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所租赁服务招标公告(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2)
项目概况
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1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YCG20221104
项目名称: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期)
预算金额(元):7700000
最高限价(元):7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最高限价770万元/三年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第三部分招标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投标人必须具有出租场所独立产权或使用权。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1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1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下载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71637782379)。(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各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办理时间。(3)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4)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万松东路154号市政大院内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5810130
质疑联系人:江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10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瑞安市安福路28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文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57565731
质疑联系人:黄锋光
质疑联系方式:1350665044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瑞安市财税大楼1505室
传 真:0577-65822153
联系人 :蔡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582756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期)(定稿).doc招标文件—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期)(定稿).doc2.3M
情况说明.jpg情况说明.jpg228.2K
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FRuiyangconsultingengineeringbiddingagencyLimitedbyShareLtd项目编号:RYCG20221104件文标招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期)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目录二〇二二年十一月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招标文件说明14(二)总则11附表二启用备份投标文件申请书10附表一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9-(一)投标须知前附表-4-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4-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25(八)验收24(七)授予合同23(六)开标与评标18(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8(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5附件四建议与少量偏离表-42-附件三投标函-41-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0-附件一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39-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8-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31附件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8-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47-附件八报价明细表-46-附件七开标一览表-45-附件六承诺函(如有)-44-附件五2019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一览表-43-项目编号:RYCG20221104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七部分信贷政策-55-第六部分评标办法-49-项目概况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预算金额(元/三年):7700000标项名称: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期)数量:不限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元/三年):7700000预算金额(元/三年):7700000项目名称: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期)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备注:最高限价770万元/三年。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出租场所独立产权或使用权。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元。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各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办理时间。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71637782379)。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下载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4、其他事项:项目联系人(询问):岑先生传真:/地址:万松东路154号市政大院内名称: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1.招标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地址:瑞安市安福路28号三楼名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10133质疑联系人:江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581013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质疑联系方式:13506650448质疑联系人:黄锋光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57565731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文森传真:0577-65802277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监督投诉电话:0577-65827567联系人:蔡先生传真:0577-65822153地址:瑞安市财税大楼1505室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本单位与招标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参加(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组织机构名称):附表一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项目名称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期)项目编号RYCG2022110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招标人名 称: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 址:万松东路154号市政大院内 项目联系人(询问):岑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5810130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瑞安市安福路28号三楼传 真:0577-65802277项目联系人(询问): 李文森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57565731招标内容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出租场所独立产权或使用权;4.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投标货币人民币投标语言中文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电子投标文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可选)”,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一份。“备份投标文件”一份。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全套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58531262@qq.com,本招标文件凡涉及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的,均指该邮箱。投标文件的形式及递交本项目实行远程电子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并同时生成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指数据电文形式的后缀名.jmbs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未按要求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备份投标文件:指数据电文形式的后缀名.bfbs 文件。在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如供应商多次递交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收到的最近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备份投标文件为准。供应商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若供应商按要求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备份投标文件,如同意,供应商须填写《启用备份投标文件申请书》(详见本须知附表二),于解密失败之后且接到解密通知后45分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由采购代理机构解压压缩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且未按要求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的地方可采用CA电子签章或供应商公章,所涉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样品 不需要 需要投标保证金 不需要□ 需要分包 不允许 允许履约担保 不需要 需要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址、售价获取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取地址: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注:采购公告附件里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1日下午14:30止;(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形式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1日下午14:30正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及评审程序开标程序(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解密结束后,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完整填写《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本须知附表一)并签字后扫描,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评审程序先进行资格性、符合性评审;再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评审;然后对合格投标供应商(指资格性、符合性、技术商务文件均合格)报价文件评审;最后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当“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时,按调整后程序执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委员会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诚信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解释。