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2022)
永宁县人民公园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人民公园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已由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十七次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人民公园惠农渠两侧健身步道破损栏杆等基础设施进行更换维修。
2.2 建设地点:永宁县人民公园。
2.3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5日9时00分至2022年11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查询记录等材料加盖公章至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可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14时00分,地点为: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永宁县人民政府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永宁县人民公园向南800米
联系人:杨志军
联系电话:13995198689
招标代理机构: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营业房
联系人:李霞
联系电话:17395046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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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