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岚皋县交通运输局2022)
岚皋县蔺芳路、团兴村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3 17:00
项目编号: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截止时间:
招标机构:
招标地区:
陕西省
招标产品: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所属行业:
;公路工程;
项目概况
岚皋县蔺芳路、团兴村水毁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东盛·澜悦湾9号楼7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15日 18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R-ZB-20221102
项目名称:岚皋县蔺芳路、团兴村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74,79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蔺芳路、团兴村水毁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274,798.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74,798.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公路工程施工
1274798.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74,798.00
1,274,798.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工期:60日历天 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01月16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蔺芳路、团兴村水毁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蔺芳路、团兴村水毁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4)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需提供相应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税收缴纳证明: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04日
至
2022年11月10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东盛·澜悦湾9号楼7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1月15日 18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线上与线下需同时报名:(1)磋商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2)在规定发售时间内,磋商供应商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网上报名成功回执码(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文件)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939231600@qq.com)进行线下报名并缴纳费用,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谢绝邮寄);(3)磋商供应商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4009980000;开标前必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上传电子文件,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开标时携带CA锁用于解锁文件。(5)请各磋商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7)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岚皋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文化广场4号楼
联系方式:15009151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赛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东盛·澜悦湾9号楼704室
联系方式:13309154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泽尧
电话:13309154234
赛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3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
岚皋县蔺芳路、团兴村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3 17:00
项目编号: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截止时间:
招标机构:
招标地区:
陕西省
招标产品: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所属行业:
;公路工程;
项目概况
岚皋县蔺芳路、团兴村水毁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东盛·澜悦湾9号楼7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15日 18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R-ZB-20221102
项目名称:岚皋县蔺芳路、团兴村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74,79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蔺芳路、团兴村水毁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274,798.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74,798.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公路工程施工
1274798.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74,798.00
1,274,798.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工期:60日历天 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01月16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蔺芳路、团兴村水毁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蔺芳路、团兴村水毁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4)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需提供相应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税收缴纳证明: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04日
至
2022年11月10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东盛·澜悦湾9号楼7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1月15日 18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线上与线下需同时报名:(1)磋商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2)在规定发售时间内,磋商供应商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网上报名成功回执码(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文件)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939231600@qq.com)进行线下报名并缴纳费用,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谢绝邮寄);(3)磋商供应商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4009980000;开标前必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上传电子文件,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开标时携带CA锁用于解锁文件。(5)请各磋商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7)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岚皋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文化广场4号楼
联系方式:15009151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赛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东盛·澜悦湾9号楼704室
联系方式:13309154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泽尧
电话:13309154234
赛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3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毁修复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