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数据清理招标公告(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



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数据质量提升清理服务(CQS22C01570)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数据质量提升清理服务(CQS22C0157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25日

项目概况:
“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数据质量提升清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6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2C01570
项目名称: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数据质量提升清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数据质量提升清理服务
900,000.00元
1

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重庆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技术指南》,《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修订版)》、《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开展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工作,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补充汇交,汇交内容包括城镇宗地、图形、自然幢、房屋、业务、权利人数据。

最高限价总计:9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截止到2023年12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11月25日 至 2022年12月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方式或事项: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2日17:0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
2.1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8号9楼906(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2非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竞争性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号:CQS22C01570)、《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3281641200@qq.com。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8号9楼906(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换取收据。
户 名: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重庆分行中山支行
账 号:11261000000383428
3.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6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6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6日 10:00
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采购经办人:李老师
采购人电话:6365423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老师 赵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68159565
代理机构地址:石桥铺高创锦业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平
项目联系人电话:68159565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数据质量提升清理服务(挂网稿).doc
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数据质量提升清理服务(挂网稿).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docx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磋商项目名称: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数据质量提升清理服务项目号:CQS22C01570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二、资金来源-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目录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其他-6-八、联系方式-6-七、其它有关规定-5-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五、保证金-4-四、磋商有关说明-3-★二、报价要求-9-★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9-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9-二、工作内容-7-一、项目背景和目标-7-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7-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1-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1-六、其他-10-★五、知识产权保密要求-10-★四、付款方式-9-★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9-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7-一、磋商费用-17-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7-四、采购终止-16-三、无效响应-15-二、评审标准-13-八、交易服务费-20-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0-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8-五、成交通知-18-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8-三、磋商要求-17-一、经济部分-25-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4-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2-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1-十、项目验收-21-九、签订合同-21-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数据质量提升清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第一篇采购邀请书五、其他资料-36-四、资格条件-31-三、商务部分-29-二、服务部分-27-(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90万元。二、资金来源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磋商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数据质量提升清理服务901.8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备注:以上磋商内容的具体需求,见第二篇相关内容。(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11月25日)起三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磋商有关说明(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2非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8号9楼906(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2.1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2.报名方式: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2日17:00(工作时间)。(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3.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账号:11261000000383428开户行:华夏银行重庆分行中山支行户名: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竞争性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号:CQS22C01570)、《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3281641200@qq.com。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8号9楼906(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换取收据。五、保证金(九)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八)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12月6日北京时间10:00(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6日北京时间10:00(六)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12月6日北京时间09:30;(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3.如项目因招标失败而进行重新招标的,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退还供应商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根据重新招标的磋商文件中给出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与上次招标的保证金帐户不同)及时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未重新递交的,将造成供应商投标无效。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保证金账户(任选其一)1.