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招标公告(湘潭县水利局2022)



湘潭县水利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花石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采购公告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花石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2)100087号,委托代理编号为: WZZB-2022016号。采购人为湘潭县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南万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花石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2)100087号;
3、委托代理编号:WZZB-2022016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采购项目标的、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元人民币)

整包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花石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1项
710659.15

7、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8、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履约完成;
10、本项目要求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不超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二、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整包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花石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1、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保修要求:按行业标准要求 3、GPRS通讯费(3年)。
1、工期:12月底前改革任务完成并验收; 2、质保期:按行业标准要求; 3、项目现场:采购方指定地点; 4、付款条件:资金到账后,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80%,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7%,余款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付清。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1、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下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
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7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
叁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4000元整(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电子保函。
3.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4.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19115/content_860931.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
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银行保函验证码”后点击“申请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6.担保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担保保函验证码”后“申请担保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7.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8.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9.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保函生效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11.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请投标供应商从2022年 11月 2日起至2022年11月9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2. 所有投标供应商须在2022年11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3.投标供应商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trade/index.jhtml上发布。
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trade/index.jhtml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 16日09:0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年11月 16日09:0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开启地点:湘潭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和《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
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不高于湘招协〔2015〕6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计价标准》。

十、联系方式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罗婷
电 话:0731-55578322
2、采购人
采 购 人:湘潭县水利局
地 址:湖南省湘潭县易俗河镇凤凰路
联 系 人:罗伟军
电 话:0731-57881665
3、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万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吉安路108号(湖南家家美居家婚恋广场辅材街二层C2116-C2118商铺号)
联系人:罗婷 赵薇
电话:0731-55578322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所有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人员都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才能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活动。
2、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3、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4、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5、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6、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测温人(签名)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开标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2年月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2年月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2年月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从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证 明

本(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于月号参加(项目名称) 的开评标会议,已自行隔离14天,无任何异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采购文件附件:
磋商文件(上网).docx磋商文件(上网).docx
花石水库灌区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11.2.rar

委托代理编号:WZZB-2022016号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2)100087号采购人:湘潭县水利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花石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1、项目名称: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花石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花石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2)100087号,委托代理编号为:WZZB-2022016号。采购人为湘潭县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南万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第一章磋商邀请2022年10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万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采购项目标的、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及预算: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委托代理编号:WZZB-2022016号;2、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2)100087号;包/品目号标的名称数量采购预算(元人民币)整包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花石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1项710659.15二、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磋商保证金:不超采购项目预算的2%;10、本项目要求提供以下保证: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履约完成;8、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7、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品目号标的物名称标的主要需求包/品目号标的物名称技术服务合同条款整包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花石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1、质量要求:合格工程2、保修要求:按行业标准要求3、GPRS通讯费(3年)。1、工期:12月底前改革任务完成并验收;2、质保期:按行业标准要求;3、项目现场:采购方指定地点;4、付款条件:资金到账后,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80%,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7%,余款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付清。