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文化墙体装饰项目招标公告(甘州区民政局2022)
张掖市甘州区民政局甘州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养老文化墙体装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张掖市甘州区民政局甘州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养老文化墙体装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张掖市甘州区民政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2-13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YZC2022GK-138
项目名称:甘州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养老文化墙体装饰项目
预算金额:30.0(万元)
最高限价:30.0(万元)
采购需求:甘州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养老文化墙体装饰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提供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投标人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拒绝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填写中小企业申明函(货物),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7、该项目是否面对中小企业: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11-23至2022-12-12,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angye.gov.cn/ggzy/)在线下载获得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12-13 09:00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①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angye.gov.cn/ggzy/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掖市甘州区民政局
地 址:甘州区滨河新区民政局三楼
联系方式:8215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融科鉴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肃南北路金房瑞园3号楼二层202号商铺
联系方式:0936-8685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涵
电 话:18193629327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docx招标文件.docx
项目编号:ZJYZC2022GK-138招标文件甘州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养老文化墙体装饰项目单位盖章:签字:本文件已经我单位审核,请按此文件发布!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5招标公告……………………………………………………………………………1目录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代理机构:甘肃融科鉴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单位:甘州区民政局公开招标公告甘州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养老文化墙体装饰项目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5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43第三章评标方法……………………………………………………………………33第二章采购需求……………………………………………………………………29预算金额:30万元(叁拾万元整)项目名称:甘州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养老文化墙体装饰项目项目编号:ZJYZC2022GK-138项目概况:甘州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养老文化墙体装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angye.gov.cn/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甘州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养老文化墙体装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angye.gov.cn/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见招标参数要求)。采购需求:甘州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养老文化墙体装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最高限价:30万元(叁拾万元整)(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填写中小企业申明函(货物),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拒绝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投标人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提供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7、该项目是否面对中小企业:是(5)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元;方式: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angye.gov.cn/ggzy/)在线下载获得。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六、其他补充事宜: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虚拟开标大厅4号。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如因投标人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特别强调:4、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投标单位在生成投标文件时请务必使用CA锁登录生成。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标单位须提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发生)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步骤,及时解密投标文件)1、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时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交易活动,如登记错误,对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及时登录中心网站办理“用户注册”相关事宜,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及附件资料上传。具体办理指南请参看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名称:甘州区民政局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本次开评标不提供资质原件,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资格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有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如有疑问可与新点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梁坤,联系电话:0936-8588231)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7793640150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肃南北路金房瑞园3号楼二层202号商铺名称:甘肃融科鉴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93629327(本表关于投标所需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附表为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彭玉凤电话:17793640150(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涵电话:18193629327(采购单位)序号内 容规 定采购人名称:甘州区民政局地址: 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联系人:张 涵 联系电话:18193629327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机构:甘肃融科鉴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彭玉凤 联系电话:17793640150 地址: 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肃南北路金房瑞园3号楼二层202号商铺项目名称甘州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养老文化墙体装饰项目招标内容甘州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养老文化墙体装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参数要求)。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金来源福利彩票公益金投标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提供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投标人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拒绝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投标有效期60日历日(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报价的计算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货物交付、安装完毕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安装。 付款方式安装验收合格后试用半年后支付20%,尾款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付清。(最终合同约定为准)质量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售后服务及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标准。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踏勘,费用自理投标语音中文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评标小组构成: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采购方代表1人,其余专家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分类专家中随机抽取。投标文件制作1.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请严格按照张掖市政府采购电子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投标系统;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2年 12 月 13 日 9 时00分 解密时间:2022年 12 月 13 日 9 时00分至 9 时10分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虚拟开标大厅 4 号中标单位确定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为拟中标候选人。 中标公告将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予以公告。中标通知书领取请中标投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在公告期满后2日内到甘肃融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代理费、专家评审费、场地费等费用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签订后一个工作日内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备案,且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合同签定2个工作日予以公示公告。投标人质疑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加盖公章的质疑函。甘肃融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收到书面质疑后的3个工作日内负责答复。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投标人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填写中小企业申明函(货物),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5)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其他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和场地费由中标人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政府采购当事人”系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1.1定义1.总则投标人须知1.1.9“货物”系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1.1.8“书面形式”系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1.1.7“采购文件”系指包括采购活动的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1.1.6“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应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性文件。