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综合业务系统及数据交换运维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信息中心(重庆市广告监测中心)2022)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及数据交换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21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预算金额:
77,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预算金额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综合业务系统及数据交换运维服务
77,000.00
1.0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总计:77,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11月21日 至 2022年11月28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网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需通过行采家(www.gec123.com)网登记加入“行采家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报名方式为:
1.潜在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
2.收款账户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3.未进行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将不得参与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期限: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8日(9:00-17:00)。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售价:人民币300 元/分包(售后不退)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供应商在行采家网上自行下载。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完成报名;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签到。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2日 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2年12月2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2年12月2日 09:30
磋商地点: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信息中心
采购经办人:刘翔
采购人电话:023-6773917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况老师 胡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88758848 8875885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A座9楼

九、附件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Z22C04509).doc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Z22C04509).doc
档案信息中心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版).doc
档案信息中心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版).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标书费发票为电子普票,请完整填写电子邮箱(E-mail)地址;若未填写,将无法获取标书费发票。1.若报名时无法加盖公章的,请填写本表发送至报名邮箱,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补交盖公章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号Z22C04509项目名称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及数据交换运维服务项目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开票:□是 □否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信息中心项目号:Z22C04509竞争性磋商文件综合业务系统及数据交换运维服务项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供应商资格条件-4-二、资金来源-4-一、竞争性磋商内容-4-第一篇采购邀请书-4-目录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服务项目一览表-7-第二篇采购技术需求-7-七、联系方式-6-六、其它有关规定-5-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四、磋商有关说明-4-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10-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0-五、服务要求-8-四、服务范围-7-三、系统现状-7-二、项目背景-7-七、其他-11-六、违约条款-11-五、知识产权-11-※四、付款方式-11-三、质量保证-10-※二、报价要求-10-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7-四、采购终止-16-三、无效响应-16-二、评审标准-14-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2-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2-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9-五、成交通知-19-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9-三、磋商要求-17-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7-一、磋商费用-17-二、服务部分-25-一、经济部分-25-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5-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23-八、签订合同-21-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三、商务部分-29-二、服务部分-28-一、经济部分-26-四、资格条件及其他-25-三、商务部分-25-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7.7万元。二、资金来源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信息中心的委托,对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及数据交换运维服务项目(项目号:Z22C04509)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项目内容最高限价(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综合业务系统及数据交换运维服务7.7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报名方式为:(一)供应商需通过行采家(www.gec123.com)网登记加入“行采家供应商库”。四、磋商有关说明(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一)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未进行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将不得参与磋商。账号:114467184234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户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收款账户1.潜在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1.完成报名;(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供应商在行采家网上自行下载。1.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三)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期限: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8日(9:00-17:00)。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日北京时间9:30(七)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北京时间9:00-9:30(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3.按时签到。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采购活动中同时参与磋商,否则均为无效响应。六、其它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恕不接收。(四)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网(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联系电话:(023)67739178联系人:刘翔(一)采购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信息中心七、联系方式(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第二篇采购技术需求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九楼电话:(023)88758848、88758852联系人:况老师胡老师(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2016年10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完成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建设,并于2016年11月投入使用。二、项目背景一、服务项目一览表“★”标注的要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标注的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系统名称服务期综合业务系统及数据交换运维服务2022年12-2023年3月业务专网部署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和电子营业执照库,主要负责重庆市内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管理和存储。共计3台服务器密码机、2台应用服务器、2台数据库服务器。1.业务专网重庆市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部署说明: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市场监管总局为全国统一信任源点,建设重庆市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包括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系统、电子营业执照库和密码设备四部分,分为业务专网和互联网两部分部署。