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公告(保靖县自然资源局2022)



竞买须知

公告发布 2018-08-02 09:20:00
公告期
2018-08-02 10:20:00 自由竞价开始

2018-08-07 11:20:00 自由竞价截止
询问期
限时竞价开始
竞价期
竞价截止(延时竞价截止)

距竞价开始时间服务器时间
0天0时0秒

竞买保证金RMB
0.00 万元

【公告期】保靖县钟灵山工业集中区地块九-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交易编号:
XXJY[2022]1305

国土交易公告

挂牌编号
保土网挂字[2022]13号
挂牌开始时间
2022-12-12 08:00

项目名称
保靖县钟灵山工业集中区地块九-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截止时间
2022-12-21 16:30

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2022-12-19 16:00

交易方式
网上挂牌
土地交易分类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起始价(万元)
397.0
加价幅度(万元)
5.0

竞买保证金(万元)
80.0
规划容积率
0.7≤容积率≤1.3

出让年限(年)
50年
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13916.21

规划用途
工业用地

地块位置
保靖县钟灵山工业集中区内(县中锦环保北侧)

其他交易条件
详见出让公告和竞买须知

附件:保土网挂字[2022]13号-钟灵山工业集中区地块九-1挂牌文件.doc保土网挂字[2022]13号-钟灵山工业集中区地块九-1挂牌文件.doc 附件:保靖县迁陵镇钟灵山工业集中区地块九-1规划条件通知书(2022014).pdf保靖县迁陵镇钟灵山工业集中区地块九-1规划条件通知书(2022014).pdf

