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应急 设施 装备 力量救援招标公告(甘肃省应急管理厅2022)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2-31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zfcg04426
项目名称: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项目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最高限价:100.0(万元)
采购需求: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1项,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位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12-06至2022-12-12,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
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v2.0电子版操作说明”,下载标书的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12-31 09:00:00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网络开标直播二厅第八坐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万新南路1号
联系方式:17739905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富强路922号(西港星汇国际大厦1315)
联系方式:0931-7753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建军
电 话:1732502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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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22zfcg04426(GSZYGK-22136)项目名称: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项目委托单位:甘肃省应急管理厅代理机构: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二年十二月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项目1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及主要参数第四章评标原则及办法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第六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注意事项:请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条款,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项目招标投标及后续相关工作。及时关注该项目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项目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章招标公告甘肃省应急管理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2zfcg04426(GSZYGK-22136)项目名称: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最高限价:100万元采购需求: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1项。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1)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位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项目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12-06至2022-12-12,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免费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v2.0电子版操作说明”,下载标书的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2年12月31日09点00分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网络开标直播二厅第八坐席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甘肃省应急管理厅联系人:顾文科联系方式:177399051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富强路922号(西港星汇国际大厦1315)联系方式:0931-775324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建军电话:17325022902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项目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规定项目编号2022zfcg04426(GSZYGK-22136)预算金额预算金额:100万元最高限价:10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项目名称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公告媒体甘肃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2采购人单位名称:甘肃省应急管理厅联系人:顾文科联系电话:177399051933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富强路922号(西港星汇国际大厦1315)联系人:李建军联系电话:0931-7753240173250229024投标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提供近6个月内任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项目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位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是否为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是☑否如为是,请选择哪种方式预留份额:□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达到比例为/%(不低于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不低于60%)。□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不低于30%)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不低于60%)。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是☑否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须提供意向协议)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0%,微型企业扣除10%。6支持监狱企业□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20%的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7支持残疾人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企业视为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分,最高加/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本项目不适用。9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分,最高加/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本项目不适用。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项目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详见参数。11核心产品/12样品☑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3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及有关补充通知或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15投标保证金无16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1、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2、投标总报价等于但不限于(售后服务+货物出厂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的相关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伴随服务费等)。17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执行,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必须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8澄清或者修改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19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相关要求。投标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签字盖章并在线上传。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固化的“开标一览表”1份。(含其对应的哈希值)20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2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二厅第八坐席(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21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22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二厅第八坐席(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22唱标内容开标一览表相关内容23交货时间、地点交货时间:30天之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4文件存档份数中标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参与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将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用于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项目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档。文件必须与上传文件保持一致,包括签字盖章。如投标人未邮寄所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存档内容:纸质文件三套(一正二副、可双面打印)、电子版U盘(内涵PDF/word各一份)。收件人: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建军联系电话:17325022902收件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富强路922号(西港星汇国际大厦1315)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的50%;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完成安装调试且运行正常,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5%;剩余5%转为质保金,待项目质保期满一年后,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26网上开评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09时00分)前自行用钉钉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添加钉钉账号(17325022902),用于在线开标,不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不添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添加时备注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标段。操作事项:(一)编制投标文件并固化开标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选择自己要参与开标的项目,并进入项目对应的网上开标厅。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先导入固化后的招标文件,然后导入已经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法人授权书,完成投标文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项目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件固化(相当于封标过程),并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中上传递交,即上传固化后的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在线上传递交已经固化的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32位编码,以下简称“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也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指纹,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对修改后的投标文件进行固化,产生新的投标文件指纹,上传递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完成投标文件修改。以最后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为准,指纹保存到系统。注意:上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并没有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若在线撤回投标,不提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视为放弃本次投标。(三)上传正式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后,在系统中打开保存在自己电脑上的固化投标文件上传,系统会自动核验投标文件的电子指纹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的电子文件的指纹是否一致,防止篡改投标文件(如果核验没有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了固化投标文件,可以通过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寻找正确的文件,然后重新核验;实在无法解决,可通过钉钉寻求技术人员的远程解决)。27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标准规定计算,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项目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依次序对照交付验收标准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2.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3.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4.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四)若货物为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等相关必需文件原件。(五)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货物清单中明确需要检测报告的设备)原件。(六)乙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其它资料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说明有差异的,由此导致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七)如主要货物的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要求,甲方除部分或全部扣除乙方质量保证金外,还将保留继续向乙方进一步索赔相关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权力。(八)若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退换,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五、交货时间、地点(一)乙方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必须安装调试完成并进行试运行,各有关部门双方人员进行现场查验。(二)乙方将货物运送至交付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前(以验货原始凭单时间为准),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六、包装(一)产品生产日期应为合格产品,甲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乙方负责。(二)货物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朔查阅。(三)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但不论采取何种包装形式,乙方均需确保无破损,无污染,且方便二次运输。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无条件包退包换。