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总体规划 国土 环境影响招标公告(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2022)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红光山路万科大都会8号楼1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J-ZFCG-2022-078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按照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技术导则、环境标准及国土空间规划环评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供该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交付。(具体期限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度衔接,如果国家有最新要求,则本项目做相应调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政府采购法;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专业等方面相应的技术能力;3)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能参加投标,提供声明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不允许参加此次项目投标。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1日至2022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红光山路万科大都会8号楼1202室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红光山路万科大都会8号楼120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红光山路万科大都会8号楼1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国家扶持中小微企业相关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需提交复印件加盖鲜章(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如因疫情原因不能提供盖章件的,请说明原因,需在复工后5个工作日内,将盖章件交至公司或指定邮箱)的扫描件以图片形式发送至邮箱3102746323@qq.com。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街1号
联系方式:0991-8848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红光山路万科大都会8号楼1202室
联系方式:15022921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苗
电 话:15022921857

附件下载:
【竞争性磋商】【HYGJ-ZFCG-2022-078】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2).docx
【竞争性磋商】【HYGJ-ZFCG-2022-078】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2).docx

11.15关于申请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费相关事宜的请示(盖章).doc
11.15关于申请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费相关事宜的请示(盖章).doc

联系电话:0991-8848702联系人:朱英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项目编号:HYGJ-ZFCG-2022-078竞争性磋商文件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地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红光山路万科大都会8号楼1202联系电话:15022921857联系人:李苗采购代理机构: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街1号项目编号:HYGJ-ZFCG-2022-078一、项目基本情况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红光山路万科大都会8号楼12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竞争性磋商公告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交付。(具体期限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度衔接,如果国家有最新要求,则本项目做相应调整。)简要规格描述:按照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技术导则、环境标准及国土空间规划环评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供该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详见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元):500000.00预算金额(元):500000.0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3)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专业等方面相应的技术能力;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政府采购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4.按照国家扶持中小微企业相关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声明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能参加投标,提供声明书)。地点: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红光山路万科大都会8号楼1202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元):0元/份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地点: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红光山路万科大都会8号楼1202室。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红光山路万科大都会8号楼1202室。开启时间:2022年12月1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联系方式:0991-8848702联系人:朱英名称: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投标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按照国家扶持中小微企业相关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需提交复印件加盖鲜章(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如因疫情原因不能提供盖章件的,请说明原因,需在复工后5个工作日内,将盖章件交至公司或指定邮箱)的扫描件以图片形式发送至邮箱3102746323@qq.com。地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红光山路万科大都会8号楼1202联系电话:15022921857联系人:李苗采购代理机构: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街1号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1、适用范围(一)说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2采购人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朱英联系方式:0991-8848702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街1号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红光山路万科大都会8号楼1202室联系人:李苗联系电话:15022921857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五)磋商程序。7项目预算(最高限价)金额(小写):500000.00元;8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交付。(具体期限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度衔接,如果国家有最新要求,则本项目做相应调整。)9标段要求/10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40%;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60%。(详见项目需求)11质量标准合格(通过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12供应商资格条件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政府采购法;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专业等方面相应的技术能力;3)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能参加投标,提供声明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按照国家扶持中小微企业相关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声明函》。 1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的;(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5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6备选方案√ 不接受□ 接受1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1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及开标地点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红光山路万科大都会8号楼1202室 19投标小组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投标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不得超过投标小组的三分之一。小组确定方式:从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20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即指响应文件满足投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21投标有效期90 日(日历日)22投标预备会□是√否 23踏勘现场不组织24资料备查各供应商开标会现场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投标方为法人投标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5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编制、提交的投标文件,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要求。响应文件的装订及密封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共叁份),开标一览表壹份,电子版:U盘壹份,光盘贰份(内容为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扫描件)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响应文件不得以活页方式装订,不可拆装。