网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经保靖县人民政府批准,保靖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保土网告字[2022]13号)挂牌出让公告保靖县钟灵山工业集中区地块九-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标的土地位置土地面积(m2)规划用途规划指标要求使用年限(年)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增加幅度(万元)标的土地位置土地面积(m2)规划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使用年限(年)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增加幅度(万元)保靖县钟灵山工业集中区地块九-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保靖县钟灵山工业集中区内(县中锦环保北侧)13916.21工业用地0.7≤;≤1.330%≤;≤50%<15%工业用地50年3978052、该宗地必须用于富痒侧吹炉粗铅生产线建设用地项目。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三、竞买资格、要求及前提条件挂牌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人:保靖县自然资源局二、挂牌人2、挂牌时间:2022年12月12日8时至2022年12月21日16时30分;1、公告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11日;五、挂牌出让有关时间及要求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四、确定竞得人办法3、该宗地作为边报边建项目报批,地上已存在大量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及机械设备,除原使用人之外的竞得人必须按相关资产的市场评估价向原使用人支付补偿费用并承担50%的评估费用。市场评估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2、竞买人对意向地块点击“我要申购”按钮或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网上填报竞买信息→选择银行链接获取网挂系统生成的随机保证金账号→通过银行转账或直接到柜台办理,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缴款人与申购人须一致),然后在【保证金到账查询】栏中查询到账(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查询到账),获得相应地块竞买资格,便可以挂牌期点击“挂牌出价”按钮进行报价。1、有意竞买者请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在网站首页点击“办事服务”→“账号注册”自行注册用户信息→办理数字证书→在用户注册信息中对CA进行绑定→提交用户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使用。六、申请报名竞买办法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完成交纳竞买保证金等相关事宜,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交纳。4、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16时前。3、网上申请时间:2022年12月12日8时至2022年12月19日16时前;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全封闭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1、竞得人须于网上挂牌活动结束起7个工作日内到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然资源交易科办理成交见证相关事项,于网上挂牌活动结束起10个工作日内与保靖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风险提示:必须使用Win10操作系统在CA登录界面下载安装最新版驱动,浏览器必须使用IE10版本,并按照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首页→“办事指南(企业专区)”→“操作指南”→“IE浏览器设置”来设置浏览器。4、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有2个或2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人。3、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十、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挂牌出让文件》规定办理。6、标的均以现状出让。5、网上报价不可撤回。4、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3、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22年11月21日保靖县自然资源局出让方土地踏勘咨询电话:13974392023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43-8523032(湖南CA办理)网上挂牌业务咨询电话:0743-8523015(州交易中心资源交易科)网上挂牌业务及竞买保证金咨询电话:(一)出让人一、出让人和网上挂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保靖县自然资源局决定通过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公开挂牌出让保靖县钟灵山工业集中区地块九-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保国土网挂字[2022]13号网上挂牌竞买须知保靖县钟灵山工业集中区地块九-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网上挂牌出让原则网上挂牌人地址:湘西高新技术开发区武陵山大道21号(4、5楼)网上挂牌人名称: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网上挂牌人出让人地址:保靖县迁陵镇魏竹路出让人名称:保靖县自然资源局(四)出让年限:50年;(三)规划用途:工业用地;(二)出让面积:13916.21㎡;(一)地块位置:保靖县钟灵山工业集中区内(县中锦环保北侧);出让地块基本情况: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网上挂牌出让不另设底价,并按“达起始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一)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取得五、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取得、竞买申请和资格审查2、联合申请的,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应当明确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在诚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者及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四、竞买资格、要求及前提条件其他规划指标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保自然资规函[2022]14号)。5、其他资料。4、宗地图;3、《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保自然资规函[2022]14号;2、保靖县钟灵山工业集中区地块九-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竞买须知;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保土网告字[2022]13号);意向竞买人可于2022年12月19日16时前,登陆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网上挂牌出让文件从网上下载获取。进入主页后,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出让标的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风险提示:必须使用Win10操作系统在CA登录界面下载安装最新版驱动,浏览器必须使用IE10版本,并按照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首页→“办事指南(企业专区)”→“操作指南”→“IE浏览器设置”来设置浏览器。竞买人对意向地块点击“我要申购”按钮或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网上填报竞买信息→选择银行链接获取网挂系统生成的随机保证金账号→通过银行转账或直接到柜台办理,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缴款人与申购人须一致),然后点击【保证金到账查询】(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查询到账)→保证金查询到账后便可点击“挂牌出价”按钮进行报价。具体程序:有意竞买者请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在网站首页点击“办事服务”→“账号注册”自行注册用户信息→办理数字证书→在用户注册信息中对CA进行绑定→提交用户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使用。各竞买企业和个人需前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竞价的唯一标识,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持有效数字证书的意向竞买人,不需重新办理数字证书,但如数字证书已过期,则需续期。)(有意竞买者应在距“缴纳预付款(含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前2个工作日完成办理数字证书事宜)。用户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网上填报《竞买申请书》,获取网挂系统生成的随机保证金账号,通过银行转账或直接到柜台办理,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缴款人与申购人须一致),然后点击【保证金到账查询】(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查询到账),保证金查询到账后获得相应地块竞买资格,便可以挂牌期点击“挂牌出价”按钮进行报价。1、各竞买企业和个人在首次登录新系统时,须在新系统注册交易账号,点击“办事服务”→“账号注册”登记企业或个人资料信息,通过注册并修改信息、绑定CA后方可进入交易系统,没有在新网站注册账号将无法获取保证金子账号。注册流程详见新版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菜单“操作指南”栏目中《账号注册操作指南》。(二)申请、竞买资格确认和办理数字证书、缴纳预付款(含竞买保证金)的程序4、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3、成交告知书;2、竞买资格确认书;1、竞买申请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本次挂牌采取成交后审查竞买申请人竞买资格,竞买成交后由竞买人提供以下资料,若不符合竞买资格者擅自以个人名义或联合他人参与竞买并成交的,作违约处理,取消其竞买资格:(三)受让人资格审查、成交确认时应提交的资料六、网上报价9、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8、所有资料一式四份。