供应商应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并汇至以下任一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一)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一览表项目名称: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数据质量提升清理服务财政编号:CQS22C01570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银行信息1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69116账号2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29632账号3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6232813760001755163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69116账号2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29632账号3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6232813760001755163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账号150101040015061169116账号2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2账号8301098929632账号3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3账号6232813760001755163银行行号: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101)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且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中标人须将采购合同扫描件发送至3281641200@qq.com(邮箱),如成交供应商未发送采购合同或者未缴纳交易服务费导致其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换的,责任自负)。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二)保证金退还方式(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七、其它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3号电话:(023)63654238联系人:李老师(一)采购人: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八、联系方式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九、其他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8号高创锦业906电话:023-68159565联系人:张老师赵老师在市局规定时间内,完成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存量数据汇交工作。1、完成不动产存量数据汇交工作。二、工作内容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0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渝规资【2022】47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营商环境登记财产便利度和土地管理质量,提升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数据质量提升,实现各辅助系统全部有效数据统一到不动产登记系统,保障“互联网+不动产”业务的全面实施,为实现全渝通查、全渝通办打下良好基础。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2022年4月2日第二期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视频会议精神,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重庆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技术指南》,《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修订版)》、《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开展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工作,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补充汇交,汇交内容包括城镇宗地、图形、自然幢、房屋、业务、权利人数据。一、项目背景和目标4、系统数据整合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对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进行质量提升。结合现有所有登记档案,以“内业整理、外业调查”的方式实现房落幢、幢落地、地落图;按规范编制并填写不动产单元号;补充完整历史登记数据;确保登记数据完整、确保数据表之间关联关系正确;同时对数据内容按照规范填写、数据项不为空,为实现全渝通查、全渝通办打下良好基础。3、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对此次存量数据汇交过程中在清理库补录及清理完善的基础属性数据(客体、主体、业务关系、业务、权利人、客体关联关系)等,通过人工或技术补录完善到不动产登记系统,保持不动产登记系统和清理库数据一致。2、对完善的汇交数据信息导入到不动产登记系统根据市局下发的登记数据库,导入本地服务器;对所有数据进行整体的梳理,以客体、权利、权利人的顺序对登记数据进行整合清理,筛选其中已拆迁未注销、清理导入错误、冗余的数据并进行标注;对有效的客体数据依照宗地、自然幢、逻辑幢、房屋按不动产单元号进行检查、处理、整合,确保不动产单元号的一致性,并且还要完成有效楼幢和宗地的落地工作。依照有效客体对关联的权属业务(含现势和历史)进行检查、处理、整合,确保业务和房屋的关联关系及业务逻辑正确,保证房屋、权利、业务不动产单元号的一致性。以有效业务对应的权利人数据检查、处理、整合,确保两者的一致性。对关联性正确的数据对业务和字段信息进行完善,先通过数据线索对数据进行技术处理完善,对还存在错误、空缺的信息再以人工查阅登记档案采集结合统一规则进行批量更新的方式对剩下的有效数据进行完善。保障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满足《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要求,如结构符合性(新增数据项不缺漏、字段结构保持一致)、关联性(图形至不动产单元属性—不动产单元属性至不动产权利—不动产权利至不动产权利人)、内容符合性(数值型不能为空或小于0,字符型符合标准要求)。(1)项目服务期间,供应商应保持服务人员队伍的稳定性。驻场服务人员驻场期间必须要服从采购人统一管理。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负责提供完成服务的场所和计算机、必要办公家具。2、其他要求:利用FME、oracle、ARCGIS、CAD等专业软件进行辅助检查修改。修改规则依据各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文件要求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严格遵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重庆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技术指南》,《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修订版)》、《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检查细则》以及相关技术要求的规定,并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应的生产实施方案。1、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针对目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日常业务办理中使用多个系统数据进行查询和利用的情况,此次数据清理工作将对伴随系统、流转系统、档案系统等系统数据进行梳理整合,实现将多个系统全部有效数据整合至不动产登记系统中。(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一)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截止到2023年12月30日。★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备注:带“★”标注条款为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2)供应商应从事过相关不动产登记数据技术服务工作,需提供从事过的项目案例及成果。(4)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3)技术文档已经按技术资料要求移交完毕。(2)在运行期间所暴露的问题已获得令采购人完全满意的解决。(1)技术参数与响应文件承诺一致,运行期间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验收合格条件如下:(三)验收方式:成交人按本磋商文件“第二篇”中所要求的内容和资料提交并通过采购人审查、验收。完成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服务内容,并达到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技术支持和安全要求,提交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修改记录,并由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1.电话咨询(一)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2、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报价,应根据市场价格以及自身的实力,自主报价。因报价估计不足,一律由成交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均不承担价差补偿。1、本项目磋商报价为包干价,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费、安装费、技术服务费、人员费、服务过程中各项设备费用、后期维护费、税费等与项目有关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此向成交人支付任何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报价要求(一)采购合同签订后,并派驻工作人员进场的,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款项(付款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四、付款方式(二)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变更项目组人员,若私自变更则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人相关责任。采购人遇到不能理解的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人应在12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提供技术支持。2.现场响应成交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二)成交人不得擅自使用本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和向外泄露数据。成交人与采购人必须签订数据保密协议。(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一部份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知识产权保密要求注:所有支付均为无息支付。(三)成交人完成本磋商文件“第二篇”中所要求的所有内容,并按要求提交全部技术资料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40%给成交人(付款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普通增值税发票)。