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是(√)否( )是(√)否( )是(√)否(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1、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下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投标保证金: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1.7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栏目内(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信息,点击“获取银行保函验证码”后点击“申请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5.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4.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19115/content_860931.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保证保险操作手册》。3.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电子保函。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4000元整(人民币)。11.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9.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保函生效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8.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7.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6.担保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栏目内(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信息,点击“获取担保保函验证码”后“申请担保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trade/index.jhtml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trade/index.jhtml上发布。3.投标供应商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2.所有投标供应商须在2022年11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1.请投标供应商从2022年11月2日起至2022年11月9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五、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3、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开启地点:湘潭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年11月16日09:00分(北京时间)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09:00分(北京时间)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八、疑问及质疑: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和《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七、公告期限:2、采购人电话:0731-55578322联系人姓名:罗婷1、采购项目十、联系方式九、招标代理服务费:不高于湘招协〔2015〕6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计价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万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31-57881665联系人:罗伟军地址:湖南省湘潭县易俗河镇凤凰路采购人:湘潭县水利局1、所有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人员都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才能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活动。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温馨提示:电话:0731-55578322联系人:罗婷赵薇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吉安路108号(湖南家家美居家婚恋广场辅材街二层C2116-C2118商铺号)(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4、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3、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2、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5、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现场体温测量记录测温人(签名)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个人住址单位电话个人手机参加开评标项目名称人员身份□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参加: □ 开标 □ 评标开评标室号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有 □无是否在2022年月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否 □是,到达时间为:2022年月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否 □是,接触时间为:湘潭本地人员填写2022年月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否 □是湘潭本地人员填写离开湘潭市去往:返潭日期:湘潭本地人员填写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外埠来潭人员填写从来潭,外埠来潭日期:外埠来潭人员填写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外埠来潭人员填写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申报人(签名):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公章):本(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于月号参加(项目名称)的开评标会议,已自行隔离14天,无任何异状,特此证明。证明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附页1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花石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采 购 人:湘潭县水利局地 址:湖南省湘潭县易俗河镇凤凰路联 系 人:罗伟军电 话:0731-57881665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万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吉安路108号湖南家家美居家婚恋广场辅材街二层C2116-C2118商铺号联系人:罗婷 赵薇电话:0731-55578322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1.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下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1.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2、供应商特定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责任和风险。)第二章第9.1、9.2、9.3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否□ 是,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本项目无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优先采购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鼓励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执行。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机构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为准。(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价格/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两型”产品本项目优先采购进入《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中的产品。根据湘财购【2013】17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进入《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1)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4%:技术部分加分=本次投标产品中属两型产品的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报价总价×技术分值×4%、报价部分加分=本次投标产品中属两型产品的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报价总价×报价分值×4%;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商务部分加分=本次投标产品中属两型产品的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报价总价×商务分值×4%;投标人应将所投标产品进入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进行单列,并汇总其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如提供有中小企业产品,投标文件必需按招标文件对中小企业所列要求特别标注说明所投中小企业产品所在品目、品牌、型号,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投标人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列要求特别标注说明所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所在品目、品牌、型号,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第二章第9.6款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大小,在项目中标公示结束并取得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www.crcrfsp.com/index.do)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金融机构及联系方式如下:农业发展银行湘潭市分行 创新投资业务部 马经理 13007326677信贷与风险管理部 傅经理 18670471158农业银行湘潭分行 谭经理 13973226571中国银行湘潭分行 普惠金额事业部 邹经理 0731-5265019713786205533建设银行湘潭分行 齐经理 13975277746交通银行湘潭分行高经理 15200359064 谭经理 18673219822邮政储蓄银行湘潭市分行小企业金融部 彭经理 13762238172中信银行湘潭分行普惠金融部 彭经理 15874147747民生银行湘潭支行韶山路支行左经理 15607327188光大银行湘潭支行 文经理 0731-52332572兴业银行湘潭分行赵经理 13317328972 贺经理15675218999华融湘江银行湘潭分行 冷经理 18673272765长沙银行湘潭分行 钟经理 1860732233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湘潭分行 赵经理 15200387560广发银行湘潭分行 周经理15973221495 向经理1869222622115.北京银行湘潭分行 戴经理 1867310268616.渤海银行湘潭分行廖经理 15173263288 王经理 1860732131117.