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带招标公告(阳光采购联盟办公室2022)
江苏省第三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一)
编号:JS-YPDLCG2022-6-1
根据《******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和《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105号)要求,经研究,开展江苏省第三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踊跃参加:
一、总体规则
(一)采购品种
通过对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已挂网且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日未通过(含视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采购数据的梳理,经专家论证,筛选确定省第三轮药品带量采购品种,详见附件1。
(二)分组规则
根据同品种申报企业数和上年度各企业省平台采购量进行分组,具体方法如下:
1.申报企业数为5家及以内的品种,不再分组。
2.申报企业数为6家及以上的品种,申报企业分为两组:
(1)上年度采购量(以2021年度省平台验收数据为准,下同)大于同品种平均采购量的企业为一组,其余企业为另一组。
(2)当某一组申报企业只有1家时,由同品种另一组中采购量最相近的1家企业递补入该组。
(三)约定采购量和采购周期
原则上以各品种上年度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驻苏医疗机构,下同)在省平台采购量为该品种采购周期内的年度意向采购量,并以年度意向采购量的80%(抗生素类为70%)为约定采购量(具体数量另行公告)。
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必要时可延长1年。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用药需求,中选企业应按中选价继续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周期内,如中选药品纳入国家集采,执行国家集采结果。
(四)中选规则
所有申报产品报价不得高于本产品全国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最低中选(备选)价格(以下简称全国最低价)和我省挂网价,高于的视为无效报价。
1.独家品种
独家品种报价不高于全国最低价的,拟中选。在最低价省份中选的,带同品种80%意向量;在最低价省份备选的,带同品种20%意向量,在此基础上,降幅每增加1%,带量比例增加5%。
对在外省无带量采购中选(备选)价格的独家品种,接受本次采购已中选独家品种平均降幅的,拟中选且带同品种80%意向量。
2.非独家品种
同组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拟中选:
(1)按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排名在同组前40%(四舍五入取整)的企业拟中选,同组中选企业数最多不超过3家。报价相同时,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排名靠前的优先(以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版《中国医药统计年报》为准)。
(2)降幅达到50%的,拟中选且中选企业数量不限。
3.拟中选价格纠偏
拟中选企业的最终报价应按以下规则进行价格纠偏:
(1)组间纠偏。所有非独家品种的最高价拟中选企业,根据其最终报价与同品种最低中选价的比值由高至低排序,排名前10%(四舍五入取整)的,应进一步降价,使价差比值达到剩余90%拟中选企业的平均价差比值。
(2)组内纠偏。同组中选企业数量达到2家及以上的,组内拟中选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价格≤同组最低价的1.8倍;
b.降幅≥50%;
c.单片(粒/支)价格≤0.1元。
对不接受拟中选价格纠偏要求的拟中选企业,取消拟中选资格,不再递补。拟中选产品以最终报价为中选价格。
4.流标品种处理
(1)独家品种流标。流标独家品种将在平台予以单独标识,其采购情况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并定期通报。公立医疗机构采购流标品种时应予以报告说明,对采购流标独家品种金额排名靠前的将予以约谈。
(2)非独家品种流标。对流标非独家品种,增加一轮竞价,同品种所有企业合为一组重新报价,报价最低且不高于本产品全国最低价和我省挂网价的1家企业拟中选,最低报价企业2家及以上时,2021年度省平台采购量大的企业优先。
对重新竞价后仍然流标的非独家品种,省平台挂网价最低的拟中选,其余企业在采购周期内暂停挂网。
(五)约定采购量分配
坚持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在中选产品确定后,将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分配给中选企业:
1.独家品种的约定采购量按照中选规则进行分配。
2.非独家品种的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进行分配:
第一步,分配优先量。医疗机构将同品种意向采购量的20%作为优先量,分配给同品种价格最低的前50%(四舍五入取整)企业。
第二步,分配剩余量。医疗机构可结合临床需求,将同品种意向采购量的60%作为剩余量,分配给同品种中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
二、申报资格
同时符合以下申报要求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通过省平台提交申报材料:
(一)申报产品资格
属于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范围、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且在本公告发布时在省平台挂网的药品。
(二)申报企业资格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大陆地区上市的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内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或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均可参加。药品注册批件中已注明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应由上市许可持有人申报。
