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堂 食材配送招标公告(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重庆市万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



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5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CQGH-20220207

二、预算金额:
1,32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预算金额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320,000.00
1.0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总计:1,32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12月5日 至 2022年12月12日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2日17:00。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购买方式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注明:CQGH-20220207文件费),同时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2045240648@qq.com(邮箱)。
户 名:重庆国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帐 号:159963283
4.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认定为购买成功,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
(2)按时签到并递交了响应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16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2年12月16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3楼311会议室(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育才路6号,如因疫情管控等因素导致无法在此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万州区内另行选择磋商地点,并在行采家平台发布变更磋商地点的补遗公告,请各供应商关注网上公告)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2年12月16日 10:00
磋商地点: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3楼311会议室(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育才路6号,如因疫情管控等因素导致无法在此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万州区内另行选择磋商地点,并在行采家平台发布变更磋商地点的补遗公告,请各供应商关注网上公告)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
采购经办人:张老师
采购人电话:1399660080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育才路6号
代理机构:重庆国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国强
代理机构电话:15025659163 023-8169970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A区

九、附件

(挂网)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doc
(挂网)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doc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CQGH-20220207).doc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CQGH-20220207).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国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项目名称: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编号:CQGH-20220207竞争性磋商文件四、磋商有关说明-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二、资金来源-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目录二、采购类别(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商品)-6-一、采购项目简介-6-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七、联系方式-5-六、其它有关规定-4-五、磋商保证金-4-二、报价要求-9-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9-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9-五、其他要求-8-四、配送要求-8-三、采购项目质量要求-6-三、无效响应-15-二、评审标准-14-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2-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2-四、其他要求-11-三、付款方式-10-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8-三、磋商要求-17-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7-一、磋商费用-17-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7-四、采购终止-16-一、经济部分-25-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4-第六篇采购合同(样本)-20-七、签订合同-19-六、关于质疑-18-五、成交通知-18-重庆国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第一篇采购邀请书五、其他资料-36-四、资格条件-31-三、商务部分-29-二、服务部分-26-三、供应商资格条件预算内资金。二、资金来源注:1.配送期为1年;2.采购预算为预估金额,仅作为供应商磋商报价的参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预估预算金额(万元)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322.51批发业(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四、磋商有关说明(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户名:重庆国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注明:CQGH-20220207文件费),同时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2045240648@qq.com(邮箱)。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购买方式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2日17:00。