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产评估 土地评估 房产评估招标公告(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七盘关分公司资产评估、房产评估、土地评估服务机构采购磋商公告/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七盘关分公司资产评估、房产评估、土地评估服务机构采购
项目名称:
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七盘关分公司资产评估、房产评估、土地评估服务机构采购
项目编号:
SWUEECG202201880
标段名称:
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七盘关分公司资产评估、房产评估、土地评估服务机构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类型:
服务类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2-11-24 10:00
开标时间:
2022-11-24 10:00
公示开始时间:
2022-11-15 09: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2-11-21 17:00
磋商邀请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受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七盘关分公司资产评估、房产评估、土地评估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编号:SWUEECG202201880/XJSGY-2021-283;
(二)采购项目名称: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七盘关分公司资产评估、房产评估、土地评估服务机构采购;
(三)采购人: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
二、资金情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预算金额:¥13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根据公司情况,需选聘一家资产评估、房产评估服务机构对我公司所属七盘关分公司部分资产的评估项目提供服务,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http://new.swuee.com/#/purchase/index)、《广元日报》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或备案公告);
2.供应商须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3.供应商须具有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项目公告期: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
(一)报名时间:项目公告期内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时间内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份。供应商须通过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磋商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磋商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磋商文件)。
八、磋商保证金
(一)交款方式(一次性交纳):凡有意参与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于交款截止时间前通过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2,600.00元(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至招采平台提示的指定账户,交款账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须一致。供应商在交纳磋商保证金时,请务必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转账后请及时登陆招采平台查看保证金状态。
(二)交款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10时00分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投标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11月24日9:30-10: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10:0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一)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二)为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确保本项目采购工作有序进行,保障各方交易主体生命健康安全,本次采购活动可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须按密封要求进行密封),接收时间以快递邮寄送达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邮寄地址如下: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政务中心A区5楼
(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七盘关分公司资产评估、房产评估、土地评估服务机构采购)
联 系 人:邹女士
联系电话:0839-3275293 18784945913
供应商选择邮寄响应文件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指定唯一联系电子邮箱、座机号码、授权代表手机号码作为评审活动中澄清说明的联系方式。
本次采购活动中,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涉及到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有关文件资料,均通过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予以发送并同时电话告知供应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
本次采购活动中涉及由供应商填写的文件(澄清答疑说明(若有)、报价表等)须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由授权代表签字并捺手印后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要求如下:
1.文件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捺手印/盖单位公章后发送完整扫描件或完整照片,若文件填写错误、遗漏,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重新发送,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
2.关于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答时间自本所发送邮件之时起不得超过30分钟。
(三)邮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所参与的磋商环节改为线上磋商。线上磋商将通过“腾讯会议”进行,具体会议号由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正式开始前在磋商小组监督下统一另行通知,请各邮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完成安装注册,并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及时登录“腾讯会议”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
注:1.参加线上磋商的应为供应商授权代表(仅接受一名授权代表参加,其中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持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
2.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直接参与评审现场的磋商及报价,不再参与线上磋商。
十一、磋商地点
四川省广元市万缘新区胤国路377号国投大厦19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元市朝天区中子镇商贸街6号
邮 编:628012
联 系 人:雍先生
联系电话:15283918834
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5楼
邮编:628000
联系人:邹女士
联系电话:0839-3275293 18784945913
指定邮箱:gydx@gyjrfw.com
注:平台注册、报名、缴费请咨询:028-86123300
附件下载:
磋商.天信.资产评估采购20221114-定稿.pdf磋商.天信.资产评估采购20221114-定稿.pdf
项目编号:SWUEECG202201880XJSGY-2022-283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七盘关分公司资产评估、房产评估、土地评估服务机构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广元)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共同编制2022年11月温馨提示(一)各供应商:本次采购项目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swuee.com/#/purchase/index)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阳光采购平台以澄清补遗公告的方式发布,并以系统短信的方式通知各供应商。阳光采购平台系统所设定的潜在供应商名单开放解密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解密前潜在供应商名单信息处于保密状态,故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法通过书面文件形式通知。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相关澄清补遗公告,未能及时查看的,其后果自行承担。本磋商文件仅限于本采购项目使用,各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参与评审的专家应谨守保密义务,不得将参与本项目获取的相关信息及任何信息载体用于非项目本身的其他用途,否则由此引起的各相关方的利益损失、声誉损失和非正常的社会关注等不良影响,我所、采购人、受影响的及其他相关方有权利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温馨提示(二)各供应商: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和采购活动“两不误”,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确保采购业务活动各个环节的安全稳定,现将疫情防控有关事项提示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需要现场开评标的采购项目,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四川省出行防疫政策及“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https://www.cngy.gov.cn/index.html)。