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食材招标公告(海安市李堡镇敬老院2022)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海安市李堡镇敬老院食材采购项目JSZC-320685-JSHS-T2022-01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 12 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5-JSHS-T2022-0101
项目名称:海安市李堡镇敬老院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8.34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为费率报价,最高限价:100%。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海安市李堡镇敬老院每日均需采购各种食材,具体招标品种为粮油、猪牛羊肉、调料、豆制品、蔬菜及干货、冷冻制品、禽蛋、鲜鱼虾、水果、点心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需同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有经营场所,须有用于生产经营的自有或租用房屋及场地;荤、素食材冷藏库、冷冻库;加工操作间,荤、素食材的净菜加工等设备设施,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设备清单及其图片资料;
(3)有关参与服务及配送的人员(至少2人)需提供有效的江苏省从业人员预防性检查合格证(健康证)并同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 07日至2022年12月13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
方式:自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安市李堡镇敬老院 
地 址:海安市李堡镇
联系方式:曹瑞宏 15962761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联系方式:景倩雯 0513-81813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景倩雯
电 话:0513-81813576

海安市李堡镇敬老院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二).doc
海安市李堡镇敬老院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二).doc
李堡敬老院食材采购信用承诺书.doc
李堡敬老院食材采购信用承诺书.doc

目录二○二二年十二月海安市李堡镇敬老院(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海安市李堡镇敬老院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邀请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二部分谈判须知第一部分采购邀请项目名称:海安市李堡镇敬老院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85-JSHS-T2022-0101项目基本情况海安市李堡镇敬老院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因目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要求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遵守的疫情防护规定,进入开标场所的人员必须携带口罩,提供苏康码、行程码,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供下载,请仔细研究预算金额:68.34万元。本项目为费率报价,最高限价:100%。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所属行业:餐饮业项目类型:服务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材料,应由税务、社保或银行部门出具);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2)供应商有经营场所,须有用于生产经营的自有或租用房屋及场地;荤、素食材冷藏库、冷冻库;加工操作间,荤、素食材的净菜加工等设备设施,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设备清单及其图片资料;(1)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需同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方式:自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下载获取时间:2022年12月07日至2022年12月13日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三、获取采购文件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3)有关参与服务及配送的人员(至少2人)需提供有效的江苏省从业人员预防性检查合格证(健康证)并同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本项目不收谈判保证金。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二楼会议室提交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曹瑞宏15962761676地址:海安市李堡镇名称:海安市李堡镇敬老院1.采购人信息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方式(一)总则第二部分谈判须知联系方式:景倩雯0513-81813576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名称: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适用法律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2.1满足谈判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合格的供应商1.1本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公告中所述项目。6.谈判文件的解释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4.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6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此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支付。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谈判费用(2)谈判须知(1)采购邀请1.1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谈判文件构成(二)谈判文件6.1谈判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其它部分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释。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附件(5)响应文件组成(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项目需求3.2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谈判日期。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3.谈判文件的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2.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按谈判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谈判文件的澄清2.响应文件构成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响应文件的编制3.3谈判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四)响应文件的提交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响应,同意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谈判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4.谈判响应有效期的延长3.1谈判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谈判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3.谈判响应有效期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2.2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路况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到达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谈判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响应文件截止日期1.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公告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递交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响应文件。4.1.1响应文件的撤回4.1响应文件的撤回4.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3.1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的拒收(五)谈判与评审4.4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中规定的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4.2响应文件的修改4.1.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2.3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1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评审。2.谈判小组1.1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开始仪式。1.谈判仪式3.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2在谈判评审过程中,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1谈判小组、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5谈判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4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4.2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评审过程的澄清3.6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3.5在评审期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谈判小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5.1.2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由谈判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谈判小组进行反馈。