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合同管理1.中标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上传至政采云平台进行备案公示。2.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要及时向财政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备注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投标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 CA 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 CA 驱动未正常安装、USB 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提醒操作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附表二启用备份投标文件申请书2022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名: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日期: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如备份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我方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已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我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现申请贵方启用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备份投标文件解压缩密码:。(招标人名称):招标人: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定义及解释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本次招标工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织和实施。说明(二)总则日期:指公历日。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中标供应商:系指在本次招标中中标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采购、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电子签章: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办理的CA锁加盖的签章。备份投标文件: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后缀格式.bfbs,需打包压缩并加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后缀格式.jmbs。合同:指由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与留存方式:招标采购单位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各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并打印存档。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以开标当日采购组织机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记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7。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商品包装或快递包: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节能环保要求: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对于未列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供应商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提供绿色节能、环保产品。本项目执行财政部门为实现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目标制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贯彻落实对首台套产品、符合条件的制造精品的政府首购制度。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联合体投标时,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供应商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投标供应商不得串通,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保密与披露事项中小企业信用融资: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采用“政采贷”等金融产品在线融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享受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货币:人民币。投标供应商应按中国税法有关规定交纳税费,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供应商因获得上述补偿金所发生的任何税费。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投标费用招标人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供应商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约的资料、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中标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约条款等。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投标委托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招标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及有关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服务现场,但投标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踏勘现场:招标文件构成(三)招标文件说明c.授权代表身份证件b.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a.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具备以下几项条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将在该条款前以“▲”醒目标识。投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第八部分补充通知及答疑(若有)第七部分信贷政策第六部分评标办法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的说明(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澄清公告中说明。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文件: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无效。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化字。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同一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证照);④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①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五选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第五部分附件二)技术、商务文件:注:独立产权是指出具“土地证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使用权是指出具“土地证和房产证”+“转租协议”或“不动产权证”+“转租协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出租场所独立产权或使用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见第五部分附件一)改造装修方案;(格式自拟)承诺函(如有);(见第五部分附件六)投标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一览表;(见第五部分附件五)建议与少量偏离表;(见第五部分附件四)投标供应商简介;(格式自拟)投标函;(见第五部分附件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见第五部分附件七)报价文件: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周边配套;(格式自拟)硬件配套;(格式自拟)优惠条件;(格式自拟)备注: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须加盖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公章,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投标时适用)(格式自拟)(见第五部分附件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适用)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投标时适用)(见第五部分附件九)报价明细表;(见第五部分附件八)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文中带“▲”标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会导致评标委员会作出对其不利的判断和分析。投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提供虚假证明的投标供应商将被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资格,并在政府采购宣传媒体上予以公告。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投标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及“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并进行逐一关联响应。其中“资格文件”和“技术、商务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文件的填写说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日历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否决。投标有效期对于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相应内容。本次采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只有一次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次采购的重要性,提供对招标人最优惠的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价格应该用人民币投标。