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互联网管理平台招标公告(中共太原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22)
项目概况
互联网综合管理平台的潜在供应商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1401992022CCS01135
采购计划文号:ZFCG-140199-2022-6-006314
项目名称:互联网综合管理平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万元
最高限价:100.00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共1包,为实现太原市辖区内网络生态综合治理,供应商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质量要求
服务地点
1
互联网综合管理平台
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验收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7日0:00至2022年11月12日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磋商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在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太原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78号新闻大厦7层
联系方式:庞女士 139 3424 8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科技街17号晟辉科创三层
联系方式:132939010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嘉欣
电 话:13293901045
附件信息:
互联网磋商文件.docx互联网磋商文件.docx224.5K
采购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单位:中共太原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项目编号:1401992022CCS01135竞争性磋商文件互联网综合管理平台第四部分合同原则27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6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3目录2022年11月一、项目基本情况互联网综合管理平台的潜在供应商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6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32最高限价:100.00万元预算金额:100.00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互联网综合管理平台采购计划文号:ZFCG-140199-2022-6-006314项目编号:1401992022CCS0113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共1包,为实现太原市辖区内网络生态综合治理,供应商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包号采购内容质量要求服务地点1互联网综合管理平台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验收要求采购人指定地点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磋商文件:2、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1、时间:2022年11月7日0:00至2022年11月12日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间:2022年11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响应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在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四、响应文件的提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庞女士13934248638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78号新闻大厦7层名称:中共太原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1、采购人信息供应商须知电话:13293901045项目联系人:刘嘉欣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293901045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科技街17号晟辉科创三层A总则二、磋商须知电子响应须知附表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互联网综合管理平台项目2项目编号1401992022CCS0113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本次采购、磋商报价、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项目为单位,供应商必须就一个完整项目进行响应。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70%,2022年12月20日之前支付剩余30%7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验收要求。8踏勘现场不组织9分包或转包不允许10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11联合体不接受12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账户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太原亲贤北街支行帐号:170879798行号:305161009063注意事项: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磋商保证金的形式应当以电汇、支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由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将打款凭证复印件放入响应文件中;供应商须确保磋商保证金在开标截止日到账;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向未成交的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解密时间60分钟。1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时间:2022年11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15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2022年11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16磋商方式一轮磋商、二轮报价17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中的相关内容18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供应商首轮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19磋商小组人数及构成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20其他事项购买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认为有不合理、不清楚以及有疑义并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开标规定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以便统一上网公告更正,如不提交书面材料视同完全同意磋商文件所有条款。2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1.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2.1本文件所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2.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3.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3.2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6、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6.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6.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大、中型企业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的价格折扣。6.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7.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8.1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8.3监狱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对标的总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4对于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标的总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9、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9.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9.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10、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1)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则供应商须满足第6、7、8项中至少一项,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5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响应文件无效。(2)格式见第七部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响应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60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在评审过程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审的。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2.1“采购人”系指中共太原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定义1.3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2本次采购属服务类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规章及政府采购项目所在地有关法规、规章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合格的供应商2.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3“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若《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加的:3.4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见前附表第3项)。3.3关于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磋商(见前附表第2项)。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标。(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5)联合体参加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4)下载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5关于关联企业4.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合格服务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7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6.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采购、磋商程序和合同条件。磋商文件包括:6.磋商文件的构成B磋商文件说明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费用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合同原则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8.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进行研究考虑,采购人可自行决定,酌情推迟磋商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8.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8.1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8.磋商文件的修改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涉及变更或修正内容在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且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磋商文件的澄清9.