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道路 景观 创业路 雕塑招标公告(江苏省丹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



【竞争性磋商】新建创业路(庆丰路-南三环)道路景观雕塑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建创业路(庆丰路-南三环)道路景观雕塑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12-02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江普采标(2022)商字第011号

项目名称:新建创业路(庆丰路-南三环)道路景观雕塑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80254.00

?最高限价:480254.00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本项目供应商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每月提供一份);事业单位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1〕52号)的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

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括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2-11-24 17:30(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操作指南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InfoDetail/?InfoID=964c4fad-7aa7-4f27-ac42-c3404ae88000&CategoryNum=013003)

售价:免费

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电子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2-12-02 09:30(截止时间)

地点:在线提交

操作指南: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InfoDetail/?InfoID=964c4fad-7aa7-4f27-ac42-c3404ae88000&CategoryNum=013003

五、开启

时间:2022-12-02 09:30

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注:供应商须携带提交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并参加磋商。

?操作指南:(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供应商须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infodetail/?infoid=392a7a23-6a56-4ddb-a095-1205d3e1a6c1&categoryNum=008)制作并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文件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发送回执。截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提交通道将关闭,供应商未完成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提交的,其谈判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人事先做好电脑环境准备,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丹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丹阳高新区

联系方式:13775349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普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阳市华都锦城96号(普惠造价)

联系方式:0511-8690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燕南

电话:0511-86908007

九、提交注意事项

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供应商须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infodetail/?infoid=392a7a23-6a56-4ddb-a095-1205d3e1a6c1&categoryNum=008)制作并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文件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发送回执。截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提交通道将关闭,供应商未完成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提交的,其谈判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人事先做好电脑环境准备,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3、开标大厅网址:http://222.186.125.129:90/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

4、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镇江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cgzn/013003/);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30 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5.投标人投标需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江苏普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16日

附件 :
采购需求.docx
采购需求.docx

附件 :
承诺书1.pdf
承诺书1.pdf

(一)采购标的二.采购标的汇总表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创业路(庆丰路-南三环)道路景观雕塑的制作与安装。一.项目概况采购需求(一)服务内容和标准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无效。#代表重要指标,◇代表一般指标项。三.技术要求(二)本项目核心产品为:。1.服务类标的序号标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服务要求简述备注1新建创业路(庆丰路-南三环)道路景观雕塑采购项目项1.0详见采购需求(3)规格、尺寸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施工;(2)包工、包料、包安装;(1)按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样本制作;2、服务要求:创业路(庆丰路-南三环)道路景观雕塑的制作与安装。(详细内容见清单及图纸)1、服务内容★2.采购预算:480254.00元★1.完工期限:30日历天。四.商务需求“证明材料”要求如有要求,投标人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3、验收要求: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对现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4)形态与效果图一致。4.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各报价表格式报价。4.1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4.投标报价要求(2)项目完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余款。(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3.付款方式:★5.磋商响应货币: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所有设备单价和总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4.7磋商最后报价即为合同签约价。4.6最低磋商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4.5在磋商过程中未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修改的情况下,如最后报价超过首轮报价,则最后报价无效,以其首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4.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里提供磋商首轮报价,并根据首轮报价在所附的首轮明细报价表上列明所提供服务的明细报价。供应商需根据项目需求及自身经验填写明细报价。4.3供应商对本项目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应包括本次磋商要求提供货物(服务)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费用。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有采购人负责解释。本部分标注“★”实质性要求,必须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其他要求镇江市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秩序,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在(新建创业路(庆丰路-南三环)道路景观雕塑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执行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在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遵守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采购,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采购需求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购需求依据部门预算(工程项目概预算)确定。三、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向财政部门陈述理由、作出说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来购的采购项目,严格执行价格扣除政策。四、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的投诉处理或监督检查,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五、不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接受购略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严格执行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规定;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六、本单位委派的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不发表诱导性语言,不干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现场组织管理工作,对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七、接受依法产生的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有正当理由最多不得超过30回,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江苏政府采购”或“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一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九、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按照验收方案对满足验收条件的采购项目开展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书,确保来购结果实现相关绩效和政策目标。十、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约定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预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预付款不低于10%。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有正当理由最多不得超过30日。特此承诺。承诺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名)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 景观 创业路 雕塑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