申报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质量和产能要求(以2020年以来国家及省级以上药监部门发布的药品质量公告或通报等为依据)
(1)申报企业在药品生产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无因申报品种质量等问题被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记录;
(2)申报产品全年产能达到该采购品种我省年度意向采购量的2倍及以上,并进行书面承诺。
(3)申报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和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并按照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化学药物中亚硝胺类杂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2020年1月)组织生产。
2.其他要求
(1)申报企业应如实申报全国最低价,并按照本公告和省平台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对本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若申报企业未如实申报全国最低价,或不具备申报资格中规定必须满足的全部要求,或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确认,将被视为无效申报;情节严重的,列入“违规名单”,作出相应处理。
(2)申报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未被列入当前《全国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
(3)申报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未被列入我省“违规名单”。
(4)同品种申报企业中,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企业,不得参与同一品种申报。
(5)本次药品集中采购供应的药品,应包含临床常用包装。
(6)申报企业中选后,须按要求签订购销协议。
(7)中选药品在履行协议中如遇不可抗力,直接影响协议履行的,由签订购销协议中的各方协商解决。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方式
本次采购资质材料和全国最低价申报以及报价均采用网上提交方式,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8011/webportal/)进行申报,具体路径如下:
1.资质材料和全国最低价申报: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药品分类采购——联盟采购——省第三轮药品(202211)。
2.报价和解密:
(1)模拟报价和解密: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药品分类采购——联盟采购——省第三轮药品(202211)报价解密(测试)。
(2)正式报价和解密: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药品分类采购——联盟采购——省第三轮药品(202211)报价解密(正式)。
(3)价格纠偏: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药品分类采购——联盟采购——省第三轮药品(202211)价格纠偏报价解密。
(二)申报时间
1.资质材料和全国最低价申报:2022年11月11日9:00—11月14日17:00。有关要求请见附件2。
2.模拟报价和解密时间:2022年11月24日(星期四)
09:00-10:30 模拟报价;
10:35-11:05模拟解密。上述时间均以报价系统时间为准,下同。
3.正式报价和解密时间: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
09:00-10:30 正式报价;
10:35-11:05 正式解密。
15:30-16:10 价格纠偏报价;
16:15-16:45 价格纠偏解密。
(三)线上报价要求
在规定报价时间内,企业可选择任意时间按要求进行报价和修改,并以企业最终修改提交的价格为准。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报价、报错价、未解密、解密不成功的,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特别是非独家品种组的最高价企业,务必要求本企业被授权人在报价解密当天保持手机畅通。
企业未正式报价的,视为未参加,不记入参与企业数;企业报价但未完成解密的,记入参与企业数。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25-83668690(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3293759、83290279(省医保局价格招采处)。
(二)电子邮箱:jszhaocaichu@163.com。
五、其他事项
(一)企业申报的全国最低价,将在省平台进行公示和公布,请申报企业及时关注省平台通知。
(二)严格落实国家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信用评价有关规定,对企业在本轮采购申报、竞价、谈判、配送、供应等全过程中出现的失信行为,相关部门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中选药品若出现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暂停生产、销售、使用、进口等情况,将被取消中选资格。
(四)本公告和附件内容仅适用于本次带量采购的药品及相关服务,由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联盟办公室、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联盟办公室另行研究发布。
附件:1.江苏省第三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目录.pdf江苏省第三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目录.pdf
2.申报企业须知.pdf申报企业须知.pdf
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
