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直排提升 雨污水零直排工程招标公告(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鹤溪街道办事处2022)



鹤溪街道背街小巷零直排提升项目发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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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序号:景招B[2022]193 号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鹤溪街道办事处的建设项目鹤溪街道背街小巷零直排提升项目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景发改投资〔2022〕195号,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公开发包方式招标。
二、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景宁县县城
(2)工程特征:该工程为鹤溪街道雨污水零直排工程。包含污水、雨水管道铺设,立管改造及相应的检查井、路面拆除与修复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45日历天(5)质量要求:合格 (6)下浮率范围:5%-9.9%
(7)工程招标控制价:866539.00元(其中含税暂估价30520元不下浮)。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地在景宁县(含丽景园)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在建”指: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网上下载:2022年11月10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投标控制价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六、其他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承包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招标会议;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定标方式:两随机中标法
七、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鹤溪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697595电 话:13645889192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0 日
鹤溪街道背街小巷零直排提升项目招标文件(1).doc鹤溪街道背街小巷零直排提升项目招标文件(1).doc

附件

招标代理人(盖章):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人(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鹤溪街道办事处招标序号:景招B[2022]193号施工招标文件鹤溪街道背街小巷零直排提升项目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招标公告目录编制时间:2022年11月10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六、其他五、开标四、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格二、总则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五章定标办法第四章投标承诺书(格式)第三章技术规范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八、工程结算七、授予合同三、工程概况:二、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一、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鹤溪街道办事处的建设项目鹤溪街道背街小巷零直排提升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景发改投资〔2022〕195号,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公开发包方式招标。招标序号:景招B[2022]193号招标公告第六章需提供资料(格式)四、投标人资格要求:(7)工程招标控制价:866539.00元(其中含税暂估价30520元不下浮)。(4)工期要求:45日历天(5)质量要求:合格(6)下浮率范围:5%-9.9%(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2)工程特征:该工程为鹤溪街道雨污水零直排工程。包含污水、雨水管道铺设,立管改造及相应的检查井、路面拆除与修复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1)工程地点:景宁县县城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承包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招标会议;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六、其他网上下载:2022年11月10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投标控制价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在建”指: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地在景宁县(含丽景园)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电话:697595电话:13645889192联系人:吴先生联系人:任先生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鹤溪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七、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9时30分;2、定标方式:两随机中标法前附表二前附表一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0日项号项目名称内容与要求1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鹤溪街道办事处2工程名称鹤溪街道背街小巷零直排提升项目 3建设地点景宁县县城4建设规模该工程为鹤溪街道雨污水零直排工程。包含污水、雨水管道铺设,立管改造及相应的检查井、路面拆除与修复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5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6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质量要求合格7工期要求45日历天8投标人主要条件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地在景宁县(含丽景园)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在建”指: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9工程招标控制价866539.00元(其中含税暂估价30520元不下浮)。10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60日历天11定标办法两随机中标法下浮率区间5%—9.9%12工程合同价的确定工程合同价=(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列金-暂估价)*(1-中标结算下浮率)+暂列金+暂估价13开标开标时间:2022年 11月 10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序号项目内容招标文件要求备注1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 2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1其中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违约金履约保证金的 30 %1其中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的 30 %履约保证金的 30 %1其中未履行工期承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的 20 %履约保证金的 30 %1其中未履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的 20 %履约保证金的 20 %2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按丽水相关规定执行3开工时间收到开工通知后 5 天内4工期提前、延误4(1)工期提前奖励标准 / 元/天 4(2)工期提前奖励限额履约保证金的 / %4(3)工期延误赔偿标准1000 元/天 4(4)工期延误赔偿限额履约保证金的 20 %5工程质量保修金合同总价的1.5%6优质工程奖/7标化工地奖/8安全文明施工费详见招标文件9农民工工伤保险金详见招标文件暂列金计入总价,不作下浮10重新招标确定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根据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的开标时间为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3日内。11废标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1、工程名称:鹤溪街道背街小巷零直排提升项目。(一)项目概况及要求二、总则注: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内容,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日程若有变动,以补充通知或修改文件通知为准。前附表三序号事项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备注1信息发布招标信息必须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lssggzy.com/jnweb/)景宁板块的小额项目栏上发布,时间2022年11月 10 日—2022年11月15日2招标文件索取途径网上下载:2022年 11月 10 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3勘察现场不集中组织,自行踏勘4投标人提交异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方式:1、书面递交:代理机构5招标文件澄清投标截止时间前6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7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在投标企业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承诺书,逾期视为弃权。8开标时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9交纳交易服务费按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发中标通知书前10中标候选人公示3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11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或投诉处理结束后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12确定为承包人后需提供资料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一正五副)资料在确定为承包人后3日内提供。详见招标文件13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中标人必须先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报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发包人重新组织招标。7、工程质量目标:合格。6、工期要求:45日历天。5、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4、工程投资性质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3、工程地点:景宁县县城。2、招标人(建设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鹤溪街道办事处。(三)本工程招标□允许√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委托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投标、质疑(异议)、投诉、谈判、签订合同等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一切事项。2、投标货币:为人民币。1、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投标费用9、其他:/。