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4.3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5.4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2在正式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6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5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现场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谈判活动将被拒绝。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6.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5.8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谈判小组联系。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谈判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7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5.7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谈判时,谈判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1.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1.4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6.1.3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2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1.1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6.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6.1.11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悬殊,评标委员会认为得分畸低者没有实质性响应的。6.1.10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6.1.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6.1.8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1.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2.4谈判小组认定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失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3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确定成交单位6.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成交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2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质疑处理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谈判,响应无效: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1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谈判文件第一部分。2.4质疑答复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谈判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3.l成交结果确定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成交通知书2.7投诉提起路径:江苏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投诉办理指南”。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5.3未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谈判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为十五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签订合同(七)授予合同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谈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项目对政府采购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对其他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除外)收取中标(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支票、汇票、履约保证保险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1根据《南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通财购〔2022〕23号)精神,对政府采购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履约保证保险网上办理试行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22〕8号),可直接在网上办理履约保证保险替代实质性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进一步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3.政府采购履约保证资金、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一、项目具体需求说明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谈判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第三部分项目需求3.2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通财购〔2021〕41号)和《关于南通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的通知》,对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贷款产品专栏。备注:中标(成交)供应商可自主选择符合试行规定要求的保险公司申办履约保证保险[其中:集中采购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NTdzbhweb,/supermarket/)“履约保证保险”模块在线申请投保]。3.1大米:一级粳米,新鲜当年大米,色泽亮、口感好、水分适中、颗粒整齐(碎米量少)、无粉尘,彩色包装,不可使用回收袋包装,包装袋上有品牌,厂址,封口有合格证书及生产日期,每袋包装25+0.1kg。每批货送达时须提供纸质的检测报告。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农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和其它相应的标准,同时,要满足采购单位对产品的其它质量要求并必须确保食品安全。如果因食品来源问题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出现的经济、法律及纠纷等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质量指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三)质量要求(二)配送服务:由中标供应商对李堡镇敬老院所采购的食材进行统一配送。(一)采购内容:海安市李堡镇敬老院每日均需采购各种食材,具体招标品种为粮油、猪牛羊肉、调料、豆制品、蔬菜及干货、冷冻制品、禽蛋、鲜鱼虾、水果、点心等3.7禽蛋:必须保证新鲜,无破损,必须符合《GB2749-2015蛋与蛋制品》标准。3.6禽肉:整禽肉,新冷鲜,不注水,色泽亮,无异味,去内脏,提供当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3.5牛羊肉类:新鲜,不注水,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呈淡黄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有新鲜牛羊肉正常气味,无泥污,无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无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无多余脂肪及血管。提供所供当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3.4猪肉类:猪肉必须是前腿夹心无骨肉,或者带皮五花肉(肥瘦1:2以上),新鲜,不注水,色泽鲜嫩,具有鲜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去长脚,无槽头、无隔膜,肥瘦比例较好。猪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②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③非洲猪瘟检测报告3.3蔬菜:新鲜、去枯烂、无杂质、无农药残留。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杜绝劣质、变质蔬菜,配有相关农残检测报告。3.2食用油:非转基因食用油,色泽亮、口感好、无杂质,有SC生产认证及生产日期等,送达时提供纸质的检测报告。3.13其它类:其它类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14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之内。所有食品来源均应有书面依据,必须可追溯,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3.12调料类:食用盐符合GB/T5461-2016标准,酱油符合GB18186-2000标准,味精符合GB2720-2015标准,生粉(淀粉制品)符合GB2713-2015标准,食糖符合GB13104-2014卫生标准,食醋符合GB/T18623-2011标准,酿造食醋符合GB18187-2000标准。提供产品合格证明。3.11豆制品类: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03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22106-2008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3.10冷冻品类:冷冻品必须保证为3个月内产品,配送公司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3.9水果类:无药物超标残留,口感好,个体差别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配有相关农残检测报告。