湘潭农村商业银行 王经理 18107329500 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1、质量保修要求:按行业标准要求。2、质量要求:合格工程。3、GPRS通讯费(3年)。4、工期:12月底前改革任务完成并验收;5、项目现场:采购方指定地点;6、付款方式:资金到账后,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80%,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7%,余款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付清。第二章第11.1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以磋商公告为准第二章第11.2款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以磋商公告为准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磋商公告为准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为710659.15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采用现场填写并当场公布,成交及价格评审以最终报价为准。在项目磋商过程中无任何实质性变动的前提下,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且不得高于项目预算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项目磋商过程中有实质性变动的情况除外)。第二章第17.3款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第二章第18.1款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不要求提供第二章第19.1款磋商保证金■ 要求提供。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4000元整(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或担保电子保函3、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4、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851358.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5、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银行保函验证码”后点击“申请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6、担保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担保保函验证码”后“申请担保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7、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8、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保函生效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9、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10、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U盘,标注单位名称)两份电子文档要求:响应文件(含造价文件)电子文档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同时提供造价文件的EXCEL版。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2.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花石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2)100087号委托代理编号:WZZB-2022016号供应商名称: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湘潭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31.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页4第二章第31.3款最后报价调整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小型或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6%;中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 / %;联合体投标的,价格扣除比例为/%。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第二章第31.5款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第二章第31.6款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投标人投标产品同时具备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和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的,投标人可选择其一,也可均填报。对二者均填报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二者只能选择其一,选择优惠范围最多的优惠政策进行评审。 2、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4、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所投产品为中小企业生产的,应如实填写并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提供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清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的,应如实填写并提供《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并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可。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公示的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湘潭市政府采购网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要求,由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不高于湘招协〔2015〕6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计价标准》,本次项目预算中已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单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代为支付此项费用。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上查询渠道均需提供。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或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声明结果进行核实,并提交评审专家评审。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第二章第42.1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应当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并提交书面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采 购 人:湘潭县水利局地 址:湘潭县凤凰路联 系 人:罗伟军电 话:0731-57881665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万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吉安路108号(湖南家家美居家婚恋广场辅材街二层C2116-C2118商铺号)联系人:罗婷 赵薇电话:0731-55578322邮箱:276938623@qq.com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要求一次性提出。第二章第43.1款无效投标的规定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或联合体牵头方不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供应商资格条件的;(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5)不具备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规定资格要求的;(6)不满足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7)投标报价超过投资估算价的;(8)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3款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9)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10)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第二章第43.1款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第二章第38.2款投标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请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在此之后收到的问题将不再答复。法律依据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执行采购。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7499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55192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0846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48982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37316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073105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17319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55167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0731-845822141编号: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附页3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附页2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 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 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采购人):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2)。(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1.2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1.评标方法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年月日保证人:(公章)3.2.资格审查3.1资格审查主体:磋商小组负责资格审查。3.资格审查主体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2.评标程序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及细则见后附表。(4)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2.2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3.