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食堂 劳务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2022)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2022年采购食堂劳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2022年采购食堂劳务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T-2022-22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2022年采购食堂劳务服务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服务年限
最高 限价
项目简要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

1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2022年采购食堂劳务服务
1年
150万元
服务范围包含实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几处办公地点的干部职工日常早餐、午餐及晚餐的伙食服务保障,以及负责食堂设备维护保养、食堂人事管理、就餐环境卫生等保障事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注:1.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或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等】;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如由授权代表前来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投标。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注: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劳务外包服务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3日 至2022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直接至我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须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见(下载网址:http://www.fjzxzb.com/newshow.aspx?NewsID=7)】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zhixin04@126.com)。未办理获取招标文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账户信息:
开 户 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 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二)售价说明:电子招标文件0元,纸质招标文件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38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1-87330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联系方式:杨敏敏、廖丽松、张博艺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敏敏、廖丽松、张博艺
电 话:  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2022年采购食堂劳务服务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03日 17:4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12月03日至2022年12月09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24日 14:30

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敏敏、廖丽松、张博艺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4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女士0591-87330617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敏敏、廖丽松、张博艺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 劳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