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档案密集架招标公告(宿迁市档案馆2022)
宿迁市档案馆实物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各供应商:
江苏明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宿迁市档案馆委托就宿迁市档案馆实物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 宿迁市档案馆实物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SMHSQ[2022]11-27号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1万元(人民币)
(四)主要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五)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自收到采购人的书面进场通知3日内进场,5日历天内全部完成。
(六)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竞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成交原则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评审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评审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文件获取信息
(一)文件提供时间:2022年12月05日上午9时至2022年12月07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联系方式:13357858616微信同号。
(三)获取文件须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或授权采购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8日11:00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档案馆12楼会议室
(三)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询价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档案信息网。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档案馆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69号
联系方式:石玄军 0527-84368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明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府前小区40排9号
联系方式:13357858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春芝(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3357858616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ng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ng
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png
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png
附件1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采购人形象,现对我单位开展“宿迁市档案馆实物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作出以下承诺:一、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谁采购,谁负责”;二、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各类政府采购信息;三、合理提出采购需求,不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四、按规定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创新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扶贫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五、及时签订和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采购合同;六、严格履约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依法及时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投诉处理等事项;八、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接受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我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市单位名称(盖章2022年1月4日附件2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采购代理机构形象,现对我单位开展“宿迁市档案馆实物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从业条件;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主动接受行业监管;三、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接受赔略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四、依法及时答复或协助采购人答复供应商答疑,积极配合投诉处理等事项;五、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不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六、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接受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我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单位名称(盖章)2022年12月0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物档案密集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