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2.3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5)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4.1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依法按照“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磋商小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3.资格审查结果(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5.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投标文件的澄清5.7磋商小组将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与本次服务项目规模类似的服务期一年及以上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及业主单位认可的服务优良反馈文件和该项目实施一年内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出具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其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5.6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5.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磋商小组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7.推荐中标候选人(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1)价格评审优惠:按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6.2政府采购政策:6.1磋商小组依法按照评分细则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9.1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9.评标报告复核8.2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1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8.编写评标报告7.1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9.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9.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1.废标10.1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停止评标1、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其评标的综合得分。其他说明:评审因素和标准(总分100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 分 标 准1磋商报价部分(25分)2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商务部分(15分)供应商类似业绩6分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完成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个计2分,最高计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查验,否则不予计分。)2商务部分(15分)综合实力4分投标供应商及拟任项目负责人2018年以来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投标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如实反映其单位及拟任项目负责人2019年以来的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计4分,发生一次不良行为记录该项不计分。提交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以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或成交资格。2商务部分(15分)投标文件编制情况5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并方便检索,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印刷清晰,无与招标要求无关的资料,无缺漏项(倒页),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计5分,有不符合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3技术部分(6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8分主要施工顺序、施工工艺、作业方法、作业流程、操作要领符合规范、阐述合理,技术措施先进、可靠的计18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范、不合理或不可行的每条扣3分,扣完为止;本项缺项记0分。3技术部分(6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质量管理体系阐述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完善、可靠的计8分,每发现一处不合理或不可行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缺项记0分。3技术部分(6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安全管理体系分析得当、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完善、可靠等的计8分,每发现一处不合理或不可行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缺项记0分。3技术部分(60分)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8分对本项目工程进度计划符合采购人工期要求,保证措施完善、可行且有操作性的计8分,每发现一处不合理或不可行或不具操作性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缺项记0分。3技术部分(60分)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项目现场情况分析符合实际,噪音控制、污水控制、扬尘控制,材料堆放、人员管理等方法与措施合理、可靠,符合相关要求的计8分,每发现一处不合理或不符合要求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缺项记0分。3技术部分(60分)现场文明施工措施5分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完善、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可操作性强计5分,每发现一处不合理或不符合要求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缺项记0分。3技术部分(60分)资源配备计划5分劳动力计划全面,劳动力安排保证措施合理,可操作性强且针对本工程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安排计划合理符合相关要求的计5分,每发现一处不合理或不具操作性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缺项记0分。磋商须知正文6、若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得到核实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评委会将对其所对应的评分项记0分。相关证明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5、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查验的原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期不予接受。请投标人集中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原件名称和数量)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4、凡评委评分项牵涉到的证明文件、数据、承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已提供但是字迹模糊无法辨认、语义模糊易造成误解、前后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则该评分项计0分处理。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1.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微企业,其投标无效。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200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联合体形式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请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凭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授权委托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磋商的费用7.现场勘察(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采购进口产品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本条不适用于本次采购)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第一章磋商邀请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0.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9.7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9.6产品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第留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二章磋商须知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4.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5.响应文件的组成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4)施工方案(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2)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1)磋商响应声明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最后报价(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8)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7)经销或代理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16.3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1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报价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土建工程执行2015年湖南省水利厅颁《湖南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安装工程执行2015年湖南省水利厅颁《湖南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机械台时费执行2015年湖南省水利厅颁《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16.5.2编制依据执行湖南省水利厅颁发的湘水建管[2015]130号文《关于发布<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湘水建管[2016]62号文《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试行)>》及湘水发[2019]6号文《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调整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16.5.1编制原则16.5投标报价编制依据: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价,投资估算价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本项目应严格按照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16.7技术规范16.6图纸(若有另册)(4)、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报告、施工设计图等及项目现场施工条件等。