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业节能监察辅助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2)



2022-2024年工业节能监察辅助服务(技术支撑)政府采购项目(CQS22C01456)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2024年工业节能监察辅助服务(技术支撑)政府采购项目(CQS22C01456)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8日

项目概况:
“2022-2024年工业节能监察辅助服务(技术支撑)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2C01456
项目名称:2022-2024年工业节能监察辅助服务(技术支撑)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2022-2024年工业节能监察辅助服务(技术支撑)
9,000,000.00元
1

2022年度拟对我市12家化工企业,14家水泥粉磨企业,38家预拌混凝土企业,33家烧结砖企业,16家重点用能设备生产企业,34家造纸、碳素、轮胎、玻璃纤维、工业硅、电缆、啤酒等重点用能企业,共计147家企业能耗达标情况和节能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节能监察;对市级监管的100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监督检查。2023年度、2024年度,根据国家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任务和监察行业方向,按年度制定重庆市工业节能监察计划任务,每年安排不少于100家的企业开展能耗达标情况和节能制度落实情况节能监察,以及100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监督检查。(最终企业数量以采购人确认内容为准)

最高限价总计:9,0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11月8日 至 2022年11月15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5日(9:00-17:00)。
2.报名方式:
(1)潜在投标人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
(2)收款账户: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29日 13: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29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29日 14: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沈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389781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南路1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游建伟
代理机构电话:023-88758847 8875885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A座9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建伟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88758847 88758852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CQS22C01456).doc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CQS22C01456).doc
2022-2024年工业节能监察辅助服务(技术支撑)公开招标文件(发售稿).doc
2022-2024年工业节能监察辅助服务(技术支撑)公开招标文件(发售稿).doc

注: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请完整填写电子邮箱(E-mail)地址;若未填写,将无法获取标书费发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号CQS22C01456项目名称2022-2024年工业节能监察辅助服务(技术支撑)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名称税号是否开票:□是 □否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采购人: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项目号:CQS22C01456招标文件政府采购项目2022-2024年工业节能监察辅助服务(技术支撑)二、资金来源-3-一、招标项目内容-3-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目录二〇二二年十一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联系方式-6-七、投标有关规定-5-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五、投标保证金-4-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10-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10-三、服务要求-8-※二、工作内容-7-一、项目概况-7-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7-※七、不可抗力-13-※六、保密要求-12-※五、违约条款-12-※四、履约保证金-12-※三、付款方式-11-※二、报价要求-10-三、评标标准-16-二、评标方法-15-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4-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4-九、其他-13-※八、知识产权-13-三、投标文件-19-二、招标文件-19-一、投标人-19-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9-五、废标条款-18-四、无效投标条款-18-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4-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2-七、中标-22-六、定标-22-五、评标-22-四、开标-21-一、合同主要条款-26-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6-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5-十二、项目验收-25-十一、签订合同-25-十、交易服务费-24-四、其他-40-三、商务文件-38-二、技术(质量)文件-37-一、经济文件-35-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4-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8-二、资金来源一、招标项目内容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委托,对2022-2024年工业节能监察辅助服务(技术支撑)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号:CQS22C0145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第一篇投标邀请书五、资格文件-44-项目内容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备注2022-2024年工业节能监察辅助服务(技术支撑)900101其他未列明行业服务期:3年,每年预算均为 300万元。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900万元(三年总预算,含税金额)。2.报名方式: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5日(9:00-17:00)。(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未进行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账号:114467184234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户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收款账户:(1)潜在投标人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五、投标保证金(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七)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14:00(六)投标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13:30—14:00(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二)保证金退还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1.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进行缴纳(保证金数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由投标人从其单位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投标保证金递交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号银行信息1账号 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1账号 1账号1501010400150611678231账号 2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1账号 2账号83010989394201账号 3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1账号 3账号6232813760001741197银行行号: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101)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在网上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投标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一)采购人: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八、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话:(023)88758847、88758852联系人:游老师、胡老师(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电话:(023)63897819联系人:沈老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持续推进工业节能和能效提升,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2022年度拟对我市12家化工企业,14家水泥粉磨企业,38家预拌混凝土企业,33家烧结砖企业,16家重点用能设备生产企业,34家造纸、碳素、轮胎、玻璃纤维、工业硅、电缆、啤酒等重点用能企业,共计147家企业能耗达标情况和节能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节能监察;对市级监管的100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监督检查。