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编制 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招标公告(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2022)
项目概况
《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将被拒绝投标)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6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高正代咨[2022]第1058号
项目名称:《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元):1050000
最高限价(元):10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编制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2个月内完成《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文本初稿,4个月内完成《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6日至2022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将被拒绝投标)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政采云(http://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政采云(http://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2.1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2.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2.4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供应商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方式): 2.4.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2022年 12 月 23 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收件人:朱宇超 联系方式:13250960121 2.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可安排一名持3日内核酸阴性证明的授权代表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方可递交至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投标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开标,若投标人员需参加现场开标,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投标人员遵守宁波市各项防疫措施规定。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189556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189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宇超、陈懿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250960121
质疑联系人:杨诗雨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7273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编制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编制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392.0K
2022年12月采购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项目名称:《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编制项目项目编号:高正代咨[2022]第1058号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目录4、建议供应商自带电脑,以便于报价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2、“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报价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温馨提醒第六章评定成交的标准22第五章采购需求20第四章合同条款1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7第二章投标资料表5第一章采购公告1项目编号:高正代咨[2022]第1058号一、项目基本情况《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项目概况采购公告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30数量:不限标项名称:《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元):1050000预算金额(元):1050000项目名称:《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编制项目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2个月内完成《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文本初稿,4个月内完成《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验收。备注: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编制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元):1050000地点(网址):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将被拒绝投标)时间:2022年12月06日至2022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6日14:00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政采云(http://www.zcygov.cn/))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14:00(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元):0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政采云(http://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2022年12月23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2.4.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2.4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供应商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方式):2.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2.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2.1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投标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开标,若投标人员需参加现场开标,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投标人员遵守宁波市各项防疫措施规定。2.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可安排一名持3日内核酸阴性证明的授权代表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方可递交至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收件人:朱宇超联系方式:13250960121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189556项目联系人(询问):蔡老师传真:/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58号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1.采购人信息传真:0574-87721309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名称: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质疑联系方式:0574-89189556质疑联系人:王老师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质疑联系方式:0574-87727358质疑联系人:杨诗雨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250960121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宇超、陈懿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联系人:郑老师传真:/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投标资料表序号内容1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189556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58号1采购代理: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邮 编:315000电 话:0574-87727358、13250960121电子邮件:438208792@qq.com联 系 人:朱宇超、陈懿倩2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4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5商务条款部分: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2个月内完成《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文本初稿,4个月内完成《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验收。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①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②完成文本初稿,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③提交最终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余款。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4、履约保证金:无。5、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与分包。★6投标报价:1、本次采购最高限价:105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报价构成:报价是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诸如仪器设备的使用费、调查费(含交通及食宿费)、资料收集费、人员费用、技术支持费、专家论证费、会务费、验收费、资料费、培训费等与规划内容相关费用、代理服务费以及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税金等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3、不论中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8保证金金额:无。★9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 U 盘形式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10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11采购标的:《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编制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招标人代表: ≤1人,评审专家≥4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在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宁波分库(政采云)中随机抽取。13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 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 http://yinzhou.nbggzy.cn/14代理服务费: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代理服务费金额: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招标费率下浮20%,按照中标金额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分别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收 款 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市江东支行银行账号:380558329639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服务,合格的服务应是在国内可合法提供的、不受第三方限制的、免受追索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4.