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9.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不响应内容;9.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C.响应文件的编写8.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4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12.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1.1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计量单位10.1由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10.磋商语言9.3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将被拒绝。12.2.1编排要求12.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商务技术要求中加“★”指标、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服务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12.2.3.1响应文件的份数12.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如供应商参加多包磋商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12.2.2格式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2.3.1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第5条第7款。12.3磋商保证金12.2.4供应商应按照对应的操作手册制作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2.2.3.2响应文件加密本次磋商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4.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3.4.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3.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2.3.3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4.2供应商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12.4.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只要填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标的、人员工资、勘查、资料、相关设备、验收、相关培训、保险、相关服务及相关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4磋商报价12.3.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报价。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2.3.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3.4.4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13.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3.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本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2.4.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12.4.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整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报价。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4.2磋商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4.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3.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13.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响应文件的退回15.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电子CA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章)。15.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加盖个人电子CA章、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7.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7.2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解密。17.1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时间止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7.响应文件解密16.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供应商退回响应文件。19.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并对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D.响应文件的递交18.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解密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9.8供应商未参加开启活动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9.6开启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9.5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19.4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19.3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磋商会议开启活动。19.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0.4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0.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组建磋商小组E.磋商/评审21.1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合理性审查。如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21.评审(本项目在政采云系统进行电子评审,实际评审过程可按照系统设置程序和顺序调整进行)20.8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20.7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6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1.7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21.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1.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1.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1.2解密结束后,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成员按分包顺序对每包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A.未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及商务技术指标要求中带“★”商务技术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21.8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21.12供应商对磋商(询标)的答复应当通过“政采云系统”做出回复,并加盖电子CA章。21.11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询标)。21.10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1.9如果未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22.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22.3在磋商(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22.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询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22.1磋商小组成员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询标)。22.磋商(询标)21.13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对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3.最终报价(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4)磋商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3)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询标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3.2报价审核23.1.4提交的最终报价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3.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23.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符合规定数量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23.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23.1报价原则(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3.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23.2.4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23.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23.2.2对最终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2.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4.1.1磋商小组各成员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综合评分细则进行独立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得分。24.1综合评分原则24.综合评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4)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过程中,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加盖电子CA章的;24.2.3综合得分与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24.2.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24.2.1磋商小组依据24.1.3各供应商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24.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24.1.3各供应商的评分因素得分加其报价得分,为各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24.1.2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评审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6.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和磋商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26.编写评审报告25.1本次磋商项目,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5.确定成交供应商24.2.4磋商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活动继续进行。26.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提出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和理由。(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各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及响应文件解密情况;(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28.