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的地方可采用CA电子签章或供应商公章,所涉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盖章)。“备份投标文件”(可选),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公司指定邮箱。“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在线上传递交。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可选)”,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章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的递交(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知识产权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规定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供应商需按要求重新发送最新的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如供应商多次提交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收到的最近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备份投标文件为准。供应商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采云平台”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和主持开标会,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开标(六)开标与评标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机构和投标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统一从专家库内抽取。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为五人及以上单数。本次采购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解密结束后,各投标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件形式回传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投标供应商成功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可填写《启用备份投标文件申请书》,于解密失败之后且接到解密通知后45分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初步评审:评标工作程序评审方法:本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分法(百分制法)。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提交评标报告。在报价评审中,发现价格计算有误,又不接受评审小组修正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报价不是固定的或超过财政预算价的或超过任一相对应的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按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招标人根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指招标文件的(二)总则第4条信用记录);在资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任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在符合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任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授权代表未取得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投标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按规定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未提供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的;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中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服务/技术要求不满足招标内容实质性内容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则所涉供应商投标均为无效;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作出在线澄清并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6)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人员办理投标事宜的;(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的;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评标过程保密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作出在线澄清并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供应商的评标得分(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部分分开打分,最后两部分得分相加)由高到低确定一个预选中标供应商(得分高者),其他有效供应商按合计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备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评审报告。合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合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商务标得分高低顺序排列;若所有得分均相同,则由招标人决定。招标人应对评标委员会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并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依法予以确认中标供应商。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报价文件和技术、商务文件评估,先评技术、商务文件,综合比较与评价,宣布评价结果;接着对技术、商务都合格的投标报价予以审查,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澄清有关问题: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供应商中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投标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前提下)为中标供应商。招标人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czt.zj.gov.cn/)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供应商的确定在评标期间,投标供应商企图影响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与投诉如果第一候选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其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其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影响采购的公平公开及合同的实施,招标人有权在授予合同前任何时候依照法定程序将合同授予第二候选人;如果第二候选人仍无法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在授予合同前任何时候依照法定程序将合同授予第三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所有候选人均无法签订合同,招标人将依法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并宣布采购无效,对受影响的投标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如果候选人的部分或全部投标高于最高限价时,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受影响的投标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否决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联系电话:13506650448质疑地址:瑞安市安福路28号三楼质疑受理机构: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提交方式: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中在线提交质疑,如对质疑回复不满,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招标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577-65827570投诉地址:瑞安市财税大楼1505室投诉受理机构: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电话:0577-65810133质疑地址:万松东路154号市政大院内质疑受理机构: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中标供应商自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获接受的投标供应商发出书面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七)授予合同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czt.zj.gov.cn/)发布中标结果。采购结果通知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中标供应商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同时,招标人有权按相关法律法规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另选其它投标供应商中标。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招标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招标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招标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验收(八)验收经招标人和代理人双方协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基准价格,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上述费用不在报价中单列,请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予以考虑。本次采购设一个标段,投标供应商必须完成招标内容和合同(基本要求、价格和服务)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现场踏勘:各投标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如有),以获取本次投标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投标供应商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此份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所有条款的具体说明及技术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对本次采购的服务(货物或工程)进行报价。概述招标内容及要求验收合格的项目,招标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招标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采购内容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在报价之前,投标供应商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招标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供应商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采购服务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本次项目服务的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设置办公室使用面积18平方米以内最少1个,12平方米以内10个,其余按照18、27、36、45等9的倍数平方米以内设置,以上全部合计不超过1670平方米。