7、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6、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书或法人单位出具的证明,交原件;公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5、①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任命书或法人单位出具的证明,交原件;公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②个人公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3、竞得人必须按保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保自然资规函[2022]14号)规划进行建设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用地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擅自改变用地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必须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追究责任。2、宗地出让面积最终以国土主管部门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准。1、竞买人须详细阅读保靖县钟灵山工业集中区地块九-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包括: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出让须知、出让交易条件、竞买申请书、宗地界址图、宗地规划指标要求等相关信息,并对标的现状自行进行踏勘。竞买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咨询。申请一经受理并经资格确认后,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视竞买人对该标的现状及其网上挂牌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竞买人对其申请和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七、答疑及现场踏勘特别说明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报价、竞价。竞买人决定参加该标的的网上挂牌报价,按出让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报价。只有按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缴款人与申购人须一致),才能参加网上挂牌报价、竞价活动。(四)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16时00分(三)挂牌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1日16时30分(二)挂牌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2日8时00分(一)公告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11日八、相关时间规定(包括法定节假日)4、动工及竣工期限: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建设。该标的设起始价,不另设底价。保靖县钟灵山工业集中区地块九-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起始价为人民币397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80万元。(一)起始价、增价幅度、竞买保证金数量九、起始价、增价幅度、预付款(含竞买保证金)(网上挂牌截止时间”显示的时间均以服务器的时间为准。)(五)挂牌报价:网上挂牌期间内。(四)成交价款及相关税费缴纳2、同时竞买多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分别缴纳相应的预付款。1、缴款人应与申请人名称相符;(三)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注意事项竞买人获取网挂系统生成的随机保证金账号,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缴款人与申购人须一致),然后点击【保证金到账查询】(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查询到账),保证金查询到账后才可以进行竞买资格确认,参与竞价。(二)预付款的缴纳逾期超过30日未付清全部价款,出让方和挂牌人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消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不予退还。地上遗留问题的处理不影响成交价款的缴纳,竞得人不得以地上遗留问题的处理未完成等任何理由拖欠成交价款。3、契税、交易服务费、权属调查费、工本费、测绘费、价格调节基金等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其中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下表计算。2、挂牌出让土地成交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成交价款应当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未经出让方许可,不得逾期;经依法约定分期付款的,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且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剩余价款需按第一期交款之日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具体事宜以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条款约定的为准。1、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自动转作地块的成交价款。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拍卖出让、转让(按成交额分段累计)500万元及以下1.1%挂牌、拍卖出让、转让(按成交额分段累计)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0.92%挂牌、拍卖出让、转让(按成交额分段累计)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0.61%挂牌、拍卖出让、转让(按成交额分段累计)5000万元以上-1亿元0.24%挂牌、拍卖出让、转让(按成交额分段累计)1亿元-50亿元0.05%挂牌、拍卖出让、转让(按成交额分段累计)50亿元以上0.03%(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十、网上挂牌程序2、申请人自缴纳预付款、获得竞买资格后,无网上报价情形的或非最高报价者而中途自愿放弃竞买资格的,不愿继续参加竞买的,可向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从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退还原支付账号方式办理预付款退还手续,不计利息。1、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从网上挂牌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由交易中心原路返回原缴纳账户。(不计利息)(五)预付款(含竞买保证金)的退还竞得人延期付款,须按未支付部分价款每日1‰的标准缴纳滞纳金。③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②本次网上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增价幅度可根据挂牌出让情况由挂牌人通过系统适时调整设定,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的增价幅度应当符合本报价规则的规定。①在挂牌期限截止前,竞买人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的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网上限时竞价。1、报价规则(二)网上挂牌竞价我中心将有关保靖县钟灵山工业集中区地块九-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位置、面积及起始价、增价幅度、预付款及竞买保证金额度等地块出让信息在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④报价不符合网上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③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②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①报价因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收到的;2、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④因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网上挂牌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网上挂牌截止时间由系统按公告规定自动确定。挂牌截止,按下列规则处理:(三)网上挂牌截止③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最高报价,继续接受新的报价。②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①系统从网上挂牌开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3、报价及系统接受报价、显示、确认报价3、完善成交见证手续最高有效报价等于或高于起始价的,系统显示网上挂牌成交,该最高报价的出价人为竞得人,系统即时显示成交结果,并向竞得人发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告知书》,竞得人自行下载打印四份,并签字盖章。网上挂牌期间,仅有1人有效报价(含1人多次有效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系统按下列规定确定网上挂牌结果:2、网上挂牌期间仅有1人有效报价的成交结果确认网上挂牌期间,一直无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系统显示网上挂牌不成交。1、网上挂牌期间无人报价本须知所称网上限时竞价,是指网上挂牌出让在公告规定的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有效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人愿意(但不包括仅有挂牌截止时最高报价者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系统自动以网上挂牌截止时最高有效报价增加一个增价幅度为网上限时竞价中的起始价,组织限时竞价,并按“价高者得”和“最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的活动。(一)网上限时竞价的定义十一、网上限时竞价网上挂牌期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系统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4、网上挂牌期间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有效报价竞得人应当从网上挂牌活动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到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源交易科办理成交见证相关事项。