阳光采购联盟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1江苏省第三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目录品种序号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意向采购量(片/粒/支/袋)备注1氟比洛芬贴剂10cm×13.6cm(40mg/贴)794192850ug/250ug/泡1993842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剂50ug/100ug/泡53489不同规格价格按各组分含量之和进行差比,且三个规格应同时参与供应2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剂50ug/500ug/泡71536不同规格价格按各组分含量之和进行差比,且三个规格应同时参与供应3洛铂注射剂10mg1235801单位904矛头蝮蛇血凝酶注射剂0.5单位3140304矛头蝮蛇血凝酶注射剂2单位5246075桉柠蒎口服常释剂型按桉柠蒎油计0.12g25385405桉柠蒎口服常释剂型按桉柠蒎油计0.3g174721216多烯磷脂酰胆碱口服常释剂型每粒含0.228g多烯磷脂酰胆碱209532101单位(KU)6383287白眉蛇毒血凝酶注射剂0.5单位(KU)1175497白眉蛇毒血凝酶注射剂2单位(KU)841488蛇毒血凝酶注射剂1ml:1单位8121009整蛋白型肠内营养剂口服粉剂320g24638510复方甲氧那明口服常释剂型12.5mg(以甲氧那明计)2447652611丙卡特罗颗粒剂0.5g:25μg105892012榄香烯口服液体剂20ml:176mg6736513肠内营养乳剂(TP-HE)口服液体剂500ml13845114洛芬待因缓释控释剂型0.2g(以布洛芬计)339683415亮丙瑞林(缓释)微球注射剂3.75mg13834116胞磷胆碱口服常释剂型0.1g4499784416胞磷胆碱口服常释剂型0.2g1159496617门冬氨酸钾注射剂10ml:1.712g73106517门冬氨酸钾注射剂20ml:3.424g11064418奥沙利铂甘露醇注射剂100ml:奥沙利铂50mg与甘露醇5.1g54249以奥沙利铂含量作为差比依据18奥沙利铂甘露醇注射剂100ml:奥沙利铂0.1g与甘露醇5.0g5558以奥沙利铂含量作为差比依据18奥沙利铂甘露醇注射剂100ml:0.1g:5.1g56633以奥沙利铂含量作为差比依据19洛索洛芬贴剂50mg(以洛索洛芬钠计)95968319洛索洛芬贴剂100mg(以洛索洛芬钠计)1012146品种序号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意向采购量(片/粒/支/袋)备注20复方氨基酸(20AA)注射剂500ml:50g(10%)41133721美沙拉嗪栓剂0.5g22577421美沙拉嗪栓剂1.0g36953910g:75mg022甲硝唑凝胶剂5g:37.5mg30840422甲硝唑凝胶剂20g:0.15g353369.56g:聚乙二醇400059g1754285聚乙二醇400060g64g,无水硫酸钠5.7g,氯化钠1.46g,氯化钾0.75g,碳酸氢钠1.68g57656523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I、II、Ⅲ、Ⅳ)口服散剂68.56g:聚乙二醇4000489791以聚乙二醇4000含量作为差比依据每包含:A剂:聚乙二醇400013.125g;B剂:碳酸氢钠0.1785g氯化钠0.3507g氯化钾0.0466g6767171g8232124头孢匹胺注射剂500mg21266124头孢匹胺注射剂2.0g025门冬氨酸鸟氨酸注射剂10ml:5g13887725门冬氨酸鸟氨酸注射剂2.5g65386026复方消化酶(Ⅱ)口服常释剂型复方制剂9383139以日均治疗费用为竞价依据27甘露醇注射剂100ml:20g(20%)133057427甘露醇注射剂250ml:50g(20%)61007721.0g14871662ml:0.25g10045328维生素C注射剂0.5g2958482ml:0.5g457255675ml:0.5g503375ml:1.0g63509730.75g8520829二羟丙茶碱注射剂0.25g69630229二羟丙茶碱注射剂2ml:250mg187755830消旋山莨菪碱注射剂1ml:2mg493230消旋山莨菪碱注射剂1ml:10mg272293431碳酸氢钠注射剂10ml:0.5g171991610ml:0.5g与250ml:12.5g分开竞价和带量31碳酸氢钠注射剂250ml:12.5g150382410ml:0.5g与250ml:12.5g分开竞价和带量32川芎嗪注射剂40mg164504032川芎嗪注射剂50mg12015品种序号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意向采购量(片/粒/支/袋)备注2ml:40mg1378622ml:50mg3471380mg893918100mg447281120mg3440030.1g1149300.12g1280730.15g2092140.2g1435933曲克芦丁注射剂0.06g476910.3g20700.4g29332ml:0.06g17342772ml:0.1g9786610ml:0.3g4992850mg88299100mg61501834维生素B6注射剂1ml:50mg18207142ml:100mg183401931ml:25mg00.3g123331535伐昔洛韦口服常释剂型0.15g236392735伐昔洛韦口服常释剂型0.5g12467740mg22732380mg53874936奥扎格雷钠注射剂20mg4288462ml:40mg2768494ml:80mg1259055ml:50mg037氨甲苯酸注射剂0.1g037氨甲苯酸注射剂10ml:0.1g11720871ml:0.1g(10万IU)19829538阿米卡星注射剂2ml:0.2g(20万IU)831240938阿米卡星注射剂0.2g(20万IU)641738阿米卡星注射剂0.4g(40万IU)039乳酸钠林格注射剂500ml307116540氢化可的松乳膏剂10g:10mg(0.1%)28909品种序号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意向采购量(片/粒/支/袋)备注20g:20mg(0.1%)20416415g:15mg(0.1%)2859330g:30mg(0.1%)2519351ml:0.1g101067842ml:0.1g23568041利巴韦林注射剂1ml:0.05g93152ml:0.25g469980.5g95852ml:0.2g042泛昔洛韦口服常释剂型0.125g117792042泛昔洛韦口服常释剂型0.25g98127243阿洛西林注射剂1.0g32661643阿洛西林注射剂2.0g253924附件2申报企业须知一、申报材料要求(一)申报材料构成1.《质量和产能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等。