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招标公告(三门县花桥镇人民政府2022)
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 本招标项目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于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三门县花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室内装修、安装等,项目位于三门县花桥镇。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预算书的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预算审核价:367040元。
计划工期:不超过50日历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工期天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人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工本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1月 09 日上午09 时30分,地点为花桥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工程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到场递交,递交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
因疫情管控需要,各投标人代表(限1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进入交易中心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台州健康码(必须是绿码)和行程码,提供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报告未出视为无);开标厅内人员间隔保持一米五以上。请各投标人提前到达(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情况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县花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汝波
电 话:15824433729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青青
电 话:0576-83231100
三门县花桥镇人民政府 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花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01日
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doc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doc
招标监管机构:三门县花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三门县花桥镇人民政府项目编号:正听招备(2022)014号招标文件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招标人:三门县花桥镇人民政府(盖章)项目名称: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编号:正听招备(2022)014号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三门县二○二二年十一月联系电话:0576-83231100联系人:叶青青招标代理人: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联系电话:15824433729联系人:王汝波第一章投标须知4投标须知前附表3招标公告5目录2022年9月招标监管机构:三门县花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投标费用44.投标资格43.资金来源42.招标范围41.工程说明4第一节总则410.招标文件的修改59.招标文件的澄清58.招标文件的组成5第二节招标文件57.踏勘现场46.现场条件415.投标报价组成614.投标文件的格式613.投标文件的组成6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61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611.招标文件的备案520.投标文件的递交7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7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7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717.投标有效期616.投标担保6第六节评标824.投标文件公布823.开标8第五节开标8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821.投标截止期7第七节授予合同1129.投标文件的评审928.投标文件的澄清927.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926.评标过程的保密825.评标会议8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39第二章合同条款1234.履约保证金1133.合同签订1132.中标通知书1131.中标候选人公示11附件七:44附件六:43附件五:42附件三:41附件二:40附件一:39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于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三门县花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招标公告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投标人资格要求计划工期:不超过50日历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工期天数)预算审核价:367040元。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预算书的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概况: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室内装修、安装等,项目位于三门县花桥镇。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3.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投标人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5.4本工程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到场递交,递交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9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花桥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5、投标文件的递交4.2投标人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工本费。联系人:王汝波招标人:三门县花桥镇人民政府7、联系方式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因疫情管控需要,各投标人代表(限1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进入交易中心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台州健康码(必须是绿码)和行程码,提供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报告未出视为无);开标厅内人员间隔保持一米五以上。请各投标人提前到达(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情况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门县花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门县花桥镇人民政府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6-83231100联系人:叶青青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158244337291.工程说明总则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2022年11月01日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2建设地点三门县花桥镇3建设规模一个标段4预算造价预算审核价367040元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质量标准合格7工期要求不超过50日历天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预算书的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10资金来源上级拨款11投标人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1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13投标人确定方式资格后审14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包括:1)投标函(附件一);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附件二);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三);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附件四)5)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五)6)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注: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15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A4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16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浮动幅度:12%-17%17投标保证金要求1、保证金金额:5000元。2、担保形式:现金(保证金装入档案袋密封并标示出公司名称)18投标有效期不超过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19履约保证金数额无2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贰份。21投标文件密封及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单独密封。2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本工程授权委托书原件),经招标人确认身份后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2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与开标地点地点/地址:花桥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2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22 年 11 月 09 日上午 09 时 30 分25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时,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相应资料参加开标会议,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予以拒收,项目负责人应出示携带的相应资料:1、必须持(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考格式见附件六),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投标项目负责人。相应资料不齐予以拒收,核对后,身份证原件当场退还; 相应资料中的名字、名称信息与开标后的投标文件不符,按无效标处理。 26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和人员到场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并签字确认;(2)开标顺序:直接开商务标。投标人对密封情况、人员到场情况和开标有异议的,应该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直接开商务标27其他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3000元。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3.资金来源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5.投标费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要求。如项目负责人曾在其他项目中任职,需办理变更手续才能满足建市[2008]48号文件要求的,则变更证明材料应在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提交给招标人,经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书面认可后有效。