租赁场所功能要求:▲租赁场地需是属于以瑞安市人民政府为中心半径直线距离五公里的辐射范围内且位于飞云江东北首的区域,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考如下图:租赁场地基本要求(以下内容有不明确之处,可以致电0577-65810130联系岑先生进行明确。)办公场所租赁服务。烂头山塘下全民健身公园海城公园黄泥山岩山顶大炮头云顶山君子石鲍洋村瑞安互通瑞安市人民政府总长:公里云周工业区业起点汀四村大厦瑞安站心上埠公园新湖广场西太山杜山公园通飞云江新横塘瑞安经济开发S温州职业技术总部经济大下学院瑞安学院总长:公里郑楼古农大厦瑞安置信工业城水乡田园口瑞安电镀工业园中标供应商需按要求对租赁场地进行改造装修:租赁期间允许办理功能变更手续。租赁场地的“土地证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应配备齐全。租赁期内,如涉及租赁场地产权抵押的,供应商应保证该抵押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4)租赁场所总面积需要4000—4650平方米,属于连层楼层且每层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具备厨房功能,可容纳至少100人同时就餐。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值班室、储藏室、卫生间等合计设置使用面积860平方米以内。租赁场地需满足招标人对于相关标识、标牌的设置要求(不含办公室铭牌及党建文化相关标识、标牌),其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以上改造项目须在2023年01月31日之前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装修方案(含办公各个功能区域划分、布局),需满足正常办公使用,达到入驻的条件。(3)水、电、变压器容量、柴油发电机配置等均须达到入驻单位用量要求。(2)电梯、楼梯、消防设施,卫生间等基础建设通过相关部门验收。(1)须设置空调(办公室、大部分服务用房安装壁挂式空调,会议室、公共区域等安装吊顶式空调)、新风系统(无自然窗办公区域、公共区域需要设置)、厨房设备、食堂座椅、监控系统等等。租赁期间,招标人应合理使用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和管线及租赁场地用房。因招标人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和管线及租赁场地用房受损的,由招标人负责维修;招标人不维修的,中标供应商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中标供应商应在租赁期内对租赁场地内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空调、新风系统(无自然窗办公区域、公共区域需要设置)、厨房设备、食堂座椅、监控系统等等)和管线进行维护,并对租赁场地用房进行修缮,如因租赁场地内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和管线或用房修缮不及时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应配合招标人及入驻机构的装修工作,不得阻拦其在租赁场地进行的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办公区域的物业管理未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但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给予配合以确保招标人办公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正常运行,不从中营利。场地交付、装修、修缮、维护中标供应商在租赁期内提供至少200个免费流动停车位。中标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租赁期间供水、供电、排污、消防、屋顶漏水及房屋结构性缺陷等出现问题,由投标供应商负责并维修、维护并承担费用,日常维修与费用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如果安装空调、需要电容扩量、线路改造等,费用由招标人自理。投标供应商维修房屋时,招标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投标供应商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招标人协商合修,届时招标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赁费用或由投标供应商分期偿还。修缮房屋是投标供应商的义务。投标供应商对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认真检查、修缮,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租赁场地由招标人及入驻机构完成的装修及安装的各自设备由招标人及入驻机构自行负责维修保养。招标人应确保招标人及入驻机构的装修工程不会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和管线及租赁场地用房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租户的权益。若由于招标人及入驻机构原因而对租赁场地用房以及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和管线及租赁场地用房等造成毁损的,或因招标人及入驻机构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等而造成第三方索赔或引起法律诉讼的,均由招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租赁场地需满足招标人对于相关标识、标牌的设置要求不含办公室铭牌及党建文化相关标识、标牌),招标人享有200个免费流动停车位。除上述以外的其它附属配套设施,如双方另无协议,均不包含在招标人租赁场地范围之内。租赁期内,中标供应商不得无故干涉招标人的自主经营权。投标供应商保证该房屋无任何权利瑕疵,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因经营需要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时,投标供应商应予以协助和配合;当投标供应商需要时招标人亦应提供协助。中标供应商向招标人提供符合办公用途的租赁场地,同时负责提供水、电、电梯、通讯线路等公共配套设施。中标供应商视需要有权更改共用区域的间隔、装修、装饰、摆设、色彩、灯光等,但如果中标供应商的处理行为可能给招标人造成影响的,中标供应商应提前通知招标人。租赁场地的自然损坏,中标供应商在接到招标人的通知或自行发现后在合理时间内修复。中标供应商应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和管线及租赁场地用房进行定期保养维修,以保证租赁场地及其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招标人在签订本项目合同时,已对其所租赁场地的用途及相应的共用设施做了充分了解。在承租期间,招标人以及招标人雇用的员工保证其在租赁场地内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私自将国家违禁物品带入租赁场地。招标人不得在使用租赁场地时对中标供应商或其他租户构成损害,也不得作出可能对中标供应商或其他租户带来潜在危险的行为。如招标人违反本条款,即构成根本违约,中标供应商有权提前收回租赁场地,招标人无条件退租。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人入驻时提供的信息资料和联系方式(《入驻登记表》)履行通知义务,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因招标人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传达而导致中标供应商无法及时准确通知,自中标供应商按招标人原提供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书面文件或手机短消息以及传真等通讯方式,发出视为招标人己经接受通知。招标人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有拖欠中标供应商租赁费用或应向中标供应商支付的其它费用,中标供应商有权阻止招标人搬迁其办公设备或其他设施、财物等直至交付完毕。允许入驻单位进行二次装修,装修前需与中标供应商协商沟通。对招标人利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乱纪行为或招标人构成根本违约的行为,中标供应商都有制止的权利。招标人承诺确保其向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信息资料及联系方式真实、准确、有效,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如有更改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否则视为未变更,如由此而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招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有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租赁费用和相关费用的义务。招标人不得以场地内配置物品及相关设施产生损坏作为拒付或拖欠租赁费用的理由。若招标人违约,中标供应商有权在向招标人发出最后书面通知7天后,截断租赁场地的电力及其它设施的服务或供应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包括重新接驳费用)开支均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人有义务对中标供应商正常的房屋设施检查和维修给予积极协助配合。招标人有权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招标人认可的入驻机构有权在入驻租赁场地后进行二次装修,装修前需与中标供应商协商沟通。招标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按有关消防管理条例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综合管理责任书》。招标人应遵守租赁场地公共区域有关治安、消防等规章制度,招标人自行负责租赁场地内的治安、消防、用电安全、环境卫生、人身安全等事项。其他要求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应由招标人承担的权利和义务。本合同终止时,招标人若不再继续租用该场地的,在办理退租手续前招标人应及时到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经营地址变更或注销手续。招标人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绝腾出并继续占用该租赁场地的,则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该场地日租赁费用的两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赔偿金。租赁合同期满,招标人有权对可分离的非中标供应商所属的装修装饰物予以自行处置。除中标供应商书面同意延期外,招标人须在本项目合同终止或解除当天内搬迁完毕、交还该租赁场地,并清理完毕办理好退租手续,将腾空的租赁场地如期归还给中标供应商;验收由中标供应商、招标人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设备等硬件设施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当难以检查判断的应于3日内向对方提出。租赁期满招标人逾期交还租赁场地的,则每逾期一日应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到期前日租赁费用一倍的租赁费用以及因逾期交还给中标供应商造成的损失;如招标人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而导致中标供应商无法及时通知招标人办理退租手续的,3天以后作为默认退租,中标供应商有权收回租赁场地,并有对该场地内的装修、设施及各种设备自由处置的权利,招标人应均无任何异议,招标人如需要取回设备物品的还应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占用该办公房期间的2倍日租赁费用以及处置期间的物品保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77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报价包括租赁费用、税费、利润、改造装修、租赁期内中标供应商提供设备的维修维护费用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投标说明商务要求租赁期间,由招标人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招标人负担,租赁结束时招标人须交清欠费,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土地使用费、大修费、房产税费由投标供应商承担。租赁合同期满,招标人有权对可分离的非中标供应商所属的装修装饰物予以自行处置,投标供应商有优先受让权。