办理成交见证手续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竞得人须于网上挂牌活动结束起10个工作日内与保靖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2、有关竞买人应当在4分钟内做出是否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系统。4分钟内点击“参加”按钮,该竞买人即获得网上限时竞价资格,在网上限时竞价期间,该竞买人有继续出价的权利。如点击“不参加”或超过4分钟未提交,则系统视该竞买人拒绝参加网上限时竞价,拒绝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在网上限时竞价期间无出价的权利。1、网上挂牌截止时,系统弹出“是否愿意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的窗口,并有4分钟征求意见时间。征求意见时间内,任何竞买人均无出价的权利。(三)征求意见竞买人在网上报价期限截止2小时前应当登录系统,密切关注网上挂牌出让动态。网上限时竞价按系统的预先设定程序运行,其规则与程序不同于现场竞价。竞买人应当详细阅读并熟知本规则以及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限时竞价,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网上限时竞价与现场竞价不同1、网上限时竞价中有人报价时的成交结果确认(五)成交结果确认网上限时竞价在4分钟倒计时归零时限时竞价结束,系统按规定确认成交结果。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的任一时刻,系统接收到具有网上限时竞价资格的任一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系统则确认该最新报价,予以显示,并从此时刻起再顺延一个新的4分钟倒计时,具有网上限时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可参加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4分钟征求意见时间结束后,有竞买人愿意但不包括仅有挂牌截止时最高报价者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系统开始第一次4分钟倒计时,具有网上限时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可参加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中的报价应当在4分钟倒计时内提交,报价规则按“网上限时竞价”规定执行。(四)4分钟倒计时竞价规则4分钟征求意见时间结束,无竞买人同意进入限时竞价程序(包括仅有挂牌截止前最高报价者同意进入限时竞价程序)时,限时竞价程序结束,系统将按下列规定确定网上挂牌结果:3、无人同意进入限时竞价时的成交结果确认网上挂牌期间最高有效报价的,系统显示网上挂牌成交,该最高报价的出价人为竞得人,系统即时显示成交结果,并向竞得人发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告知书》,竞得人自行下载打印四份,并签字盖章。在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第一轮4分钟倒计时截止,限时竞价结束,系统将按下列规定确定网上挂牌结果:2、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时的成交结果确认任何一次完整的4分钟倒计时截止时,系统会自动关闭限时竞价中的报价通道,确认当前系统接受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系统显示网上挂牌成交,该最高报价的出价人为竞得人,并向竞得人发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告知书》,竞得人自行下载打印四份,并签字盖章。十三、网上挂牌出让结果公布竞得人必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和有关资料原件(含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文件、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联合竞买协议等文件)及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到出让单位核对无误后,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十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当按照本《须知》“第五点(三)受让人资格审查、成交确认时应提交的资料”的要求于网上挂牌活动结束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见证书》到出让单位办理资质审核及成交确认相关事项。对符合本《须知》资质要求的竞得人与出让单位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认可并盖章,其成交结果有效;对不符合本《须知》资质要求的或逾期未完成《成交确认书》现场审核手续的竞得人,出让单位将不予签字盖章,经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网上公示取消其竞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对本宗地重新处置。4、完善成交确认手续网上挂牌期间最高有效报价的,系统显示网上挂牌成交,该最高报价的出价人为竞得人,系统即时显示成交结果,并向竞得人发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告知书》,竞得人自行下载打印四份,并签字盖章。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成交确认书》具有合同效力。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网上挂牌人或出让人改变网上挂牌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的该标的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二)成交确认书的效力1、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报价前向出让单位提交纸质说明,明确新公司的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在申购时上传到系统;联合竞买的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报价前向出让单位提交纸质联合竞买协议,明确新公司的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在申购时上传到系统。出让方可以根据挂牌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一)申请人、竞得人、受让人应相一致十四、注意事项州交易中心将在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日内,在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4、网上挂牌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影响网上挂牌公正性的;3、如遇不可抗力、交易系统异常等情况,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2、系统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造成网上挂牌交易无法实现的;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单位有权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三)网上挂牌中止和终止2、竞买人因交易外部环境影响、网络计算机设备故障、网挂操作有误等自身因素产生不能正常交易的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1、交易中心及我单位原则上不提供交易场地和网络设备用于竞买人开展竞价活动。(四)网上挂牌报价过程中相关注意事项因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陆网挂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6、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5、入侵系统,窃取、利用有关信息或实施非法系统操作的;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缴纳交易服务费的;1、受让人逾期或拒绝缴纳成交价款的;竞买人、竞得人、受让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五)违规违约情形4、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因自身因素导致自己不能正常竞价而向交易中心误报导致网挂系统交易不能正常进行的,一经查实,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经济责任。3、竞买人不得恶意虚假报告交易情况。否则一经查实,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经济责任。8、构成违规、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7、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6、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因竞买人提供的法人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造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无法成交的;4、不具备竞买资格参与竞买的;3、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2、宗地邻里关系,道路通达、建设过程中相邻关系等问题由竞得人自己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其有关费用。1、该标的以现状出让,该标的在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交纳相关税费后一年内,按土地现状给用地单位提供土地,若有未尽事宜,由出让单位负责与用地单位协议解决。(七)地上遗留问题解决2、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提高或降低规定的建设标准、不得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对违反规定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追究责任。1、因竞买人违规或竞得人、受让人违约,出让人和挂牌人可取消其竞买或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终止出让。土地再次出让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违约竞买人、竞得人或受让人需承担赔偿责任,须依法补足差额部分。其差额部分由出让人或挂牌人从违约竞买人、竞得人或受让人已交纳的预付款中扣除。(六)违规违约责任竞买人进入标的页面后,页面显示“现场时间”、“网上挂牌开始时间”、“网上挂牌截止时间”等,显示的时间可能与实际时间稍有差异,但各项时间的计算与记录均以服务器的时间为准。(十)服务器时间网上挂牌人有权通过系统保存竞买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的所有记录,作为其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证明。