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体育器材室拆除工程招标公告(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2022)



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食堂、体育器材室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食堂、体育器材室拆除工程
招 标 人: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范围内(不包括村集体)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包括大放脚基础、基础梁、承台等拆除,只允许拆除到现状地面下不超过50公分)、垃圾清运及场地平整工程。建筑垃圾归中标所有,由中标人运出大溪范围合法合理的处置。
二、招标项目概况:
拆除地点: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食堂、体育器材室拆除工程
项目报价:本工程设有保留价为37530元。
工程概况: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食堂、体育器材室,合计建筑面积1546.98平方米。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企业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浙江金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wlxinchengxin.com)及大溪发布公开发布。
五、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可在下述截止时间前到温岭市阳光大道133号广明大厦24楼2400-5室提交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上午08:30至2022年11月18日下午17:00前。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上午09:00整,地点:温岭市大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六、申请文件的内容:
1、企业介绍信;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和管理人员证书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予以拒收。
注: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柒佰伍拾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或者银行转账(或电汇)
1.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
户名: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温岭大溪支行
账 号:199276010400137290000000001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上午11:00整
电汇或转账时需在用途栏中注明“二中食堂体育器材室拆除”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汇出(或转出)。
2、采用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形式:
1)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不得少于90日。
2)银行保函或者保险担保中招标人可提起索赔的内容必须至少包括“投标文件组成15.6条”中所列条款。
3)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出具的截止日期:
2022年11月18日。
七、联系方式
7.1招标单位: 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456633833
7.2代理机构:浙江金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伟
联系电话: 13566672626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浙江金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号码:13456633833联系人:孙先生招标单位: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施工招标文件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食堂、体育器材室拆除工程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二○二二年十一月联系号码:13566672626联系人:陈伟项号内 容 规 定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食堂、体育器材室拆除工程 拆除地点: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食堂、体育器材室项目规模: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食堂、体育器材室,合计建筑面积1546.98平方米。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质量标准:合格本工程设有保留价为37530元。2工期要求:2日历天内(含2日历天)。3质量要求:整体拆除至自然地面齐平,包括大放脚基础、基础梁、承台等拆除(拆除到现状地面下不超过50公分)、垃圾清运工程、场地平整等工程。4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范围内(不包括村集体)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包括大放脚基础、基础梁、承台等拆除,只允许拆除到现状地面下不超过50公分)、垃圾清运及场地平整工程。建筑垃圾归中标所有,由中标人运出大溪范围合法合理的处置。5资金来源:/6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7有效投标报价范围: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保留价(最高价中标)8有效投标工期 :2日历天内(含2日历天)9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算起)10注: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柒佰伍拾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或者银行转账(或电汇)1.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户名: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温岭大溪支行账 号:199276010400137290000000001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上午11:00整电汇或转账时需在用途栏中注明“二中食堂体育器材室拆除”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汇出(或转出)。2、采用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形式: 1)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不得少于90日。 2)银行保函或者保险担保中招标人可提起索赔的内容必须至少包括“投标文件组成15.6条”中所列条款。 3)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出具的截止日期:2022年11月18日。11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壹份;附件资料壹份;12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岭市大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1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上午09:00整14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1日上午09:00整地点:温岭市大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15评标办法:详见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食堂、体育器材室拆除工程评标办法(附件四)16合同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签约合同价的2%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择优选定承包人。1.1.1工程概况: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食堂、体育器材室,合计建筑面积1546.98平方米。1.1本工程说明详见前附表第1项所述。1.工程说明:(一)、总则二、投标须知3.1招标人的资金已通过前附表第5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3.资金来源2.3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承包范围为:招标人指定范围内(不包括村集体)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包括大放脚基础、基础梁、承台等拆除,只允许拆除到现状地面下不超过50公分)、垃圾清运及场地平整工程。建筑垃圾归中标所有,由中标人运出大溪范围合法合理的处置。2.2本招标工程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2.1本招标工程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述。2.招标范围、工期及承包范围5.2投标人提供的资格申请文件如有瞒报、漏报、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取得中标资格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5.1经资格预审具备投标条件、按照规定程序产生合格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5.合格投标人的产生4.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条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4.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投标人企业资质等级应符合前附表第6项的要求。4.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7.招标文件的组成(二)、招标文件6.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须支付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元整(不含税)。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投标费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有残缺、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自相矛盾、多种含义等问题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2除本须知7.1条内容外,按本须知第8、9条发出的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章技术规范第二章工程施工合同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招标文件的修改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断、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概不负责。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提交投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给予确认。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8.招标文件的澄清10.2拆除房屋前,需设置简易围墙,围墙内需搭设脚手架挂安全网,以保证房屋拆除过程的安全。上述设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各投标人在报价时需综合考虑。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旧材料归中标人所有。拆除旧房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施工企业管理费、安全措施费、税费和劳保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自行报价。10.1投标人可对旧房拆除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充分考虑旧房的现状及垃圾清运等,在报价时需综合考虑有关费用和风险。10.计价依据取费标准(三)投标报价编制依据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2.1本工程投标文件由商务标、附件资料等两部分组成。12.