2023年度、2024年度,根据国家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任务和监察行业方向,按年度制定重庆市工业节能监察计划任务,每年安排不少于100家的企业开展能耗达标情况和节能制度落实情况节能监察,以及100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监督检查。(最终企业数量以采购人确认内容为准)一、项目概况“※”标注的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9楼传真:(023)885059474.烧结砖企业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规定和节能制度情况监察。按照《节约能源法》、《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烧结墙体材料和泡沫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0526-2019)规定的计算方法及限额标准实施监察,对33家烧结砖企业进行监察。3.预拌混凝土企业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规定和节能制度情况监察。按照《节约能源法》、《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6888—2018)规定的计算方法及限额标准实施监察,对38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监察。2.水泥粉磨企业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规定和节能制度情况监察。按照《节约能源法》、《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12)》规定的计算方法及限额标准实施监察,对14家水泥粉磨企业进行监察。1.化工企业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规定和节能制度情况监察。按照《节约能源法》、《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钛白粉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2051-2015)、《1,4丁二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1824-2015)、《精对苯二甲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1533-2015)、《工业硫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9141-2012)等相关国家能耗限额标准规定的计算方法及限额标准实施监察,对12家化工企业进行监察。(一)2022年度工作内容※二、工作内容三、服务要求(二)2023年度、2024年度参照2022年相关标准,按当年度重庆市工业节能监察计划开展工作。(若相关规定有更新的,按照新规执行)8.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的其他监察任务。7.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促进产业节能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渝发改资环〔2021〕1667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渝经信执法〔2022〕17号)文件的要求,对100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其他重点用能企业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规定和节能制度情况监察。根据按照《节约能源法》、《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玻璃和铸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0-2019)、《铝电解用预焙阳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5325-2014))、《工业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1338-2014)、《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1825-2015)、《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9449-2012)、《啤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2047-2015)等相关国家能耗限额标准规定的计算方法及限额标准实施监察,对34家造纸、碳素、轮胎、玻璃纤维、工业硅、电缆、啤酒等重点用能企业进行监察。5.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根据《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国家标准,对电机、变压器、水泵和风机等16家主要用能产品生产企业实施专项监察。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三)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完成本次采购相关服务的实施方案、报告大纲、服务保障、疫情防控预案及项目应急预案。提供人员名单等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拟需服务团队成员至少6人,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成员5人。※(二)项目团队※(一)中标人在开展监察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四风”问题,不得向被监察企业以任何方式收取费用。相关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假公济私;不得接受礼品、礼金、礼券。监察人员如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追究责任。(二)服务地点2.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在中标人完成每年工作后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工作内容进行认定,若认定合格,可继续执行次年工作;若认定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将追究中标人相关法律责任。1.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一)服务时间※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标注的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4.验收合格标准(2022年度):3.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审计。2.验收标准:每年度工作结束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就本年度工作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招标文件规定对中标人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的,中标人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则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予支付当年的费用。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1.验收组织单位: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三)验收方式及标准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指定或同意地点。5)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的其他监察任务,提交报告及相关资料。4)提交247家企业煤、电、气、油等能源消耗情况报告,并附每家企业能源消耗清单;3)提交247家企业执行《节约能源法》相关规定的情况报告,并附每家企业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2)提交100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报告;1)提交147家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达标情况的报告;(1)2022年度验收合格标准1.执行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规定的节能制度情况监察:1500000.00元;(二)投标人的每年分项报价为含税价(即税费不单列),应包含“本篇二、报价要求(一)”所列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分项报价表明细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且价格不得超过分项限价。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一)投标报价为服务期限内每年度的报价及三年总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务费、交通费、住宿费、专家评审费、评审场地费、报告编制费、疫情防控费、验收专家费、税费等所有费用。※二、报价要求(2)2023年度、2024年度参照2022年相关标准,按当年度重庆市工业节能监察计划完成相应报告。(若相关规定有更新的,按照新规执行)(4)烧结砖企业:最高限价为1.1万元/家;(3)预拌混凝土企业:最高限价为1.1万元/家;(2)水泥粉磨企业:最高限价为1.1万元/家;(1)化工企业:最高限价为1.4万元/家;3.其中各类别最高限价如下:2.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1500000.00元。(三)若接受节能监察的企业数量未达到采购文件预期数量的,以实际开展的企业数量据实结算。(9)2023年度、2024年度各类别最高限价根据当年度重庆市工业节能监察计划确定,但不得超过2022年度最高限价。(8)上述(1)-(6)项为执行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规定的节能制度情况监察,合计最高限价为1500000元;(7)项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合计最高限价为1500000元。(7)重点用能企业:涉及企业100家,最高限价为1.5万元/家;(6)造纸、碳素、轮胎、复合材料、硅业、电缆、啤酒等其他能耗限额企业:最高限价为1.4万元/家;(5)重点用能设备生产企业:最高限价为1.1万元/家;(二)中标人按采购合同完成当年所有工作内容、提交项目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图片资料、影像资料等)且当年验收通过(最后一年为项目验收结案)后,根据审计结算确认的金额,中标人提供当年剩余应付金额足额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尾款。