(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2)、工程量的计算依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及设计图纸进行计算。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本条不适用于本次采购)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3)除上述技术规范外,若有遗缺,按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行业不全的按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执行。(2)未列出的技术规范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见设计文件及施工详图中规定。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不超过投资估算价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磋商保证金(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8.样品提供(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0.响应文件有效期(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工程造价文件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5.磋商程序及磋商小组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7.实质性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响应文件审查25.2磋商小组依法组建,社会专家在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管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8.无效响应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5)报价超过投资预算价及招标控制价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30.磋商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澄清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31.2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31.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响应文件评审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1.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1.5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4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31.3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34.磋商终止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确定成交供应商32.1本项目分包评审。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2.提出成交供应商35.重新评审(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保密及串通行为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询问及质疑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7.成交信息的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8.5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8.4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8.3投标人若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方式;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成交通知38.8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8.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8.6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质疑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签订合同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七、其他规定(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43.预留采购份额八、政府采购政策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2.其他规定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服务费44.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清单中标注符号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强制采购规定,其响应无效。44.强制采购(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承诺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43.1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46.2价格折扣比例46.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6.价格评审优惠45.2对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该部分产品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45.1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未标注符号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对该部分产品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45.优先采购46.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46.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6.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6.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承诺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7.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够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47.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7.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7.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47.1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类型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认定。47.政府采购政策其他规定(3)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产品所在页(截图)。(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48.1符合本章第43条、第44条、第45条、第46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8.供应商应提供的政府采购政策证明资料47.6“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累加计算。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49.1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与谈判磋商。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竞争。49.采购进口产品(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1)采购组织形式:委托采购1.项目管理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政府采购编号:4.付款: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合同标的及金额(3)项目名称:(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同金额小写:大写:(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6.组成合同的文件□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磋商文件(5)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本合同协议书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采购项目名称第四章采购需求施工合同: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0版)的相应合同范本为准。帐号:开户银行:传真:传真:明渠雷达水位流量观测站设备主要技术指标三、设备主要技术指标: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花石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位于花石镇,实施范围为花石水库灌区内有效灌溉面积4.2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干渠渠首新建雷达流速仪测量站4处,支渠新建人工流速仪标准测水渠段40处、配备13台移动式人工测流流速仪。工程概况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花石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序号名称规格参数1远程终端单元(RTU)参数: DC:11.5V~13.8V;智能电源管理系统,设备预留受控制的电源接口,可接其他传感器;/RS-485/RS-232/值守电流2平面雷达水位计量程0~30m(PR26G30M);0~70m(PR26G70M)供电电源电压范围8~16VDC(可提供5V版本)静态工作电流<1mA(可选≤0.05mA)工作电流12mA分辨率1mm准确度±3mm(±1cm可选)信号频率26GHz波束角12°X12°工作温度-20~+65℃存储温度-40~+70℃工作湿度≤95%采集间隔10s~24h可设置 (设置为0时,水位计将不间断测量)输出接口RS485(标配MODBUS/SDI-12,可定制协议,兼容国内外RTU)软件功能实现参数设置、校准调整、读取时间记录及历史数据等操作存储容量64M实时时钟带实时时钟功能历史记录带时间标记的历史数据记录历史事件带时间标记的开关机、预警、报警事件记录防护等级IP683雷达流速仪测量范围0.15~15m/s准确度±0.01m/s;±1%工作电压6~24VDC静态工作电流<1mA(可选≤0.05mA)工作电流≤80mA分辨率1mm/s信号频率24GHz波束角25°X12°水面距离0.5~35m工作温度-20~+65℃存储温度-40~+70℃工作湿度≤95%采集间隔10s~24h可设置 (设置为0时,流速仪将不间断测量)输出接口RS485(标配MODBUS/SDI-12,可定制协议,兼容国内外RTU)软件功能实现参数设置、校准调整、读取时间记录及历史数据等操作存储容量64M实时时钟带实时时钟功能历史记录带时间标记的历史数据记录历史事件带时间标记的开关机、预警、报警事件记录防护等级IP684流量控制器供电电压直流5~17V吸收电流5ma@12V通讯接口RS485 MODBUS模拟接口0~5V及4~20ma开关输出两路继电器输出8A@250VAC 5A@30VDC触控彩屏像素800*600,触控屏功耗350ma@12V 防护等级IP505GPRS模块4G4G支持GPRS、900/1800MHz双频;符合ETSI GSM Phase 2+标准,透明数据传输;点对点、点对多点、对等、实时数据传输;采用高性能的32位嵌入式处理器,可高速处理协议和大量数据;看门狗设计,保持系统稳定;支持语音通信、数据通信及短信收发功能系统配置和维护接口:WEB/RS-232/RS-485;DC12V cmnet低功耗;调试包括硬件调试、软件调试、单机设备调试和系统集成后的联机调试。