投标截止日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投标人确定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4.投标资格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可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7.踏勘现场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以完成。6.现场条件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活动自身发生的费用。(2)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1)招标公告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8.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二节招标文件除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本工程有关的情况外,投标人应通过自行调查取得与本工程施工承包可能发生的费用等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交通、环保、治安等规定和要求。9.招标文件的澄清8.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2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5)投标文件格式;(4)评标办法;(3)合同条款;11.招标文件的备案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这些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通过传真或电邮方式收到的,须当即给予回执。10.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修改9.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书面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13.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13.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书面答复等)的解释权属招标人。1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11.1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书面答复等)未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盖章的一律无效。16.投标担保15.2投标总报价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安全、维护、工伤保险费、利润、规费、税金、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预算造价、施工工期的要求,以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自身的综合实力、管理技术水平、市场价格信息综合分析后竞投投标报价。15.1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报价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15.投标报价组成14.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14.投标文件的格式16.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担保将被没收:(2)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还。(1)中标候选人凭《建设工程合同》退还;16.3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6.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提交投标担保。17.1投标有效期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7.投标有效期投标人违反《三门县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的。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内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18.3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未注明正副本的,由评标委员会或工作人员随机抽签确定一本作为正本。18.2招标文件附件中要求签署或盖章的,投标人均按要求签署或盖章。18.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7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地点,在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收:20.投标文件的递交19.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装订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19.2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并注明项目(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标函名称。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21.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1.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21.投标截止期(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本工程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议,经招标人确认身份后(招标人对其身份不明的,须出具身份证或驾驶证原件)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1)投标人提交《三门县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参考格式见附件);第五节开标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节有关投标文件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4.2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24.1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则退还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承诺的主要内容。24.投标文件公布23.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23.1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期的同一时间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23.开标26.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6.评标过程的保密25.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5.评标会议第六节评标28.投标文件的澄清27.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7.1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质量、工期、投标资格等实质内容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等。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由评标委员会界定。27.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26.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6.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1)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错漏之处一致或异常雷同现象;29.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则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有串通投标的嫌疑,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29.投标文件的评审28.2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28.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根据本节错误的修正的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签署条款要求签章的;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9.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5)涉嫌故意拉高或压低投标报价。(4)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附属设备打印;(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系有同一人担任;(2)招标文件报价要求中规定作无效标的;(1)投标承诺的总报价、工期、质量、投标资格等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29.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实质性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法律法规规定无效标的。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30.2中标候选人的确定30.1评标标底浮动率的确定:评标标底下浮率(K):开标时现场公开由招标单位代表人在规定下浮幅度范围内现场抽取3次,每次分别依次在12.0、12.2、12.4、……、16.6、16.8、17.0共26个数值中抽取1个数值,取其平均值形式确定下浮率,作为评标标底下浮率(K)。30.评标办法:合理区间抽取定价法(以下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9.4如有效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4)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明确规定作无效标的;(3)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31.2公示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答复。投标人对答复不服或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违反有关规定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监管机构书面申请核查,并提交相关材料。31.1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按照台建规[2001]376号《关于对招标工程中标人实行公示制度的通知》的要求,中标候选人应当在三门县招投标中心接受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31.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七节授予合同(2)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中标价(合同价)=预算审核价×(1-评标标底下浮率)(1)中标候选人的排名次序按投标人报价下浮率接近评标标底下浮率程度来确定,取最接近评标标底下浮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接近评标标底下浮率绝对值相同(同标底相比有上浮和下浮相同的),取下浮率大者为优先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投标的下浮率完全相同的,则抽签确定。33.1自《三门县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到招标办办理备案手续。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3.合同签订32.3《三门县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三门县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32.2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安全资格审查材料(包括相关证书被暂扣期间),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32.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三门县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如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无效,则本次招标失败;如涉及到其他投标人资格无效,则评标结果不作调整。32.