(一)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当年应付总额50%的增值税发票及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支付金额为当年合同金额的50%。本项目由采购人付款,按年度据实支付服务费。※三、付款方式(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明细报价表”的“相关信息”一栏中详细列出明细报价组成情况。若明细内容较多的,投标人可自行增加列表。(四)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的其他监察任务参照上述标准进行核算。若本项目无需支付预付款,则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四、履约保证金(六)最后一年最后一笔付款前,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审计和绩效评价。(五)后两年付款方式均按(一)、(二)执行。(四)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则无需提交担保函,中标人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支付比例按约定比例执行。(三)如中标人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采购人可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若中标人未按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中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不予退还情形:出现四次服务质量审核不达标的。退还时间:三年服务期限届满,项目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退还手续,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前;缴纳方式: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六、保密要求(四)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转包给其他三方机构,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若发现项目分包、转包情况,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中标人收取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三)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中标人的工作内容进行审核,出现一次审核不达标的,采购人予以口头警告;出现两次不达标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出现三次不达标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出现四次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二)项目执行过程中若发现中标人收取被监察单位任何与本项目相关费用的,采购人将立即取消中标人的服务资格,并向中标人收取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一)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每延后1天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延后时间累计达10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五、违约条款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对本项目知识产权进行保护。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或索赔。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八、知识产权因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招标项目取消或延期或调整的,或因客观原因致使合同无法订立或订立后因无法履行而解除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七、不可抗力中标人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对所获悉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公布、不得转交给第三方。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若有违反按保密协议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将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保密协议详见附件3)。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九、其他(二)符合性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一)资格审查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三、评标标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按《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10%)1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技术部分(45%)141.实施方案(14分)结合第二篇中规定的“项目概况”、“工作内容”等采购需求,投标人编写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工作目标、推进思路、实施方法等内容。优(完全包含以上要求内容,完全符合相应采购需求,工作目标明确、推进思路清晰、实施方法到位)得14分;良(包含以上要求内容,符合相应采购需求,工作目标较明确、推进思路较清晰、实施方法较到位)得9分;一般(未完全包含以上要求内容,基本符合相应采购需求,工作目标一般、推进思路一般、实施方法一般)得4分;差(未完全包含以上要求内容,不符合相应采购需求,工作目标差、推进思路差、实施方法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技术部分(45%)162.报告大纲(16分)结合第二篇中规定的“项目概况”、“工作内容”等采购需求,从投标人拟出具的总报告及分企业报告大纲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打分,主要从内容的全面性、框架的逻辑性、分析方法的科学性等方面评价。优(内容全面、框架逻辑性强、分析方法科学合理)得16分;良(内容较全面、框架逻辑性较强、分析方法较科学合理)得10分;一般(内容一般、框架逻辑性一般、分析方法一般科学合理)得5分;差(内容片面、框架逻辑性差、分析方法不科学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技术部分(45%)103.服务保障(10分)结合第二篇中规定的“项目概况”、“工作内容”等采购需求,提供服务保障方案。方案从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保障方法进行阐述。优(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完善、保障方法到位,能很好地保障服务满足相应采购需求)得10分;良(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较完善、保障方法较到位,能较好地保障服务满足相应采购需求)得7分;一般(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一般、保障方法一般,能基本保障服务满足相应采购需求)得4分;差(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差、保障方法差,不能保障服务满足相应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技术部分(45%)54.疫情防控预案及项目应急预案(5分)结合第二篇中规定的“项目概况”、“工作内容”及“服务要求”等采购需求,提供疫情防控预案及项目应急预案。从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成员保障、替补、疫情防控等方面提出疫情防控预案及本项目应急预案。优(完全包含以上要求内容,疫情防控预案完善、应急预案完善,能很好地保障服务满足相应采购需求)得5分;良(包含以上要求内容,疫情防控预案较完善、应急预案较完善,能较好地保障服务满足相应采购需求)得3分;一般(未完全包含以上要求内容,疫情防控预案一般完善、应急预案一般完善,能基本保障服务满足相应采购需求)得1分;差(未完全包含以上要求内容,疫情防控预案不完善、应急预案不完善,不能保障服务满足相应采购需求)或未提供得0分。3商务部分(45%)供应商实力(15分)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的,一项得3分,满分15分。1.具备工业企业节能诊断的能力;2.具备工业企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评价的能力;3.具备节能量审核的能力;4.具有CMA计量认证资质(含企业能量平衡或水平衡或电平衡测试);5.具有省级及以上清洁生产审核服务能力评价证书;提供证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45%)业绩(15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政府机构(或部门)委托的与节能或清洁生产相关的监督检查、诊断、核查等工作之一,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20分。提供合同或相关主管部门的立项或资金批复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45%)项目团队(15分)1.项目负责人(5分)项目负责人具有能源工程(或热能动力、电气)或环境等节能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且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得5分;具有能源工程(或热能动力、电气)或环境等节能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4分;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得3分;不具备条件的得0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咨询工程师证等材料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商务部分(45%)项目团队(15分)2.团队成员(10分)项目团队成员(不含负责人)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一人得1分,满分10分。