6GPRS通讯费(3年)移动、电信、联通7信号防雷器放电电流:3kA(8/20μs),通迅专线电涌保护,多路RJ45通讯接口保护;反应速度:10-12秒级,传输特性155Mbps,每线标称放电电流 In(8/20μs):2.5KA,每线最大放电电流 In(8/20μs):3KA,保护水平Upx-x(1.2/50μs):8直流电源防雷器最大放电电流Imax(8/20μs) 40kA;反应速度:≤25ns,每线标称放电电流n(8/20μs):20KA,每线最大放电电流 In(8/20μs):40KA,保护水Upx-x(1.2/50μs):9信号电缆型号: RVVP-14*0.75;材质: 多股无氧铜;10电源电缆型号: RVV-2*2.5;材质: 多股无氧铜;11太阳能电池板(12V,50W)规格: DC18V/50W;材质: 单晶硅;要求采用优质纯正单晶硅,太阳能电池板转换效率为20-30%,电充电时间段要长,一般要求达到12小时以上。12免维护蓄电池(12V,38AH)型号:DC12V;材质:铅酸免维护蓄电池3.容量(A·h;V/A·h): 38AH((20小时率);电池内阻测试、电池充放电测试、电池带载能力测试;13设备箱材质: 不锈钢,规格:500mm*600mm*200mm;14太阳能充放电控制器电瓶电压、输入太阳能电压电流检测、负载输出端供电控制检测。电压上限、下限保护;电流上限、下限保护;负载过载保护,规格: DC12V,10A;15太阳能安装支架定制,50W太阳能电池板支架含支架的立柱和固定螺栓以及固定于基础的太阳能支架固定配件设备。16设备杆材质: 金属杆;规格: 高4.5m直径120mm,预埋地笼法兰连接固定,地笼法兰安装浇筑砼固定基础。17辅材辅材包括:水泥、黄沙、红砖、线管、防锈漆、填缝剂、结构胶、胶带、小五金(钉子、螺丝等)等18雷达水位计流速计安装支架定制19基础及防雷接地材质: 镀锌角钢;规格: L40*4 1米。测量间隔:可单次或连续多次测量,间隔任意;测量方式:手动;工作水深:1m;测量准确度:±1cm/s;测流范围:0.01~5.00m/s;流速仪技术参数:1.工程量清单表(另册)三、项目清单及说明(含工程量清单表、说明、图纸(若有)、标准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接口:RS232通讯。工作电源:DC8.4V±10%,内置锂电池,充满可连续测量>2000次,测速历时:自动设置手动方式:任意;(2)、工程量的计算依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及设计图纸进行计算。(1)、土建工程执行2015年湖南省水利厅颁《湖南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安装工程执行2015年湖南省水利厅颁《湖南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机械台时费执行2015年湖南省水利厅颁《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2.2编制依据执行湖南省水利厅颁发的湘水建管[2015]130号文《关于发布等文件的通知》、湘水建管[2016]62号文《关于印发》及湘水发[2019]6号文《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2.1编制原则2.原则与依据:(1)本项目应严格按照现行最新的水利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4.技术规范3.图纸(另册)(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范。(4)、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报告、施工设计图等及项目现场施工条件等。(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3.质保期:按行业标准要求;2.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行业规范要求验收合格;1.工期:12月底前改革任务完成并验收;四、工期及质量要求除上述技术规范外,若有遗缺,按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行业不全的按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执行。(2)未列出的技术规范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见设计文件及施工详图中规定。2.施工要求1.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1.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1.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五、项目实施要求4.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4.1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4.质量保证3.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3.验收要求2.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工程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应在施工安排中确定并应符合总承包单位的要求.针对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施工安排并简述主要管理和技术措施。工程施工顺序及施工流水段应在施工安排中确定。工程施工目标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环境和成本等目标,各项目标应满足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和总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的要求1.1、施工安排六、技术要求1.3、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并附必要说明.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内容全面、安排合理、科学实用,在进度计划中应反映出各施工区段或各工序之间的搭接关系,施工期限和开始、结束时间。同时,施工进度计划应能体现和落实总体进度计划的目标控制要求;通过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进度计划进而体现总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施工安排,并结合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编制。1.2、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规镇、特点、复杂程度、目标控制和总承包单位的要求设置项目管理机构,该矶构各种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完善项目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1、劳动力配置计划:确定工程用工量并编制专业种劳动力计划表。资源配置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3、资金准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等2、现场准备:包括生产、生活等临时设施的准备以及与相关单位进行现场交接的计划等。1、技术准备:包括施工所需技术资料的准备、图纸深化和技术交底的要求、试验检验和测试工作计划、样板制作计划以及与相关单位的技术交接计划等施工准备应包括下列内容:对开发和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以及采用的新材料、新设备应通过必要的试验或论证并制定计划。对易发生质量通病、易出现安全问题、施工难度大、技术含量高的分项工程(工序)等应做出重点说明。施工方法是工程施工期间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验手段等。它直接影响施工进度、质量、安全以及工程成本。本条所规定的内容应比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关内容更细化。明确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施工方法并进行必要的技术核算,对主要分项工程(工序)明确施工工艺要求。1.4、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2、物资配置计划:包括工程材料和设备配置计划、周转材料和施工机具配置计划以及计量、测量和检验仪器配置计划等。施工管理计划应包括进度管理计划、质景管理计划、安全管理计划、环境管理计划、成本管理计划以及其他管理计划等内容。2.1、一般规定2、主要施工管理计划根据施工地点的实际气候特点,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施工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还应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资料,对具体措施进行细化。对季节性施工应提出具体要求。对于工程中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可以采用目前国家和地方推广的,也可以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由企业创新;对于企业创新的技术和工艺,要制定理论和试验研究实施方案,并组织鉴定评价。进度管理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不同的工程项目其施工技术规律和施工顺序不同。即使是同一类工租项目,其施工顺序也难以做到完全相同。因此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按照施工的技术规律和合理的组织关系,解决各工序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先后顺序和搭接问题,以达到保证质量、安全施工、充分利用空间、争取时间、实现经济合理安排进度的目的。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应按照项目施工的技术规律和合理的施工顺序,保证各工序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顺利衔接。2.2、进度管理计划各项管理计划的制定,应根据项目的特点有所侧重。施工管理计划在目前多作为管理和技术措施编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这是施工组织设计必不可少的内容。施工管理计划涵盖很多方面的内容,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加以取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各项管理计划可单独成章,也可穿插在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应章节中。4、建立施工进度动态管理机制,及时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进度偏差,并制定特殊情况下的赶工措施;3、针对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制定进度管理的相应措施,包括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合同措施等;施工进度管理的组织机构是实现进度计划的组织保证;它既是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组织;又是施工进度计划的控制组织;既要承担进度计划实施赋予的生产管理和施工任务,又要承担进度控制目标,对进度控制负责,因此需要严格落实有关管理制度和职责。2、建立施工进度管理的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在施工活动中通常是通过对最基础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控制来保证各个单项(单位)工程或阶段工程进度控制目标的完成,进而实现项目施工进度控制总体目标;因而需要将总体进度计划进行一系列从总体到细部、从高层次到基础层次的层层分解,一直分解到在施工现场可以直接调度控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作业过程为止。