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J375-201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在建”指: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地在景宁县(含丽景园)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五)投标人资格条件三、投标人资格1、招标人另行招标的专业工程,纳入总承包管理范围,中标人对专业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并承担总承包的一切义务和责任。中标人收取总承包服务费后不得再向专业工程单位或发包单位收取其他费用,并承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办公场所、现场加工场地和材料堆放地、脚手架、垂直运输、临时设施、用水用电设施(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向专业工程单位收取)、临时场地、安全文明设施、施工所需的工作面、现场指定垃圾堆场、一次结构打凿后的修补、工程资料的统一编印归档、各工种的配合协调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等一切与专业工程施工、配合、管理有关的服务内容,以及在总包配合协调管理范围内的一切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四)工程管理要求(适用于总承包发包)(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被责令停业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招标公告;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六)招标文件的组成四、招标文件4、其他:/(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7)根据本章第(八)条、第(九)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5)技术标准和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3)本招标文件及定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需要澄清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出。(八)招标文件的澄清2、工程招标控制价是指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现场条件及有关资料,根据国家或浙江省和丽水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办法编制得出的工程最高限价。1、本工程√设立□不设立工程招标控制价。(七)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十)勘察现场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公告(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条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拒绝或否决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3、当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2、为使投标人把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招标文件通知中写明。1、修改时间见前附表,招标人通过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所有投标人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经招标人或行业主管单位备案。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招标人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发送给各投标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九)招标文件的修改1、按提交投标承诺书、委托书的顺序,该顺序号就是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并当众宣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主持,采用“两随机中标法”确定中标人,按以下程序进行:(十一)开标五、开标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招标人对投标人自己所作出的一切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十二)在招投标现场监督及投诉处理过程中,经查实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在建工程、市场行为、所提交的资料等方面弄虚作假情形的,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六、其他5、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开标过程在公开的情况下进行。4、招标人将抽取到对应号码的投标定为中标人,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的下浮率为本工程中标结算下浮率。3、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该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抽签结束后,各投标人代表在抽取确认表上签字确认。2、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中标结算下浮率(先抽取整数部分,再抽取小数部分),抽取结束后,中标人代表在中标结算下浮率确认表上签字确认。中标价=(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列金-暂估价)*(1-中标结算下浮率)+暂列金+暂估价。招标人将抽取到对应号码的投标人定为中标人。(十六)中标七、授予合同(十五)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在评定标或投诉阶段,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十四)是否有丽水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认定:因各地对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不一致,丽水市外不良行为按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办市[2013]38号)、《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中的不良行为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具体行为,结合《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丽建发[2005]135号)进行认定。(十三)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市政工程以交工验收单、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3、确定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根据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的开标时间为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3日内。2、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中标人必须先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报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书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采用(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十七)合同签订3、没有投诉的,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建设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2)招标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增减的工程量清单项目;(1)招标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1.工程量的确定: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单位计量、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实调整(或增减)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数量:(十八)结算工程量及单价的确定八、工程结算4、合同签订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依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发生合同变更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参考下列计价依据和政策性文件编制:2.综合单价的确定:(6)其他:无(5)招标人要求增加施工图纸之外与该工程有关联的其他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数量;(4)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3)招标人工程量计算错误、清单项目列项错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设计图纸4、施工期人工材料信息价按照《丽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丽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照《浙江造价信息》或《价格信息》。《丽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和《浙江造价信息》、《价格信息》没有的,由业主根据市场实际价格签证确定。3、结算价以审计部门或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的审计报告为准[综合单价执行经审计部门或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确认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结合中标下浮率确定结算价。综合暂估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所需的暂估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但不包括税金和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工程结算时按业主签证单价结算。综合单价按照上述依据,以施工期间月份市场价和信息价的平均值编制,经审计部门或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确认的为准。景宁县、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浙江造价信息价。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造价管理总站的有关解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一、工程概况工程已列入年“/”计划,(发包方)按有关邀请招标程序组织招标后确定将工程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内容:。4.资金来源:。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合格等级标准。三、质量标准合同工期日历天。工程开工日期为年月日,完工日期为年月日。二、合同工期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单列费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发生的单价及工程量共同进行签证结算)。6.工程承包范围:(1)招标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1.工程量的确定: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单位计量、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实调整(或增减)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数量:五、工程结算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下浮,工程量按实计算。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签约合同价仅作为工程预付款(如有)的依据,不作工程结算依据。