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抵作进度款)(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支付第一年费用时一次性扣回,如不足抵扣的,则在下一年费用支付时扣回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招标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付款方式租赁权回收:租赁期内,中标供应商如需收回租赁权,必须提前6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但不表示中标供应商可以随意以提前6个月的方式解除合同。租赁期内,中标供应商不以任何理由收回租赁权;招标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损失后,向中标供应商进行索赔。3年租赁期限满,合同将自动终止,中标供应商有权收回租赁场地。招标人若需续租,须在3年租赁期限满前3个月向中标供应商发出正式书面续租意向,招标人如履约情况良好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3年,合同三年一签,付款一年一付。按整体租赁,起算时间从2023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止,起租日以实际交付为准,租期顺延。若中标供应商有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装修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01月31日。该装修期不含在租赁期内。地址:法定代表人:出租方: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注:(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进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2)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招标人于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合同价款。(3)招标人未及时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2.每年一付,先付后用,等额支付,第一年费用在租赁期起始日前15天向中标供应商支付第一年费用100%,第二年费用在一年租赁期满前15天向中标供应商支付第二年费用100%,第三年费在两年租赁期满前15天向中标供应商支付第三年费用100%。第一章租赁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承租方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场地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联系电话:地址:承租方: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联系电话:.(2)电梯、楼梯、消防设施,卫生间等基础建设通过相关部门验收。(1)须设置空调(办公室、大部分服务用房安装壁挂式空调,会议室、公共区域等安装吊顶式空调)、新风系统(无自然窗办公区域、公共区域需要设置)、厨房设备、食堂座椅、监控系统等等。1.4出租方需按要求对租赁场地进行改造装修:1.3租赁期间允许办理功能变更手续。1.2租赁场地的“土地证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应配备齐全。租赁期内,如涉及租赁场地产权抵押的,供应商应保证该抵押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1.1出租方将位于的平方米,出租给承租方使用,双方同意该房按建筑面积计算,共计约平方米(本合同和补充条款提及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其中(1)设置办公室使用面积18平方米以内个;12平方米以内个;其余设置18平方米以内个、27平方米以内个、36平方米以内个、45平方米以内个;以上设置合计不超过1670平方米;(2)服务用房设置会议室个、接待室个、档案室个、值班室个、储藏室个、卫生间个(合计设置使用面积860平方米以内)。(3)具备厨房功能,可设置可容纳至少100人同时就餐大食堂,建筑面积不超过1020平方米。(4)租赁场所属于连层楼层且每层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1.7出租方为该场地的产权人,有全部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保证的权利和义务。1.6出租方在租赁期内提供至少200个免费流动停车位。1.5租赁场地需满足承租方对于相关标识、标牌的设置要求(不含办公室铭牌及党建文化相关标识、标牌),其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以上改造项目须在2023年01月31日之前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4)▲出租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装修方案(含办公各个功能区域划分、布局),需满足正常办公使用,达到入驻的条件。(3)水、电、变压器容量、柴油发电机配置、网络带宽等均须达到入驻单位用量要求。第三章租赁租金2.4租赁权回收:租赁期内,出租方如需收回租赁权,必须提前6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但不表示出租方可以随意以提前6个月的方式解除合同。租赁期内,出租方不以任何理由收回租赁权;承租方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损失后,向出租方进行索赔。2.33年租赁期限满,合同将自动终止,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场地。承租方若需续租,须在3年租赁期限满前3个月向出租方发出正式书面续租意向,承租方如履约情况良好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2.2租赁期限:3年,合同三年一签,付款一年一付。按整体租赁,起算时间从2023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止。若出租方有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1装修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01月31日。该装修期不含在租赁期内。第二章租赁期限第四章场地交付、装修、修缮、维护注:(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进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2)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承租方于收到出租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合同价款。(3)承租方未及时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3.2.2每年一付,先付后用,等额支付,第一年费用在租赁期起始日前15天向出租方支付第一年费用100%,第二年费用在一年租赁期满前15天向出租方支付第二年费用100%,第三年费在两年租赁期满前15天向出租方支付第三年费用100%。3.2.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抵作进度款)(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支付第一年费用时一次性扣回,如不足抵扣的,则在下一年费用支付时扣回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承租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3.2付款方式3.1该场地三年总租金为人民币(大写)(¥.00元)(含税金)。该价格已包括租赁费用、税费、利润、改造装修、租赁期内出租方提供设备的维修维护费用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4.6租赁场地由承租方及入驻机构完成的装修及安装的各自设备由承租方及入驻机构自行负责维修保养。4.5承租方应确保承租方及入驻机构的装修工程不会对出租方提供的设备和管线及租赁场地用房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租户的权益。若由于承租方及入驻机构原因而对租赁场地用房以及由出租方提供的设备和管线及租赁场地用房等造成毁损的,或因承租方及入驻机构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等而造成第三方索赔或引起法律诉讼的,均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4.4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出租方提供的设备和管线及租赁场地用房。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出租方提供的设备和管线及租赁场地用房受损的,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承租方不维修的,出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4.3出租方应在租赁期内对租赁场地内由出租方提供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空调、新风系统(无自然窗办公区域、公共区域需要设置)、厨房设备、食堂座椅、监控系统等等)和管线进行维护,并对租赁场地用房进行修缮,如因租赁场地内由出租方提供的设备和管线或用房修缮不及时导致的一切损失,由出租方承担。4.2出租方应配合承租方及入驻机构的装修工作,不得阻拦其在租赁场地进行的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4.1办公区域的物业管理未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但出租方需无条件给予配合以确保承租方办公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正常运行,不从中营利。5.2租赁场地的自然损坏,出租方在接到承租方的通知或自行发现后在合理时间内修复。5.1出租方应对出租方提供的设备和管线及租赁场地用房进行定期保养维修,以保证租赁场地及其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第五章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4.9租赁期间供水、供电、排污、消防、屋顶漏水及房屋结构性缺陷等出现问题,由投标供应商负责并维修、维护并承担费用,日常维修与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如果安装空调、需要电容扩量、线路改造等,费用由承租方自理。4.8投标供应商维修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投标供应商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方协商合修,届时承租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赁费用或由投标供应商分期偿还。4.7修缮房屋是投标供应商的义务。投标供应商对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认真检查、修缮,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5.8允许入驻单位进行二次装修,装修前需与出租方协商沟通。5.7对承租方利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乱纪行为或承租方构成根本违约的行为,出租方都有制止的权利。5.6租赁场地需满足承租方对于相关标识、标牌的设置要求不含办公室铭牌及党建文化相关标识、标牌),承租方享有200个免费流动停车位。除上述以外的其它附属配套设施,如双方另无协议,均不包含在承租方租赁场地范围之内。5.5租赁期内,出租方不得无故干涉承租方的自主经营权。投标供应商保证该房屋无任何权利瑕疵,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因经营需要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时,投标供应商应予以协助和配合;当投标供应商需要时承租方亦应提供协助。5.4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符合办公用途的租赁场地,同时负责提供水、电、电梯、通讯线路等公共配套设施。5.3出租方视需要有权更改共用区域的间隔、装修、装饰、摆设、色彩、灯光等,但如果出租方的处理行为可能给承租方造成影响的,出租方应提前通知承租方。6.3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按有关消防管理条例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综合管理责任书》。6.2承租方应遵守租赁场地公共区域有关治安、消防等规章制度,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场地内的治安、消防、用电安全、环境卫生、人身安全等事项。6.1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对其所租赁场地的用途及相应的共用设施做了充分了解。在承租期间,承租方以及承租方雇用的员工保证其在租赁场地内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私自将国家违禁物品带入租赁场地。承租方不得在使用租赁场地时对出租方或其他租户构成损害,也不得作出可能对出租方或其他租户带来潜在危险的行为。如承租方违反本条款,即构成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租赁场地,承租方无条件退租。