3.8水产品类:鲜活、鳞片齐全、无血迹、无异味,必须符合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10133-2005《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具有专业水产品类检疫报告或检测说明。4.3供应商提供的全部食材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运输、防变质、防腐、防交叉污染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食材损坏和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每件包装箱应附质量合格标识。4.2供应商应有专门的仓储、加工、冷冻冷藏、食材发放区域;有专用运输车辆,保证冷链运输;具备食品安全和食品质量保障机制和售后特色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快,保证货物新鲜度,配送时间具有一定灵活性。配送食材应根据各类食品运输条件选择合适运输车辆,运输用的车辆、工具、铺垫物、防雨设施必须清洁、干燥,车厢消毒,运输中严禁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害的物品混装、混运。4.1中标供应商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协议约定和采购单位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如发现食材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采购单位可立即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对供应商扣除当天配送货物金额5-10倍的货款作为违约金。(四)食品安全要求注:以上相关标准如有最新标准出台,以最新标准为准。3.14质量保证期限: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少于三分之二。二、其他要求食材配送人员须遵守当时的疫情防控规定,接受疫情管控。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谈判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谈判文件规定实施;如本谈判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谈判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4.6如因供应商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采购单位有权根据情节情况,立即终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4.5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质保期须符合采购要求,采购单位在验收时将对产品质保期进行抽查,如发现所供产品质保期少于三分之二的,采购单位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发现一次做警告处理,发现二次罚款500元,发现三次及以上罚款处上次罚款金额的2倍;若因供应商所供产品质保期不符合要求导致采购产生重大影响的,供应商需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采购人视影响程度有权终止合同。4.4供应商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预包装食品(除蔬菜等散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预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1)计划采购:4.1配送流程4.配送要求:3.交货(服务)地点:海安市李堡镇敬老院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签定合同日期: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为十五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2.配送程序及要求(3)供应商应指定专人负责受理采购人食材订购、计划调整、退货更换、储备轮换等事宜,保持每周7天每天24小时通信畅通,沟通顺畅,处置及时,收到采购人食材需求配送计划后应及时予以确认并处理。采购人执行紧急任务和特殊情况(就餐人数临时变化的)需立即调整食材,可随时直接向供应商提出采购需求,并明确配送时限,供应商必须做到1小时内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2)应急采购: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订单后,及时组织货源,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采购人提前一周向供应商递交下周的订单,采购人以(短信、微信和邮件形式)直接通知供应商,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配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4.7供应商必须做到全天候配送服务响应,并及时向采购人反馈食材筹措及配送情况。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对供货品种进行调整。供应商应严格按订购计划明确的食材类别、数量、规格、包装、配送时间和地点进行供货,对配送供应的食材应进行准确分类、包装、标识,并按照约定时间和采购人指定的各配送地点完成食材配送。4.6供应商配合采购人指定的验收人员进行质量检验,验收时必须过秤,确定食品重量;供应商实际交售数量与预约数量相差上下不得超过2%。4.5供应商按要求提供质检报告、检疫证明等资料,如果发现质量不合格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退货或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重新换货,因食品质量而引发的其他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责任。如不满足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或收货后有权不支付相应货款。4.4配送清单:供应商提供送货单据一式三份,采购人一联、供应商送货一联、存根一联,并作结算凭证。供应商必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采购单位所需的食品食材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满足适度的加工要求,如遇货源紧缺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供货合同,首先确保向采购单位供货,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所有供应产品的品牌均须由采购单位确认后确定。4.3配送时间: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每天上午6时40分——7时00分)一次性按预约订购的数量和规格要求送货至指定地点。如采购人因故需对到货时间进行调整,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供应商如送货迟到超过一小时,影响采购人正常运转的,采购人可从其他渠道进货,所发生的金额由供应商承担,并扣罚本次短缺数量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配送程序:采购人提前一周向供应商报送下周采购计划——供应商组织每日送货上门——采购人验收货物——采购人签字确认货物——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定期进行货款结算。(2)对于菜品质量,采购人验收时发现菜品有质量问题或者双方对菜品质量存在异议时,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更换菜品,直至采购人验收合格。(1)因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伙食供应延误且供应商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为确保不影响伙食供应,采购人有权紧急自行采购,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5.售后服务:4.10如果发生服务人员在配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伤害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4.9供应商所聘服务人员与采购单位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供应商应培训好服务从业人员,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从业道德。供应商所用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人身安全、医疗、工资、各项保险、内部管理、各类纠纷等各项事宜及所涉及经费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单位概不负责。4.8供应商对采购人所需菜品及其他辅料无论数量多少,应无条件配送。7.验收方案:双方当场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在验收交接单签字盖章。验收不合格的,采购单位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对供应商扣除进行当日配送货物总金额5-10倍的货款作为违约金。供货期间对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的,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取消中标供应商供货资格。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产生的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6.验收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为依据。配送食材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需及时进行更换货物。情形严重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5)以上现象累计出现两次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关损失。(4)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原因造成采购人食堂出现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供应商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发生食物中毒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治疗费、误工费等)。同时采购人立即停止向供应商采购,并暂扣供应商当月所有供应食材的货款,作为供应商的赔偿预付款。如涉及违法,依法追究责任。(3)供应商所供物料的定量包装货品应符合相关规定,足量供应。如有供应货物短斤少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每次扣罚供应商200元,在结算款中抵扣,同时需及时补充所缺物料。