(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四)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3楼311会议室(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育才路6号,如因疫情管控等因素导致无法在此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万州区内另行选择磋商地点,并在行采家平台发布变更磋商地点的补遗公告,请各供应商关注网上公告)(2)按时签到并递交了响应文件。(1)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4.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认定为购买成功,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帐号:159963283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一)保证金递交五、磋商保证金(七)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10:0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10:00(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09:30特别提醒:根据重庆市及采购人关于新冠病毒防疫工作的最新要求,所有需进入开评标场所的人员均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和电子均可)、出示“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且显示为绿码,无异常,体温查验<37.3℃方可入内。3.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帐号:159963283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户名:重庆国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保证金递交账户1.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单位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备注:CQGH-20220207保证金),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上午9:00。六、其它有关规定保证金退还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5215132278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二)保证金退还方式4.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供应商单位账户。(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电话:13996600809联系人:张老师(一)采购人: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七、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A区传真:023-81699701电话:15025659163023-81699701联系人:李国强(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国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育才路6号供应商应免代购费为采购人采购所需的相关餐饮物资。供应商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系,执行常态化采购任务,采购人每日10:00前报送次日供货清单给供应商,供应商派专人于每日07:00前将配送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点;其中应急采购任务(突发事件保障)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送达至指定地点。配送物资包含但不限于: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民警食堂所需的米、面、食用油、肉、蔬菜、干副食品、调料、水果、豆制品等物资。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配送地址为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育才路6号。用餐人数约为200人/天,提供早午晚三餐,早餐主要为面食、鸡蛋、稀饭、豆浆、奶制品、面条等,午餐标准为三荤二素一汤(含水果),晚餐标准为三荤二素一汤。每月配送金额约为11万元,配送服务期为1年(若服务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约1年服务合同)。全年配送物资预算金额约为132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一、采购项目简介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1、米面油类(1)品目表(采购人有权对所有品目的品牌及规格型号进行指定,供应商成交后应无条件接受并按采购人要求配送货物)三、采购项目质量要求二、采购类别(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商品)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和要求配送地址及配送方式用餐人数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食材配送服务:米面粮油类、干副调料(含干货)类、水果类、蔬菜类、肉(蛋)类、水产类、冻品类、日用百货类、奶制品及食堂所需的零星物资等。采购人指定地点;工作日配送及配合采购人加班、接待食材配送。预估200人的早餐、午餐及加班接待餐品目内容描述米面油类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干副调料(含干货)类干货调料、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糖等)等;水果类各类水果;蔬菜类各类绿色蔬菜、瓜果等;肉(蛋)类猪肉类、牛肉类、羊肉类等;兔子、鸡类、鸭类、鹅类等家禽;禽蛋类等;水产类鱼类、虾类、蛙类、黄鳝、贝类等;冻品类禽类、鱼类、饺子、汤圆、馒头等;奶制品奶制品2.2干货调料、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糖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有QS标志。2.1干货调料品包装上应注明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干菜、大料、干货等散装的料品是否有发霉、变质的现象。2干副调料(含干货)类1.3食用油为非转基因色拉油或菜籽油(金龙鱼、红蜻蜓、鲁花、福临门),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址等相关内容,产品应具有色泽及透明度、气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状态,无正常视力见的异物杂质、残渣,符合国家食用植物油GB2716-2018相关检测标准,并提供植物油检验报告。1.2面粉为优质特制一等(精制级)小麦粉,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提供面粉检验报告,应符合《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GB1355-86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GB2715《粮食卫生标准》。1.1大米为一级粳米、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最佳食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外观应颗粒饱满,大小均匀,无虫害及霉变,无杂质,无陈米、酸败及其它异味,口感好。提供大米检验报告,符合GB/T1354-2018相关国家标准。5.1肉质有弹性,手指轻按,凹陷地方马上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润,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具有猪(牛、羊等)肉固有气味,无异味;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5.