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二章合同条款34.1中标人应在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将履约保证金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如中标人不及时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4.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台纪[2001]19号)的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协议》。33.2招标人与中标人须根据国家、省、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草签施工合同,待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正式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三门县花桥镇人民政府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通用条款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通用条款。5.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预算书的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三门县1.工程名称: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一、工程概况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预算书的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其中: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达合格标准。三、质量标准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5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审核书;(6)图纸;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七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三份,承包人执三份,合同备案机构执一份。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签字)备案意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2022年月日备案机关(章)经办人:编号:三建合办()审字第号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三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三政发〔2009〕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台政发〔2014〕26号)、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审核书外的其它投标文件。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14天前;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合同通用条款。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提供陆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投标承诺,且修改或优化方案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已有的变更联系单编号等。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陆〕套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图;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监理人在现场保管一套完整施工图,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合同通用条款。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发生时协商处理。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合同价格。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职务:;联系电话:;姓名:;身份证号:;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14天前。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两套。(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部分的竣工资料并符合建设工程资料存档要求。f.工程竣工备案,承包人应给予配合。e.如办理工程有关手续需要,原投标文件份数不够,承包人须补足投标文件及向发包人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d.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c.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b.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邻近建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a.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各1间免费使用。姓名:;身份证号:;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12)承包人使用新技术、工法、工艺的承诺:(11)承包人诚实信用的承诺:h承包人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承包人必须每月按水、电部门的计价标准,按所需缴纳金额及时足额向水、电部门缴纳,若承包人不按时缴纳,则发包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率须达到《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台建〔2018〕110号)要求。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经理;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20%;及至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率须达到月到岗率须达到《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台建〔2018〕110号)要求,不足天数,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1%,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且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担保金,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台建〔2018〕110号)规定的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天数的,不足天数每人次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05%,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对更换到位的技术负责人资质、信用等级应不低于原技术负责人。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的10%;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5%。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获工程验收证书后10日内结清(不计息)。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背合同规定的,发包人有权没收相应款项的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免费提供办公室1间使用。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涉及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等参建各方变更)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1)监理人授权超出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如监理人对于承包人合理的异议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就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2);(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3)监理人对其监理人员的任何授权,承包人均应当要求监理人提供书面的授权,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监理人员的指示。(2)对于监理人更换其委派的监理人员的,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当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达合格标准。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3)。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承包人协商处理;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不承担由此增加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期限及使用按通用条款执行。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省、市发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创省、市级安标化工地。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号)及省、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等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特殊工艺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如基坑支护方案、高大支模架方案、外墙悬挑架等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织专家论证。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7.3.1开工准备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赔偿承包人的损失。发包人(或监理人)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工期奖罚制度:/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2)因政府行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1)每天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以上。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履约保证金额度。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8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台风);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5)地质勘探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暗沟、岩层等。(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3)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3)40摄氏度及以上且持续2天以上的高温天气。(2)24小时内持续降雨且降水量为200mm以上;(6)所有设备、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车)报告等必要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5)凡是招标文件注明规格、型号或相当于的厂家(品牌、产地)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和施工,优先使用相当于的厂家(品牌、产地),如需调整,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4)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报发包人备案,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3)本工程要求使用材料要求(如商品砼、商品砂浆等)。(2)零星材料甲供。本工程已确定承包价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询价、采购、运输和保管。散装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须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相关押金由承包人承担。(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图要求。