第六章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5.10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入驻时提供的信息资料和联系方式(《入驻登记表》)履行通知义务,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因承租方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传达而导致出租方无法及时准确通知,自出租方按承租方原提供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书面文件或手机短消息以及传真等通讯方式,发出视为承租方己经接受通知。5.9承租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有拖欠出租方租赁费用或应向出租方支付的其它费用,出租方有权阻止承租方搬迁其办公设备或其他设施、财物等直至交付完毕。6.9租赁合同期满,承租方有权对可分离的非出租方所属的装修装饰物予以自行处置。6.8除出租方书面同意延期外,承租方须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当天内搬迁完毕、交还该租赁场地,并清理完毕办理好退租手续,将腾空的租赁场地如期归还给出租方;验收由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设备等硬件设施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当难以检查判断的应于3日内向对方提出。租赁期满承租方逾期交还租赁场地的,则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方支付合同到期前日租赁费用一倍的租赁费用以及因逾期交还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如承租方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而导致出租方无法及时通知承租方办理退租手续的,3天以后作为默认退租,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场地,并有对该场地内的装修、设施及各种设备自由处置的权利,承租方应均无任何异议,承租方如需要取回设备物品的还应向出租方支付占用该办公房期间的2倍日租赁费用以及处置期间的物品保管费。6.7承租方承诺确保其向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资料及联系方式真实、准确、有效,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如有更改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出租方,否则视为未变更,如由此而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6承租方有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租赁费用和相关费用的义务。承租方不得以场地内配置物品及相关设施产生损坏作为拒付或拖欠租赁费用的理由。若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在向承租方发出最后书面通知7天后,截断租赁场地的电力及其它设施的服务或供应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包括重新接驳费用)开支均由承租方承担。6.5承租方有义务对出租方正常的房屋设施检查和维修给予积极协助配合。6.4承租方有权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承租方认可的入驻机构有权在入驻租赁场地后进行二次装修,装修前需与出租方协商沟通。7.2租赁期间,由承租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担,租赁结束时承租方须交清欠费,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土地使用费、大修费、房产税费由投标供应商承担。7.1租赁合同期满,承租方有权对可分离的非出租方所属的装修装饰物予以自行处置。第七章相关费用及其他要求6.1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应由承租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6.11本合同终止时,承租方若不再继续租用该场地的,在办理退租手续前承租方应及时到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经营地址变更或注销手续。6.10承租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绝腾出并继续占用该租赁场地的,则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该场地日租赁费用的两倍向出租方支付赔偿金。C、出租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提前向承租方收回租赁场地的;B、水、电、电梯等公用设施由于出租方原因长期无法使用而使承租方无法正常办公的;A、出租方因权属或非法租赁场地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8.2出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承租方可终止合同,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向承租方支付相当于月租金两倍的违约金:8.1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租赁场地损坏而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各自承担相应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八章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8.5若承租方构成违约的,从构成违约确定责任的当日起未办理退租手续并缴纳结清相关费用的,次日起出租方有权收回该租赁场地,并对该场地内的装修、设施及各种设备自由处置的权利,承租方均应无异议。8.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提前缴纳的租金不予退回。B、承租方构成本合同中约定的根本违约的。A、承租方单方面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8.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可终止合同,承租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月租金两倍的违约金:D、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场地系违章建筑或危房的,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9.5本协议一式七份,出租方执四份,承租方执二份,招标代理公司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4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9.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本合同或补充协议在履行中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租赁场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未诉讼问题应继续履行。9.2双方约定,为友好协商、高效率地解决双方发生的争议,守约方对违约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行义务有异议,违约方应在收到守约方书面信函之日起3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默认接受。9.1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同意不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特别是租金等条款内容。第九章附则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承租方(公章):出租方(公章):9.8双方在充分沟通和谈判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双方对于本合同的任一条款均已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不存在误解和歧义,双方同意遵守本合同一切条款。不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9.7所有附件文本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和主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9.6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不得修改和涂写,如修改后未加盖双方校正章的均无效,并以未修改合同条款为准。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邮编:邮编:地址:地址: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组成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招标人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须知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注:1、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供应商与招标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我公司参与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期)(项目编号:RYCG20221104)投标,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附件一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招标人将应用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日期: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是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时间为准(具体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注:1.▲本承诺函必须提供。我单位已知晓前述法律规定,对此无任何异议。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承诺如有虚假,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由招标人取消我公司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且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报告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经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予以处理。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人代表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正式职工:(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期)(项目编号:RYCG20221104)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处(正反两面):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处(正反两面):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盖章):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详细通讯地址:授权代表姓名:我方决定参加:作为本次供应商参与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期)的投标:遵照国家及地**府相关招标投标法规的规定,我单位:(投标供应商名称)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其他有关文件后,决定作为投标者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附件三投标函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日历天内;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我方报价均包含所有的税费。我方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服务费用。我方承诺的政府采购价格按开标一览表及本次有关的招投标文件执行。我方承诺:附件四建议与少量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中的全部任务。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服务有关的数据或信息。