(九)网上挂牌活动记录土地出让及登记发证手续由挂牌人协助办理;规划报建、契税、权属调查费、工本费、测绘费等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过户及相关审批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八)相关手续办理(二)身份认证和系统安全通过数字证书实施的所有网上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的行为或其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该竞买人自行承担。(一)通过数字证书实施的行为责任十五、免责说明及安全提示为了保证系统运行安全、稳定、高效,必须使用IE10浏览器,并按照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首页→“办事指南(企业专区)”→“操作指南”→“IE浏览器设置”来设置浏览器。(十一)IE浏览器(五)数据传输加密由于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网上挂牌人因素,导致网上挂牌出让时间的变更、网络堵塞等故障,造成不能下载有关文件、进行网上报价的,网上挂牌人除将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外,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四)不可抗力与网络入侵竞买人丢失数字证书,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资料,到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申领。补办数字证书期间,通过原数字证书所实施的行为,由该竞买人自行负责。(三)数字证书的补办本系统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竞买人应当防范网络风险,保护个人或单位的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和不受侵犯,并妥善保管密码和数字证书。若由于竞买人个人或单位的电脑操作系统被入侵或数字证书遗失及密码泄密、遗失等其他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及时登陆系统等不良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1、系统运行状况管理(二)专职系统管理员职责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管理科心负责维护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指定专职系统管理员负责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管理。(一)系统维护与专职系统管理员十六、管理员制度为确保网络传输的安全,保障竞买人的利益,系统对网络资料的传输采用数据加密处理,但不保证指定网址不被恶意攻击、服务器不发生网络病毒入侵,也不保证网络信息的绝对安全和准确。网上挂牌人将采取有效办法尽量避免系统发生错误,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法律责任。4、竞买人信息管理严格执行密码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其数字证书,应该经常对操作密码进行更改,保证密码不被其他人知晓。同时管理员应该将管理员密码设置得相对复杂;3、管理员数字证书管理对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任何配置进行更改必须进行详细的记录并上报;2、系统配置管理随时监控湘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立即按照相关的规程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7、中止、终止网上挂牌操作用户如果在一天内连续十次输错密码,系统将会自动锁定该用户的相关权限,权限锁定后用户如果需要解锁,用户必须提供相关证明,经批准同意后方能解除锁定;6、解除锁定禁止删除日志数据;每天定时对数据库进行备份,备份文件必须备份到指定物理介质上,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保密;随时关注系统日志。如果发现有不良信息应锁定不良用户,并上报相关情况;5、交易日志管理对用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漏和随意修改用户的信息、交纳保证金数据、竞价记录、底价等相关数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2022年11月21日保靖县自然资源局保靖县自然资源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十七、解释权按照相关规定,保靖县自然资源局有权依法对网上挂牌活动进行中止、终止。管理员在进行中止、终止网上挂牌操作时,必须持有保靖县自然资源局批示同意的文件,并对过程详细记录。移动电话: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申请人:保靖县自然资源局:经过实地踏勘出让地块,认真审阅你单位编制的挂牌出让文件,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出让文件中的要求和规定,对文件的内容和出让地块现状无异议,完全接受。我方正式申请参加XXXXXXXXXXXXXXXXXXX(挂牌编号:XXXXXXXXX)的竞买,并在提交本申请书之后,在规定期限内将人民币XX元整(大写)(¥XXXX万元)存入系统生成的随机保证金账号作为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我方承诺:如能竞得该出让地块,我方保证按照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全部义务,保证在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及其它税费。否则,按违约处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该宗地网上竞买活动由申请人代表出资人进行操作,申请人的网络操作均代表出资人的行为。本申请书作为贵单位与我方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特此申请和承诺。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申请时间:身份证号码:经办人姓名:邮政编码:地址:保靖县自然资源局在参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编号:XXXXXXXXXXX)出让网上挂牌报价前,请你单位仔细核对向系统提交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或)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和(或)表明组织存在的合法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对竞买资质是否符合出让文件中的规定,不符规定或弄虚作假,你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方已向系统提交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编号:XXXXXXXXXXXXXXX)挂牌出让竞买申请及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作出了相关承诺,并已按规定缴纳了竞买保证金XXXX万元,现确认你方具备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资格,请凭数字证书ukey,按照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参加于XXXX-XX-XXXX:XX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举行的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XXXXXXXX:竞买资格确认书请贵方在收到此成交告知书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出让文件内容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源交易科办理入场交易见证相关事项,该宗地交易服务费为XXXXXXX元。恭喜贵方以XXXXX万元(大写:XXXXXXXXX元整)报价成功竞得XXXXXXXXXXXXXXXX标的(XXXXXXXXX)。XXXXX成交告知书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于20XX年XX月XX日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成交,具体交易信息如下:XXJY〔20XX〕XXXX号成交见证书XXXX-XX-XX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编号XXXXXXXXXXXXXXXXXX出让方式网上挂牌规划用途XXXXXXXXXXXXXXXXXX宗地面积(平方米)XXXXXXXX宗地位置 XXXXXXXXXXXXXXXXXX出让年限(年)XXXXXXXX成交价款(万元)XXXXXXXX竞得人XXXXXXXXXXXXXXXXXXXJY[20XX]0XXX号(GT)成交确认书(样本)保靖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注:此文书作为项目进场交易见证依据,出让人见此文书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竞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前往出让单位办理成交确认及其他相关手续。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见证章(盖章)20XX年XX月XX日四、成交价款即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交易服务费、权属调查费、工本费等有关税费按《挂牌竞买须知》的约定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并在登记发证之前缴清。三、成交价款余额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竞得人向出让单位付清,具体成交价款的缴纳以竞得人与出让方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条款约定的为准。竞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款项的,按《挂牌竞买须知》办理,造成违约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另外,竞得人已向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土地(矿)产交易服务费XXXXXXX万元。二、竞得人在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标的土地面积为XXXXXX平方米,标的位于XXXXXXXXXXXXX,规划用途为XXXXXXXXXXXXXX,成交价为人民币XXXXX万元。竞得人已认真审阅挂牌文件,经实地踏勘,对挂牌出让标的现状和挂牌出让文件全面接受并无异议。竞得人XXXXX使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经公开报价竞得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XX年XX月XX日XX时至20XX年XX月XX日XX时网上挂牌出让的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标的(编号:保土网挂字[20XX]XX号),现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法定代表人:出让方:保靖县自然资源局竞得人:八、本确认书一式四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签字方各执一份,余下的两份交办证机关。若在本成交确认书履行时产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本成交确认书由保靖县国土资源发送给竞得人,未尽事宜按《挂牌竞买须知》的规定办理。