1.1.5“招标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1.1.4“投标人”系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项目基本情况1.1.14“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内所列型号的产品。1.1.13“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内所列型号的产品。1.1.12“安装”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投标人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1.1.11“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1.1.10“服务”系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他义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1.2.6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5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1.4.1(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填写中小企业申明函(货物),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投标人。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1.3综合说明②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①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并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提供相应数据。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投标人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1.4.4根据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规定,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格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甘肃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查询。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1.4.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5.4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5.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1.5.2凡是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的,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1.5.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合格的投标人(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5.11.5.5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1.6.5投标人提供的软/硬件产品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最终用户应拥有合法的软件使用许可证。1.6.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6.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1.6.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6.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成果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6知识产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的,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考察或者参加开标前答疑会。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后,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或者参加开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9标前答疑会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8保密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项费用。1.7投标费用1.11适用法律1.10.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0.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0.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0.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响应和偏差(3)采购需求(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1)投标邀请函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2.招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和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也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2.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同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等约束力。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投标文件格式(5)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4)评标办法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1投标文件编写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第五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空留或缺少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时,用“/”标示,未列出格式的部分投标人可自行编制。3.投标文件2.2.3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认真阅读,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未及时查阅的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3.3.2本次投标报价要求:3.3.1投标货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明细表”。如果两者的报价不符,以“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对本项目招标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总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计算总价。3.3投标报价部分3.2.2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2.1投标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3.2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6)本项目投标报价是在符合招标文件对产品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最大限度的折扣价或优惠后价格的体现。(5)投标人的报价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并不是本项目采购人招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的唯一依据。(4)投标人只允许在投标文件中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3)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用。(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招标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以及货物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税金;运输费、保险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等全部费用;货物本身必须的备件附件和专用工具。(1)投标人应承担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投标函;3.4.1商务文件部分应包括: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文件部分(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部分(包括技术响应、样本资料等)及投标报价部分组成。按如下顺序编制:3.4投标文件的组成3.3.3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8)其他文件格式自行拟定(7)投标人情况介绍表;(6)商务偏离表(商务文件部分及应该提供的与商务相关的全部文件都必须如实的作出偏离说明);(5)投标报价明细表;(4)开标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附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及相关证明文件。(4)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3)项目实施方案;(2)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及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投标人投标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要求,应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要求给予逐条响应,以自己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且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提供不真实或虚假技术参数者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技术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果对招标文件指定的技术要求有建议或做任何改动(无论是正偏离还是负偏离)都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的说明,不做详细说明的正偏离按照无效正偏离对待)】3.4.2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3.7投标文件的递交注: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盖章处签字盖章。3.6.1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并提前阅读熟悉“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进行查看下载。(如有疑问可与新点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梁坤,联系电话:0936-8588231)3.6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及加密要求3.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3.5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3.8.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3.8.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3.8.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7.2逾期解密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3.7.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加密后上传至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系统。4.1.3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4.1.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4.1.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投标有效期4投标相关事项4.4.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4.4投标人的质疑、投诉4.3.2费用缴纳可采用电汇、转支(公户)的方式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4.3.1根据国家发改委(2013)1980号文件规定和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收取。4.3采购代理机构相关费用4.2.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金额及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对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4.4.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须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和授权委托书须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和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须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4.