七、付款方式—63—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项目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的50%;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完成安装调试且运行正常,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5%;剩余5%转为质保金,待项目质保期满一年后,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八、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一)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至少为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乙方投标文件对货物质量保证期的承诺超出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按其承诺执行,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换、包退、期满后可同时提其它承诺服务。(二)质保期内,如产品问题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3日则质保期重新计算。(三)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2小时内相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省内),2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2日内货物问题不能排除的,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退换。九、违约责任(一)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货物或工程,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5‰的数额向甲方另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二)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5%累计,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三)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造成甲方或最终用户使用乙方货物造成他人及自身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据实赔偿损失。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一)甲方在验收中若对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起10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三)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可不予接受。十一、争议的解决(一)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64—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项目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统一由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二)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税费(一)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二)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十五、其它(一)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二)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本合同一式九份,甲方陆份,乙方二份,代理机构一份。—65—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项目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无正文:采购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地址:电话:邮编:中标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地址:电话:邮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开户行:账号:税号:开户行:账号:税号:代理机构名称(加盖公章):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日期:年月日代理机构名称(加盖公章):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日期:年月日—66—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项目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用合同条款1.定义1.1本合同下列词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参考文件。(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3)“货物”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乙方需承担的运输、保险、安装、试验、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5)“买方”系指买货物的单位。(6)“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投标人。(7)“项目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的地点。(8)“天”指日历天数。2.原产地原产地系指货物的开采、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3.技术规格和标准3.1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技术总则及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总则及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其原产地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4.专利权4.1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5.包装要求5.1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任。5.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67—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项目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6.包装标记6.1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样标明以下各项:(1)项目名称:(2)合同号:(3)收货人:(4)到站:(5)货物的名称、包号、箱号:(6)毛重/净重(公斤):(7)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8)发货单位:凡重达两吨或两吨以上的包装,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并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便装卸和搬运。6.2标识设备配置信息卡片。7.装运条件7.1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个日历日以传真或邮件通知甲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同时,乙方应以挂号信寄给甲方详细交货清单一式三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和总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货物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7.2乙方负责安排到站前内陆运输。7.3货物到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清点、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日期应视为是货物的交货期。7.4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准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8.装运通知8.1乙方应在货物装货后发运前24小时内以传真或邮件通知甲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如果包装件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达到或超过12米长、2.7米宽和3米高,乙方应将其重量或尺—68—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项目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寸通知甲方。若货物中有易燃品或危险品,乙方也须将详细情况通知甲方。9.保险9.1按合同提供的设备、工器具等,从乙方至合同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投保并承担全额保险费。保险应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10.付款10.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10.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10.3乙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将上述10.2条要求除第4项外的单据航寄给甲方。10.4甲方将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条件安排付款,并提供国家税务发票。11.伴随服务11.1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1)负责设备现场集成安装、调试、交接试验和试运行;(2)涉及隐蔽工程的乙方需将相关影像资料放入竣工资料中备查;(3)承担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所有义务;(4)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11.2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支付。11.3乙方应提交与设备相符的中文(或双方同意的其它语言)技术资料,并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寄送到甲方,包括但不限于: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免费另寄。11.4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发运。12.质量保证期12.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和用一流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其费用由乙方承担。12.2根据有关部门的检验结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至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设备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69—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项目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2.3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十四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2.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十四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13.检验13.1甲方根据需要将派人参加中间监制和出厂验收或派代表参加交货地点验收。13.2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13.3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至质量保证期内,经过商检局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应根据第15条规定立即向乙方提出索赔。14.服务14.1在乙方的设备到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清点、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提供存放地点。14.2根据工程的进度情况,乙方应及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安装、试车及调试等工作。15.索赔15.1如果乙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已于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和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甲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甲方,乙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低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3)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5.2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70—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项目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10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时间,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付款或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16.延期交货16.1乙方应按照合同中甲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6.2除乙方因不可抗力外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按18.1条加收误期赔偿。17.延期付款甲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中的付款条件,按时付款。18.误期赔偿除合同第19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方法,赔偿费按合同总价款每天0.1%计收。但违约损失赔偿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设备或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30%。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9.不可抗力19.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19.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0.税费乙方应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向乙方课征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21.履约保证金21.1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21.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1.3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电汇(汇票)或支票或现金。—71—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项目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1.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22.争端的解决22.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2.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23.违约终止合同2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完成并交付工程;(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相关义务;(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不正当行为。23.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23.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设备类似的设备,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设备所超出的部分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4.转让与分包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5.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的形式发送,该通知发送到本合同所确认的通讯地址即视为送达。26.合同生效及其它26.1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26.2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6.3招标文件中具体未尽事宜在合同中进行约定。—72—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设施装备采购项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 设施 装备 力量救援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甘肃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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