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招标公告(仙游县盖尾镇人民政府2022)


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盖尾镇杉尾村)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盖尾镇杉尾村)






招标人:仙游县盖尾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百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
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盖尾镇杉尾村)
澄清修改
一、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项 22.6款委托鉴定中:“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在开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配合事项: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持有异议的,应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当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并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由异议人承担。招标人根据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分析结果,组织开展评标工作。招标人、投标人共同委托鉴定的,不中止评标工作,且鉴定机构出具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鉴定意见不影响评标结果。”
现修改为:“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在开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配合事项:含鉴定物品的封存、移交等鉴定过程中需要的事项。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持有异议的,应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当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并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由异议人承担。招标人根据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分析结果,组织开展评标工作。招标人、投标人共同委托鉴定的,不中止评标工作,且鉴定机构出具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鉴定意见不影响评标结果。”

注:本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为准。

仙游县盖尾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9日

来源平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