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综合单价的确定:(6)其他:无(5)招标人要求增加施工图纸之外与该工程有关联的其他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数量;(4)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3)招标人工程量计算错误、清单项目列项错误;(2)招标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增减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设计图纸参考下列计价依据和政策性文件编制:3、结算价以审计部门或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的审计报告为准[综合单价执行经审计部门或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确认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结合中标下浮率确定结算价。综合暂估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所需的暂估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但不包括税金和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工程结算时按业主签证单价结算。综合单价按照上述依据,以施工期间月份市场价和信息价的平均值编制,经审计部门或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确认的为准。景宁县、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浙江造价信息价。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造价管理总站的有关解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七、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六、项目经理5、工程结算下浮率为%。(见中标通知书)。4、施工期人工材料信息价按照《丽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丽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照《浙江造价信息》或《价格信息》。《丽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和《浙江造价信息》、《价格信息》没有的,由业主根据市场实际价格签证确定。(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八、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十一、签订地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4份,承包人执2份。十四、合同份数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执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1合同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完整施工图三套,承包人需要多套施工图,自费复印;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一日内;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1.5条的解释顺序。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3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视业主需求;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合同签订后3天内,应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等;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完整施工图纸。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1.6.5现场图纸准备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不提供,由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筑红线为边界。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中。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1.11知识产权发包人代表:2.1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十八)条执行。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十八)条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职务:/;身份证号:;姓名:;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已具备施工条件。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五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2.1提供施工现场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指派专业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及时对现场施工的原始资料进行签证。发包人责任: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以立项批复为准。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7、有关规定中明确的应由发包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和义务。6、组织对承包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4、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3、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4)如发生意外事故,承包方必须及时向发包方报告,并组织人员挽救工作。因事故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3)承包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1)根据有关规定规范组织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不按规范施工,或施工工序质量不合格,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一切责任。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书面及电子文档。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5)及时、准确、齐全地按标准做好各种技术资料工作。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电子文档。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3、在未交付给项目业主之前,施工单位必须负责场地内的日常维护(费用自理)。2、在清理建筑垃圾、材料及半成品运输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沿线政策处理及道路维护、清扫、通行安全等事项由承包人负责(费用自理)。1、施工、生活用水用电及场内施工场地由承包方自行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负责对损坏原通行道路的修复,确保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并负责对影响范围内水、电、通讯等管线的保护和修复。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合同补充条款执行。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同投标文件承诺时间。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电子信箱:/;3.4分包3.3.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合同补充条款执行。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七天。3.3承包人人员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合同补充条款执行。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钢结构部分。3.4.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3.4.1分包的一般约定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3.6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4.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提供合同价款2%的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姓名:;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3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通信地址:/;电子信箱:;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3)/。(2)/;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5.2隐蔽工程检查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总价支付。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J375-2013)。6.1.3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7天内。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定后14天内。7.3.1开工准备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七天。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20%。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000元/天。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④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现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2)/;(1)另行协商;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6不利物质条件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材料与设备7.8.1提前竣工的奖励:工期提前奖励标准(在甲方要求工期提前的情况下奖励,自行提前工期的不予奖励)计算计算方法为:/。7.8提前竣工的奖励(3)/。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发包人可协助办理租(借)用地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8.3.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业主需求确定。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2样品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10.2变更估价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提出变更方向监理方申报工程变更联系单,由监理方会同发包方、设计单位共同会签,并统一编号。由设计单位主动签发的联系单,需经发包方、监理方签发,并编号。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9.2现场工艺试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套用现行浙江省预算定额结合基期信息价和签证单价组价,按中标下浮率进行总价下浮。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2.1变更估价原则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暂列金是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工程量清单发生调整幅度超过合同总价3%时,招标人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按照审定造价的80%支付部分暂列金。10.5暂列金额10.4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不予奖励。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套用现行浙江省预算定额结合基期信息价和签证单价组价,按中标下浮率进行总价下浮。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不提供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不提供预付款担保。