二、请各供应商自觉遵守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投大厦的疫情防疫措施,包括“一扫一测四查”(扫场所码、测体温、查健康码、查风险城市旅居史、查通信行程卡、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消毒、信息登记,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疏导,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五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7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评审方法第九章采购合同(草案)第一章磋商邀请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受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七盘关分公司资产评估、房产评估、土地评估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一)采购项目编号:SWUEECG202201880/XJSGY-2021-283;(二)采购项目名称: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七盘关分公司资产评估、房产评估、土地评估服务机构采购;(三)采购人: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四)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二、资金情况(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二)预算金额:¥1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整)。三、采购项目简介根据公司情况,需选聘一家资产评估、房产评估服务机构对我公司所属七盘关分公司部分资产的评估项目提供服务,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http://new.swuee.com/#/purchase/index)、《广元日报》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或备案公告);2.供应商须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3.供应商须具有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七、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项目公告期: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一)报名时间:项目公告期内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时间内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磋商文件。(三)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份。供应商须通过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磋商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磋商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磋商文件)。八、磋商保证金(一)交款方式(一次性交纳):凡有意参与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于交款截止时间前通过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2,600.00元(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至招采平台提示的指定账户,交款账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须一致。供应商在交纳磋商保证金时,请务必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转账后请及时登陆招采平台查看保证金状态。(二)交款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10时00分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投标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11月24日9:30-10:00(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10:00(北京时间)。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一)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二)为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确保本项目采购工作有序进行,保障各方交易主体生命健康安全,本次采购活动可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须按密封要求进行密封),接收时间以快递邮寄送达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邮寄地址如下: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政务中心A区5楼(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七盘关分公司资产评估、房产评估、土地评估服务机构采购)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839-327529318784945913供应商选择邮寄响应文件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指定唯一联系电子邮箱、座机号码、授权代表手机号码作为评审活动中澄清说明的联系方式。本次采购活动中,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涉及到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有关文件资料,均通过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予以发送并同时电话告知供应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本次采购活动中涉及由供应商填写的文件(澄清答疑说明(若有)、报价表等)须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由授权代表签字并捺手印后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要求如下:1.文件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捺手印/盖单位公章后发送完整扫描件或完整照片,若文件填写错误、遗漏,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重新发送,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2.关于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答时间自本所发送邮件之时起不得超过30分钟。(三)邮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所参与的磋商环节改为线上磋商。线上磋商将通过“腾讯会议”进行,具体会议号由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正式开始前在磋商小组监督下统一另行通知,请各邮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完成安装注册,并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及时登录“腾讯会议”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注:1.参加线上磋商的应为供应商授权代表(仅接受一名授权代表参加,其中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持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2.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直接参与评审现场的磋商及报价,不再参与线上磋商。十一、磋商地点四川省广元市万缘新区胤国路377号国投大厦19楼。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广元市朝天区中子镇商贸街6号邮编:628012联系人:雍先生联系电话:15283918834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5楼邮编:628000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839-327529318784945913指定邮箱:gydx@gyjrfw.com注:平台注册、报名、缴费请咨询:028-86123300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本次采购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上以公告形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1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1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4联合体不接受。5响应文件有效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6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通过线上磋商的,提供书面说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并在规定时限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7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档1份,电子档1份。(1)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2)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4)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章2.5.1的情况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3.3.3综合评分明细表。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报价应先按供应商须知附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进行报价评分。