六、该宗地的土地出让审批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由买受人办理;规划报建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五、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在应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以及缴清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款的凭证与保靖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提示:请详细阅读以下样本中已填写内容。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合同样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市)市(县)局;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账号:。开户银行:;传真:;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开户银行:;传真:;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受让人:;第二条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章总则账号:。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第三条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场地平整达到;第六条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土地条件: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为上界限,以为下界限,高差为米。出让宗地竖向界限见附件2。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图见附件1。第十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第九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柒拾玖万肆仟元整(小写79.4万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二)现状土地条件:已具备生产建设条件。周围基础设施达到;第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第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第二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第一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开发投资强度按本条第项规定执行: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一条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建筑总面积平方米;附属建筑物性质附属设施;主体建筑物性质工业用地;第十三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见附件3)。其中:(二)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非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承诺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万元)。(一)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第十四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配套按本条第项规定执行:其他土地利用要求。绿地率不高于不低于;建筑密度不高于不低于;建筑限高;建筑容积率不高于不低于;4.;3.按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2.由政府回购;1.移交给政府;(二)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住宅项目建设,根据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住宅建设总套数不少于套。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套数不少于套,住宅建设套型要求为。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受让人同意建成后按本项下第种方式履行:(一)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根据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即不超过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受让人同意不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第十六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年月日之前开工,在年月日之前竣工。(三)。(二);(一);第十五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同步修建下列工程配套项目,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5.。(二)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批准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受让人按照批准改变时新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与原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的差额补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一)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十八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第二项规定办理: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但由此影响受让宗地使用功能的,政府或公用事业营建主体应当给予合理补偿。第十七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第二十一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首次转让的,应当符合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条件:第四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对受让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出让人不得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评估市场价格及经评估认定的直接损失给予土地使用者补偿。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在使用期限内,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第二十四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转让、抵押双方应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第二十三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二十二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及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已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办理出让、租赁等有偿用地手续,重新签订出让、租赁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租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第五章期限届满第六章不可抗力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土地使用者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二)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由出让人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残余价值,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补偿;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出让人和土地使用者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本条第二项约定履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信函、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及证明。第二十八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第三十三条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第三十二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超过一年但未满二年,并在届满二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应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并按照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将剩余的已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受让人。(一)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届满一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在扣除定金后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出让人提出终止履行本合同并请求退还土地的,出让人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方案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分别按以下约定,退还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不予补偿,出让人还可要求受让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但出让人愿意继续利用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给予受让人一定补偿:第三十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第三十八条出让人未能按期交付土地或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或单方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土地使用年期自达到约定的土地条件之日起算。