投标文件的组成1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招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3.2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各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自行报价。13.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13.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及质量承诺12.2投标人须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表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按同样格式扩展。12.1.2附件资料由投标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如有)、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附件二)或投标保证金为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形式的,须提供银行保函原件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三部分组成。12.1.1商务标由投标承诺书(附件一)。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14.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4.投标有效期13.5投标工期应是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工期表现,其应包括法定节假日等停工因素。13.4本工程报价方式采用明标暗投方式,即招标人公布本工程起始价,由投标单位填写报价、工期、质量承诺等。13.3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旧房拆除现场及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旧房的现状,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的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5.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5.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提供履约保证金后退还。15.4除第一中标候选人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由招标人统一退还。公示结束后,有异议、投诉的,投标保证金根据异议、投诉处理结果办理。15.2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0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15.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收其投标文件。15.1投标保证金采用形式: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或者银行转账(或电汇)。15.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2条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1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6.4投标人无故弃标的15.6.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15.6.2中标人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的;15.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1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6.5投标文件中以文字表示的量与以数字表示的量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量为准。16.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确认。16.3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或参加开标、询标的须同时递交合法有效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16.2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投标文件商务标中的投标承诺书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8.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7.4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7.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以直接递送的方式递交至前附表第12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17.2密封袋封口接缝处粘贴,并在交接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按要求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正确标明“商务标”并标明“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9.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8.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19.迟交的投标文件18.3到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8.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21.1投标人如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对其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标准,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21.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20.4根据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0.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0.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3.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22.3开标程序22.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22.1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带身份证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等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会议迟到或缺席的,将丧失投标资格。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询标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可不提供。22.开标(六)、开标(七)、评标22.6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2.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2.4按规定递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22.3.3招标人在开商务标前当众宣布投标保证金核查结果及附件资料的评定结果。而后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报价、工期承诺、质量承诺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22.3.2本工程先开附件资料,附件资料及投标保证金评定结果出来后,再开商务标。投标保证金或附件资料评定为无效标的,则商务标不予开标。24.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4.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等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4.评标过程的保密23.1本工程根据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详见附件四)。23.评标办法27.合同授予标准(八)、授予合同26.1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6.投标文件符合性25.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更改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投标文件的澄清29.2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以中标人的名义提供合同履约保证金。29.1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2%。29.履约保证金28.1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8.中标通知书27.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本须知第23条规定评出的投标人。(九)、其它30.3中标人拒绝在规定的时间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招标人的有关损失,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0.2招标人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除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外还赔偿由此造成中标人的有关损失。30.1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30.合同的签订29.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拆除项目全部完成及垃圾清运完毕,无任何遗留问题后15天内无息退还。发包人: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第二章合同31.3本标书由招标人负责解释。31.2本标书全部内容是工程签订承包合同依据之一。31.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不得放弃承包、不得转包及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履约担保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赔偿。31.其它须知3、拆除工期:2日历天内(含2日历天)。2、拆除房屋范围:招标人指定范围内(不包括村集体)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包括大放脚基础、基础梁、承台等拆除,只允许拆除到现状地面下不超过50公分)、垃圾清运及场地平整工程。建筑垃圾归中标所有,由中标人运出大溪范围合法合理的处置。1、拆除项目名称: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食堂、体育器材室拆除工程。一、房屋拆除项目概况:发包人把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食堂、体育器材室拆除工程承包给承包人。为了明确双方在房屋拆除过程的权利和义务,切实履行管理、经济、安全等方面的责任,保证房屋拆除工作顺利进行,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特订立本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承包人:8、被拆除房屋的可再生利用材料归承包人所有。拆除旧房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施工企业管理费、安全措施费、税费和劳保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实行自负盈亏。7、拆除房屋前,需设置简易围墙,围墙内需搭设脚手架挂安全网,以保证房屋拆除过程的安全。房屋具有安全隐患的必须先行拆除。6、房屋拆除期限:承包人须在2日历天内把发包人指定房屋拆除完毕(除发包人指定迟缓拆除外)、垃圾清运完毕。其它要求:承包人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5、质量要求:整体拆除至自然地面齐平,包括大放脚基础、基础梁、承台等拆除(拆除到现状地面下不超过50公分)、垃圾清运工程、场地平整等工程。4、拆除方式:采用机械或人工作业方式拆除。三、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3、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房屋拆除后可再生利用材料补偿费用按中标承诺总价包干。