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车激光防撞装置招标公告(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询价单号:
RFSTG22112800026
询价单标题:
天车激光防撞装置(抚顺)
币种:
人民币
招标编号:
CFBJA220666
税率:
13%
询单类型:
采购
定量/定价:
定价定量
询价单状态
已发布
报价开始时间:
2022-11-28 10:05: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2-12-01 10:00:00
是否定向:
定向
保证金额:
3200.0000
招标期限:
物料总项次:
1
供货开始时间:
2022-11-23
供货结束时间:
2023-11-22
采购组织:
轮次:
第 1 轮
物料信息
序号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型号和规格
说明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期
1
E080305894
天车激光防撞装置
天车激光防撞装置...依据技术协议... ...
1.0000
套
基本条款
条款类别
条款名称
条款内容
-
招标信息
我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对第二炼钢厂天车激光防撞装置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数量根据实际需求,定价定量,采取最低投标价法允许分项中标的方式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书进行评标。
-
一、产品质量要求:
按国家标准生产制造,满足技术协议以及现场使用要求。
-
二、产品验收方法:
交货时,需附送货单、合格证、质保书等技术资料。具体送货数量以买方仓库实收数量为准。
-
三、产品包装要求:
按照产品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确保产品在运输途中不受损坏,包装物不回收。
-
四、运输方式:
投标单位送货至买方仓库,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
-
五、产品交(提)货日期:
1、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送货通知后,严格按照技术协议执行。 2、投标单位中标后,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若合同签定日期在中标通知书执行有效期末期,采购合同截止日期可相应顺延; 3、若投标单位对部分物代码的物资无法满足标书中要求的交货日期交货,请在投标时单独提出。 4、中标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供货。 5、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后12个月,严格按照技术协议执行,消耗品除外。
-
六、货款结算方法:
1、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含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包装费及13%增值税税金等其它所有费用,并开具全额13%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若遇国家增值税税率政策调整,则以不含税价格为依据,含税价根据新税率作相应调整。 2、货到仓库验收合格开具发票结算1个月后付款(90%银行承兑汇票买方不贴息);其余款项留作质保款。 3、因卖方原因导致合同物资交货延期,每延期1天卖方承担延期交货物资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若延期交货超过30天,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卖方仍需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迟交货造成等)。延期扣款最高累计不超过相应延期部分总金额的5%。卖方开票时根据合同单价开票,延期扣款在入账货款中扣除,同时买方开具扣款收据给卖方。 4、如最终报价相同,允许同时中标。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为结算金额的10%,待合同履行结束无异议后付款。
-
七、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生产、制造该产品资质单位所生产的合格品。 2、投标单位之间进行串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投标单位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永久取消供货资格。 3、各投标单位进行邮箱或招标平台投标时,请认真查看附件技术协议、技术要求和图纸后再报价,一旦报价,即表明贵单位确认了该标书所有条款及附件所有内容。 4、本次招标将收取标书费200元,标书费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至以下帐户。并将银行回执或电子银行汇款截屏打印盖章扫描后发上传至投标报价页面附件。 户 名: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934 6027 9385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人民路支行 地址:大连市金州区登沙河临港工业区河滨南路18号 附加信息及用途:标书费。 5、卖方确保所制作或供货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厂家或个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导致买方的相关经济损失由卖方负全责。 6、卖方应认真查看技术协议、标书的所有内容,确保所投标的项目具备相应的资质。即便买方邀请了卖方参与投标或议价,但若卖方不具备相应资质,卖方应主动提出并放弃该项目,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7、本次招标需交纳投标金额32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不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没有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招标结束后可申请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履行结束无异议后退还(不计利息);投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即为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不按东北特钢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合同版本如有需求,另行提供)或不按合同要求供货,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东北特钢经济损失,并视情况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至以下帐户。并将银行回执或电子银行汇款截屏打印盖章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报价页面附件。 附件信息及用途:标书费。 标书费可以开收款收据,如需我公司提供发票,请于当月提供开票信息及回寄地址,并联系大连招标人员,跨月标书费只能开收据!不能开发票(发票会以顺丰邮寄方式寄出) 投标保证金请电汇至: 户 名: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934 6027 9385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人民路支行 地址:大连市金州区登沙河临港工业区河滨南路18号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厂)自愿参加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炼钢厂天车激光防撞装置项目的供货投标, 招标书及其他附件上条款均已确认,若中标,严格按上述条款执行。 投标单位(盖章): 联系人: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附件
序号
附件名称
文件说明
1
天车激光防撞装置(抚顺)标书.doc
2
第二炼钢厂天车激光防撞装置技术协议.docx
3
东北特钢集团标书收费管理办法(试行)190606.pdf
4
购标费及保证金汇款信息恢复221111.doc
5
新版抚顺特钢投标保证金划转函200904.doc
6
东特集团退投标保证金需提供公函(仅限电汇保证金用)..doc
7
供应商电子商务操作说明.docx
8
东特集团退投标保证金需提供公函(仅限电汇保证金用)..doc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天车激光防撞装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