生产企业与上市许可人为不同企业时,应提供上市许可人营业执照、受托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药品生产许可证;进口药品总代理商,应提供总代理商营业执照和证明总代关系的有关材料);4.申报药品符合“申报产品资格”证明材料。上述材料1、2模板可从省平台申报页面下载。(二)提交要求1.申报企业应按要求提交上述申报材料(每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扫描件,并为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申报企业申报递交的材料,应一律以中文书写。除申报材料中对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和有关部门规定的药品名称、药品规格表示方法。二、全国最低价申报要求—1—(三)申报企业应按照申报系统提示,在对应位置填报申报产品的全国最低价(包括省级和省际联盟带量采购已公示或已公布的中选价格和备选价格)。口服剂型以最小零售包装(如:盒)为申报单位,注射剂以支或瓶为申报单位。三、报价要求(四)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申报产品以最小零售包装(如:盒)为申报单位,其中注射剂以支或瓶为申报单位。复方消化酶(Ⅱ)以最小零售包装(如:盒)为申报单位,并以申报产品的日均治疗费用(计算公式:申报产品日均治疗费用=申报产品最小计量单位价格*申报产品日均用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4位)为竞价依据,其中申报产品最小计量单位价格=最小零售包装单位价格/最小零售包装包含的最小计量单位数量。(五)基准价为本次采购申报产品降幅的计算依据。以申报产品2022年11月14日(资质申报截止日期当日)省平台挂网价格为该产品基准价,但阳光采购实施后新增挂网药品的基准价,不得高于同品种阳光采购实施前已挂网产品的最高挂网价。降幅计算公式为:降幅=(1-报价/基准价)*100%。降幅取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法)。(六)中选价为申报药品的实际供应价,应包括税费、配送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必须使用特殊给药装置才能完成给药的,—2—申报价须包含给药装置的费用,同品种药品给药装置有差异的不区分价格。(七)申报企业可从采购品种目录内,任意选择一个规格包装进行报价,原则上优先选择采购量大的规格,其中,复方消化酶(Ⅱ)口服常释剂型应选择最小计量单位价格最低的规格包装。企业中选后,再通过省平台申报供应规格和包装,每个品种每家企业供应规格不超过2个(吸入剂型可不超过3个)、每个规格限1个包装,并以中选品规为代表品按差比价规则计算确定供应价格。中选企业同品种未在供应清单内的采购目录内规格,将在中选结果执行后予以暂停挂网。(八)不同剂型、规格、包装数量的药品进行比较时,按药品差比价规则换算后再比较。冻干粉针剂(溶媒结晶粉)和小容量注射液、普通粉针间不考虑剂型差比。(九)本次采购所涉药品差比价关系参照现有规则,根据剂型、规格、包装数量计算,不考虑包装材料差异。(十)申报价格应不低于成本价。四、拟中选结果公示(十一)本次采购工作将在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公示拟中选产品有关信息,接受申投诉。申投诉应在公示期间提出,并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或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申投诉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拟中选企业被取消中选—3—资格的,不再替补增加中选企业。五、公布中选结果(十二)拟中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公布中选结果。本次采购产生的药品中选价格限定为本省带量采购使用,不用于其他用途。七、签订购销协议(十三)中选结果公布后,采购方与中选企业通过省平台签订购销协议。(十四)购销协议签订后,采购方与中选企业不得再订立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提出除协议之外的任何利益性要求。(十五)购销协议必须如实反映实际供应价格和采购量,采购方应当根据协议的约定及时回款,不得拖欠。八、其他(十六)申报企业、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如有以下行为,经有关部门认定情节严重的将被列入“违规名单”:1.申报产品不符合“申报产品资格”、不如实申报全国最低价或涉嫌不如实提供材料。2.提供处方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进行非法促销活动。3.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申报,扰乱市场秩序。4.相互串通申报、协商、拒绝报价,排斥其他申报企业的公—4—平竞争,损害采购方或者其他申报企业的合法利益。5.以向采购方、医保部门工作人员行贿等手段牟取中选。6.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及文献资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7.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购销协议。8.未按采购方及法律法规要求实行配送。9.公示期间或中选后放弃中选资格。10.不履行供货承诺,影响到临床使用。11.中选产品发生严重质量问题。12.在抽检或飞行检查中发现中选企业严重违背在申报材料中作出的承诺。13.恶意申诉的企业。14.蓄意干扰集中采购相关工作秩序。1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十七)列入“违规名单”的相关企业,按以下条款处理:1.申报企业被列入“违规名单”的,取消该企业的申报资格。2.中选企业被列入“违规名单”的,取消该企业的中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上述企业本次采购所涉产品在列入“违规名单”之日起2年内参与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资格。3.配送企业被列入“违规名单”的,取消该企业的配送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该企业列入“违规名单”之日起2年内参与江—5—苏省药品集中采购药品的配送资格。—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药品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