第三十七条受让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1‰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0日,经受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损失。第三十六条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地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等任何一项指标超过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宗地出让价款1‰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第三十五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最低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高于本合同约定最高标准的,出让人有权收回高于约定的最高标准的面积部分,有权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第三十四条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总额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可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第四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二项约定的方式解决: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八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第四十一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经保靖县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九章附则(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四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出让人壹份,受让人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价款、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和附件共页,以中文书写为准。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保证本合同中所填写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代理人等内容的真实有效,一方的信息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由信息变更方承担。(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让人(章):受让人(章):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附件1二○年月日比例尺:1:北高程起算基点上界限高程出让宗地竖向界限附件2下界限高程附件3比例尺:1:采用的高程系:h=mh=m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保靖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保自然资规函(2022)14号保靖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根据保靖县土地储备出让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20年第3次的会议精神,经局研究决定,现将位于保靖县迁陵镇钟灵山工业集中区地块九-1的用地规划指标设定如下:项目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备注规划用地总面积规划用地总面积规划用地总面积规划用地总面积规划用地总面积13916.21m13916.21m13916.21m13916.21m13916.21m13916.21m13916.21m13916.21m13916.21m13916.21m13916.21m用地情况用地位置用地位置用地位置用地位置用地位置保靖县迁陵镇钟灵山工业集中区保靖县迁陵镇钟灵山工业集中区保靖县迁陵镇钟灵山工业集中区保靖县迁陵镇钟灵山工业集中区保靖县迁陵镇钟灵山工业集中区保靖县迁陵镇钟灵山工业集中区保靖县迁陵镇钟灵山工业集中区保靖县迁陵镇钟灵山工业集中区保靖县迁陵镇钟灵山工业集中区保靖县迁陵镇钟灵山工业集中区保靖县迁陵镇钟灵山工业集中区代征城市公共用地面积代征城市公共用地面积代征城市公共用地面积代征城市公共用地面积///////////用地情况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3916.21m13916.21m13916.21m13916.21m13916.21m13916.21m13916.21m13916.21m13916.21m13916.21m13916.21m用地情况其中其中代征道路用地面积代征道路用地面积代征道路用地面积11111111111用地情况其中其中代征绿化用地面积代征绿化用地面积代征绿化用地面积用地使用性质用地使用性质用地使用性质用地使用性质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工业用地用地使用性质可兼容性质可兼容性质可兼容性质/////////////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容积率容积率0.7≤FAR≤1.30.7≤FAR≤1.30.7≤FAR≤1.3建筑密度建筑密度建筑密度建筑密度建筑密度建筑密度30%≤FAR≤50%30%≤FAR≤50%30%≤FAR≤50%30%≤FAR≤50%用地使用强度居住人口密度居住人口密度居住人口密度777居住建筑面积毛密度居住建筑面积毛密度居住建筑面积毛密度居住建筑面积毛密度居住建筑面积毛密度居住建筑面积毛密度居住建筑面积毛密度建筑总层数建筑总层数建筑总层数其中其中其中地上地上地上地下地下建筑后退规划建设用地边界线距离建筑后退规划建设用地边界线距离建筑后退规划建设用地边界线距离其他边与其他用地边界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其他边与其他用地边界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其他边与其他用地边界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其他边与其他用地边界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其他边与其他用地边界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其他边与其他用地边界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其他边与其他用地边界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其他边与其他用地边界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其他边与其他用地边界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其他边与其他用地边界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其他边与其他用地边界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其他边与其他用地边界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其他边与其他用地边界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建筑设计要求计容建筑总规模计容建筑总规模计容建筑总规模9741.35m≤FAR≤18091.07m9741.35m≤FAR≤18091.07m9741.35m≤FAR≤18091.07m9741.35m≤FAR≤18091.07m9741.35m≤FAR≤18091.07m9741.35m≤FAR≤18091.07m9741.35m≤FAR≤18091.07m9741.35m≤FAR≤18091.07m建筑高度≤24m≤24m建筑间距建筑间距建筑间距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交通出入口方位交通出入口方位机动车人流人流人流人流停车数量停车数量停车数量机动车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绿化绿地率绿地率绿地率绿地面积绿地面积绿地面积绿地面积绿地面积绿化备注:1备注:1备注:1备注:1备注:1备注:1备注:1备注:1备注:1备注:1备注:1备注:1备注:1备注:1备注:1备注:1绿色建筑达到绿色建筑相关要求达到绿色建筑相关要求达到绿色建筑相关要求达到绿色建筑相关要求达到绿色建筑相关要求达到绿色建筑相关要求达到绿色建筑相关要求达到绿色建筑相关要求达到绿色建筑相关要求达到绿色建筑相关要求达到绿色建筑相关要求达到绿色建筑相关要求达到绿色建筑相关要求达到绿色建筑相关要求达到绿色建筑相关要求达到绿色建筑相关要求建筑色彩建筑色彩建筑色彩与周边相协调。与周边相协调。与周边相协调。与周边相协调。与周边相协调。与周边相协调。与周边相协调。与周边相协调。与周边相协调。与周边相协调。与周边相协调。与周边相协调。与周边相协调。城市设计要求建筑体量建筑体量建筑体量城市设计要求建筑装饰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城市设计要求建筑与周围建筑与周围建筑与周围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满足《湘西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要求市政公用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污水与雨水管必须分开设置,其他设施应与城市规划相一致。污水与雨水管必须分开设置,其他设施应与城市规划相一致。污水与雨水管必须分开设置,其他设施应与城市规划相一致。污水与雨水管必须分开设置,其他设施应与城市规划相一致。污水与雨水管必须分开设置,其他设施应与城市规划相一致。污水与雨水管必须分开设置,其他设施应与城市规划相一致。污水与雨水管必须分开设置,其他设施应与城市规划相一致。污水与雨水管必须分开设置,其他设施应与城市规划相一致。污水与雨水管必须分开设置,其他设施应与城市规划相一致。污水与雨水管必须分开设置,其他设施应与城市规划相一致。污水与雨水管必须分开设置,其他设施应与城市规划相一致。污水与雨水管必须分开设置,其他设施应与城市规划相一致。污水与雨水管必须分开设置,其他设施应与城市规划相一致。其他要求其他要求其他要求遵守事项1、持本通知书委托具有符合承担设计资格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2、本通知所列规划设计条件是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本工程为一般项目。3、本工程涉及住建、文物、消防、公路等问题时应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4、本通知书有效期一年,逾期无效。5、本通知书附图一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6、签订土地出(转)让合同后,建设单位(个人)持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材料来我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不动产权登记证》。1、持本通知书委托具有符合承担设计资格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2、本通知所列规划设计条件是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本工程为一般项目。3、本工程涉及住建、文物、消防、公路等问题时应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4、本通知书有效期一年,逾期无效。