日期:年月日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注: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及商务要求。项目编号:RYCG20221104项目名称: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期)序号招标文件重述偏离或投标供应商建议(条件)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注:业绩有效性认定:①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②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③若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则以两者后发生的时间为准。项目编号:RYCG20221104项目名称: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期)附件五2019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合同金额(万元)合同起止时间服务内容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在招标人入驻前在租赁场所配置个免费停车位,满足招标人要求。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如下: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附件六承诺函(如有)日期:年月日(价格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RYCG20221104项目名称: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期)附件七开标一览表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三年)租赁期限备注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一期)小写:大写:租赁期限:3年,合同三年一签。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最高限价为770万元人民币。本表中投标报价(元/三年)应与附件八“报价明细表”中合计总价(元/三年)相一致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报价包括租赁费用、税费、利润、改造装修、租赁期内中标供应商提供设备的维修维护费用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备注:本表中合计总价(三年)应与附件七“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元/三年)相一致。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附件八报价明细表日期:年月日序号费用名称投标报价(元/三年)备注123456……合计总价(三年)小写:大写: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此表可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加内容,不提供此表的报价,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附件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日期:年月日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对比、评价,编制评标报告。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有关活动。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对落标单位,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一、评标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特制定本办法。第六部分评标办法如中标供应商声明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报价评分:评分应在报价口径一致的评标价基础上进行。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凡属招标文件原因造成报价范围或报价口径不一致的,应予以扣除。但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或漏算,不得调整。评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仔细查阅、分析与计算,并指定专人复核。1、技术、商务评分:由各评审专家按评标细则,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此项评分为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如果一份评分表中某一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三、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过程由有关部门负责指导监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将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组织本次评标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的方法。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推荐备选中标供应商。五、决标办法经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后,开、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继续进行或转为其它政府招标人式进行采购,或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2、评审方法:本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分法(百分制法),招标人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再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技术、商务文件评审,最后进行报价文件评审。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供应商的合计得分(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分开打分,最后两部分得分相加)由高到低确定一个预选中标供应商(得分高者),其他有效供应商按合计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备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评审报告。合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合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商务文件得分高低顺序排列;若所有得分均相同,则由招标人在所有得分均相同者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名为名次优先者。招标人应对评标委员会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并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依法予以确认中标供应商。1、本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分法(百分制法)。四、评标办法3、评标委员会应根据审查情况和评标结果提交评标报告。投标供应商应随时随地答复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评标结束,所有评标资料存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查。六、投标供应商义务六、评标细则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补正的,代理机构将统一由“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通知,各供应商在30分钟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作出澄清、说明、补正。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报告充分评议研究后,以技术商务文件和价格文件合计分值的从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排名次序的候选人,并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如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不履行合同或拒绝已承诺的有关条款,则视为其违约,并从备选的候选人中选择中标供应商。序号评标类型评标内容评标标准(一)资格性检查基本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资格性检查基本资格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一)资格性检查特定资格按招标文件要求(二)符合性检查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一致(二)符合性检查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二)符合性检查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二)符合性检查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三)无效标条款投标报价不是固定的或超过财政预算价的或超过任一相对应的最高限价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报价评审中,发现价格计算有误,又不接受评审小组修正的;投标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未取得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在符合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任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在资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任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指招标文件的(二)总则 第4条 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技术要求不满足招标内容实质性内容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中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未提供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按规定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作出在线澄清并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则所涉供应商投标均为无效;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四)技术、商务文件合计90分序号评分内容分值评审标准1业绩1分根据投标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每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1分。注:业绩有效性认定:①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②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③若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则以两者后发生的时间为准。2改造装修方案55分2.1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改造装修总体方案(包括改造装修理念定位、改造装修内容、改造装修计划、改造装修后场所的环境净化保障措施等):①方案合理,内容全面详实,结合项目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得10-15分;②方案内容较详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10分;③方案内容一般的,得 0-5分。