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评选招标公告(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2)



关于2022年温州“全民艺术普及推广大使”评选活动委托执行比选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省文旅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民艺术普及实施方案》部署和温州市《深化全民艺术普及实施方案》,我局拟开展2022年温州“全民艺术普及推广大使”评选活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举办该项目委托执行比选。现将比选公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组织类型:公开比选
二、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要求

1
2022年温州“全民艺术普及推广大使”评选活动委托执行
1项
22万元
1、精心策划,以公平公正的评价机制、形式新颖的赛事环节,面向全市征集、评选“全民艺术普及推广大使”50名(暂定); 2、关注宣传,同步开展多渠道、多角度的系列媒体报道跟进,提高公众知晓度,讲好温州城乡公共文化故事; 3、活动时间:11月启动,月底完成评选并举行颁奖典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方式:
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共服务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比选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用扫描电子版发邮箱:1690114@qq.com,我局将在公告到期后开展比选工作,请参选单位准备好相关方案(附经费明细)参加比选,由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法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加盖公章并标明日期。
如果只有一家报名,不再另外组织比选,我方根据市场服务价格协商后直接委托组织实施。
五、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日17时30分(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六、比选地址:温州市政府(鹿城区绣山路321号)行政大楼一号楼19楼西面会议室。
七、报名单位须于比选时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比选响应文件(一份纸质加盖公章)
2、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纸质加盖公章)
4、历年承接项目简介清单(一份纸质加盖公章)
5、活动实施方案(三份纸质版加盖公章)
6、项目预算清单(一份纸质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电话:88967213
3.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321号行政大楼一号楼1918

附件:1.比选响应文件.docx比选响应文件.docx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10月31日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比选响应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比选谈判。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委托执行的比选响应文件关于(项目名称)附件1:响应单位法人签字:联系方式:响应单位:(全称加盖公章)随本申请书附上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3、我单方将对本次比选中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有不实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2、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条件,并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地址: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比选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响应单位名称)”比选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日期:响应单位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方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评选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