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2)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的规定;(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5)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2)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1)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4.4.4投诉驳回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提供虚假材料;(1)捏造事实;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4)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5.1.3开标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5.1.2开标会议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密封完好要求,投标文件是否未被提前开启,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5.1.1开标时间、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及招标文件中须知前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5.1开标要求5.开标4.4.5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及联系信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宣布开标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5.1.6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5.1.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5.1.4所有投标人请携带ca前往各开标大厅开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6.评标(6)开标结束。(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4)按照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公布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保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并存档备查;如有遗漏或错误请举手示意,若无错误,请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上签字确认;(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6.3.1评标方法分为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2评标评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公平对待。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阻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正常工作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评标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将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结合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进行,不得忽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标。从开标直至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前,评标人员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招投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评标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及综合实力,在众多项目中业绩、信誉良好,并能确保本次招标采购的长远售后服务。6.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6.4.2符合性审查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4条的规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6.4.1资格性审查6.4评标程序6.3.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3详细评审(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6.4.4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只对通过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综合评审评分)。7.2定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审打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前三名的投标人为拟中标候选人。7.1定标原则7.定标(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中标及合同签订7.2.5采购代理机构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2.4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7.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也可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7.2.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3合同的履行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采购代理机构监督下,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所签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8.2合同的签署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没有任何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的理由。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九条规定,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正式中标及签订合同的凭据。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中标人应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8.1中标通知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中标后分包的,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不得对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如采购发现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不得对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项目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中标后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8.5合同分包、转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8.4合同公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七十三条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拒绝签订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0.废标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9.履约保证金第二章采购需求12.其他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应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公告。(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安装地点:甘州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甲方指定地点)3.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所有货物的设计及安装费用,全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以上货物版面内容均按照采购人需求设计后制作安装。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招标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以及服务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税金;运输费、保险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派专人到项目现场所安装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保险费等其它费用的全部费用。注:1.投标人应按采购内容出具所投产品或原材料相关检测/试验报告,如不合格,则予以退货,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甲方在产品未验收合格之前不予支付费用。采购内容及规格参数甘州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养老文化墙体装饰项目清单序号制作名称材质规格单位数量平方1门牌pvc+亚克力+亚克力卡套300*400块1452楼道画(2-9层)pvc+亚克力900*1300副120151.4㎡3楼道异形展板(2-9层)pvc+亚克力2200*4800副16169㎡4楼道异形展板(2-9层)pvc+亚克力1600*2800副32143.36㎡5党建室展板pvc+亚克力2300*5200副224㎡6楼层索引指示牌(1-10)铝板烤漆+丝网印字600*900副107楼层牌(1-10)pvc+亚克力400*400块668风景画(1-10层)pvc+亚克力1200*2400副1234.56㎡9房间制度(2-9层)KT板500*700块40810科室牌铝合金120*300个3011公共卫生间(2-10层)铝合金+即时贴刻字150*350块912无障碍卫生间(2-10层)铝合金+即时贴刻字150*350块913电梯内画框(3个电梯)kt板+画框500*700块914管道井贴(2-10层)PVC1mm背胶贴200*300张9615消防栓贴(2-10)PVC1mm背胶贴200*300张4516电梯口消防箱画PVC1mm背胶贴60*80张1017电控箱亚克力20*30张1818开水间标识PVC1mm背胶贴20*30张819护理站吊牌(2-8)pvc+亚克力1000*400个820活动室吊牌pvc+亚克力600*300个821安全通道PVC1mm背胶贴20*30个6022大厅背景墙pvc+亚克力2.2cm(加厚)3200*2400副123办公室文化墙pvc+亚克力2800*3600副210.08㎡一、★PVC发泡板材:1.外观是否合格;2.厚度9mm(允许误差士0.5mm);3.表现密度(kg /m')≤600;4.邵氏硬度(D) ≥50;5.维卡软化点≥70℃;6.加热尺寸变化率(%)长度±2.0(70℃.120min),宽度±2.0(70℃.120min)二、★亚克力板:1.厚度3mm(允许误差士0.3mm);2.拉仲强度≥70MPa;3.拉仲断裂应变≥3%;4.简支梁无缺口冲击强度≥17KJ/m';5.拉伸弹性模量≥3000MPa;6.维卡软化温度B50,℃;7.加热时尺寸变化(收缩),%≤2.5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采购人代表: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之一。1会议组成成员的职责为使此次评标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评标活动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有关规定,制定评标办法如下:第三章评标办法5.本表格中的标★参数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技术支持文件(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等)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2.2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1.2.1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2.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中标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4)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2)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2.4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资格性审查1.5审核小组:由监督部门和甘肃融科鉴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主持人、项目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对评标委员会填写的商务打分表和技术打分表最终统计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1.4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整个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或非法干预正常的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1.3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由甘肃融科鉴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核对评标结果,有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6)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活动。