1、对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进行逐级分解,通过阶段性目标的实现保证最终工期目标的完成;质量管理计划可参照《质道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在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框架内编制。保修管理办法按建设部2000年279号令要求执行。2.3、质量管理计划项目周边环境是影响施工进度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不可控性大,必须重视诸如环境扰民、交通组织和偶发意外等因素,采取相应的协调措施。5、根据项目周边环境特点,制定相应的协调措施,减少外部因素对施工进度的影响。面对不断变化的客观条件,施工进度往往会产生偏差;当发生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超前或落后时,控制系统就要做出应有的反应: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调整原来的计划,使施工活动在新的起点上按调整后的计划继续运行,如此循环往复,直至预期计划目标的实现。应明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中各重要岗位的职责,与质量有关的各岗位人员应具备与职责要求匹配的相应知识、能力和经验。2、建立项目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应制定具体的项目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应不低于工程合同明示的要求;质量目标应尽可能地量化和层层分解到最基层,建立阶段性目标。1、按照项目具体要求确定质量目标并进行目标分解,质量指标应具有可测量性。质量管理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施工单位应按照《质道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建立本单位的质准管理体系文件。可以独立编制质量计划,也可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并编制质量计划的内容。质量管理应按照PDCA循环模式,加强过程控制,通过持续改进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计划可参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在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框架内编制。2.4、安全管理计划按质量管理八项原则中的过程方法要求,将各项活动和相关资源作为过程进行管理,建立质量过程检查、验收以及质量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对质量检查和验收标准做出规定,采取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保障各工序和过程的质量。4、建立质量过程检查制度,并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做出相应规定。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这些措施包含但不局限于:原材料、构配件、机具的要求和检验,主要的施工工艺、主要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夏期、冬期和雨期施工的技术措施,关键过程、特殊过程、重点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措施,工作场所环境以及劳动力和资金保障措施等。3、制定符合项目特点的技术保障和资源保障措施,通过可靠的预防控制措施,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3、根据项目特点,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资源配置;2、建立有管理层次的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1、确定项目重要危险源,制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危害)通常分为七大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坍塌倒塌、火灾爆炸、触电、室息中毒。安全管理计划应针对项目具体情况,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制定相应的管理目标、管理制度、管理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目前大多数施工单位基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通过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建立了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计划应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框架内,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2.5、环境管理计划现场安全管理应符合国家和地**府部门的要求7、建立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并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做出相应规定。6、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制定相应的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5、针对项目重要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摸的危阶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特殊工种的作业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汁划;4、建立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垃圾污染1、大气污染一般来讲,建筑工程常见的环境因素包括如下内容:环境管理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施工现场环境管理越来越受到建设单位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同时各地**府也不断出台新的环境监管措施,环境管理计划已成为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通过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施工单位,环境管理计划应在企业环境管理体系的框架内,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环境管理计划可参照《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在施工单位环境管理体系的框架内编制。(2)建立项目环境管理的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1)确定项目重要环境因素,制定项目环境管理目标;6、生产、生活污水排放。应根据建筑工程各阶段的特点,依据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并制定相应的管理目标、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5、放射性污染4、光污染3、建筑施工中建筑机械发出的噪声和强烈的振动2.6.1、成本管理计划应以项目施工预算和施工进度计划为依据编制2.6、成本管理计划2.5.3、现场环境管理应符合国家和地**府部门的要求。(5)建立现场环境检查制度,并对环境事故的处理做出相应的规定。(4)制定现场环境保护的控制措施;(3)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资源配置;5、确定科学的成本分析方法,制定必要的纠偏措施和风险控制措施。4、采取合理的技术、组织和合同等措施,控制施工成本;3、建立施工成本管理的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制定相应管理制度;2、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对项目施工成本目标进行阶段分解;1、根据项目施工预算,制定项目施工成本目标;2.6.2、成本管理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七、其他事项说明其他管理计划可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加以取舍。其他管理计划宜包括绿色施工管理计划、防火保安管理计划、合同管理计划、组织协调管理计划、创优质工程管理计划、质量保修管理计划以及对施工现场人力资源、施工机具、材料设备等生产要素的管理计划等。2.7、其他管理计划成本管理是与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等同时进行的,是针对整体施工目标系统所实施的管理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成本管理中,要协调好与进度、质量、安全和环境等的关系,不能片面强调成本节约。2.6.3、必须正确处理成本与进度、质量、安全和环境等之间的关系。一、磋商响应声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包括项目所需的税费、人工、材料、管理、财务、评审、踏勘等工作经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二、保证金附件4: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四、施工组织方案附件9: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附件8: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6: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附件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附件11: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件10:施工组织方案十、投标承诺书九、最后报价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14:报价文件(可另册装订)附件13:报价一览表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磋商响应声明(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六、我方在此声明: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1)受到刑事处罚;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地址:注册号:供应商名称: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除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以外,须单独另备一份与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近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持于手中在开标现场查验。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附件3本授权委托书除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以外,须单独另备一份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近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于手中于开标现场查验。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为避免废标,请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1质量保修范围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2.2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2.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质量保修期(3)(2)(1)(6)其他项目年。(5)装饰装修工程为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个采暖期、供冷期;(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年;(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4质量保修费用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3质量保修责任6.