“货物/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台账记录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供应商”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二)定义(四)投标委托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三)招标方式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无效标。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产品和服务。(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联合体投标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投标费用疫情期间,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同时递交加盖供应商公章参与微信开标的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微信号纸质说明材料。(九)质疑和投诉★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如有)、信誉(如有)、荣誉(如有)、业绩(如有)与企业认证(如有)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招标文件允许的除外)。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八)特别说明本项目不得转包,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否则中标人不得分包给他人。(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供应商须知;2.投标资料表;1.采购公告;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一)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二)供应商的风险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7.投标文件格式;6.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采购需求4.合同条款;(四)对招标文件的异议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或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要求潜在供应商进行传真或书面确认澄清和修改已收悉,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告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要求回执确认。(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没有提出异议且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和注明日期。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分别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二)投标文件的组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标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投标文件的效力: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按“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2)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材料。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1)资格文件1.资格文件(3)报价文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商务材料。根据第六章“评定成交的标准”中“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须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开标一览表投标函★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3)投标文件在提供对投标货物/产品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应答时,对招标文件有技术数值要求的参数,必须以投标货物/产品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招标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应答,必须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2)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招标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1)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4.注意事项4.本项目投标应以含税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涉及的所有费用。3.所有投标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对用外汇支付部分,须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总价,总报价不受汇率变动影响。不接受外币报价,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要求。★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总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四)投标报价★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七)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以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部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注:投标文件中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投标协议书》须联合体双方均盖单位公章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外,招标文件中标明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的,只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或《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签字。2.电子投标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可用CA锁法人章(如有),未申请法人章的将签名部分签好后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咨询政采云400-881-7190)。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未正确关联定位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一)开标准备四、开标5.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其投标将被拒绝。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标记而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单独包封,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3、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二)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疫情期间所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持3日内核酸阴性证明的授权代表(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或者采用邮寄方式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三)特别说明(2)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注:(1)开标过程需供应商确认的事宜,通过微信或电子邮箱发送邮件等方式进行,请供应商在开标期间做好相应的准备。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2)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五、评标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6)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5)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3)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资格审查(三)评标程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二)评标的方式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详见《第二章投标资料表》。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一)组建评标委员会(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报价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供应商代表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符合性审查与比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五)错误修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四)澄清问题的形式(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七、定标政府采购的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响应截止时间或评审期间,若出现参与采购响应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招标。六、项目终止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3.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一)确定中标人八、评标过程的监控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十.质疑与投诉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九、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关于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内容需实质性调整,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供应商要约情况及采购人实际承诺结果据实增补或调整。)第四章合同条款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的有关技术资料。三、技术资料2.2本合同金额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诸如仪器设备的使用费、调查费(含交通及食宿费)、资料收集费、人员费用、技术支持费、专家论证费、会务费、验收费、资料费、培训费等与规划内容相关费用、代理服务费以及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税金等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一切费用。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二、合同金额一、主要工作内容5.2中标通知书;5.1本合同协议书;五、组成合同的文件4.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产权、版权及保密约定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转包或分包履约保证金:无。有关甲乙双方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5.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4采购文件;5.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8.2履行方式:8.1履行时间: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7.2除非得到甲方的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分包给他人;7.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3)甲方为乙方进行现场踏勘调研工作提供方便条件,相关费用乙方自行负责。(2)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调研方案、成果文件、资料图纸、数据。(1)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甲方不再向乙方增付费用。9.1甲方责任:九、双方责任8.3履行地点:采购指定地点(5)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出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权益,乙方须视履行合同为本身的责任。