(5)拒不履行配合答复投标人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是否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2)是否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是否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是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不足三个月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是否提供公司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是否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是否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信用查询记录是否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投标人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是否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7供应商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2.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修正计算错误按如下原则进行:2.2.2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参数相符。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评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任何证据。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2.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通过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综合评审评分),详见《综合评分表》。2.2详细评审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标准1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是否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3投标文件完整性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无漏项;投标文件重要内容是否字字迹潦,无法辨认;4唯一性供应商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5其他要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拒绝投标的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的,而被判定为投标无效的情况的3.2计分原则评标办法:3.1综合评分表3综合评分表2.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得分(30分)30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0%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小微企业证明材料。2商务部分(16分)6投标人提供近年类似业绩,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6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商务部分(16分)4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4分)。2商务部分(16分)6供应商设计团队工作人员具有平面设计相关执业技能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 6 分(须提供相关人员技能证书、劳动合同等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3技术部分(54分)2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与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评定,投标产品选型合理、应标方案完整且配置齐全,投标产品相关证明材料须逐一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对比完全满足或优于技术要求为满分,得 24 分,缺少或者负偏离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2、带★号指标的每有一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扣 5分,扣完为止(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技术部分(54分)1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投标人提供全面性、合理性的项目实施方案,其方案中运输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进度安排、安装计划、调试、验收等内容完善得14分;提供合理性的项目实施方案,其方案中进度安排、安装计划、调试、验收等内容完整得7分提供合理性的项目实施方案,其方案中安装计划、调试、验收等内容完整得3分3技术部分(54分)121、优秀标准: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售后服务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强大,能够充分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 12 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比较科学、合理、售后服务系统完善、能够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 6 分;3、合格标准: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一般得 3 分。3技术部分(54分)4根据项目的特殊性,结合当地疫情情况,提供合理完整的疫情防控措施得4分;提供疫情防控措施方案一般得2分。合计100分(6)评标中如遇未考虑到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体研究处理决定。(5)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4)综合评分最终总分值为投标报价、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得分总和。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分别打分后,取平均分作为技术分最后得分。(2)商务部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唯一的得分。(1)投标报价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价格分计算公式计算分值。(5)在招标过程中如投标人有不正当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中止其投标资格。5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的澄清(4)采购人、招标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原因,不保证最低价中标,不退还投标文件。(3)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情况,不得进行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2)为了有助于对投标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查看有关资质原件、投标人解释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澄清、提供有关资质原件。(1)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3.3其他注意事项(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6评标结果的修改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地址:甲方(买方):合同各方:一、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地址:乙方(卖方):联系人:传真:电话:邮政编码:第一条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产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合同价(见合同专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联系人:传真:电话:邮政编码:4.2卖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1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第四条权利瑕疵担保卖方所售出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第三条质量标准和要求第二条交货地点、时间和交货状态第六条验收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5.1卖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第五条包装要求4.4如买方所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有卖方承担全部责任。4.3卖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第七条付款(2)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由买方邀请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买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买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6.1款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己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质期之规定。6.2买方可以采取以下(见合同专业条款)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6.1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买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和交付使用后七日内提出。(1)货物额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8.2卖方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下列服务:8.1卖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第八条相关服务7.3具体的付款方式与期限7.2付款条件:9.1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十二个月的质量保质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第九条质量保证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4)在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报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10.1.1买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所提出索赔。(一)质量瑕疵与索赔第十条违约责任9.4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金额为(见合同专用条款)元人民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的质量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质量保证金应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支付,有效期为验收合格后(见合同专用条款)个月。质量保证金期满15天内,买方应一次性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退的,买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9.3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2在质量报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根据本合同第十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二)履约延误与赔偿10.1.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诉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果卖方未能在买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3)买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书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改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卖方应在约定的质量报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改/或更换件的质量报证期。(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1)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10.1.2在检验器和质量报证期内,如果卖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的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注:本招标文件不涉及工程采购)第十一条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10.2.4除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0.2.3在履约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0.2.2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买方有权没收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10.2.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11.5如果卖方在履行合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1.4如果买方根据上述16.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者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止终止的部分。(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业务。