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7)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投标时确认的品牌进行更换,更换后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签证进行结算。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及省、市地方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实施。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专项检测试验费、新结构、新材料、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测试验等检测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9.4现场工艺试验(3)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开展,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开展本工程某一部分质量实体或某项材料设备质量监督抽检,如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实体检测、建筑节能检验、空气检测等专项检测需要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配合,按要求进行检(试)验,检测、恢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2)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为核实本工程某一部分或某种材料设备是否有缺陷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试)验。如果该检(试)验表明确有缺陷存在,则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由承包人承担。如果该检(试)验表明没有缺陷,则由发包人承担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2)变更后项目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同或相类似项目,由承包人参照投标价的组价方法提出适当的单价,综合单价二次分析表中人材机价格和含量经发包人审定后执行。其中人材机价格:有部分投标价的,按对应的投标平均价;无投标价但有信息价的,按对应施工期《台州造价(正刊)》(工程所在地),无信息价的按市场价由发包人签证。人材机含量:有投标含量的按投标含量;无投标含量的按相应定额含量;无相应定额含量的按实际含量,经发包人签证。综合费率按对应的承诺平均费率,并计规费、税金。(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审核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施工。工程中凡涉及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均严格按三门县人民政府文件三政发【2018】44号及【2022】1号执行,具体详见三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变更操作手册。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发包人应予以签收,并在14日内审批完毕;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变更申请,擅自施工的,工程量不予计取。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施工方案调整等变更应同时提交变更估价申请。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监理人、设计单位的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10.4.2变更估价程序(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审核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其增加超过上述幅度部分或减少超过上述幅度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综合单价估价按10.4.1(2)条确定综合单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合同通用条款。无承包价(暂定价)的单项材料、设备、专业分包工程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指可以向同一家供应商采购的同类材料总价),须由发、承包双方通过邀请招标确定价格、供应商或分包人。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28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招标工作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的监督。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予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a.当A2>A1时,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按超出的金额调增,即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承包人的投标单价+(A2-A1);(3)调整方法(2)市场价格约定:A2=结构施工工期(不含桩基施工期)《台州造价》(工程所在地)对应人工、材料信息价算术平均价;〔具体以施工现场记录或试块报告为准;另应约定结构施工期不超过合同总工期60%月份,超过60%按60%计(遇有小数即进位取整)。(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A1=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所在月《台州造价》(工程所在地)对应人工、材料信息价。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其中A1=预算审核书中的价格,A2=施工期《台州市建材价格信息》(工程所在地)价格按每月使用量的加权平均价;(1)Δ=(A2-A1)/A1×100%;人工、主要材料(特指钢材、水泥、砖、砂、石子及商品砼)结算价格按以下方法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c.当A2=A1时,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不作调整。b.当A2<A1时,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按低于的金额调减,即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承包人的投标单价-(A1-A2);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4)当Δ5%(其中钢材为Δ>3%)时,该材料(人工)价格按超出5%(钢材为3%)的金额调增,即该材料(人工)结算价格=预算审核书中的价格+[A2-A1×1.05(钢材为1.03)];(2)如|Δ|≤5%(其中钢材为|Δ|≤3%),该材料(人工)结算价格(预算审核书价格)不作调整;⑶计日工综合单价〔工数经发包人签证,综合结算单价(含税金、规费等其他费用)按技术工150元/工日,普工120元/工日计取〕;⑵除本节风险范围以外规定可以调整,其它一律不得调整,如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依据、招标人及预算审核书中提供的费率、结算率等;⑴本工程工程量按实计算,结算方式同预算审核书、实行总价下浮、下浮数值即K值。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单价合同。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方式单价合同确定。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内。d.土方开挖及外运、处置及泥浆外运、处置按当地有关要求办理,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c.凡招标文件中没明确允许补差或建设主管部门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由发包人承担的,但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环保费、办理噪音排放许可证、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二次搬运费(不管是何原因)、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不管实际情况如何,都不予调整。b.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其它管理费。a.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长由承包人负责。如给发包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⑷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5)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按合同专用条款10.4.1(2)款约定方法调整。但合同中注明一次性包定的措施项目,不作调整。(4)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工程变更引起的新增项目、工程量清单局部变更,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同或相类似项目,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0.4.1(2)款约定执行。(3)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计算偏差或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按10.4.1(3)条执行。(2)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1.1款的约定调整。(1)工程量按照《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说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审核。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6)未在投标价中包含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及论证费用,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参照合同专用条款10.4.1(2)款约定方法确定或签证。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作为工程进度款。预付款支付期限:按投标承诺的人员、机械设备进场且已交付履约保证金后7天内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按照实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经发包人同意增加的施工内容按实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说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但确认的工程量和单价仅作为本期工程款支付的依据。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进度计量。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人工、材料价格调整引起合同价款调整,在完成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1.1款约定的调整节点后,计入该节点所在当期工程价款;工程变更按规定办理完毕的,计入当期工程价款。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3)其余按合同通用条款(3)其余按合同通用条款(2)承包人收取备料款及每期工程款时应开具正式发票。(1)上级资金拔付到位后,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定后付至结算价的98.5%,余款1.5%作为质保金,待一年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结清(无息)。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3)发包人每月签发的工程量审核报告、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不表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工作或已确认计量结果,仅为本期工程款支付依据。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支付应付工程进度(备料)款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时间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计算利息。(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发包人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完成支付。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账户:开户行:;账号:。承包人收取款项时应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12.5支付账户: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接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验收,或完成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计违约金。