肉(蛋)类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无机械损伤,去根帮和老叶,去杂,洗净,不切农药残留限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4.蔬菜类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无机械损伤。3.水果类外壳完整、洁净,将鲜蛋打开之后,蛋壳内部应为纯白蛋,不能有斑点或污浊,卵白透明,卵黄膜不破裂,卵黄卵白分明,不能有血管形成,不能有腐败等异臭味。光照试验:右手持蛋,左手遮盖光线透视,新鲜蛋整个呈微红色,陈蛋有暗影,腐蛋暗影更多或不透明。振荡试验:将蛋握在手中,使其摇动,新鲜蛋无哑板声,内容物无流动感,无活动声;陈旧蛋由于水分蒸发,内容物缩小,有振荡声。特殊说明:中标人只能配送白壳蛋,不允许配送黄壳蛋。5.4禽蛋类眼球平坦,皮肤有光泽,乳白或淡红色,肌肉切而有光泽。外表稍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鸭固有的正常气味,无长毛及绒毛,毛根口腔及宰杀刀口失血污、无紫斑瘀血、净膛、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齐整,土番鸭重5-6斤左右,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且符合GB2707-2017相关检查标准。5.3鹅/鸭类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淡黄或灰白色,肌肉切而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弹性良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正常气味。无长毛及毛、毛根、口腔及宰杀刀口无血污杂质,无紫斑瘀血净腔禽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整齐,重量≥0.85KG鲜鸡当天杀当天送,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且符合GB2707-2017相关检查标准。5.2鲜鸡肉类6.5贝类:肉质新鲜,无臭味,两贝壳相碰发出实响,且响声均匀,在静水中会伸出触角;表面清洁完整,无寄生物,外观完美,有光泽。6.4黄鳝:体色正常,体态完整,在水中头朝上直立,捞离水后,挣扎有力,身上黏度较多,个体较大。6.3蛙类:大小均匀,没有伤痕,没有异味,表皮光滑,有较强的跳动活力。6.2虾类:游水快,对外界刺激敏感;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眼突起,虾身较挺,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6.1鱼类:游水生猛,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鱼鳞完整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腹部坚实不膨胀,肛门内部洁净无异常红尾。大小均匀。6.水产类(一)供应商至少配备采购人员2名,采购车1辆(冷链车或空调车),实行专人专车采购,并负责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和管理,保证人员和车辆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四、配送要求外包装完好无损,常温奶剩余质保期不低于质保期的1/2,冷藏型酸奶要求不超出出厂日期后三日。例出厂日期为22日的酸奶最迟在25日前可收货,超时则拒收。8.奶制品无杂质、异味,冻品物资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QS标识齐全明晰。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符合GB16869-2005相关检查标准。7.冻品类(四)供应商在食材配送过程中必须遵守采购人的疫情防控措施。(三)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不包含政策性扶贫物资供应;(二)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五、其他要求(二)供应商需制定适应采购人单位的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预案,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物资筹集配送到位。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服务地点采购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若服务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服务合同。(一)服务期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5.按双方约定的结算价,分品牌、品种、规格、型号、单价、计量、计价结算。4.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如西瓜等),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供应商应作退货处理;3.采购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2.提供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或合同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1.货物到达现场后,采购人应在供应商和质量监督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配送物资,供应商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所有货品均按净重进行计量收货。(三)验收要求6.5.蔬菜类:蔬菜须根据季节变换实施跟进,蔬菜类成熟度适中、新鲜脆嫩、无虫、无黄叶、无杂质,无农药残留超标;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6.4.禽肉类、禽蛋类:禽肉类新鲜、肌肉有弹性、内脏干净;禽蛋类鲜新、无破损、无臭蛋、色泽光滑;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6.3.冻品类、粮油副食:需有出厂日期、保质期,品质优良、包装完好、无异味、无杂质;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6.2.水产类:必须鲜活,按采购品种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按要求宰杀干净。6.1.鲜肉类:必须是放心肉,肉身须盖有卫生检疫章,提供有关检验合格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新鲜、无异味;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6.验收标准:肉类须提供合法检验检疫证明;干副调料、冻品等物资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QS标识齐全清晰;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二)询价机制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商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宰杀费、保险费、税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一)报价原则二、报价要求注:以上未涉及的验收物品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执行。6.6.水果类:水果须根据季节变换实施跟进,色泽鲜艳,形体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虫蛀、寄生虫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1.采购物资蔬菜类、肉类、家禽类(鲜)、水产类、冻品类原则上每月询定价1次,大米、面粉、食用油、干副调料类、豆制品、水果类、奶制品原则上每季度询定价1次;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调整询定价次数;(一)询定价三、付款方式3.