2、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可再生利用材料补偿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施工合同签订之前承包人已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100%,计人民币万元。金额(大写):元整(人民币)¥:元,即承包人中标价。1、合同价款(可再生利用材料补偿费用:)二、合同价款及支付:6、交房前后旧材料应由承包人自已看护保管,丢失与发包人无关;少数房屋拆除后涉及非拆迁房屋受损,需修复的由承包人出资修复。涉及群众纠纷的,由承包人协调解决,发包人给予配合。5、承包人应保护拆迁区及其周围地上地下的电力、通讯(网络)、给排水、文物、国防设施,严禁擅自处理。4、承包人在房屋拆除过程务必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除按拆除方案执行外,特别要注意临街道房屋、人流量较大的房屋、危险房屋拆除的安全措施,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挂安全网和设置警戒线等,进行拆除的房屋每日至收工时残墙高度不得大于2米,严禁违章操作,确保房屋安全拆除。3、承包人在房屋拆除过程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承包人的专职安全人员和拆除技术人员必须管理到位,不得擅自离岗,并向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督促拆除人员按章操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2、承包人在进行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过程中应严格按有关规范、操作规程执行,符合环保要求,严禁夜间施工。垃圾必须无害化处理,垃圾清运必须要符合政府有关规定,车厢采用封闭式或上面加盖网布,运载途中承包人不得对垃圾进行焚烧和乱倒,杜绝发生抛散滴漏现象。如发生此类情况被有关部门查处的,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1、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发包人报送房屋拆除方案,拆除方案包含拆除顺序、拆除机械、劳力组织、工期计划、管理措施、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报相关部门。五、补充:2、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不得放弃承包,不得转包及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全额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1、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5000元,承包单位未能在合同约定工期内拆除(除发包人指定迟缓拆除外)、垃圾清运完毕的,发包人有权自行拆除剩余部分,清运垃圾,其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四、违约责任:8、承包人应在进场前办理所有操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房屋拆除过程产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含意外风险事故)以及因事故引发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自己承担,与发包人无关。7、承包人在房屋拆除过程必须接受发包人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发包人发现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5、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个别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可适时修改,或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食堂油箱、锅炉移至招标人要求的指定地点,所有餐具归招标人所有。履约保证金在拆除项目全部完成及垃圾清运完毕,无任何遗留问题后15天内无息退还。3、为保证房屋拆除工程按照要求进度安全完成,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专户存入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账户,保证金回执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被拆除房屋的可再生利用材料归承包人所有,承包人所有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施工企业管理费、安全措施费、税费和劳保等从承包人收入中支出,实行自负盈亏。1、本工程如发现承包人恶意挖取塘渣,罚款10000元/次,并恢复至业主要求。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住所:住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合同订立地点: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月日6、本合同壹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贰份留作归档资料,自双方签订即日起生效,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完毕无遗留问题,款项结清后本合同自然终止。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传真:电话:传真: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的标准、规范的要求。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三通一平”已完成,具备进场施工条件。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条件:第三章技术规范根据己收到的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食堂、体育器材室拆除工程施工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我单位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总价人民币(大写)致: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投标承诺书附件一:2、本工程附件资料中的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附件二)和投标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格式由招标人提供。1、本工程商务标中的投标承诺书(附件一)由招标人提供。三、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3、人员设备按施工组织设计部署及时到位。2、工程质量要求:整体拆除至自然地面齐平,包括大放脚基础、基础梁、承台等拆除(拆除到现状地面下不超过50公分)、垃圾清运工程、场地平整等工程;1、工期:2日历天内(含2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停工等因素)并移交整个工程,如未能如期完成拆除及垃圾清运等工作,我方同意招标人自行拆除剩余部分及垃圾清运,其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我方支付;二、一旦我方中标,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前提下,我方保证:元整(RMB¥:元)的投标报价向发包人支付可再生利用材料补偿费用,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安全责任。(注人民币大写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零、佰、仟、万,请规范书写)。附件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五、我方金额为人民币柒佰伍拾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四、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帐号。联行号,开户行,请退还至:户名,我公司参加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食堂、体育器材室拆除工程的投标工作,现已结束。退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佰伍拾元整,¥750.00,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投标人账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参加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食堂、体育器材室拆除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以本单位名义签署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询标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我承认代理人在上述活动中所签署的所有内容。投标授权委托书附件三:二、评标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制定本办法。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一、总则评标办法附件四: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食堂、体育器材室拆除工程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三、评标标准及办法2商务标评审只针对通过投标保证金和附件资料评审的投标人。1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保证金、附件资料进行评审,再对商务标评审。2投标保证金审查(7)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4商务标评审3.2投标文件其他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3.1委托代理人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的;附件资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商务标评审:3附件资料审查投标人未按本投标须知第15条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本投标须知第15条规定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附件资料评审。(5)商务标中投标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4)商务标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投标承诺书中报价大写不符合有关规定的;(3)质量承诺低于前附表中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或未承诺的;(2)投标人的工期超出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范围的或未承诺的;(1)商务标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投标承诺书的;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四、确定中标候选人5、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9)投标文件其他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8)商务标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保留价的;(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本工程设有保留价。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保留价的,其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若全部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保留价的,本次招标失败,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本次招标投标人投标数量只有一家单位也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五、其它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经商务标评审后按照投标总价(评标价)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报价并列,则现场抽签确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体育器材室拆除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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