(4)乙方交付成果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做必要调整补充。(3)乙方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成果文件。(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标准、浙江省及宁波市最新相关标准。(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开展工作,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及时提交成果文件,并对其负责。9.2乙方责任:①乙方提供的既有规划成果只能用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不得扩展到其他项目或其它单位。项目完成后,相关数据应交回甲方。乙方对甲方所提供资料的使用权在合同项目完成后自行终止。2)资料使用和管理②项目成果提交验收时,乙方在扉页标注详细编制人员名单,同时加盖乙方规划成果审核章。①本项目成果为甲方所有。1)署名(6)署名、版权及保密约定(8)甲方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相关规划及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乙方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③项目完成前,乙方不得单独发表或交流与本项目有关的学术研究成果。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对外界发布关于本项目的任何信息。①甲方拥有本项目成果的版权,未经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甲方提供的任何业务资料,乙方需认真保管、严格保密,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7)版权、信息发布与学术研究②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承担对相关资料保密的法律义务。十一、税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③提交最终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第三笔经费,计合同总金额的20%。②完成文本初稿,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①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十、付款方式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十三、违约责任12.2服务期内因乙方服务本身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服务成果的,须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负责处理赔偿和补救措施。12.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服务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十二、服务质量保证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6.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16.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5.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宁波市鄞州区。十五、诉讼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甬新河起始于奉化区境内东江高楼张堰,向北穿过鄞州区排入甬江。河长为35.76公里,鄞州段23.84公里,宽度60米。甬新河会展中心断面2021年调整为省控断面,目标水质为IV类水,考核要求为III类水,目前甬新河会展中心断面的水质未能达到III类水的考核要求。(一)项目背景第五章采购需求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1)确定鄞州区甬新河的流域边界:利用数字高程,结合遥感图,结合无人机等现场调查,利用GIS平台划定鄞州区甬新河的汇水区域边界。1、鄞州区甬新河汇水区域的确定及现场调查(三)主要内容以甬新河会展中心断面水质提升为目标导向,突出“系统施治”的总体思路,以水质达标倒逼任务措施,科学编制《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制定水质提升路线图和时间表,全面涵盖污染减排、环境承载力提升和水生态修复等措施,提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水资源优化调度、智慧治水等重点工程项目,为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质改善提供技术支撑。(二)目标任务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因此根据省市的考核要求,结合鄞州区实际,决定编制《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7)鄞州区甬新河汇水区域排水设施调查:查清排水管网、泵站的分布、运行状况、水质水量等信息。(6)鄞州区甬新河汇水区域入河排口调查:查清甬新河汇水区域核心区(大洋江以北、会展中心断面以南)约150公里河道的入河排口的空间位置、基本属性、排污状况(对排口排水监测水质),对污染较为严重支流采用无人船声呐扫描等方式排查水下排口(排查河道50公里以上),形成排口分布一张图(矢量图,国家2000坐标)。(5)鄞州区甬新河汇水区域污染源现场调查:包括工业源、生活源(住宅小区、沿街店铺、机关事业单位等)、农业面源、畜禽(水产)养殖源等,包括污染源空间位置、基本情况等,完成污染源空间分布一张图(矢量图,国家2000坐标)。(4)鄞州区甬新河汇水区域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汇水区域内水质监测点位水质历史数据分析评价,在重点污染支流设置水质在线监测浮标站(监测指标至少含氨氮,监测点位10个以上,监测时间2个月以上)开展水质连续监测,完成流域水环境污染特征分析。(3)鄞州区甬新河汇水区域社会经济调查:行政区划,人口,产业分布等。(2)鄞州区甬新河汇水区域自然地理调查:流域的土地利用类型及分布面积调查,河流水系调查,水文水资源调查,植被调查等。3、主要水环境问题诊断和识别(3)确定污染优先控制区域。(2)计算汇水区域各控镇(街道)的污染负荷及排放强度。(1)根据汇水区域污染源的调查,结合相关的产排污技术,计算工业源、农业面源、生活源、畜禽养殖源等污染源对COD、氨氮、总磷等关键水质因子的污染入河量。2、汇水区域污染负荷计算(8)鄞州区甬新河汇水区域重点污染源及排水设施抽样调查:对甬新河主要污染支流周边的污染源(生活小区、机关事业单位、沿街店铺、农贸市场、工业企业、畜禽水产养殖户等)及雨污水管网、泵站开展现场抽样调查,掌握源头截污、过程输送、末端处置的现状。(3)建立生态补水模型,模拟不同补水情景下的水质变化规律,提出优化补水方案。(2)计算甬新河主要支流的污染通量,确定污染控制重点河流。(1)建立甬新河流域的水文、水质模型,通过水文、水质率定检验模型的精度,建立污染排放与水质响应模型,以阶段性水质改善目标为约束,将允许排放量逐一分配至汇水区内的各级行政区,计算汇水区域环境容量,拟定许可排放量及削减量。4、水环境模拟分析(2)形成影响鄞州区甬新河水质的问题清单,包括问题类型、点位位置、主要问题描述等,确定优先治理的重点问题。(1)根据鄞州区甬新河汇水区域内自然地理、水文、水质、污染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现状,对影响水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2)保障措施,包括:从组织架构、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提出治水的体制机制建议。(1)提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水资源优化调度、智慧治水等重点工程项目。6、重点工程和投资估算(2)根据问题制定各类污染源治理措施。(1)围绕“调结构优布局”、“控源减排”、“节水及水资源保护调度”、“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强化体制机制建设”等五个主要方面,提出具体的任务和措施,完善流域污染系统控制工程体系和水环境综合管理体系。5、主要任务和措施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办法第六章评定成交的标准成果提交:1、《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文本及相关图件的电子稿和纸质稿(20份);2、汇水区域、污染源、入河排口矢量数据(shp格式,国家2000坐标)。时间要求:合同签订2个月内完成《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文本初稿,4个月内完成《鄞州区甬新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验收。(四)项目成果要求1.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二、评标程序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4.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要求执行。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评分标准”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排序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结果排名先后替补,确定下一个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7.确定中标供应商6.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按商务技术分由高到低排序,若商务技术分也相同,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5.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4.参加采购响应的供应商中,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并以书面记录评标委员会的决定理由。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投标的澄清3.开标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5.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5.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五、重新招标四、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注: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5.3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审查类别审查内容资格条件审查(一)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资格条件审查(二)提供资格的承诺函。资格条件审查(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条件审查(四)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有)。审查类别审查内容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的组成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符合性审查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无负偏离。符合性审查最终报价是否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符合性审查评标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条款。符合性审查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属于响应无效的。1、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评标小组成员签名:年月日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附表3评审项目评标要点及说明报价分(1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最后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20%(如有)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得10分;最终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标项一: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105万元。超出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60分)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本项目的整体理解、总体思路、技术路线方案进行评审,0-5分。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60分)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本项目的资料收集方案进行评审,0-5分。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60分)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本项目的污染源调查方案进行评审,0-5分。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60分)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本项目的入河排口调查方案进行评审,0-5分。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60分)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甬新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现状的了了解程度及水质在线监测浮标站设置方案进行评审,0-5分。