3.3.3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审项目分值(总分100分)评分标准备注1报价(25%)25分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含税报价)*25*100%实施方案20分2(20%)根据本项目工作内容、特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工作程序;②进度控制及保障;③团队人员分工;④质量保证措施;⑤现场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每提供一项得3分,表述详尽、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该项加1分;其中某项表述简单粗略的,该项不加分;方案中未提供相关项或相关项表述明显错误的,该项不得分;最高得20分。售后服务3(9%)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人员安排、②保密措施、③增值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内容清晰完善、描述准确、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9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不完整扣3分;基于上述要求,售后服务方案中描述不清晰、不准确或内容针对性较弱、脱离实际需求的,每有一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9分。响应时间4要求(7%)7分评估过程中和后续服务中,1小时内能赶到项目现场的,得3分;1小时-3小时(不含)能赶到的,得2分;3小时-6小时内能赶到的,得1分;超过6小时赶到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7分。注:请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或分、子公司营业执照;响应时间以类似“高德地图”等通用软件供应商(业务实施分公司)注册地与采购人注册地的时间(飞机、高铁、汽车等)为准,供应商需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须存入《响应文件》。5综合实力(19%)19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得4分,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7分。2.拟派项目其他人员:每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得3分,最多得6分;每具有注册房地产评估师证得2分,最多得6分;本项最多得12分。注:1.提供拟派人员相应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2.以上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拟派别项目其他人员不得是同一人员。3.以上拟派别项目其他人可以一人持双证,可累计计分。6业绩(18%)18分对投标人提供的2022年1月1日以来至今独立承担过的类似项目进行评审:有5个资产评估项目的得5分,每增加5个资产评估项目加4分,本项最多得9分;2.有5个房地产评估项目的得5分,每增加5个房地产评估项目加4分,本项最多得9分;注:提供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否则不得分。7响应文件的规范性(2%)2分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况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九章采购合同(草案)评估机构服务合同采购人(甲方):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七盘关分公司资产评估、房产评估、土地评估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WUEECG202201880/XJSGY-2021-283)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估价对象范围项目名称: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七盘关分公司资产评估、房产评估、土地评估服务机构采购评估对象范围:详见《评估清单明细表》二、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1日(暂定)。三、相关要求(一)评估方法须采用市场比较法,并参考评估对象周边市场及政府优惠政策,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甲方委托的项目进行评估,出具带二维码的正式评估报告,并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二)乙方专业人员应当熟悉国家相关规定和规范等,全面掌握对评估资产价格产生的影响的各种因素,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专业的业务水平。(三)保密要求: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及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情,乙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且须向甲方赔偿损失。(四)工作质量要求:为确保服务工作质量,参与此次服务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确保服务工作的客观公正。同时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增强保密意识,不得向社会无关单位、个人透露本次服务的相关情况。(五)资料管理归档:乙方应做好服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服务资料需保存电子文档(可用扫描件)和纸质文档(含复印件),服务工作结束后应按甲方资料归集要求进行归档,并移交甲方。如因资料遗失或发生泄密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六)安全保障:乙方自行负责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后勤保障工作,业务人员在完成项目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七)时间要求:乙方需在2022年11月30日前出具评估报告初稿,2022年12月1日前按甲方要求出具各一式肆份带二维码的评估报告。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估价工作,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八)评估质量要求:乙方出具的评估报告需按资产清单分别列示评估价值,并符合资产计量要求。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用:中标金额。2.按甲方要求完成评估业务、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相关事项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实际发生款项。3.支付评估费前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六、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七、甲、乙双方的责任(一)甲方的责任1、甲方应如实、全面向乙方提供评估价对象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等估价依据。2、甲方应保证评估对象的真实完整,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3、甲方及时为乙方的估价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估价依据并加盖公章,确保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确保在实地查勘现场时所指示的估价对象实物与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指向的实物一致。4、甲方应积极配合估价工作,对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对评估依据的核查、验证的实地查勘等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合乙方进行必要的相关查询。5、估价过程中、乙方认为因环境污染等因素影响估价对象使用和估价结果、且需要估价专业以外相关技术专业鉴定、检测后提供专业意见的,在乙方提出建议后,甲方应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因相关专业技术鉴定、检测工作影响原估价报告出具时间的,此类工作占用时间顺延估价报告出具时间。6、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支付方式,及时足额支付评估服务费用。7、未经乙方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乙方的责任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估价技术标准、规范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保证评估报告的客观、公正、公平。2.乙方在评估过程中,应自觉维护甲方及相关当事人各方的正当利益。3.在评估过程中,乙方应与甲方充分交换意见,对甲方提出的真实、客观、合理的意见应当予以充分考虑。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国家执业准则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及参与项目的资产评估师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甲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6.因评估报告的公允性、合法性存在重大缺陷造成甲方和其他相关人损失的,乙方应根据过错责任原则负责赔偿。八、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一)适用法律本委托协议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二)争议解决因本委托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协议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5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应向广元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九、其他约定(一)本委托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二)甲、乙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可签订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约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本约定书一式柒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经办人(签字):地址:电话: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经办人(签字):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址:注:本“合同主要条款”仅从合同所需的基本格式及基本要求作简单的描述,在此框架下,由招标人与乙方在充分引用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具体协商、完成正式合同的签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评估 土地评估 房产评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