(二)完成工作内容第二项对完善的汇交数据信息导入到不动产登记系统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款项(付款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普通增值税发票);(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一、磋商程序及方法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六、其他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三)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提交足额磋商保证金。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所有内容作出响应、第三篇带★号标注部分内容作出响应。3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无效响应二、评审标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15%)15分满足资格、符合性的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2技术部分(40%)技术方案(35分)总体方案完全符合用户需求,思路、应用部署清楚合理,能准确理解用户应用需求和建设内容,总体方案应包含项目技术方案,保护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等内容:(1)对不动产登记数据清理及补录劳务项目的理解。包括: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内容。理解透彻的得5分;理解较好的得2分;理解一般的得1分;无此内容得0分。(2)对不动产系统现有楼栋户室数据情况、登记信息数据挂接情况以及房屋外框图、宗地图形情况问题分析。分析全面深入的得5分;分析较欠缺的得2分,分析不全面或不深入的得1分;无此内容得0分。(3)对本项目要求的工作内容进行重难点分析。重难点突出,应对措施得力的得5分;重难点较突出,应对措施一般的得2分;重难点分析不完整或无应对措施的得1分;无此内容得0分。(4)不动产登记数据清理及补录劳务工作方案,满足本项目工作内容的要求。方案优秀,思路清晰满足本项目工作的得5分;方案优良,部分满足本项目工作内容的要求的得2分;方案部分满足本项目工作内容的要求但可能影响本项目实施的得1分;无此内容得0分。(5)有详细的数据修改内容工作日志记录设计,以及质量自检方案。记录详细、自检方案完整的得5分;记录较详细、自检方案较完整的得2分;记录不详细或自检方案不完整的得1分;无此内容得0分。(6)对采购人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情况经过勘察,透彻了解,提供数据核查报告说明,报告详细全面优秀的得10分;报告较详细或较全面的得5分;报告不详细或不全面的得2分;无此内容得0分。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审打分。2技术部分(40%)管理实施(5分)1、组织管理实施包括人员管理、实施过程管理、质量控制、风险控制、投入人员、保密措施6项,每提供一项完善的实施体系得0.5分,最多得3分。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审打分。2技术部分(40%)管理实施(5分)具有完善的保障体系包括硬件保障、质量保障、成果保障、场地安全管理保障4项,每提供一项可行的保障体系得0.5分,最多得2分。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审打分。3商务部分(45%)综合实力(19分)1、供应商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得2分。2、为保障项目质量,供应商拥有数据清理成果智能检测系统、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平台、不动产登记簿数据核查清理系统、数据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信息标引著录系统、不动产数据核查和迁移系统、不动产土地房屋全生命周期监管核查系统并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个软件著作权得1分,本项最多得7分,没有不得分。3、为保障数据清理项目过程中数据质量、信息管理安全、环境管理和员工健康保障,供应商具有“数据清理”认证范围并在有效期内的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以下体系认证证书其中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没有不得分。(认证范围缺项不得分)。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2)环境管理体系证书;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4)质量管理体系证书;5)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软件著作权证书中软件名称必须包含指定产品名称,磋商截止日之前或开标之前,著作权人与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提供原件备查。3商务部分(45%)团队服务能力(16分)供应商具备稳定的技术服务团队:1、供应商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工信部颁发的项目数据分析师证书的得4分,没有得0分;2、供应商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微软MTA国际认证的软件研发工程师证书的得4分,没有得0分;3、供应商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工信部颁发的数据库管理专项技术证书的得4分,没有得0分;4、供应商投入本项目人员通过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保密局涉密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培训证书每个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和最近2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3商务部分(45%)履约能力(10分)供应商2016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过不动产数据清理项目,并成功上线不动产登记系统工作的,提供证明材料,每个得2分。此项最多得6分。供应商2016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不动产系统建设项目,提供证明文件,每个得2分,最高4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二)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一)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十一)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九)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采购终止(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一、磋商费用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响应文件三、磋商要求(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修正错误(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联合体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响应文件组成(六)响应文件的递交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五、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一)质疑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4事实依据;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质疑答复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6提出质疑的日期;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投诉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参照以下服务类标准执行:(采购类型参照本项目项目号“A”为货物采购、“B”为工程采购、“C”为服务采购)七、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0以上0.009%0.009%0.009%户名: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500-200)×0.78%=2.34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九、签订合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八、交易服务费账号:11261000000383428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支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项目验收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X、履约保证金: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二)明细报价表(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网址:邮编:电话:传真:地址: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二)明细报价表年月日联系人: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运输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二、服务部分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2.该表可扩展。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服务响应偏离表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磋商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磋商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供应商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注: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承诺。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结束)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磋商文件发售期: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2日17:00(工作时间)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编号CQS22C01570 项目名称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数据质量提升清理服务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购买时间年 月 日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备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据清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