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60分)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甬新河流域工业源、农业面源、生活源、畜禽养殖源等污染源排放量及排放强度计算方案进行评审,0-5分。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60分)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甬新河主要支流的污染通量计算方案进行评审,0-5分。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60分)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甬新河流域生态补水模型方案进行评审,0-5分。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60分)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推进甬新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方案进行评审,0-5分。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60分)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各阶段工作安排计划方案进行评审,0-5分。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60分)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各阶段工作质量保障、工作落地方案进行评审,0-5分。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60分)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技术支持度、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跟踪服务方案进行评审,0-5分。商务技术分(90分)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5分)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本项目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分析及解决方案进行评审,0-5分。商务技术分(90分)成果质量保证方案(5分)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对本项目预期成果明确性,目标实现途径合理性及成果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进行评审,0-5分。商务技术分(90分)合理化建议(5分)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其他合理化建议方案进行评审,0-5分。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便捷响应(5分)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服务便捷响应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实施开展相关的服务场所设置情况、后备团队配置情况、用于项目开展所需的设备准备情况,水环境调查评估相关的专业实验室配置情况,应急及突发状况响应速度情况)进行评审,0-5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专业实验室照片,相关专业设备图片及设备购置合同复印件或购置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证明者不得分。商务技术分(90分)综合实力(3分)供应商具有地市级(含)以上环境保护类科学技术奖项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商务技术分(90分)项目业绩(1分)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今具有类似项目案例(类似项目业绩指县级及以上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每具有一个案例得0.5分,满分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与项目中标通知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团队配置情况(6分)项目负责人职称(1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科学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无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简介、人员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三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方为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1、如职称证书中无法体现专业的,按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2、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团队配置情况(6分)实施团队(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实施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涵盖以下专业:具有环境科学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1分;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1分;具有生态学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1分;具有水力学或水资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1分;具有遥感与信息技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1分。本项最高得5分。本项打分按高计分,最高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实施团队成员一览表、人员的毕业(或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三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方为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如职称证书中无法体现专业的,按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2、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一人具有多个专业证书的按一人计分,不累加。年月日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2、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3)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资料条件。(2)关于资格的承诺函;(1)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资格文件组成:年月日(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供应商名称)_自愿参加采购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供应商资格承诺如下:致:(采购人名称):(二)关于资格的承诺函(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2、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我公司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7、我公司将按时配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利解除合同。6、本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5、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方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商务技术文件组成:(三)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资料条件。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声明!(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商务材料。(4)根据第六章“评定成交的标准”中“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3)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招标代理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致::邮政编码:详细通讯地址:被授权代表签字:职务:被授权代表姓名:(印刷体)附: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电话:传真: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_日地址:(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备注(三)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备注:1、供应商可按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资料表》、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条款进行对应响应,并说明偏离状况;2、完全响应无偏离应在本表空白处醒目地注明“无偏离”的字样。3、本表格供参考,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拟(增减)表格。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服务要求《投标文件》服务响应说明1合同履约期限2服务地点3付款方式45……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业绩汇总表(四)根据第六章“评定成交的标准”中“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格式)日期: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开始日期备注供应商(公章):2、提供相关证书资料;注:1、表中所列人员配额为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置要求,供应商在招标采购文件中的人员配置不得低于最低人员配置要求。项目人员配置表日期:序号姓名性别岗位职称专业联系电话备注1234567……(2)开标一览表;(1)投标函;报价文件组成:(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商务材料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致:(采购人名称):(一)投标函(6)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5)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4)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3)中小企业声明函;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_____天。2.供应商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为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传真:__________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7.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6.我们郑重声明:本投标文件提供的情况和文件完全是真实的。5.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元(二)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采购内容投标报价备注1小写:大写:合同履约期限投标声明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非监狱企业不用提供】(四)监狱企业声明函说明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日期: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 Y(万元)资产总额 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 3、建筑业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 300≤Z<5000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V<100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10≤X<100 50≤Y<1000X<1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10≤X<100X<10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此函。(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注:日期:(六)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编制 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