2改造装修方案55分2.2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改造装修方案中所有区域布局方案(满足正常办公需要、办公各个功能区域划分布局、设置电梯楼梯等情况):①充分理解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布局方案完善详尽,功能区域划分合理,针对性强,充分满足招标需求,可操作性强得20-25分;②比较准确理解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布局方案比较完整,功能区域划分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可以满足采购需求,可操作性较高得15-20分;③布局方案基本完整但存在少量缺陷,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可操作性一般得10-15分;④布局方案简单且存在明显缺陷,可行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5-10分;⑤布局方案简单且存在严重缺陷,无可行性,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5分。2改造装修方案55分2.3 根据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配置的响应程度:①符合招标文件实际需求,响应程度高的10-15分;②基本满足需求,响应程度一般的5-10分;③部分满足需求或者响应程度低的0-5分。3优惠条件10分针对本项目的优惠条件或附加服务:①符合项目实际需求,针对性强的7-10分;②基本满足需求,针对性一般的3-7分;③部分满足需求或者缺乏针对性的0-3分。4硬件配套10分在招标需求提供200个免费停车位的基础上,每增加20个免费停车位得2分,最高得10分。注:需提供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5周边配套10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租赁场所周边配套的完善成熟程度(各类公共、商用、交通、生活等建筑设施设备):①完善成熟程度高的7-10分;②完善成熟程度一般的3-7分;③完善成熟程度低的0-3分。6地理位置4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租赁场所距招标人入驻单位的下属单位(瑞安市农业机械管理中心、瑞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距离总和远近进行打分,距离≤2公里,得4分,2<距离≤3公里的,得2分;3<距离≤5公里的,得1分,>5公里不得分。注:路程以手机百度地图驾车导航路线距离为准,提供电子地图截图及路线距离显示,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五)报价文件合计10分1.报价的初评报价文件开标后评标专家组成员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审查。报价文件中有无差错(遗漏或多计)或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付款方式和进度是否响应招标要求;是否提出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如:重新划分风险,增加业主责任范围,减少投标供应商义务,或提出不同的验收和计量办法不同的纠纷和质量事故处理办法,或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等;工期(交货期)、质量目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2.评标价的确定:招标文件报价初审时发现价格计算有误,将按下述原则修正:投标供应商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的报价和系统上开标一览表里填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供应商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对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修正。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如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投标供应商缺漏项价格比例达到投标报价的5%(含)以上时,属于商务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前后矛盾,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修正。注:1~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合同价的确定:投标文件任何有缺漏项报价的,包括漏项产生的费用,如果中标,将以不利于投标供应商利益调整合同价格。4.报价得分: 进入报价程序的全部有效投标供应商中的最低评标价作为评分基准值。投标供应商报价与基准值对比,计算出报价评分值:评标价=投标报价全部有效投标供应商中的最低评标价(评标价=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供应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下面公式计算得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分;如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则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商务报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要求;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且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6.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温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中标供应商如需要融资,可联系以下银行:第七部分信贷政策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银行名称产品特点(不超过120字)经办人联系方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手续简便:以政府采购合同为基础,无需额外抵押和担保;融资价格优惠:最低可享受4.15%的优惠利率,随LPR浮动调整;到账时间快速:最快可实现当日申请,当日放款;办理流程省心:线上操作流程,免去银行排队奔波。张经理0577-65819553(瑞安)0577-88093286(温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一、融资方式:采取简易方式,根据流水及纳税情况核定额度。信用方式。(融资200万以下)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及供应商资金需求确定,以信用为主,追加采购合同项下的预期销货款为我行质押。(融资200万以上)二、融资利率:在我行一般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王经理0577-8818662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政府采购贷”业务,是指我行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企业发放的,用于中标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免抵押、免担保,手续便捷、审批快速,单笔金额最高500万元,单笔期限最长18个月。郑经理0577-881939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民生银行供应链金融“政采贷”产品,专为政府采购场景下的中小企业融资而设计,最高融资额度可达政府采购合同交易金额的70%,最高单笔授信金额可达500万元,期限最长可达1年,无需抵押,无需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材料简单,流程便捷,利率优惠。项经理1805777963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宁波银行政府采购融资指应供应商申请,以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回款为主要还款来源,为满足供应商履行采购合同所需资金而向其提供融资的信贷业务。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其他授信材料即可申请,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最大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陈经理0577-88007377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门槛低:纯信用,平台注册入库并取得采购合同即可申请手续简:线上申请+线上签约,足不出户利率优: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执行额度高:最高为合同金额的80%叶经理0577-8800893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政采贷是招商银行针对政府采购招投标中标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未来应收账款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无需抵质押物。额度最高可达2000万,同时可开通自助贷款直通功能,自助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支持线上申请、随借随还。陈经理0577-8805687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融资担保方式及融资金额:1、采取信用免抵押的企业,最高融资金额200万元;2、采取政府采购中标应收帐款质押的,最高融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单笔提款金额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70%。融资利率:在本单位一般性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张经理陈经理0577-88369368/138577131180577-56969696-526506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政采订单贷:订单在手,融资无忧。用于满足供应商订单采购所需资金周转的贷款产品。门槛低,无须抵押,凭中标通知书即可申请,额度高,最高可贷500万元,单笔业务金额可贷中标金额的80%,最长期限可贷1年。陈经理13736355866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分行政采订单贷:1、面向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满足供应商资金周转需求,凭中标通知书即可申请,2、秒知额高,最高可贷500万元,单笔业务金额可贷中标金额的80%,最长期限可贷1年。信保贷:1、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2、担保灵活,信用贷款3、贷款年利率至少可享受本单位一般性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 %戴经理1360577230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手续便捷,授信审批全程上门服务;无需抵押,无抵押贷款一步到位;额度灵活,随借随贷,单户最高2000万元;期限匹配,与付款周期相吻合;利率优惠,本行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水平至少下浮10%;一对一增值服务方案—您的财富管理银行。缪经理0577-8824845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政采e贷:是浦发银行面向温州地区经营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专属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产品。产品特点:纯信用、免担保、门槛低、授信快、在线贷、秒放款所需材料:企业基础证件、相关中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采购合同等)、其他必要文件叶经理0577-555708293、供应商填表后发送至racgb@126.com2、财政部门根据企业自行选择,将本表及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相对应的融资意向银行经办人。注:1、本表填写对象为注册地在温州市域内的供应商。(温州市供应商填写)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是否有融资意向融资联系人联系方式温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选择作为意向融资银行(可多选)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情况说明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期)进行公开召开,现说明如下:关于瑞财采[2021]269号文件通知,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因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急需开展采购事宜,故缩短采购意向公开时间,边采购意向公开边进行政府采购。关事市机安瑞安市和关事务管202年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场所租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