采购人有权对所有品目的品牌及规格型号进行指定,供应商成交后应无条件接受并按采购人要求配送货物。2.本次投标报价大米、面粉、食用油、干副调料类、豆制品、水果类、奶制品以重庆市万州区范围内批发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特价以及打折商品除外)为基准价,供应商自行填报上浮比例,即由采购人询价小组与成交供应商在每季度开始月份的20日左右采集重庆市万州区范围内批发市场需求商品的价格(特价以及打折商品除外),相同商品价格以平均价为准,乘以(1+供应商成交上浮比例)作为当季度的配送价格,价格分值以上浮比例进行计算。1.本次投标报价蔬菜类、肉类、家禽类(鲜)、水产类、冻品类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产品市场网站(www.cqnync.cn/marketsta)公布的重庆双福国际农贸城批发价格为基准价,供应商自行填报上浮比例,即由采购人询价小组与成交供应商在每月20日左右采集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产品市场网站(www.cqnync.cn/marketsta)公布的重庆双福国际农贸城批发价格上需求商品价格,相同商品价格以平均价为准,乘以(1+供应商成交上浮比例)作为当月20日至次月19日配送价格,价格分值以上浮比例进行计算。(二)结算5.如遇特殊情况无法询定价的(如因疫情管控等原因造成网上价格未及时更新等),可参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产品市场网站(www.cqnync.cn/marketsta)”网站公布的其他市场售价、重庆市万州区范围内其他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定价。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产品市场网站(www.cqnync.cn/marketsta)”公布的重庆双福国际农贸城批发价格、重庆市万州区范围内批发市场中无法询定价的品种、种类、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货品,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并经双方认可的价格作为定价。3.每次询定价,采购人组成询价、定价小组,由相关部门参与组成;询定价结束后,参与询定价的人员均应签字确认(接到询定价通知确认后,询价当日迟到或未参加询定价的人员视同认可询定价结果);大米、面粉、食用油、干副调料类、豆制品、水果类、奶制品每次询定价的时间为每季度开始月份的20日左右,每次询价结果作为当季度定价依据。采购人将在重庆市万州区范围内批发市场对需求商品进行询定价并记录,特价以及打折商品除外。2.蔬菜类、肉类、家禽类(鲜)、水产类、冻品类每次询定价的时间为自然月的20日左右,每次询价结果作为下期定价依据。采购人将在“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产品市场网站(www.cqnync.cn/marketsta)”上,按网站公布的重庆双福国际农贸城批发价格对即将采购的需求商品进行询定价并记录,定价金额以该货品在询定价当日的平均价作为定价,特价商品除外;3.供应商按约定时间向采购人开具发票;2.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交货后,双方凭验收单对账;1.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以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5000元,在完成服务期限内约定的所有工作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本项目由采购人付款,采购人根据定价和采购量按月据实结算,结算方式如下:(三)付款方式结算金额=询价单价定价*(1+成交上浮比例)*实际采购数量-扣除金额(如有)进行据实结算。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磋商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四、其他要求5.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每月底前以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4.供应商于合同履行期次月开始,根据双方核定的金额及考核情况每月初开具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一、磋商程序及方法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基本资格条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基本资格条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基本资格条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基本资格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基本资格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三)磋商保证金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内容。3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审标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40%)蔬菜类、肉类、家禽类(鲜)、水产类、冻品类(2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上浮比例)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磋商报价(40%)大米、面粉、食用油、干副调料类、豆制品、水果类、奶制品(2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上浮比例)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服务部分(40%)技术方案(10分)评价所有涉及本项目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如货源、采购渠道、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应急预案、物流配送方案及各种规章管理制度等,评委横向比较(整体配送方案和各项应急预案),分档评分:方案说明详细、准确、符合要求的得10分;方案说明较为详细、较为准确、较符合要求的得5分;方案说明一般详细、准确度不高,少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得2分;方案说明不详细、准确度不高,大部分不符合要求的或不提供的均不得分。提供服务方案。2服务部分(40%)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10分)有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根据优劣评分:方案说明详细、准确、符合要求的得10分;方案说明较为详细、较为准确、较符合要求的得5分;方案说明一般详细、准确度不高,少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得2分;方案说明不详细、准确度不高,大部分不符合要求的或不提供的均不得分。提供服务方案。2服务部分(40%)配送方案(10分)提供配送方案,根据优劣评分;方案说明详细、准确、符合要求的得10分;方案说明较为详细、较为准确、较符合要求的得5分;方案说明一般详细、准确度不高,少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得2分;方案说明不详细、准确度不高,大部分不符合要求的或不提供的均不得分。提供服务方案。2服务部分(40%)应急方案(10分)提供应急方案,包括不限于防疫方案,食物中毒方案等,根据优劣评分;方案说明详细、准确、符合要求的得10分;方案说明较为详细、较为准确、较符合要求的得5分;方案说明一般详细、准确度不高,少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得2分;方案说明不详细、准确度不高,大部分不符合要求的或不提供的均不得分。提供服务方案。