(1)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产品费、配送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含装卸力资)、加工费(所提供食材能满足到甲方现场切配加工的要求,切配加工所需要的设施设备等由乙方提供)、相关辅助材料费、检验费、税费、合理利润、售后服务、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作的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即招标物服务周期结束前的所有费用且包含响应招标文件采购要求的所有费用。报价要求(3)基准价:以海安日报每周发布的最新海安市农批、农贸市场商品价格信息的平均价为当日基准价。若采购人采购的品种不在海安日报公布的清单中,该品种以海安市新华市场当天实际市场价格为基准价。(2)各食材基准价经确认后按实结算。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实际采购量。(1)所有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供应商凭采购人签收的每批验收单及采购人核验的正式发票于次月一次性结算上月的所有货款报镇集中审批后由财政非现金结算。8.付款方式: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填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一、谈判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供应商所供应的食材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同类型市场价格,由采购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市场评估,一旦发现高于市场价格的,则采购人有权按所有供应的品种各期市场最低价的折扣率与供应商结算。并对供应商扣除当次配送货物的全部金额的2倍作为违约金。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二)谈判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一)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谈判小组认为最后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谈判小组有权取消其谈判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最后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7、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八)公告成交结果(七)采购人代表宣布评审结果。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三部分组成。一正两副,并在密封袋上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九)发放成交通知书二、商务技术文件5、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4、请按谈判公告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谈判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备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三、价格文件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4.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评审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4、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1.报价表(格式见附件);附件1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公章):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价格响应文件(封面)项目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公章):特此声明本公司愿就由组织采购的(采购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活动进行谈判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谈判响应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关于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日期:______年月日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身份证号码: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提供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年月日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单位名称(盖章):-----代理人(被授权人):------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盖章):本单位(具备/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方参加你方的(项目名称)的投标,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4我公司(本人)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5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情况一览表附件6日期:______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单位名称单位优势及特长单位概况职工总数人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营业额实现利润单位概况流动资金万元人主要产品1.单位概况固定资产(万元)原值:净值:万元人2.单位概况占地面积M2原值:净值:万元3.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名称型 号上年产销量产品技术先进水平曾获何级何种奖励主要用户名称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其它近3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供应商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谈判资格将被取消)。如有名称变更(非因该单位出现了与资格预审(如果经此程序)时的营业性质的根本改变以至不再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说明原名称因何种原因变更为现名称,并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其它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注:(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附件7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谈判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附件8供应商名称:(盖章)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3.供应商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谈判文件,由谈判小组认定。3.供应商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谈判文件,由谈判小组认定。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注:(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报价总表附件9供应商名称:(盖章)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2、如有分包,供应商参与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报价总表。1、报价总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填写说明:日期:项目编号:谈判货物、服务名称谈判折扣率 %主要货物、服务制造商及产地附件11注:供应商必须详细报出采购清单中各个子项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且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总表报价合计相等。请各供应商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填报,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盖章):分项报价明细表(服务类)附件10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备注1234合计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1.(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0说明: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日期: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YY附件11日期:供应商全称(盖章):(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附件1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附件13时间: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系统查询联系。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海安市财政局和人民银行海安市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欢迎贵公司参与海安市政府采购活动!各供应商:海安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对我单位在海安市李堡镇敬老院食材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中行为郑重承诺如下:!、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会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斤其他供应商参属竞;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料;不接受赔略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购信息;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六、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加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没计等事项;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興论等监督;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市李1安海菜购单!!盖章)222年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敬老院食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