装订应牢固、胶粘不易拆散和换页2、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1)供应商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2)电子版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电子版"字样;(3)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统包密封,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2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转账金额(小写):5000.00元 金额(大写):伍仟元整;(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及标段名称 )收款单位:开户名称: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大西门支行账 号:6516 5100 1013 0007 14104(1)供应商必须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缴纳工作。供应商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3)标书内须放置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 号及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成交)人支付。28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详见招标文件.29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备注1、为保证本项目质量,良好的售后服务,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2、采购人若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在竞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其他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注意事项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其他1.品牌产品参加投标处理办法: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特别说明:1.为保证本项目质量,良好的售后服务,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2.采购人若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在竞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其他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3、合格的供应商2.4“成交方”系指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将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即成为“成交方”。2.3“磋商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2“需方”系指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2.1“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定义①供应商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4.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政府采购法;4、供应商资格3.2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内法律和规章条例。3.1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资格审查合格的服务或代理商为合格的供应商;4.3供应商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⑥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满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依法缴纳社保:供应商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③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②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磋商费用4.7按照国家扶持中小微企业相关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声明函》。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4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被列入以上条款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⑶项目需求;⑵供应商须知;⑴磋商公告;6.1磋商文件包括:6、磋商文件构成(二)磋商文件7.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做出答复;7、磋商文件澄清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2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写。⑸附件。⑷合同条款;(三)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编写8.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8.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8.1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磋商文件的修改7.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尽快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11.1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1、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构成10.1磋商响应性文件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10、磋商语言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性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响应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可能被拒绝。9、要求6)技术偏离表5)商务偏离表4)磋商报价表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磋商响应函12)中小微企业证明文件等11)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9)售后服务承诺8)优惠条件承诺书7)公司业绩一览表13.1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单价和总价要相符。小写和大写要相符。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服务及其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磋商报价。13、磋商报价12.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1.2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性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文件资料清单。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4、投标货币13.2.4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修正,应取得供应商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最终磋商报价。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评审并按废标处理,没收其投标担保。13.2.3当各明细部分的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的累计计数为准,修正合价。13.2.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13.2.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13.2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①供应商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5.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5.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政府采购法;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范本格式),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如不满足以下条款将导致废标)15、供应商的证明文件:14.1人民币报价。15.3供应商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⑥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满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依法缴纳社保:供应商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③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②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将导致废标。注:(1)磋商响应性文件中,所有供应商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和其它签字处必须签字有效;15.7按照国家扶持中小微企业相关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声明函》。1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1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4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被列入以上条款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18、磋商响应性文件的书写要求。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商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7.1磋商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17、磋商的有效期16.1供应商提交的成果资料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参数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19、投标保证金18.5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开标一览表1份,电子U盘1份,光盘2份。18.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8.3磋商响应性文件中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的内容必须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8.2磋商响应性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磋商供应商全权代表签章。18.1磋商响应性文件须打印。19.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19.4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磋商无效。19.3.1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9.3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19.2本次招标接受网银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缴纳作为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19.1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附表中要求缴纳磋商响应保证金。