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智能制造 助力招标公告(杭州市钱塘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2)
项目概况
杭州市钱塘区智能制造能力提升与产业发展助力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TCG-CS-2022-033
项目名称:杭州市钱塘区智能制造能力提升与产业发展助力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为了加快推进杭州市钱塘区智能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拟通过本项目“钱塘区智能制造能力提升与产业发展助力项目”招标,利用专业性企业、社会机构的资源和力量,为钱塘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智能制造产业发展规划决策提供建议,解读、宣传、培训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未来工厂”发展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法规、规定,组织重大共性技术攻关研究、专题研讨、技术交流、人才培训、考察参观、论坛峰会等活动,促进钱塘区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产业链上下游的协作和发展。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1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杭州钱塘区幸福南路1116号4楼第三开标室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606987&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b13794a03f4011eda87661e7c61fd773,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606987&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b13794a03f4011eda87661e7c61fd77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 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A.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发布了《关于钱塘新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关于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qt.hangzhou.gov.cn) “公告公示”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B.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5)本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钱塘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青六北路4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加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35442
质疑联系人:俞忠权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95354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0571-88473411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27
质疑联系人:赵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青六北路499号钱塘中心5号楼
传 真:0571-89535550
联系人 :任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3553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杭州市钱塘区智能制造能力提升与产业发展助力项目(定稿).pdf杭州市钱塘区智能制造能力提升与产业发展助力项目(定稿).pdf667.6K
杭州市钱塘区智能制造能力提升与产业发展助力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编号:QTCG-CS-2022-033采购人:杭州市钱塘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2022年11月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一、前附表二、总则三、磋商文件构成、修改、解释四、响应文件的编制五、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备份六、开启响应文件、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七、提交最后报价八、评审九、成交十二、合同授予十三、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十四、验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二、服务内容三、人员配备要求四、服务期五、服务地点六、商务要求七、验收八、投标要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一、评审方法二、评标标准三、磋商小组的组成四、磋商小组的职责五、评审程序六、评标中的其他事项七、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项目概况杭州市钱塘区智能制造能力提升与产业发展助力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5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TCG-CS-2022-033项目名称:杭州市钱塘区智能制造能力提升与产业发展助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200000最高限价(元):1200000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12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为了加快推进杭州市钱塘区智能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拟通过本项目“钱塘区智能制造能力提升与产业发展助力项目”招标,利用专业性企业、社会机构的资源和力量,为钱塘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智能制造产业发展规划决策提供建议,解读、宣传、培训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未来工厂”发展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法规、规定,组织重大共性技术攻关研究、专题研讨、技术交流、人才培训、考察参观、论坛峰会等活动,促进钱塘区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产业链上下游的协作和发展。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注:/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2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杭州钱塘区幸福南路1116号4楼第三开标室。六、意向公告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606987&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b13794a03f4011eda87661e7c61fd773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A.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发布了《关于钱塘新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关于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qt.hangzhou.gov.cn)“公告公示”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B.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5)本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钱塘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青六北路499号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加成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35442质疑联系人:俞忠权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354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传真:0571-88473411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丹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27质疑联系人:赵娟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青六北路499号钱塘中心5号楼传真:0571-89535550联系人:任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3553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1.征集供应商1.1.邀请供应商。1.1.1.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适用于本项目)1.1.2.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1.3.采用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格式见附件。1.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1.3.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有)。1.4.发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1.5.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开启与信用信息查询2.1.供应商依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2.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日的信用记录。3.磋商与评审3.1.磋商小组签到。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有关纪律以及磋商、评审工作程序。3.3.磋商小组审查确认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3.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3.6.对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无效,并告知该供应商。3.7.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8.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解密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磋商形式:□远程在线视频磋商:磋商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利用政采云平台发起磋商邀请,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在线评审室”进行远程视频磋商。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政采云平台——收到视频评审邀请——点击“视频评审”进入“视频评审系统”——开始远程磋商活动;☑远程在线非视频磋商:磋商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利用政采云平台发起磋商邀请,磋商小组在线(以书面形式完成的需扫描上传)将磋商问题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对问题进行答复,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或直接在线加盖电子签章后提交);□评审现场磋商:对于要求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进行磋商的供应商,需在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会议室开展磋商活动,磋商小组在现场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3.9.经磋商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10.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使用电子签名(如果有)。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3.11.磋商小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3.12.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13.采购代理机构唱价。3.14.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1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4.成交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4.2.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和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4.3.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和对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结果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合同及履约验收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71页共81页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第72页共81页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73页共81页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杭州市钱塘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杭州市钱塘区智能制造能力提升与产业发展助力项目【编号:QTCG-CS-2022-033】采购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第74页共81页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杭州市钱塘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的杭州市钱塘区智能制造能力提升与产业发展助力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杭州市钱塘区智能制造能力提升与产业发展助力,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特别说明:选择其中一种企业类型填写,不要全部写上);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第75页共81页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第76页共81页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并于2020年2月27日上线运行,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广大中小企业和各类社会机构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第77页共81页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78页共81页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第79页共81页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20000万元以500万元及以衣、林、牧、渔业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上工业(包插采矿业,制造业,电力40000万元以2000万元及300万元及以1000人以下300人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上建筑业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80000万元以6000万元及5000万元及300万元及以300万元及以下以上以上F批发业200人以下20人及以上5人及以上5人以下40000万元以5000万元及1000万元及1000万元以下以上以上下零售业300人以下5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20000万元以500万元及以100万元及以下上上30000万元以3000万元及200万元及以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人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下以上上30000万元以1000万元及100万元及以仓储业2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下以上上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人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30000万元以2000万元及100万元及以以上Y住宿业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2000万元及100万元及以下以上上10000万元以2000万元及100万元及以餐饮业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以上上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100000万元1000万元及100万元及以20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相关服务)以下以上上10000万元以1000万元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以上房地产开发经营100万元以下200000万元10000万元以1000万元及5000万元及100万元及以2000万元及2000万元以以下以上以上上以上人5000万元以1000万元及500万元及以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300人及以上以上10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上上120000万元8000万元及100万元及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以下以上上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致的企业划型标准·第80页共8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制造 助力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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