三、系统现状为了持续保障重庆市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以下简称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继续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电子营业执照发放、管理及应用服务等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需要专业人员继续对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及密码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及技术支持。(一)服务内容五、服务要求本项目的服务范围为重庆市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软件以及配套硬件密码设备,包括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系统、电子营业执照库和密码设备四部分。四、服务范围互联网部署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系统,负责重庆市内市场主体的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等应用服务。并部署市监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前置系统,主要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系统提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接入环境。共计4台服务器密码机、3台应用服务器和2台数据库服务器。2.互联网1.4提供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系统软件故障诊断及处理服务,保障好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的正常运行,解决电子营业执照系统运行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及业务问题。1.3工作日每天对系统的硬盘、内存、CPU等系统资源进行资源占用率情况巡检,并记录监控数据,根据预警值,将存在的问题反应在月报中。1.2工作日每天对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各子系统进行系统运行情况检查,分析系统log日志,及时掌握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什么问题的预警处理1.1提供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系统(包括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电子营业执照库、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系统、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前置系统、服务器密码机等)运行的日常运行维护服务,包括系统运行状态的监控和检查、系统的配置、参数调整、日志清理等1.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系统及密码设备的运维保障服务,主要包括: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运行维护服务内容包括:为企业用户提供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相关问题咨询、电子营业执照领取、使用指导、问题分析、诊断和解决,解决电子营业执照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2.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支持1.8做好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与企业登记系统、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与总局系统的数据清洗比对工作。1.7配合总局问题反馈,做好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数据查询和重推工作;1.6定期对系统关键数据进行备份,保障系统数据完整,防止数据因系统故障而丢失,并提供数据的恢复服务;1.5提供系统升级、优化服务,包括解决的BUG、国家政策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的功能调整或其他内容,根据总局统一要求或各地方的业务要求,做好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更新升级工作。(三)运维团队开通1部热线电话,提供5*8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服务,解答市场主体用户在电子营业执照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2.实时技术支持服务委派1名技术工程师入驻用户现场,提供每周5*8小时的现场技术支持服务,进行系统日常维护等工作。1.驻场服务(二)服务方式2.4团队成员应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以及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2.3团队成员应熟悉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和电子营业执照系统;2.2团队主要成员须具有电子营业执照类似项目实施或运维等方面的经验。2.1项目经理等项目核心成员须具有电子营业执照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2.供应商技术维护团队成员要求如下:1.为了保障本项目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软件系统维护的顺利进行,要求设立至少4人的技术维护团队(其中1人为驻场服务),负责本项目电子营业执照系统软硬件运维服务。成交供应商提供2022年12月-2023年3月的运维服务。※(一)实施时间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标注的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2.5团队成员必须遵守保密义务及本项目各项规定。3.验收标准:2.验收条件: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服务内容,运维期满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监理人(如果有)共同参与验收,验收合格由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1.验收单位: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信息中心。(三)验收方式及标准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信息中心指定地点。(二)实施地点(一)质量保证期三、质量保证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因投标报价估计不足或市场价格波动,一律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均不承担价差补偿。本项目应为人民币报价。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运维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租赁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一切费用。※二、报价要求采购人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的约定进行综合验收。对于一般故障,供应商应在到达现场后8小时内解决。对于重大故障,供应商应在到达现场后4小时内解决。2.恢复系统时限服务期内,提供5*8小时服务。电话响应时间为5分钟。对系统发生故障的维修、技术支援的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需提供现场服务的,不超过4小时。1.响应时间(二)服务支持要求供应商应明确承诺:提供2022年12月-2023年3月的运维服务。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知识产权(二)如成交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采购人可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一)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符合要求的驻场人员到位,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同金额100%的发票以及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支付100%的合同款。※四、付款方式(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七、其他(三)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二)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施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成交总价3‰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经相关专家确认后,采购人有权拒收,并且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格5%的违约金。六、违约条款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一、磋商程序及方法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②)1.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四)投标保证金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3.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注: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响应文件的签字和盖章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1有效性审查磋商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参与磋商。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及电子文档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要求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9.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8.经磋商确定最后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7.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按《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二、评审标准10.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10%)10满足磋商文件资格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服务部分(60%)服务方案60分1.服务需求:对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运维服务需求描述是否全面清晰进行评审:“优”得5分、“良”得3分、“中”得1分,“差”或未描述得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方案进行评分磋商文件内容图文并茂、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表述清晰有逻辑性的为“优”;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表述清晰有逻辑性,但稍有不足的为“良”;方案符合项目情况,有针对性但逻辑性和表述有欠缺的,为“中”;方案存在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表述模糊无逻辑性的,为“差”。2服务部分(60%)服务方案60分2.