12.2.2预付款担保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2计量周期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5、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4、工程进度款的30%作为工资性工程款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验收档案资料经备案后,一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2、余款(扣除1.5%保修金后)在工程审计完成后一个月内付清;1、工程进度款支付:当工程俊工(经检验合格资料齐全)后,支付合同内实际完成工程量金额的50%;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3.2.3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3.2.2竣工验收程序(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试车内容:/。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天内。13.4.1竣工退场13.4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2投料试车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造价审核部门出具审定报告后28天内。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见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14.1竣工付款申请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7天内。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14.3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15.2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1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3)其他方式:/。(2)1.5%的工程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15.3.2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3.1保修责任15.3保修(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工程设备。(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另行协商。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1工程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9.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8.3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本方职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第三方责任险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8.2其他保险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20.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争议评审(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2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1.1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4、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在业主要求的时间内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否则将按工期延误处罚。3、施工单位在工程交工验收一个月内必须完成施工资料的整理及工程结算书的编制工作并交业主,否则扣除质量保证金壹万元。2、本项目施工管理过程按照丽建发〔2010〕150号(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员考核管理制度的通知)执行。1、本项目标后班子成员更换按规定实行登记管理。20.3补充条款(2)向景宁县人民法院起诉。10、本工程工程结算审核时,核减价在送审价5%以内的(含5%),审计费用由发包方支付,超过5%及核增部分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并由发包方在工程款中代扣,审计费用的计算标准执行浙价服[2009]84号文。9、违约处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包人需重新补足履约保证金。8、承包人应按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的保护由承包人负责,由于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7、签订合同后承包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开工安全条件审查相关手续。合同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通过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及农民工保证金的缴纳并办好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所有的手续,若因承包人原因发生时间拖延的按工期延误的条款标准处罚。6、项目负责人每月到位率不得少于22天,其它班组成员每月不得少于24天。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更换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扣除违约金人民币3万元,到位率不足时按人民币1000元/天扣除违约金;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扣除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到位率不足时按人民币800元/天扣除违约金;更换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专业负责人扣除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人,到位率不足时按人民币500元/天扣除违约金。上述扣款在支付工程款的同期在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除。进场施工班子应是投标人建制内的,其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职称、上岗证书应与其工程要求相称,并满足施工和规范要求。挂靠投标人或临时拼凑的施工班子,一经发现并查实后,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以单方面中止施工合同,中标人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以上人员确须变更的,变更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投标时相应资格条件和业绩条件。5、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标书中明确的项目班子成员,人员更换须发包人及监理人同意,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再报市招管办备案,对项目主要负责人更换的需在招投标中心网站公示。第四部分合同附件格式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14、合同双方确认。13、施工前承包人需按规定对施工现场人员购买工程责任险。12、按项目规范要求搭设外架施工。11、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服从甲方的安排,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1、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二、质量保修期招标范围内所列项目。除正常使用磨损外,其它属质量缺陷的,一切由承包方承担保修及费用。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3.装修工程为贰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伍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四、质量保修责任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二年满后且符合要求后退还(不计利息)。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消灭人身重伤和死亡事故。1.消灭重大和一般质量事故;第一条本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的法规、条例和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安全生产责任合同。2、安全生产责任合同第三条甲方的义务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4.发现对方在施工作业中,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3.双方都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2.严格执行施工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谁管生产、谁管安全”,做到时时、事事、处处讲安全;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1.项目经理应对本工程的安全及事故负总责,并接受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有关工作的安全管理。第四条乙方的义务4.定期召集乙方有关部门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交流情况,剖析问题,布置工作。3.帮助乙方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并及时进行推广。2.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进行指导、服务、督促、检查。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适时布置任务。7.对各施工点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6.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认真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5.发生一般、重大质量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4.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督促班组及时整改。3.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做到驻地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在施工现场中,要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制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做到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按规范进行安全操作,确保安全生产。第八条本合同一式3份,由甲、乙1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本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字后即生效。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后止。甲乙双方对各自承担的义务负责,如有违反,造成事故者,按管理权限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违约责任8.严格执行投标书中所有安全生产承诺的内容。工程项目名称:3、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年月日年月日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承包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第一条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规范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实现优质工程和廉政工程,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承包单位名称(乙方):发包单位名称(甲方):(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举报。