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监理大纲和其他信息。28.磋商过程保密27.3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27.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7.1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27.评审复核29.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9.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8.5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8.4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8.3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28.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30.2在磋商活动中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终止磋商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磋商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三)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磋商公正、公平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方式适用情形的;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磋商活动:30.磋商项目终止(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一)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31.1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3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F.授予合同31.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磋商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磋商活动。31.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31.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33.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结果发出后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33.签订合同32.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32.1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成交服务费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32.成交服务费34.1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磋商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G、保密和披露33.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33.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33.3除磋商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3.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5.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5.1磋商程序受相关规定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H、询问、质疑与投诉34.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4.3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34.2参加磋商过程的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5.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或从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按系统的要求进行提出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5.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5.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在政采云平台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35.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7.6提出质疑的日期。35.7.5必要的法律依据;35.7.4事实依据;3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35.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磋商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5.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或未从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按系统的要求进行提出的;3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5.8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5.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5.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35.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5.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5.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5.13.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磋商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5.13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磋商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35.11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5.10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或从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按系统的要求进行提出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单位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科技街17号晟辉科创3层联系单位: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5.15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35.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35.13.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规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36.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6.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I、违规处罚联系电话:0351-5653606联系人:高敏(二)采购人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磋商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磋商需求的;37.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36.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6.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6.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38.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二)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的;(一)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磋商项目中参与磋商活动的,为所代理的磋商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咨询的;39.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八)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的;(七)未按照规定退还磋商保证金的;(六)未按照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和组织评审的;(五)擅自终止磋商活动的;(四)未按规定对磋商文件、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三)违反规定确定磋商文件售价的;一、资格性审查要求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商务、技术和服务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加其它共同认定部分得分之和。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十一)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十)未妥善保存磋商采购文件的;(九)开启前泄露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磋商活动情况的;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1提供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1.2承诺函须有效、内容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2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2.1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2.2承诺函须有效、内容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3.1供应商响应文件须提供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3.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4.1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4.2承诺函须有效、内容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5.1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2书面声明须内容完整,签署、加盖电子CA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6政策性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7.1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7.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7基本资质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信用信息查询7.1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查询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7.2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7.3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说明:二、符合性审查要求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1.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2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2.1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磋商函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授权人签署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3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3.1提供磋商函;3.2磋商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报价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4.1提供报价一览表;4.2报价一览表审查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3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等情形的的,响应无效;4.