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 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如皋市长江镇蔡埠庄村村民委员会2022)



如皋市长江镇蔡埠庄村零散道路建设工程

如皋市长江镇蔡埠庄村零散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长江镇蔡埠庄村零散道路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长江镇蔡埠庄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如皋市长江镇蔡埠庄村零散道路建设工程;道路总长度约2256米,面积约6097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2.1.3合同估算价:64.01万元;

序号
招标内容
组别
道路位置及名称
长度(m)
路面宽度(m)
厚度(m)
单价最高限价

1
如皋市长江镇蔡埠庄村零散道路建设工程
1组
陈德明、蒋静南路
92
2.5
≧12cm
105元/m2(含路基)

2
2组
杨海涛前东西路
500
3

3
6组
薛长泉南路
60
2.5

4
7组
沙向阳向西东西路
48
3

5
7组
沙宝
120
2.5

6
7组
沙庄渠路东接头路
13
6

7
10组
沙锦发前东西路
28
3

8
13组
于向前东南北路
178
2.5

9
14组
王新华西南北路
56
2.5

10
14组
顾建明前东西路
80
3

11
17组
大蔡小区东至薛锦龙东侧
90
2.5

12
21组
薛富先东
160
2

13
23组
镇南路至周明国
22
3

14
23组
沈百涛至田小兵
70
3

15
23组
田玉至薛汉军
69
3

16
23组
薛建强至沈国清
48
3

17
23组
沈国圣门口
50
3

18
27组
蔡成国南北路
38
3

19
4组
周国兵门口东西路
130
2.5

20
10组
沙亚俊北南北路
140
2.5

21
15组
薛建新南北路
100
2.5

22
7组
沙国安南北路
60
2.5

23
18组
薛春先门口东西路
25
3

24
11组
张宝华屋后至沙尧林
80
2.5

(1)原材料要求:水泥强度等级42.5,抗折强度≥4.0MPa;黄砂:中粗砂;石子:中二四六子,最大粒径≤31.5cm,配连续积配130瓜子片(按配比要求)。
(2)施工现场机械要求:0.15m的模板若干,震动梁一台,插入式震捣棒2-3根,磨光机、切缝机、刻纹机、大型挖机、小型挖机等。
(3)施工要求:砼路面:厚度≧12cm,路面砼标号C30级,商品混凝土,抗折强度≥4.0Mpa;按照农村通达工程相关要求施工,路面平整,不跑沙,4米一条伸缩缝。切缝、灌缝;水泥砼路面必须平整,不允许调拱;路基要求:施工前路面整理要求平整密实,整理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工程施工结束后中标方须将垃圾清离现场。
(4)沿线原有设施如被施工方破坏的,需由施工方负责修复;
(5)施工结果需满足业主、道路施工验收规范等所有要求,验收合格。道路试验检测费及竣工检测等费用(试验检测及竣工检测须由甲方现场确认、监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报价时分摊于综合单价中,检测单位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发包人抽检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抽检的有资质检测单位由发包人选择。
工程量实量实算。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7.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7.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7.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8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5日10: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10: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 特别提醒

各投标人需注意,除了按照本条招标文件提供相关材料外,各投标人还需严格遵守南通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确保能够按时开工建设,保证项目工期。中标后不得以疫情原因为理由推迟进场、放弃中标。

10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长江镇蔡埠庄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如皋市
联 系 人:薛建中
电 话:18136533253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镇大司马南路8号如园商务大厦1707
联 系 人:赵文磊
电 话:13912214452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 建设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