3商务部分(20%)业绩(6分)2018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提供单个项目合同服务周期一年(含)以上食材集中配送服务业绩,并获得业主的满意评价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同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业主满意评价表复印件。3商务部分(20%)人员配置(6分)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食品营养师,每配备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师,每配备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食品检验员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商务部分(20%)服务保障(5分)1.供应商有自有种殖基地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场地协议复印件)2.供应商有冻库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场地协议复印件、冻库照片彩色影印件)3.供应商有独立的分拣场地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场地协议复印件、产权证明复印件、分拣场地照片彩色影印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3商务部分(20%)保险(3分)供应商购买本年度的食品责任保险不低于3000万元(含)的得3分,1000(含)-3000万元(不含)得2分,1000万元(不含)以下得1分。提供购买保险的发票及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三、无效响应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采购终止(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一、磋商费用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联合体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响应文件组成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响应文件三、磋商要求(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四)修正错误(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六)响应文件的递交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五、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六、关于质疑(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4事实依据;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质疑答复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六篇采购合同(样本)(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采购合同样本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七、签订合同第一条配送范围:乙方作为甲方餐饮场所食品物资主要供应商,主要配送米、面、食用油、奶制品、蔬菜类、水果类、肉类、家禽类、水产类、冻品、干副调料品等。一、配送范围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配送餐饮物资,订立本服务合同。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以下简称甲方)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合同第五条验货方式2、蔬菜类: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农药残留超标;肉类:新鲜肉质有弹性,无腐败变质、异味虫蛀等,含水量适中;家禽类:新鲜、肌肉有弹性、内脏干净无积血、含水量适中;水产类:新鲜有弹性、鱼鳃鲜红、鱼鳞完整,鱼眼光亮透明等;干副调料(含干货)类:物资干燥、无杂质、无霉变、无硫磺等刺激性气味;冻品类:无杂质、异味。水果类:色泽鲜艳,形体完整,无腐烂、霉变、异味、虫蛀、寄生虫等。1、乙方配送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动物肉类需提供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大米、面粉、食用油、干副调料、冻品物资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QS标识齐全明晰。第四条配送质量:第三条配送时间:乙方根据甲方前一日10:00前开据的供货单,于当日7:00前送达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职工食堂指定位置。第二条配送地点:乙方将甲方所需餐饮物资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二、配送人员和车辆5、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4、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如西瓜等),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乙方应作退货处理。3、甲方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2、提供货物未达到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应在甲方人员和质量监督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配送物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所有货品均按净重进行计量收货。2、蔬菜类、肉类、家禽类(鲜)、水产类、冻品类每次询定价的时间为自然月的20日左右,每次询价结果作为下期定价依据。采购人将在“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产品市场网站(www.cqnync.cn/marketsta)”上,按网站公布的重庆双福国际农贸城批发价格对即将采购的需求商品进行询定价并记录,定价金额以该货品在询定价当日的平均价作为定价,特价商品除外;1、采购物资蔬菜类、肉类、家禽类(鲜)、水产类、冻品类原则上每月询定价1次,大米、面粉、食用油、干副调料类、豆制品、水果类、奶制品原则上每季度询定价1次;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调整询定价次数;第八条根据成交供应商承诺折扣系数进行计算。三、结算价确定标准和周期第七条乙方配备专用采购车辆1辆,确保车况良好,乙方配送过程中应遵守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和甲方管理制度,配送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及由此产生的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第六条乙方配备专业采购人员不低于2人,根据餐饮卫生行业要求办理健康证,乙方负责人员日常管理,承担人员用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工伤、劳动纠纷、诉讼等。如遇特殊情况无法询定价的(如因疫情管控等原因造成网上价格未及时更新等),可参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产品市场网站(www.cqnync.cn/marketsta)”网站公布的其他市场售价、重庆市万州区范围内其他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定价。第十条“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产品市场网站(www.cqnync.cn/marketsta)”公布的重庆双福国际农贸城批发价格、重庆市万州区范围内批发市场中无法询定价的品种、种类、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货品,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并经双方认可的价格作为定价。