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5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5.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5.2响应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5.3对照本文件第五部分的执行标准、监理周期、服务地点、款项支付意见、服务要求等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无效。6技术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6.1提供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6.2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6.3对照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要求”的内容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内容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或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响应内容与其相关证明材料存在重大偏离的,响应无效。7技术政策性要求的审核7.1对照本部分第三条“落实政府采购强制性政策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响应无效。7.2对供应商提供的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联合体等声明函进行符合性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评审价格不得给予折扣。8商务资信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商务资信证明文件建议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中的所有商务资信证明文件(包含供应商需上传的其他商务资信证明文件)9技术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建议供应商上传相应文件中的所有技术证明文件(包含供应商需上传的其他技术文件)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小于10%的,每有一项得0.1分;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为10%-35%的,每有一项得0.5分;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为35%以上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实行优先采购政策内容,最多加3分(如为采购货物、工程类项目,该项评分项在评分标准中体现)。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2、本文件采购产品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三、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如涉及)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2)依照晋财购[2022]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中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才享受报价货物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1)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监狱企业参加谈判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磋商无效。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响应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4)对于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标的总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对标的总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五、无效响应的情形四、报价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1、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响应文件报价审核1.审查供应商报价是否超出预算金额,否则响应无效。第四部分合同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价格得分,为各供应商总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依据最后报价、各项商务、技术、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打分表。综合评分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报价、监理大纲的合理性、先进性及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内容及条件。六、评分细则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项别总分评 审 要 素备注100分值价格部分10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得10分,其他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供应商报价。2.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单位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供应商既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技术和服务部分5520响应文件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有详细的服务内容说明、有详细的针对性服务标准、技术实施方法、问题的解决办法、使用效果等是否全面、具体、合理。10各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内部管理分工和职责、人员配备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10售后服务体系、响应时间、服务机构情况、售后服务措施等。10结合采购人需求提供全面、具体、合理、便利、高效、快捷、针对性、适用性、完善性的培训方案。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判断出现严重影响系统运行的重大问题、应急响应时间、应急设备保障等)具备有效的预防和补救措施,措施详细具体、合理可行、切合实际。商务部分352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2提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1提供大数据企业认证证书得1分。15提供近3年内签署的同类服务项目合同,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分15分。15提供政府机构出具的用户评价报告,每提供一份得3分,本项最高得分15分。说明1、磋商小组成员必须按照本评审要素据实打分。2、本一览表各种计算数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以下格式仅供参考,具体由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本项目包括如下内容:一、项目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乙方:甲方:签署日期:磋商文件及澄清补遗文件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三、合同文件及解释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二、项目服务期限本合同总价款为RMB(人民币大写:)该合同总价包括承接甲方项目所承担的全过程的一切费用。1、本合同总价款四、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其他合同文件技术标准、规范。成交单位响应文件序号服务名称主要技术指标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合计金额(元)大写小写服务期限其它(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五、权利与义务3.1、凡因乙方报价漏项、误报等导致的费用差异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必须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此部分合同内容,结算时不予调整。3、结算方式2.1付款方式:2、支付方式(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5、甲方项目负责人为。4、甲方有义务保证按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及时间支付乙方相关费用。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的第三方权利进行免责。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所采购服务内容的预验收工作以及正式验收工作。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服务的项目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能够通过国家验收。6、培训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人员。5、在服务验收时,向买方提供相关技术文件。4、乙方项目负责人为。3、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参与项目的预验收、正式竣工验收工作,并确保所服务项目内容符合本项目质量标准。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服务条件。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维护服务,并保证甲方工作正常运行。1、甲方指定地点。八、服务地点1、服务要求:根据甲方要求。七、服务要求1、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六、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本协议中,保密资料是指任何一方所有的与披露方现有的潜在的业务、运营或财务状况直接或间接有关的书面、演示、电子、或其他形式的资料(包括:价格、市场营销计划、客户名单、相关数据等),但不包括以下资料:(1)为公众所知的;(2)接受方通过没有保密义务的独立渠道合法获得的资料;(3)接受方在本协议保密条款签订之前已经知道的资料;(4)因法律行为(包括诉讼、仲裁等行为)和执行国家政策的需要进行披露的资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或之后,(1)只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属于对方的保密资料,(2)在未得到对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将对方的保密资料披露给第三方,以及(3)如果披露方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将任何被要求退还的保密资料退还给披露方。双方承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保密条款1、经甲方考评,考评合格后结算合同价款。九、项目验收5、合同成立后,在任何一方无实质违约的情况下,未经相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撤销、中止、终止履行合同。4、乙方向甲方保证,其在向甲方提交合同约定的产品之前对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并保证该产品在交付甲方使用后没有任何权属纠纷,如在甲方使用该产品的过程中出现任何权属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补足责任。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保密条款的,应当向相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2、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系统建设,每延迟一天应承担当期应付款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当期应付款10%。若违约金累计已达上限,乙方仍未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每延迟一天应承担当期应付款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当期应付款10%。若违约金累计已达上限,而甲方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停止系统运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应由甲方进行赔付。十一、违约责任1、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风灾和地震以及其他经三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十四、不可抗力本协议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协议期限合同各方应本着诚信的态度及共同合作的精神,通过协商及谈判来努力解决由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包括本合同项下某一特定货物买卖合同)的任何争议及不同意见。协商、谈判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争议解决十六、其他规定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的形式(信函、传真)发送至对方,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合同修改或经济签证,方为有效。