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仓储加工厂建设 农林牧渔业用房施工招标公告(汉滨区中原镇人民政府2022)



项目概况
中原镇大米加工厂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DL-202246
项目名称:中原镇大米加工厂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97,893.5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中原镇中心社区(集体经济)大米仓储加工厂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97,893.5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97,893.5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农林牧渔业用房施工
大米仓储加工厂建设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97,893.53
1,297,893.53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中原镇中心社区(集体经济)大米仓储加工厂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5)落实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有关政策要求执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网址:http://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金融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具体程序以平台指南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中原镇中心社区(集体经济)大米仓储加工厂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③投标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合法有效;④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齐全有效,且无在建工程;⑤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⑦财务报告: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公司成立后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⑧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⑨税收缴纳证明: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⑩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使用捆绑
CA
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ak.sxggzyjy.cn/
),选择本项目点击
“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
2.
进行完善相关信息后,须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发送至
979908059@qq.com
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3.
下载文件:经确认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ak.sxggzyjy.cn/
),选择
“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选择“我的项目”下载磋商文件;
4.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的开标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
[
服务指南
-
下载专区
]
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
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4009280095

4009980000

6.
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2.本项目工期:
90日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中原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中原镇中心社区三组
联系方式:15509150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鸿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100号1幢30301室
联系方式:13309150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309150175
鸿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米仓储加工厂建设 农林牧渔业用房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