第九条成交供应商对结算价格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市场询价对价格复核。询价确定后甲乙双方按询价价格执行,如拒绝执行取消其供应商资格。3、每次询定价,采购人组成询价、定价小组,由相关部门参与组成;询定价结束后,参与询定价的人员均应签字确认(接到询定价通知确认后,询价当日迟到或未参加询定价的人员视同认可询定价结果);大米、面粉、食用油、干副调料类、豆制品、水果类、奶制品每次询定价的时间为每季度开始月份的20日左右,每次询价结果作为下期定价依据。采购人将在重庆市万州区范围内批发市场对需求商品进行询定价并记录,特价以及打折商品除外。第十五条甲方每日17时前提供次日采购物资清单。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第十四条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人员和车辆进出办公大院相关手续。第十三条乙方应不断拓展供应渠道,提高配送质量,保证甲方食材供应。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扶贫工作相关采购要求。第十二条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配送品种,减少配送数量。因市场特殊原因,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十一条乙方需严格遵守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各项条款,明确提供产品的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检验检疫报告等,确保所供物资安全。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四、双方权利与义务3.擅自缩减配送数量。2.擅自调整配送品种的。1.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第十八条为保证配送质量,合同期内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甲方有权视情况进行处理,情节较轻且未造成损失的,甲方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乙方限时整改,情节较重并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照价赔偿外,还必须扣除等额质保诚信金。第十七条合同签订签订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贰万伍仟元,用于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准时送货、公司形象等方面的信誉保证。违约责任3.违反上一条规定,同类问题三次或三次以上出现的。2.配送伪劣假冒产品;1.配送物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第十九条乙方严重违约的,除赔偿甲方损失和扣除等额保证金、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外,直接取消物资配送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未按时送货的。4.采购食品虚报价格的。1.因项目灭失的;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若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服务期。六、附则第二十一条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价款,每延迟1日按应付资金0.5‰的利息支付乙方。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按上月采购餐饮物资金额的0.5%赔偿违约金。第二十六条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依照法律程序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五条付款方式为按月支付,根据双方核定的金额每月5日前开具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第二十四条因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15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职工食堂的正常秩序,甲方应支付费用。4.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甲方要求提前解除的。3.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乙方要求提前解除的;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__份,需方__份,供方__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条款认真执行。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经济部分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签约地点:年月日年月日签订时间:签订时间: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三、商务部分(三)其他资料(二)服务方案(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一、经济部分(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如下:我方收到(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序号品目名称上浮比例(%)1蔬菜类、肉类、家禽类(鲜)、水产类、冻品类2大米、面粉、食用油、干副调料类、豆制品、水果类、奶制品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电话:联系人:地址: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8.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年月日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4.可附相关支撑材料。(格式自定)3.该表可扩展;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三)其他资料(二)服务方案5.若“响应情况”栏中仅填写“无偏离”或“有偏离”等内容而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供应商的身份。序号磋商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4.若“响应情况”栏中仅填写“无偏离”或“有偏离”等内容而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供应商的身份。3.该表可扩展;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项目名称:致: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致: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五、其他资料(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结束)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编号/采购执行编号CQGH-20220207项目名称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购买时间2022年 月 日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备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 食材配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