提供人员名单、注册咨询工程师证等材料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四、无效投标条款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对小微型企业给予2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五、废标条款(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一)投标人一、投标人第五篇投标人须知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四)法律责任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投标人的风险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二、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联合投标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三、投标文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四)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三)投标有效期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六)投标报价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七)修正错误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四、开标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八)投标文件的递交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二)定标程序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一)定标原则六、定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五、评标七、中标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中标人变更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一)询问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4事实依据;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质疑答复1.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三)投诉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九、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及以下1.5%1.5%1.0%100-500(含500)1.1%0.8%0.7%500-1000(含1000)0.8%0.45%0.55%1000-5000(含5000)0.5%0.25%0.35%十、交易服务费账号:114467184234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户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十一、签订合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二、项目验收(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一)定义一、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合同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劳务费、交通费、住宿费、专家评审费、评审场地费、报告编制费、疫情防控费、验收专家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因乙方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再补偿。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三)合同价格合同包括以下服务内容:(二)服务内容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3.如有转包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提供。1.本合同范围的所有服务工作,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四)转包和分包3.合同价为不变价。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六)付款3.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的要求处理。2.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服务质量负责。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九)知识产权供方对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服务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八)索赔(七)检查验收3.付款方法:参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十一)违约责任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十)合同争议的解决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项目号:)项目类别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1、服务措施:二、验收标准、方法: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2、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保密协议附件3:保密协议附件2:服务质量审核表附件1:重庆市经济信息委验收单重庆市经济信息委验收单处室名称:采购类别:货物□ 服务□ 工程□序号项目名称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备注12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签字: 时间:使用单位验收意见(盖章)验收人签字: 时间:备注2022-2024年工业节能监察辅助服务(技术支撑)政府采购项目服务质量审核表中标人名称审核日期审核结果及说明审核人签字中标人代表签字3.在甲方告知乙方时,已经是公开资料的,不是保密资料。2.任何包含保密资料的手册、说明、报告、图纸、信函、电传、电子邮件和其他资料或载体,均视为保密资料。1.保密资料指在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由甲方或其授权代表以文字、图纸或任何其他形式透露给乙方,或者乙方以任何其他形式从甲方获取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资料。第一条保密资料的范围乙方:甲方: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保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其关联公司及其相关人士。相关人士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所属集团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咨询者、代理人、顾问等。第三条保密对象3.除为合同的履行外,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任何其他目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关于保密资料存在的信息或为第三方使用、复制保密资料或以任何形式了解保密资料的内容提供便利。1.乙方应对任何保密资料保密并促使、监督其雇员对保密资料保密。第二条保密义务的内容因履行合同的需要或根据本保密承诺书,保密资料需要为第三方所知时,乙方应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确保第三方签署一份与本保密承诺书中的保密义务相等的保密承诺书。2.当合同履行完毕或被解除时,乙方应立即将保密资料归还给甲方。不能归还的,应在按照甲方的要求或者在甲方指定人员的监督下将其销毁。1.任何保密资料的版权,除有明确规定外,都归甲方所有。第五条其他乙方应在职责范围内对所解除的甲方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不因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失效。第四条保密期限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甲方: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乙方:(以下无正文)4.如乙方未按上述条款所述义务保密从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索赔、支出、法庭或仲裁庭或任何其它监管机构作出的处罚。二、技术(质量)文件(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签章日期:年月日签章日期:年月日(三)其他商务资料(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投标人名称包号及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 每年报价为 元。项目名称:单位:元项目号:(二)分项报价明细表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说明: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位单价合计123456789…… 总计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1.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本表。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技术(质量)文件4.投标人须在“分项报价明细表”的“相关信息”一栏中详细列出明细报价组成情况。若明细内容较多的,投标人可自行增加列表。3.投标人的分项报价应包含“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二、报价要求(一)”所列的所有费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分项报价表明细至少包括以上内容,且单项价格不得超过分项限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项目号:(二)商务条款差异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三)其他商务资料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资格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年月日(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注: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结束)(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年月日(投标人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业节能监察辅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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