20、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密封与标记(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9.5.2.2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19.5.2.1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签订合同;19.5.2成交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9.5.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名称:采购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0.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版分别密封,在每个密封件的封面上标明:2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3磋商响应文件装订要求:磋商响应文件要求不得活页装订20.2为方便磋商,磋商报价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联系电话:联系人:22.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2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1.3出现第8.2款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1.2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磋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开标现场21.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11:00时(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格查验资料并按采购文件封装、标识要求,密封后提供,在外封袋标明“资质查验”字样。开标前,请各投标人委派开标代表携带身份证并按要求提供下列有效资料以备现场查验:(注:开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开标代表为授权委托人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23.1磋商时,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23、磋商(五)磋商程序22.2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销磋商响应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23.5磋商原则在磋商会议上宣布。23.4磋商时检查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23.3宣布磋商响应文件开启顺序。23.2本次磋商按磋商文件中磋商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磋商,将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磋商会。以备磋商前做初步的审查,确认其是否已具备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但该初步审查并不妨碍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的进一步资格详细审查。23.2开标现场提供证件齐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合格有效投标人。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好处,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磋商有关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23.8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23.7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采购方不得泄露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3.6对采购方的纪律要求24、磋商过程23.9.4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23.9.3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23.9.2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采购方征询确定成交方意向。23.9.1磋商小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标准和办法客观、公正的对磋商响应文件提出评审意见。磋商文件设有规定的磋商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磋商依据。23.9对磋商小组成员要求磋商纪律24.4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是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24.3在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24.2磋商后磋商小组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24.1磋商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项目评 审 内 容投标人1投标人2投标人3投标人N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1投标文件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2投标报价是否高于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3投标文件的服务期是否超过采购文件规定期限;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主体是否与投标人一致、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5投标文件是否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且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6企业信誉(信用查询)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8投标文件需求没有采购人不可接收的重大偏离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9投标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10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是否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11是否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12是否有中小企业声明函结论:是否通过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年 月 日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投标无效,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通过重大偏差审核的以“√”标记;未通过重大偏差审核的以“×”标记,并予以说明。26.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26、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25.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25.2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文件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和/或加盖公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5.1为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澄清其磋商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磋商时供应商代表应作书面记录。并对重要内容作出书面答复。25、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26.5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最终成交商。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与其磋商资料不相符,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26.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设计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分为两步进行,磋商小组会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即视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第二个步骤: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评比,打分方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因素占10分,技术、商务、售后服务因素占90分。将每位投标商的价格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加即为该投标商的总得分。详细评分标准如下:26.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6.2磋商小组和供应商磋商过程中作出的书面承诺是否符合磋商文件中对质量、技术和服务的要求。评审项目评审内容分值A:投标价格评分10分一价格得分的评分方法:基本分10分。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非有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不以此否决其报价。如此类推,算出所有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得分。 10分B:技术部分评分7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内容分值一项目团队人员要求团队配置项目负责人具有环评工程师资格、高级职称者得4分;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人员中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6分0-10一项目团队人员要求组织机构设置1.项目人员组织机构合理,管理先进,班子成员岗位设置合理且符合项目情况;10分2.项目人员组织机构比较合理,管理比较先进,班子成员岗位设置比较合理且比较符合项目情况;7分3.项目人员组织、管理一般,班子成员岗位设置基本符合项目情况;3分4.未提供不得分。0-10二服务方案投标人应阐述项目理解熟识度,理解项目工作的重点、难点,此项满分 15 分。1、分析正确,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对措施,得 15 分;2、分析正确,能提出应对措施,得 10分;3、分析基本正确,能提出部分应对措施,得 5分;4、内容不合理或者未提出的不得分。 0-15二服务方案投标人应明确、清晰提出工作内容、方法和技术路径,此项满分 15 分。1、内容完善、技术合理的得 15分;2、内容较完善、技术较合理的得 10分;3、部分技术和内容符合要求,得 5分;4、内容不完善、技术不合理的不得分。0-15三进度计划、工作周期保证措施投标人能明确项目进度安排和现场组织协调方案,此项满分 5分。1、详细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5分;2、有一定计划,能在服务期内按时完成3分;3、无方案不得分。0-5四服务承诺和质量保证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的响应程度、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审:1、服务承诺和质量保证合理、清晰、可行:10分。2、服务承诺和质量保证较合理、可行:6分。