5、本通知书附图一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6、签订土地出(转)让合同后,建设单位(个人)持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材料来我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不动产权登记证》。1、持本通知书委托具有符合承担设计资格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2、本通知所列规划设计条件是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本工程为一般项目。3、本工程涉及住建、文物、消防、公路等问题时应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4、本通知书有效期一年,逾期无效。5、本通知书附图一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6、签订土地出(转)让合同后,建设单位(个人)持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材料来我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不动产权登记证》。1、持本通知书委托具有符合承担设计资格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2、本通知所列规划设计条件是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本工程为一般项目。3、本工程涉及住建、文物、消防、公路等问题时应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4、本通知书有效期一年,逾期无效。5、本通知书附图一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6、签订土地出(转)让合同后,建设单位(个人)持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材料来我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不动产权登记证》。1、持本通知书委托具有符合承担设计资格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2、本通知所列规划设计条件是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本工程为一般项目。3、本工程涉及住建、文物、消防、公路等问题时应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4、本通知书有效期一年,逾期无效。5、本通知书附图一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6、签订土地出(转)让合同后,建设单位(个人)持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材料来我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不动产权登记证》。1、持本通知书委托具有符合承担设计资格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2、本通知所列规划设计条件是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本工程为一般项目。3、本工程涉及住建、文物、消防、公路等问题时应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4、本通知书有效期一年,逾期无效。5、本通知书附图一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6、签订土地出(转)让合同后,建设单位(个人)持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材料来我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不动产权登记证》。1、持本通知书委托具有符合承担设计资格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2、本通知所列规划设计条件是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本工程为一般项目。3、本工程涉及住建、文物、消防、公路等问题时应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4、本通知书有效期一年,逾期无效。5、本通知书附图一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6、签订土地出(转)让合同后,建设单位(个人)持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材料来我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不动产权登记证》。1、持本通知书委托具有符合承担设计资格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2、本通知所列规划设计条件是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本工程为一般项目。3、本工程涉及住建、文物、消防、公路等问题时应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4、本通知书有效期一年,逾期无效。5、本通知书附图一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6、签订土地出(转)让合同后,建设单位(个人)持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材料来我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不动产权登记证》。1、持本通知书委托具有符合承担设计资格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2、本通知所列规划设计条件是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本工程为一般项目。3、本工程涉及住建、文物、消防、公路等问题时应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4、本通知书有效期一年,逾期无效。5、本通知书附图一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6、签订土地出(转)让合同后,建设单位(个人)持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材料来我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不动产权登记证》。1、持本通知书委托具有符合承担设计资格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2、本通知所列规划设计条件是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本工程为一般项目。3、本工程涉及住建、文物、消防、公路等问题时应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4、本通知书有效期一年,逾期无效。5、本通知书附图一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6、签订土地出(转)让合同后,建设单位(个人)持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材料来我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不动产权登记证》。1、持本通知书委托具有符合承担设计资格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2、本通知所列规划设计条件是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本工程为一般项目。3、本工程涉及住建、文物、消防、公路等问题时应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4、本通知书有效期一年,逾期无效。5、本通知书附图一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6、签订土地出(转)让合同后,建设单位(个人)持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材料来我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不动产权登记证》。1、持本通知书委托具有符合承担设计资格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2、本通知所列规划设计条件是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本工程为一般项目。3、本工程涉及住建、文物、消防、公路等问题时应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4、本通知书有效期一年,逾期无效。5、本通知书附图一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6、签订土地出(转)让合同后,建设单位(个人)持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材料来我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不动产权登记证》。1、持本通知书委托具有符合承担设计资格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2、本通知所列规划设计条件是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本工程为一般项目。3、本工程涉及住建、文物、消防、公路等问题时应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4、本通知书有效期一年,逾期无效。5、本通知书附图一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6、签订土地出(转)让合同后,建设单位(个人)持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材料来我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不动产权登记证》。经办人保靖县自然资源局(盖章)保靖县自然资源局(盖章)保靖县自然资源局(盖章)保靖县自然资源局(盖章)保靖县自然资源局(盖章)保靖县自然资源局(盖章)保靖县自然资源局(盖章)保靖县自然资源局(盖章)保靖县自然资源局(盖章)审核人保靖县自然资源局(盖章)保靖县自然资源局(盖章)保靖县自然资源局(盖章)保靖县自然资源局(盖章)保靖县自然资源局(盖章)保靖县自然资源局(盖章)保靖县自然资源局(盖章)保靖县自然资源局(盖章)保靖县自然资源局(盖章)日期日期日期日期日期日期日期日期日期2022年9月27日2022年9月27日2022年9月27日2022年9月27日2022年9月27日2022年9月27日2022年9月27日2022年9月27日2022年9月27日宗地图单位:m.m宗地代码:土地权利人:保靖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所在图幅号:宗地面积:13916.21m北A244.70采据单位:m.m宗地代码:土地权利人:保靖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所在图幅号:宗地面积:13916.21m北A244.70采据单位:m.m宗地代码:土地权利人:保靖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所在图幅号:宗地面积:13916.21m北A244.70采据单位:m.m宗地代码:土地权利人:保靖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所在图幅号:宗地面积:13916.21m北A244.70采据13915.41保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2021年03月解析法测绘界址点制图单位:湖南圆点数码测绘有限公司保靖县分公司1:1500制图日期:2021年03月制图者:曹永松审核日期:2021年03月审核者:田宏波国家2000坐标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