十五、通知和合同修改4、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3、如不可抗力时间延续90天以上的,各方通过协商达成在合理的时间内继续履行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地免除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项目开发中断时,项目交付日期及付款日期相应顺延,各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以下无正文)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规定不符,以本合同规定为准。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解释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捌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均同意以上条款内容。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附件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除非双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表示以协议附件为准。签署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乙方:签署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甲方:二、互联网信息管理服务3、统计分析:可根据处置指令执行情况建立完成度等考核指标,生成各机构、各人员、单事件等维度统计信息。2、处置记录:支持对互联网信息处置工作手动记录在互联网信息时间轴中,可查看应急处置工作与突发事件传播及遏制之间的关系。并且支持数字图形化及信息列表查看。1、事件追踪:支持对突发互联网信息单事件进行全网数据追踪,并以时间轴形式呈现媒体传播路径,以列表形式展示信息台账,展示内容包括:媒体类型、发布事件、标题、信息来源等。一、应急管理服务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针对今日头条平台,建立互联网信息展示专栏。5、信息高发平台台账:支持互联网信息高发平台以全网互联网信息监控为主进行统计展示。通过接入第三方系统数据,对发布涉太原市负面信息的平台进行展示,并可跟进平台类型、平台属性进行检索,还可以对发布涉太原市负面信息的平台按照发布信息量进行排名展示。4、重点人员台账:排查出经常发布负面信息的网民,设置重点黑名单,建立重点人员台账和重点账号台账,针对全网重点人员进行列表展示。3、处置指令管理:具备权限的用户根据执行人或执行机构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不同过可打回,由任务执行人员重新进行任务执行及回传;支持具备权限的用户对已审核完成的指令可查看指令详情记录:支持根据不同指令性质设置不同指令模板,可在下发指令时根据指令情况进行选择;支持指令模板添加、修改、删除等操作,支持设置好的指令模板以模板列表形式展示。2、信息处置:处置指令由具备权限的用户创建并下发给平台内普通用户进行任务执行、回传等工作。支持指令一键搜索功能。1、信息采集:互联网信息采集的数据统一接入互联网信息系统处理后台,通过人工与自然语言技术结合的方式,对数据进行处理研判后进行展示。互联网信息采集范围涵盖抖音、快手、微视频、小红书等新媒体。四、安全管理3、指令管理:支持对执行人员回传信息等进行审核等;支持历史指令可列表展示供用户查看;支持指令模板支持自定义管理,管理员可根据任务类型来增加或删除字段、内容以设置不同类型模板供指令下达时进行选择。2、管控指令:管控指令由具备权限的用户创建并下发给平台内普通用户进行任务执行、回传等工作。1、平台台账:支持对太原市属地平台(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论坛贴吧、今日头条、抖音、快手)台账进行列表展示、查看、新增、修改、删除、检索、等操作;三、内容管理服务6、报告:互联网信息报告分为互联网信息简报和互联网信息专项报告库两类。①互联网信息简报:可根据互联网信息情况,使用设定的模板来快速生成互联网信息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年报等,简报支持模板和自定义结合使用形式来生成;②互联网信息专项报告库:可对线下已完成的互联网信息专项报告进行上传,并对报告库内的报告进行删除操作。1、指令下发:指令下发由具备权限的用户创建并下发给平台内普通用户进行任务执行、回传等工作;指令下达后对执行人员回传信息等进行审核等,并支持历史指令查看。五、不良信息举报管理服务4、统计分析:支持对态势感知发现的漏洞、攻击,安全指令的下发及回传情况、关键基础设施的信息状况按照时间维度进行多维度分析,并通过数字图形化手段进行展示。3、关键基础设施台账:支持对关键基础设施信息添加、修改、删除、查看功能;支持对关键基础设施信息的列表展示功能;支持对关键基础设施信息的多条件检索功能。2、安全指令管理:支持由具备权限的用户创建并下发给平台内普通用户;支持对接收指令的用户回传的信息进行审核、回退功能;支持对历时指令的列表查看,同时并支持多条件检索。1、安全态势:支持对太原市现有在用的安全态势感知系统数据接入,并对进行列表展示,同时可支持多条件检索功能。太原市互联网党委下的党支部摸排建库服务,摸排本地党支部情况,包括各党支部党员信息等七、党建管理服务本地互联网企业摸排建库服务,摸排本地互联网企业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法人姓名,联系方式,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六、行业管理服务3、统计考核:可实现针对自定义时间段内的不良信息举报情况、任务指令下发情况、任务指令完成情况的多维度统计考核。2、管理员可根据任务类型来增加或删除字段、内容以设置不同类型模板供指令下达时进行选择。供应商名称:(盖公章)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封面)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磋商报价表;(1)磋商响应函;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致:附件1磋商响应函年月日2.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1.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5)已交纳磋商保证金,金额为;(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3)按磋商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和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电话:传真:地址:邮编:5.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4.如果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报价;或成交后未按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规定的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足额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其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磋商报价自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个日历天;说明:附件2磋商报价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 应 商磋商总报价(人民币)小写金额:¥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元 服务期限:附件3分项报价表日期: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报价不能超出采购预算,超出采购预算视为无效报价。此磋商报价包含本项目所需全过程的一切费用。日期: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列明相应服务维保(质保)期等其他相应服务要求。备注:1.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用于说明附件2总报价的组成。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声明:除本商务偏离表中所列的偏离项目外,其它所有商务均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的要求。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附件4商务偏离表序号商务条款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商务响应偏离说明1服务期限2付款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应提供双方签订的合同(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附在本表后)。注:1.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附件5业绩一览表日期: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签订日期备注12345…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附件6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日期: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序号姓名年龄性别学 历专业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我公司对参加此次采购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所提供的服务做如下承诺:致:附件8服务承诺书(自行编制,格式自定)附件7实施方案日期:致:附件9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日期: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承诺内容)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日期: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服务。附件10-5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附件10-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附件10-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附件10-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附件10-1投标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附件10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说明:附件10-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附件10-8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10-7供应商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附件10-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单位授权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单位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本次投标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物,我单位均予承认。附件10-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为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面及反面)本授权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招标、谈判、磋商)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采购代理机构名称: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说明:附件10-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日期:年月日附件10-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承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1、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九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说明:附件10-4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2、国家、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9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说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名称))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经营的机构。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致:(采购人名称):附件10-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国家、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企业纳税有特别规定的,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供应商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详细注册地址)合法注册并经营,公司主营业务为(),营业(生产经营)面积为()。现有员工数量为(),其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专业能力、数量),本单位郑重承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致:(采购人名称):附件10-6供应商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参考格式)年月日单位简介、组织架构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附件10-7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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