(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就工程造价(款)、材料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在工程款支付、工程量测量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及以下规定: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和服务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暗示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第五条违约责任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景宁县监察委负责监督执行。(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支付的任何费用。(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第八条本合同一式3份,由甲、乙1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第七条本合同的有效期至主合同履行结束时止。第六条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二)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根据《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一)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第三章技术规范年月日年月日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第四章投标承诺书(格式)三、技术规范由投标人自行购买,并承担费用。3、。2、;1、;二、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贵方中标通知书5天内先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再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签定合同后7天内进场施工,否则,承担一切责任。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派出合格的项目管理班子组织本工程的实施。1、我方同意接受贵方提出两随机中标法确定中标人。我方决定参加贵方工程的招标活动,并完全按受贵方招标文件中所诉的所有内容。为此,我方作出如下承诺:致招标人:投标承诺书承诺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公章)7、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有关处罚。6、本项目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已缴纳养老保险,并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5,我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不挂靠,转包,违法分包。4、我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编制完成本工程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贵方的认可。我方保证严格按照经贵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的要求。地址:单位名称:(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开标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盖章)特此证明。系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单位:部门:职务:代理人:性别:年龄: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五章定标办法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至投标时在投标企业连续3个月(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复印件。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是受托人的可不需提交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人:(盖章)4、招标人将抽取到对应号码的投标定为中标人,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的下浮率为本工程中标结算下浮率。3、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该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抽签结束后,各投标人代表在抽取确认表上签字确认。中标价=(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列金-暂估价)*(1-中标结算下浮率)+暂列金+暂估价。2、由招标人代表在招标控制价下浮范围5%~9.9%中随机抽取中标结算下浮率,先抽取整数部分(即5~9共5个整数),再抽取小数部分(即0.0~0.9共10位小数),二者组合产生中标结算下浮率。抽取结束后,招标人代表在中标结算下浮率确认表上签字确认。1、按提交投标承诺书、委托书的顺序,该顺序号就是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并当众宣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采用“两随机中标法”确定中标人,按以下程序进行:(商务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正本或副本)一、商务标资信文件(格式)第六章中标后需提供资料(格式)5、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开标过程在公开的情况下进行。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承诺函;商务标资信文件目录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承包人(盖章):1、承诺函7)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5)项目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卡;5、我方保证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在建工程、提交的资料均真实,不存在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我公司存在以上情形的,愿意承担一切责任。4、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承诺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责任我单位自负,不向招标索赔任何经济损失。3、我方将派出(项目经理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号:,该项目经理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项目经理不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没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2、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工期。1、根据招标序号为的工程的开标结果,我单位以%的投标下浮率,按上述招标文件要求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招标人:11、除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外,你方的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及附件)、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10、我方在此承诺,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要求;本工程环境保护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J375-2013的标准。9、总承包服务费按招标人确定的专业工程结算价(扣除预留金)为基数计取,取费总承包服务费,费率为%,(不得高于3%);我方承诺该专业工程纳入我方总承包管理范围,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总承包管理范围内尽一切义务和责任;8、我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编制完成本工程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贵方的认可。我方保证严格按照经贵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的要求。7、我方保证在收到贵方中标通知书7天内先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再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签定合同后15天内进场施工,否则,承担一切责任。6、我方保证派出合格的项目管理班子组织本工程的实施。日期:年月日开户行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电话:传真: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参加时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上述帐号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盖章)特此证明。系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投标人:(盖章)单位:部门:职务:代理人:性别:年龄: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身份证号)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参加时提供)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书(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卡(复印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及在投标企业连续3个月(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复印件。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是受托人的可不需提交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被委托代理人(签名):1、投标人必须如实详细填写,不得少项漏项,相关人员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要求配备的有关规定进行配备,相应表格可自行扩展。注: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5、项目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名称姓名职称岗位证书岗位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承诺月到位天数技术标中的编号1、项目经理2、项目专职安全员————3、项目技术负责人不作要求4、项目专职施工员不作要求5、项目专职质量员不作要求6、项目专职材料员不作要求7、项目专职资料员不作要求公司分管领导姓名职务办公室电话手 机7、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填报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公章):3、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专职施工员、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专职资料员、项目专职材料员岗位证书复印件附本表后,且人员必须符合本项目专业要求。2、现场人员要求月到位天数不少于22天,“承诺月到位天数”要求填写天数。序号自 查 内 容招标文件要求自查情况开标必须到场人员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本工程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或预中标项目情况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项目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存在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符合有关规定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符合有关规定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情况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填报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公章):说明:以上各项请投标人逐项填写,投标人应按实际情况具体说明,评审时将按投标人自查表内容核实。若表格填写不实或有缺项,评标委员会将对其做出最不利处理,责任由其投标人自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直排提升 雨污水零直排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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