3、服务承诺和质量保证描述较含糊、基本可行:3分。 4、无或不提供方案不得分。0-10五应急预案1.应急预案科学全面,能有效解决临时增加任务需求,人员调配安排快速合理,任务加急处理工作安排能有序推进,可行性高,5分2.应急预案较科学全面,能较有效解决临时任务需求,人员调配安排较快速合理,任务加急处理工作安排上能较有序推进,可行性较高,3分3.应急预案全面,能基本解决临时增加任务需求,可行性一般,1分4.不提供不得分。0-5C:商务部分评分20分一标书质量标书制作规范,有目录索引、编页、排版等制作规范得4分,每有一处错误或材料缺失扣1分,扣完为止;0-4二企业实力投标人近3年相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每个业绩2分,最多得6分0-6二企业实力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类似业绩的每个2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或和合同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0-6二企业实力投标人同时具有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具备的得4分,少一项不得分。0-4说明:以上评分标准涉及的所有证明文件(证书及相关证明资料),需要在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且投标人须对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视为无效投标处理。28、合同授予标准(六)授予合同27.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本次磋商中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磋商资格。27.1磋商后,直到授予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成交方的建议等磋商小组成员或参与磋商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磋商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的磋商。27.磋商过程的保密性26.6商务得分将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计算。30、成交通知书29.1为维护国家利益,买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磋商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28.3如果确定该供应商无法圆满履行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下一个可能中标的供应商资格作出类似的审查。28.2最低报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28.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31.2如成交方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代理机构没收其磋商保证金。31.1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买方和成交方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1、签订合同30.3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成交方按规定签订合同后退还其磋商保证金。30.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1成交公告期满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磋商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3.1.2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成交方须按规定的标准以网银或电汇的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磋商代理服务费。33.1.1成交方须向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3.1成交方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期限交纳招标代理代理服务费:33、招标代理服务费32、履约保证金不适用本项目。31.3磋商文件、成交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38、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37、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36、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3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七)磋商失败条件(一)工作任务二、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交付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交付。(具体期限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度衔接,如果国家有最新要求,则本项目做相应调整。)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一、项目概况项目需求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针对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区域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识别规划实施的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分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协调性、开展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论证规划方案的生态环境合理性,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明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为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及区域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依据,并纳入规划。若国家、自治区有新编制规范和要求的,按新规范要求编制。(三)服务内容2、评价时段:评价时段与规划期限一致。1、评价范围:规划范围为乌鲁木齐市市域,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与规划范围一致。(二)评价范围及评价时段按照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技术导则、环境标准及国土空间规划环评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供该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三、验收标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五)质保要求(2)成果提交形式:正式纸质文件5套及电子版文件2套。纸质成果包括报告及相关图件、基础资料汇编;电子文件应提供可编辑的数据文件。(1)正式成果:形成《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将评价研究成果纳入规划,按照国家最新相关要求调整完善。(四)成果内容及形式第一次,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发票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40%;分两次支付: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拨付款项。四、付款方式要求(2)项目成果和内容符合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技术导则、环境标准及国土空间规划环评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以及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1)按照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进度,同步推进规划环评编制,规划环评成果通过审查(通过具有相应审查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查)和国务院审批(审批是指国务院报批《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1.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文件,包括所有的招标文件、响应性文件、答疑纪录、澄清说明、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的所有其他文件。1、定义第四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第二次,乙方向甲方提交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评最终成果,通过审查和国务院审批,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发票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60%。1.8“验收”系指甲方依据技术规格规定接受合同货物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1.7“现场”系指本次活动的服务地点。1.6“乙方”、“卖方”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1.5“甲方”、“买方”、“招标方”均系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采购单位及社会代理公司。1.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乙方必须承担的类似售后义务1.3“货物”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相关设备。4.1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有关权威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4、技术规格和标准3.1原产地系指货物的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3、原产地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2、适用范围8、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7.1在合同价条件下(如有必要),由乙方负责办理保险。7、保险6、包装(如有需要)。5.1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5、专利权11、延期交货与核定损失额10、履约保证金(无)9.2上述内容以外的保修和售后服务内容为乙方在响应性文件中所承诺的内容。9.1在服务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应对自身缺陷而产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9、质量保证8.1除另有规定者外,本合同价款将由采购人直接向乙方支付。12.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等形式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2.1签约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12、不可抗力11.3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同意支付核定损失额的条件下,甲方将同意延长交货期。11.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11.1乙方应按照“磋商响应报价表”规定提供服务,并交付甲方验收使用。(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14.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14、违约终止合同本项目如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优先选择公安厅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不施行仲裁。