用移动储存端携带电子标书,纸质标书同时递交。)。
2、正、副本均应打印或用不可修改墨水书写。投标人应在要求的地方加盖投标人章和投标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3、投标文件的修改、涂抹、加行等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在修改处签名盖章。
(八)招标代理费
本次招标人同意招标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人按照平摊方式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48000.00)。
(九)开标、评标、定标: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投标人总得分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3.定标原则: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评分的投标人为服务单位,具体如下:
(1)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做废标处理。
(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技术分相同的,再按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
(十)无效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我
单位
招标活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2、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3、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4、投标人串标(指投标人之间私下串通,共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相互勾结,损害、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投标文件中除招标文件指定格式页外,有两张以及两张以上雷同页的,将视为串标);
5、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6、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7、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9、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提交两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10、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十一)评分标准:
评分细则(总分100分):经营状况40分;贡献度指标58;服务水平指标2分。
经营状况(40分)
1、资本充足率(15分):综合比较各投标人 2021年度资本充足率整体数据,法人机构达到监管标准得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满分为15分),扣完为止。 *法人机构,监管标准10.5%。 2、不良贷款率(7分):综合比较各投标人 2021年度不良贷款率整体数据,5%(含5%)以下得满分,每高1个百分点扣1%(满分7分),扣完为止。 3、拨备覆盖率(8分):综合比较各投标人 2021年度拨备覆盖率排名,法人机构达到监管标准得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满分8分),扣完为止。 *法人机构,监管标准150%。 4、内控有效性(10分):综合比较各投标人 2021年度内控有效性整体数据,综合评估为A级得10分,每降1级扣0.5分。 *注:以上排名根据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新余银保监分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取数评分。
贡献度指标(58分)
反映资金存放银行对实体经济、小微企业、三农、扶贫领域贷款等支持我市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度。根据《新余市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激励方案》考核结果取数评分。(贷款增量得分+贷款增速得分)*58% 注:1.根据《新余市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激励方案》考核结果取数评分。
服务水平指标(2分)
各银行在服务方案需体现银行提供支付结算、对账、分账核算等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并具有良好的服务技能、服务效率、信息反馈、服务满意度等。 评分标准: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方案进行横向比较,方案优良得2分,其余酌情扣分。
* 除特殊说明外,与本次综合评分涉及数据均为2021年度根据市政府金融办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考评数据。
(十二)中标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
(十三)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十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的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户名:新余市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湖分公司,开户行:新余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210128001000033935,行号:402426000028。仅用于收取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启现场提交,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人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中标人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
(十五)投标人询问和质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止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5、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询问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答复,质疑供应商可在答复期满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采购人投诉。
6、质疑书应当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6.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6.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6.3提起质疑的日期。
7、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答复。
(十六)未尽事宜:未尽事宜,按有关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七)联系方法:
招标人: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长青北路311号
电话:0790-6449951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699号和平国际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0790-6440033 18979058916
电子 邮箱:xycx699@163.com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单位
入选数量
新余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服务银行入围采购项目
家
10
注: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
二、项目概况及主要服务内容:
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规范新余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行为,根据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新余银保监分局关于印发《新余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余住建字〔2022〕42号)文件精神,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同城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监管业务服务银行。
本招标未尽事由:严格遵守《新余市中心城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余住建字〔2022〕42号的规定执行。
2.主要服务内容和要求:
1)、监管银行需在服务当地有营业网点。
2)、监管银行负责本行范围内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设立管理,负责对监管账户内预售资金的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入账工作和后续监管,负责日常资金拨付的监管及预售监管资金的统计管理;
3)、各监管银行负责本行范围内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设立管理,负责对监管账户内预售资金的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入账工作和后续监管,负责日常资金拨付的监管及预售监管资金的统计管理。
4)、按揭放款必须直接到监管账户,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必须用于该项目工程建设支出。
5)、各银行要按时对账,准时推送数据。
6)、系统对接需在1月-1.5月内完成。
*1、评价机制。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将综合参考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 新余银保监分局关于印发《新余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中对监管银行的需求,组织对代理银行进行考核评价。
(综合全年考核评分结果,对考核倒数前三的银行将予以通报及其处罚)
2、差错处理。如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差错,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遵循“谁的差错谁更正,谁的差错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办理更正。若某项工作连续多次出错,使用单位将根据差错的性质及影响予以内部通报、公开通报、警告或直接取消资格的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品房预售监管 银行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