项目现状:对供应商提供的采购人系统现状情况如建设内容、网络部署、系统总体结构等的描述是否全面清晰进行评审:“优”得12分、“良”得7分、“中”得2分,“差”或未描述得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方案进行评分磋商文件内容图文并茂、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表述清晰有逻辑性的为“优”;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表述清晰有逻辑性,但稍有不足的为“良”;方案符合项目情况,有针对性但逻辑性和表述有欠缺的,为“中”;方案存在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表述模糊无逻辑性的,为“差”。2服务部分(60%)服务方案60分3.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规范化的服务方案,包含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服务流程、服务方式、服务进度计划是否详细、全面、合理和可操作性等进行评审。“优”得25分、“良”得17分、“中”得10分,“差”或未描述得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方案进行评分磋商文件内容图文并茂、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表述清晰有逻辑性的为“优”;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表述清晰有逻辑性,但稍有不足的为“良”;方案符合项目情况,有针对性但逻辑性和表述有欠缺的,为“中”;方案存在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表述模糊无逻辑性的,为“差”。2服务部分(60%)服务方案60分4.应急方案:对供应商提出的应急方案是否全面、具体等进行评审。“优”得10分、“良”得6分、“中”得2分,“差”或未描述得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方案进行评分磋商文件内容图文并茂、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表述清晰有逻辑性的为“优”;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表述清晰有逻辑性,但稍有不足的为“良”;方案符合项目情况,有针对性但逻辑性和表述有欠缺的,为“中”;方案存在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表述模糊无逻辑性的,为“差”。2服务部分(60%)服务方案60分5.质量管理和保密管理:对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质量管理方案和保密制度与措施是否全面、具体进行评审,“优”得8分、“良”得4分、“中”得1分,“差”或未描述得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方案进行评分磋商文件内容图文并茂、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表述清晰有逻辑性的为“优”;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表述清晰有逻辑性,但稍有不足的为“良”;方案符合项目情况,有针对性但逻辑性和表述有欠缺的,为“中”;方案存在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表述模糊无逻辑性的,为“差”。3商务部分(30%)供应商实力4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4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商务部分(30%)团队人员9分1.项目经理: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经理具有计算机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2.团队人员:供应商拟派团队成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证书(包括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等)的,每有一名得得2分,最高不超过6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的团队人员名单、职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商务部分(30%)合理化建议2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合理化建议,对以后整个系统升级有合理建议的得2分。3商务部分(30%)业绩15分2019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承接过省(直辖市)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软件运维项目的,每有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1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三、无效响应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三)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采购终止(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九)供应商的服务时间、服务质保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八)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一、磋商费用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采购服务需求;采购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共七部分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响应文件组成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响应文件三、磋商要求(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本文件第一篇“五、磋商保证金”;(四)磋商保证金:(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联合体(四)修正错误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六)响应文件的递交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七)供应商参与人员3.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阅采购邀请书。响应文件的装订形式为胶装。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结果公告期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网(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五、成交通知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质疑内容、时限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一)质疑六、关于质疑和投诉(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招标项目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质疑答复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提出质疑的日期;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投诉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表计算出不足3500元的,按3500元记取。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七、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签订合同账号:114467184234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户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三)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号:)项目内容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1、服务措施:2、质保期后服务:二、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五、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一)服务方案二、服务部分(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一)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商务部分(二)服务条款差异表(二)其他应提供的资料5.特定资格条件(若有)4.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3.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2.法人身份证明书(格式)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运维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电话:传真:地址:供应商(公章):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项目号:分项报价明细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可自行设计)年月日联系人:网址:邮编: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单位:元项目名称:序号分项名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12总计系统软件运行维护总体方案、人员配置方案、服务质量保障方案等内容。(一)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二、服务部分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1.供应商可自行设计表格格式,分项内容应当完整;注: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号: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服务条款差异表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项目号:商务条款差异表(一)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商务部分2.本表可扩展。序号磋商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基本资格条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年月日(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法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4.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二)其他应提供的资料5.特定资格条件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1)中小企业声明函1.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3.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所属行业,或所填写企业类型与相应行业划型标准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结束)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业务系统及数据交换运维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