13、仲裁(3)乙方须提供的服务。(2)服务地点;(1)合同项下需为甲方特殊制定的服务项目;15.1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15、变更指示14.2一旦甲方根据第20.1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货物。乙方应承担甲方购甲类似货物的价格差及额外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7.2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通知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17.1除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17、转让与分包16.1欲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16、合同修改15.2若上述变更导致了乙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变更指示后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20.1除了乙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本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20、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19.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19、通知18.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解释。18、适用法律21.3商务合同应包括甲方最后确认的价格条款和付款方式。21.2乙方须按技术规格中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与合同项下本次招标的相关服务。21.1本合同应在甲方和乙方签字并加盖鉴证章后生效。21、合同生效及其他20.3除合同本身以外,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20.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末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和资料给第三方使用。开标一览表第五章附件(3)中标方的响应性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书面答疑记录。(2)中标通知书;(1)磋商文件;21.4下述文件将作为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具有同等效力:3、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非本项目要求的其它内容除外)。2、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为实施本项目提供投标产品及服务内容所包括的全部含税价格的体现。1、投标总价应为各分项报价之和。报价须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2位。备注: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内容1总价(小写)(大写)2服务期3报价说明4备注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磋商响应函日期:年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4、本表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单独封装、标识后提交。附件8:优惠条件承诺书附件7:公司业绩一览表附件6:技术偏离表附件5:商务偏离表附件4:磋商报价表(开标一览表)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4:二次报价一览表附件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2:中小微企业证明文件等附件11: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9:售后服务承诺2.开标一览表1.磋商响应函根据贵方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开标一览表一份,电子U盘一份,光盘二份。致: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磋商响应函附件1:⑵我们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所附磋商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磋商总价为(大写)。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条款:5.按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文件4.磋商保证金3.磋商报价表⑻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⑺我们同意提供按照招标单位可能出示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⑸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⑷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遵循本磋商响应性文件,并在磋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具有约束力。⑶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意见(如有则附)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而要求招标方解释和承担责任的权利。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传真:电话:⑼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至: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特此证明。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本授权书声明:我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本单位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投标人名称)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承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报价一览表附件4: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3、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非本项目要求的其它内容除外)。2、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为实施本项目提供投标产品及服务内容所包括的全部含税价格的体现。1、投标总价应为各分项报价之和。报价须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2位。备注: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内容1总价(小写)(大写)2服务期3报价说明4备注商务偏离表附件5: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技术偏离表附件6: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注:除本商务偏离表中所列的偏离内容外,其他所有商务条款均应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品目号招标内容规格响应情况偏离情况品目号招标内容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内容与数值磋商供应商的技术响应内容与数值公司业绩一览表附件7: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序号项目名称使用单位使用单位电话合同金额签订日期致: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优惠条件承诺书附件8: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特此承诺!......(3)......(2)......(1)......经仔细阅读你们的磋商文件,对所投标项目向贵单位特作如下优惠条件承诺:传真:电话:地址:职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10:格式自拟售后服务承诺附件9: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特此声明!若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致: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11:日期:年月日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自愿放弃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资格,若为预中标、成交人,也自愿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各种行为;商业贿行为;重大违法行为;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无以下行为:项目经办人: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2: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13: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二次报价一览表附件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序号项目内容1总价(小写)(大写)2报价说明3备注供应商名称(公章)4、本表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单独封装、标识后提交。3、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非本项目要求的其它内容除外)。2、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为实施本项目提供投标产品及服务内容所包括的全部含税价格的体现。1、投标总价应为各分项报价之和。报价须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2位。备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市采购办:影响评价项目采购的情况说明关于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Tppi.'7元00731.公20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特此说明。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新财购〔2021〕1号)文件要求,鉴于该项目存在不可预见性,情况紧急且受疫情影响,需尽快完成招标手续。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要求,乌鲁木齐市作为国务院审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城市,需于12月10日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规划成果报国务院审批,并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成果。11月6日,我局向市政府上报《关于申请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费有关事宜》,申请项目专项资金,开展乌鲁木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1月12日,市财政局回复《关于调剂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项目资金的函》,同意调剂资金50万元专项用于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经费。(联系人:朱英18195855636)2022年11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总体规划 国土 环境影响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