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招标公告(新民市自然资源服与行政执法中心2022)
新民市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PPP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民市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PPP项目
有效期:
2022-11-22 至 2022-11-29
撰写单位:
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邵伟
新民市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新民市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81-00222
项目名称:新民市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98220.0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采购方式,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合作期满后,按照《PPP 项目合同》有关约定,项目公司将储备林、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无偿完好、无债务、无法律纠纷、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本项目区建设规模 10.4975 万亩,主要包括人工林培育、现有林改造、中幼林抚育、苗圃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设备购置,详细如下:集约人工林栽培面积 4.8 万亩,主要包括宜林荒山荒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在内的林地,营造主要树种是大径级用材林杨树。现有林改培面积 4.0125 万亩,主要包括针对龄组是成过熟林的杨树郁闭度大于 0.75 的商品林等,分年度主伐蓄积强度 80%,株数强度 80%,补植珍稀珍贵大径级用材树种。中幼林抚育面积1.605 万亩,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在内树种中幼林密度过大,进行透光伐、卫生伐和生长间伐。新建苗圃 800 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附属用房建设、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灌水系统修筑、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等。根据项目区实际建设需求,铺设田间作业路200000 平方米,建设围网 60000 延米,建设看护房 50 座等内容。配套购置作业及日常维护设备,包括挖掘机、耙地机、林木打包机等。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为 98220 万元,其中含建设期利息 18826 万元。
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方式运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30年,建设期:8 年,运营期:22 年。
授权主体:新民市人民政府
实施机构:新民市自然资源服与行政执法中心(采购人)
建设规模:本项目区建设规模 10.4975 万亩,主要包括人工林培育、现有林改造、中幼林抚育、苗圃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设备购置,详细如下:集约人工林栽培面积 4.8 万亩,主要包括宜林荒山荒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在内的林地,营造主要树种是大径级用材林杨树。现有林改培面积 4.0125 万亩,主要包括针对龄组是成过熟林的杨树郁闭度大于 0.75 的商品林等,分年度主伐蓄积强度 80%,株数强度 80%,补植珍稀珍贵大径级用材树种。中幼林抚育面积1.605 万亩,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在内树种中幼林密度过大,进行透光伐、卫生伐和生长间伐。新建苗圃 800 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附属用房建设、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灌水系统修筑、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等。根据项目区实际建设需求,铺设田间作业路200000 平方米,建设围网 60000 延米,建设看护房 50 座等内容。配套购置作业及日常维护设备,包括挖掘机、耙地机、林木打包机等。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落实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
3.2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5)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申请人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三年,则出具与其成立年限相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本次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21楼)
方式:线上领取,申请人需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nhx999999@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格预审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报名成功申请人的电子邮箱
售价:免费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合格通知书,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当通过资格审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发出书面的资格预审结果,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
七、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八、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2年12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九、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年12月16日14点00分前。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市防指防疫工作的相关要求,凡是进入新民市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的各方主体,需要“防疫四件套”,即需要规范戴口罩,出示盛事通电子通行证(显示绿色、48小时、阴性)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均可),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测温工作。进入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扫“场所码”,显示绿码及未见异常后方可进入。投标人只允许1名负责人员进入交易场所参与交易活动。望周知!
2.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十三、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民市自然资源服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新民市
联系方式:13897917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21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伟
电 话: 024-3187113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新民市国家储备林建设-公告.docx新民市国家储备林建设-公告.docx
项目编号:JH22-210181-00222一、项目基本情况新民市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项目概况资格预审公告新民市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PPP项目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为98220万元,其中含建设期利息18826万元。本项目区建设规模10.4975万亩,主要包括人工林培育、现有林改造、中幼林抚育、苗圃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设备购置,详细如下:集约人工林栽培面积4.8万亩,主要包括宜林荒山荒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在内的林地,营造主要树种是大径级用材林杨树。现有林改培面积4.0125万亩,主要包括针对龄组是成过熟林的杨树郁闭度大于0.75的商品林等,分年度主伐蓄积强度80%,株数强度80%,补植珍稀珍贵大径级用材树种。中幼林抚育面积1.605万亩,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在内树种中幼林密度过大,进行透光伐、卫生伐和生长间伐。新建苗圃8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附属用房建设、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灌水系统修筑、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等。根据项目区实际建设需求,铺设田间作业路200000平方米,建设围网60000延米,建设看护房50座等内容。配套购置作业及日常维护设备,包括挖掘机、耙地机、林木打包机等。采购需求:本项目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采购方式,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合作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有关约定,项目公司将储备林、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无偿完好、无债务、无法律纠纷、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预算金额:人民币98220.00万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新民市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PPP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落实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建设规模:本项目区建设规模10.4975万亩,主要包括人工林培育、现有林改造、中幼林抚育、苗圃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设备购置,详细如下:集约人工林栽培面积4.8万亩,主要包括宜林荒山荒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在内的林地,营造主要树种是大径级用材林杨树。现有林改培面积4.0125万亩,主要包括针对龄组是成过熟林的杨树郁闭度大于0.75的商品林等,分年度主伐蓄积强度80%,株数强度80%,补植珍稀珍贵大径级用材树种。中幼林抚育面积1.605万亩,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在内树种中幼林密度过大,进行透光伐、卫生伐和生长间伐。新建苗圃8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附属用房建设、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灌水系统修筑、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等。根据项目区实际建设需求,铺设田间作业路200000平方米,建设围网60000延米,建设看护房50座等内容。配套购置作业及日常维护设备,包括挖掘机、耙地机、林木打包机等。实施机构:新民市自然资源服与行政执法中心(采购人)授权主体:新民市人民政府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30年,建设期:8年,运营期:22年。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方式运作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申请人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三年,则出具与其成立年限相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本次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5.其他要求:(1)联合体应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5)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售价:免费方式:线上领取,申请人需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nhx999999@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格预审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报名成功申请人的电子邮箱地点: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21楼)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七、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发出书面的资格预审结果,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合格通知书,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当通过资格审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六、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十、公告期限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年12月16日14点00分前。九、资格预审日期应在2022年12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八、申请文件提交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十一、质疑与投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名称:新民市自然资源服与行政执法中心1.采购人信息十三、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1、按照市防指防疫工作的相关要求,凡是进入新民市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的各方主体,需要“防疫四件套”,即需要规范戴口罩,出示盛事通电子通行证(显示绿色、48小时、阴性)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均可),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测温工作。进入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扫“场所码”,显示绿码及未见异常后方可进入。投标人只允许1名负责人员进入交易场所参与交易活动。望周知!十二、其他补充事宜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21楼名称: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3897917105地址:沈阳市新民市电话:024-31871131项目联系人:邵伟3.项目联系方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