(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11.3在买方对卖方的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1.2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履约保证金12.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向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2.2本条所诉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他双发商定的其他事件。12.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1.6如果卖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获奖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第十五条争端的解决卖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合同。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合同转让和分包13.3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13.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卖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13.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交一笔金额为(见合同专用条款)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卖方。16.2本合同一式(见合同专用条款)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一份,一份报财政部门备案。16.1本合同在方签字盖章并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第十六条合同生效15.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5.2调解不成则提交仲裁,仲裁应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10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相关财政部门提出调解。注:本合同格式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17.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17.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7.1本合同附件包括:第十七条合同附件甲方:盖章:地址:电话:乙方: 盖章:地址:电话: 法人或被授权人:日 期:法人或被授权人:日 期:账 号: 开户行: 账 号:开户行:(一)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的投标;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供应商名称)作为投标单位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切事宜。致:(采购人)一、投标函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七)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账户:(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合同中的全部任务。(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三)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正文(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后60天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供应商名称:(盖章)电话:地址:(九)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账号:开户行:户名: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特此证明。地址: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项目编号为)的《公开招标文件》中的项目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致: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职务: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注:若不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将视为实质性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此表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调整)。供应商名称:价格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四、开标一览表序号名称数量单位投标单价投标总价供货期备 注 总报价大写: 小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五、投标报价明细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注:若不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将视为实质性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此表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调整)。供应商名称: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生产厂家品牌规格数量单位投标单价投标总价供货期备 注 总报价大写: 小写: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六、供应商一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 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 名技术职称电话财务负责人姓 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其中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技工帐号其中其他经营范围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年份处分或处罚记录处分单位相关说明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2019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2020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2021备注②提供公司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财务状况报表;(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证明材料等资质文件;(1)企业简介、经营范围、职工人数、技术人员状况、所需设备等;后附:本公司声明: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七、未被列入失信记录书面声明(5)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①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八、无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附件:“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承诺。本公司在最近三年(年月-至今)内没有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实的投标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收过程)发现我公司产品(或服务质量)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标、中标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致:(采购人)九、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十、供应商业绩一览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声明构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等决定。3.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2.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3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1.表格不够自行可扩展。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 (自行编写)十一、质量保证承诺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4.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司印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关于贵方2022年月日就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编号:事宜,我公司作为供应商,作如下保证:保证所有技术要求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完全响应贵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及售后服务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货。致:(采购人名称)例如:十三、其它商务及技术证明材料(格式自行设计)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自行编写)十二、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承诺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釆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釆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C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一)监狱企业(若有)十五、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注释: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致: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残疾人企业(若有)附件:有关监狱企业的相关证件资料,投标人提供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此项。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注: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此项1.后附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制造商愿意接受财政部对本制造商及代理商做出的列入不良供应商行为纪录、暂停列入“节能清单”三个月至两年的处理。本制造商及代理商承诺在本期“节能清单”有效期内保证“节能清单”所列型号/系列的产品稳定供货,不出现以停产、无货等原因拒绝参加政府采购的情形,不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邀请,并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本制造商承诺本期“节能清单”的销售联络信息和产品信息真实有效。本制造商同意将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节能(含节水)认证暨“节”字标志认证的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以下简称“节能清单”)。本制造商承诺列入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中没有财库[2007]119号文规定的进口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承诺书(三)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资料(若有)注:供应商不属于节能环保产品单位的可不填写此项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说明〕对照招标文件要求予以说明。有差异的,则在差异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一)商务偏离表十六、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备注(二)技术偏离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2.不填写此表,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分值的漏记、误判均有供应商自行承担。1.表格不够自行可扩展。2.请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内容逐条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偏离表,必须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文件,产品规格性能偏离表里面的参数必须和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文件内容一致。不填写此表,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对分值的漏记、误判均有投标人自行承担。1.表格不够自行可扩展。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说明〕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技术参数要求内容做出全面响应。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备注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十七、附件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投标日期:二〇二二年月日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商务标和技术标)投标文件项目编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养老文化墙体装饰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