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工程试车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其他工程: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一套。超过90天未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告后28天,承包人还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根据自己资料办理竣工结算,且视为承包人认可竣工结算结果。14.1竣工结算申请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3.6.1竣工退场14.4最终结清(4)结算特殊要求:工程结算由有关部门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项目结算审核,审核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计算,其中结算超过5%核减率(超过送审造价5%以外的核减额)和核增造价引起的追加收费(核增、核减不相互抵扣),由承包人承担,并可由发包人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结算价有异议的,发包人可先支付承包人无异议部分结算款。异议部分重新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2)发包人在签发竣工结算证书后14天内,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后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逾期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6天,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由发包人原因逾期审核责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结算后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利息计算时间为应付工程款日至支付工程款日止。(1)发包人结算审核时间: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3个月内审核完毕,并签发竣工结算证书。(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2.5%的工程结算价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质量保证金按以下第4方式退回:15.3.3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4)其它: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可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不计息)。(3)市政工程: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可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不计息)。(2)建筑工程: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返还质量保证金的30%,满二年返还质量保证金的50%,达到除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外的最长质量缺陷保修期后返还全部预留的质量保证金。(1)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是否计息)。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按本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利息计算时间为应付工程款日至支付工程款日止。(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开始计算第7天后承包人已进场施工设备租赁费及施工人员窝工费。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9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3)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求;(1)机械设备、施工项目班子未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3)发现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承诺,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更换项目班子,及至解除施工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1)机械设备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每项扣除履约担保金2%;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4)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时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使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按实结算,使用施工机械、器具按租赁费结算,临时工程折算成费用按完成造价比例计算,无偿使用承包人为本工程施工所编制的相应文件等。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5)工程延误超过了合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当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30%以上时,可解除施工合同。(4)未达到投标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按每一项扣减履约担保金的10%。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0年一遇洪水、暴风雪、干旱,罢工、政府禁令。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16.2.4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人事意外伤害险等。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1工程保险18.保险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8.7通知义务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提交争议评审时再选定。(1)清除原有建筑物基础、外运现场多余土方、泥浆、建筑垃圾等发生的一切费用。21.1以下可能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21.补充条款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解决方式:向工程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20.4诉讼20.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按通用条款执行。(7)承包人由于施工场地、临时设施紧张,另外借用其他场地设施所需的一切费用(含二次搬运费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6)承包人所提供给监理、建设方的所有设施的费用,不得向监理收取。(5)借用人行道作为施工临时场地后需修复的一切费用。(4)承包人在本工程施工中,与施工有关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堆场等,必须控制在总平规定范围内,超越了该范围而引起的一切费用。(3)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产生的费用,并由承包人和有关管理部门、人员联系,自行解决。因此造成工期延长由承包人负责。如给发包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2)自备发电机、储水设施费用:包括由于停电、停水及施工用水加压而增加的费用。21.7承包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情况、地质条件现状、各自然条件因素、施工作业面等,中标后承包人不得以上述原因为由要求发包人调整价格。21.6本工程的施工现场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21.5本项目补充修正图纸涉及到的内容,以补充修正图纸为准。21.4承包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情况、地质条件现状、各自然条件因素、施工作业面等,中标后承包人不得以上述原因为由要求发包人调整价格。21.3因政策处理、办理施工许可证及施工过程碰到具体实际问题等原因,影响工程进程,而造成承包人项目部人员工资、保证金银行利息及建设设备租金等负担均包含在本次合同价内。21.2承包人的施工现场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直接向相关单位支付。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协议书附件:附件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略)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略)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略)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2年。二、质量保修期质量缺陷保修范围包括: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竣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四、质量保修责任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工程项目地址:三门县工程项目名称: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第四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施工单位(乙方):建设单位(甲方):三门县花桥镇人民政府(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022年月日2022年月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2022年月日2022年月日电话:电话:2、总包工期:(日历天)竣工。1、本工程预算审核造价元,下浮%(百分号前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同意以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造价来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一、根据你方编号为正听招备(2022)号的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后,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前提下,我方保证:三门县花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人):投标函附件一:三、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二、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6、我方已充分考虑了本工程施工技术措施、组织措施费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风险范围内一次性包死费用,并承诺不再调整。5、人员设备按本投标文件的部署及时到位。4、工程质量等级合格。3、项目负责人:附件二:日期: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四、我方的投标担保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日期: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注:表中所列人员必须配备且实行一人一岗制度,其余人员的配备由投标人自行确定。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职务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本岗工龄证书号码及身份证号项目负责人附件四:日期: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三: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资质等级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简历三门县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五:日期: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设备能力进场时间备注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附件六:2022年月日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代理人:性别:年龄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三门县花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人)的三门县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工程名称)的投标。代理人在该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日期:2022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