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6.1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6其他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赋予的约定一致。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本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书面声明附件4: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5、公司被列入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4、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2、公司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经采购人同意退还后,五日内由收款人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退还。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收款人以银行转帐方式自动退还给投标人。2、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2、因银行和收款方在开标前均无法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建议投标人尽量提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1、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情况,以交易中心核对投标人单位账户相符的银行到账单原件为准,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特别提示: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5: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2)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5、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附件6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主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如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个人(自然人投资)独资企业、集体企业和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额在200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致(采购代理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7附件8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单位章):特此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附件9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对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11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供应商名称: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保障体系与措施、安全保障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资源配备计划等附件10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供应商名称:另附: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或官网查询结果,提供虚假证明或未提供证明视为投标无效。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1.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供应商名称: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日期:年月日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附件12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后面的报价一栏表保持一致。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项目若不涉及,无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投标单位可登陆工信部组织开发的自测小程序测定自身中小企业规模类型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2、栏目7“货物制造商类型”,填写:中型或小型、微型。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中小企业应享受的政策功能价格扣除。(项目若不涉及,无需提供)中小企业货物清单表日期:年月日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8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额货物制造商名称货物制造商类型商标名称中型小计小型、微型小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单位章):4、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对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以冒充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谋取中标,依法予以处理。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注:投标时应提供此表,未按此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项目若不涉及,无需提供)品目号 产品名称 价格 产品所在页码 备注           产品总价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中两型产品)。(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2.8款、第9.2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并在本章《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数据。(项目若不涉及,无需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证明材料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2、栏目7“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填写一种)。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应享受的政策功能加分。(项目若不涉及,无需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表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额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两型产品小计/////附件13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单位章):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注:投标单位的第一次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不予公布),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采用现场填写并当场公布,成交及价格评审以最终报价为准。在项目磋商过程中无任何实质性变动的前提下,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的价格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且不得高于项目预算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项目磋商过程中有实质性变动的情况除外)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花石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2)100087号项目名称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花石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采购代理编号WZZB-2022016号投标报价大写:小写:工期(日历天)质量要求项目负责人备 注编制说明投标总价封面;投标报价文件须提供以下表格(但不仅限于):严格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清单报价。分项价格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附件14工程单价汇总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投标总价表投标总价扉页主要材料表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人工费单价汇总表工程单价计算表工程单价税(费)汇总表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及说明商品编码是指标准版商品条码(EAN-13码)。品牌和制造厂商指产品的品牌和生产厂商的组织机构代码。中小企业是指制造厂商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政策功能编码是指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注:该表用于计算主要材料应享受的政策功能折扣,“价格”栏应填列该材料的总金额。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序号材料名称商品编码品牌型号规格制造厂商机构代码中小企业政策功能编码价格备注合计九、最后报价注:所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按相关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同时上报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证书复印件或网络打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查验。2、其它资料证书;1、类似项目证明资料,招标项目应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并提供查询网址);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2、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成交无效;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我方承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严格按工程量清单报价。遵从公平竞争的原则,如有恶意竞争(如低于成本报价等),或中标后无故不履行职责等行为,自愿接受以下处罚:致(采购单位):十、投标承诺书现场报价投标人名称(单位章):特此承诺。2、施工手续办理:我方承诺需要办理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城管、卫生、环保、治安、劳动、保险、安监等手续,由我方负责,需缴纳的相关费用由我方自行承担。1、我方承诺负责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施工进出道路处理并全力解决周边人际关系的处理和协调,杜绝阻工事件的发生。因本项目为垃圾中转站施工工程,施工周边环境复杂,我方承诺若有幸中标,在完全按照磋商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履行职责外,同时承诺履行以下职责:3、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我方承担;(全文完)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