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道路保洁市场化招标公告(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2022)
关于道路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道路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温州商贸文化广场停车场内三楼3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7-NJZX-C2022-0026
项目名称:道路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210.00万元(全年采购金额为预估数,采购人不对全年采购金额做出承诺,根据具体用工人数按实结算)
最高限价:3200元/人/月(单价)
采购需求:主要实施服务范围为永阳街道范围内(永阳街道工业园区、东庐集镇以及周边道路)清扫、保洁及其他相关配套工作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模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证明材料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模板】;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12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模板】;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模板】;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③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④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8日至2022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温州商贸文化广场停车场内三楼304室
方式: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温州商贸文化广场停车场内三楼304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①在上述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②投标供应商应当关注并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时间等相关安排。
四、响应文件提交
磋商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年12月20日14:00(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温州商贸文化广场停车场内三楼303会议室)
磋商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PDF格式,U盘或光盘形式)。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备注:①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各供应商原则上只允许派一名授权委托人到达现场参与开标,遵守实名登记,佩戴口罩、手套,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规定,不扎堆聚集。②各投标供应商应当持续关注并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时间等相关安排。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温州商贸文化广场停车场内三楼30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2、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www.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3、 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700号
联系方式:13913361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温州商贸文化广场停车场内三楼304室
联系方式:152517985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元辉/陈盼
电 话:13913361955/15251798597
2022年12月07日
道路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道路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17-NJZX-C2022-0026项目名称:道路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道路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117-NJZX-C2022-0026一、项目基本情况道路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温州商贸文化广场停车场内三楼3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合同履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采购需求:主要实施服务范围为永阳街道范围内(永阳街道工业园区、东庐集镇以及周边道路)清扫、保洁及其他相关配套工作等内容。最高限价:3200元/人/月(单价)采购预算:210.00万元(全年采购金额为预估数,采购人不对全年采购金额做出承诺,根据具体用工人数按实结算)(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模板】;(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12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模板】;(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证明材料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模板】;(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模板】;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④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③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②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方式: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温州商贸文化广场停车场内三楼304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温州商贸文化广场停车场内三楼304室时间:2022年12月08日至2022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14:30(北京时间)磋商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年12月20日14:00(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②投标供应商应当关注并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时间等相关安排。①在上述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备注:地点: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温州商贸文化广场停车场内三楼303会议室)时间:2022年12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备注:①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各供应商原则上只允许派一名授权委托人到达现场参与开标,遵守实名登记,佩戴口罩、手套,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规定,不扎堆聚集。②各投标供应商应当持续关注并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时间等相关安排。磋商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PDF格式,U盘或光盘形式)。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地点: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温州商贸文化广场停车场内三楼303会议室)(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2、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www.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温州商贸文化广场停车场内三楼304室名称: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3913361955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700号名称: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一、总则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电话:13913361955/15251798597项目联系人:徐元辉/陈盼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5251798597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2.2“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1“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定义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适用法律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政策功能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同志》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后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费用注: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7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6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备注:汇款时请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可简写)等相关内容开户行及账号:建设银行南京大东门支行32001596340052500905地址、电话: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201号D座20层025-86289667纳税人识别号:91320117780679746Y4.3本项目还涉及税费、管理费等相关为完成本次项目磋商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并含在投标综合单价内。4.2根据财库〔2018〕2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15000元收取。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5.3磋商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5.2磋商的最小单位是包。磋商货物和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磋商货物和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5.1磋商文件组成:磋商邀请;磋商须知(包括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其他事项。5.磋商文件组成磋商文件7.2供应商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逐条应答。7.1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完成响应。7.投标三、响应文件编制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至日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8.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7.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7.5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7.4服务属于小微企业提供的,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7.3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复印并加盖公章密封在响应文件内。8.7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8.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8.5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8.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8.3供应商所使用的币种位应为人民币,单位为“元”。投标产品如果属于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8.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见目录一);9.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9.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9.响应文件的组成(9)联合体投标协议(若有)(格式见附件)(8)合同草案条款;(7)《商务条款偏离表》;(6)★《中小企业声明函》(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以“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www.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的信息为准)(4)★第一章磋商邀请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若有);(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3)《技术条款偏离表》;(2)服务承诺(不得低于本项目磋商要求);(1)★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9.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提供的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9.5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9.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2.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四、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11.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收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1.1自磋商之日起60天内投标有效。11.投标有效期10.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13.2投标截止时间后,响应文件不能修改和撤回;如果撤回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3.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1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12.1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4.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14.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4.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14.联合体(本项目磋商文件格式,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磋商15.3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15.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5.1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15.磋商组织及程序14.6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5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项目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中标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之间应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15.9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5.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南京中信将退还其磋商保证金。15.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5.5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15.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15.1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采购人在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二)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一)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6)属于磋商邀请中第四条第3款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的;(5)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4)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签署、盖章的;(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5.1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提供书面活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7)没有详细阐述服务方案,而是直接拷贝磋商文件需求的;16.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6.评标程序(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7.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服务、业绩、履约能力等。17.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及诚信记录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将全部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直接进行算数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17.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16.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6.3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6.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8.4南京中信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8.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供应商及时到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18.1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审办法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18.确定成交供应商17.3评定方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20.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0.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19.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19.编写评审报告18.5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南京中信信均不退回。21.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1.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1.签订合同六.签订合同20.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2.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提出询问,采购代理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2.询问七、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21.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1.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4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收到采购文件之日优先于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以前者为准);24.4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3.2质疑供应商的质疑行为和质疑函的主要内容应符合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质疑函原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通过现场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时间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23.质疑(一)质疑主体不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24.8质疑函存在以下情形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4.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事项、质疑处理结果,供有关采购人、财政部门、行业协会查询。24.6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关于质疑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通过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处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4.5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质疑供应商需要修改、补充质疑函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有效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4.10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南京中信或采购人不予受理:24.9供应商以质疑函形式递交,但无具体、明确质疑事项,实质内容为询问的,代理机构可视为书面询问受理,后续事宜按照询问答复流程办理。(五)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四)质疑函未按要求签署或盖章的;(三)供应商超过法定质疑期提出质疑的;(二)供应商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法律条款(具体条款);(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6诚实信用25.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5.投诉24.13南京中信或采购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违规质疑或多次质疑不成立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4.12南京中信或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南京中信将及时配合采购人进行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4.11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第三章成交标准26.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26.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26.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6.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6.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序号评审因素评分细则分值1价格①本项目最高单价限价:3200元/人/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标,作废标处理。②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二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③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开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2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含),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14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需体现出内容、日期等相关信息,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时间以合同显示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143项目负责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项目经理证书的得4分。注: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05月份-2022年10月份)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社保缴纳应体现养老、工伤、失业,或医疗、生育保险,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4项目拟投入人员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达到配置最低要求(1名)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名管理人员得2分,最高得4分。注:须提供全部人员名单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05月份-2022年10月份)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社保缴纳应体现养老、工伤、失业,或医疗、生育保险,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5投标人认证情况投标人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注: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验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不到的或因过期原因此项不得分。56项目服务实施方案根据响应文件提供的项目认知分析、服务设想等方面评分:(1)对采购需求认识、服务设想非常深刻,实施方案全面合理,项目服务架构、岗位设置合理,工作流程完整、科学,具有针对性,定位明确,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2)对采购需求认识、服务设想较为深刻,实施方案全面较合理,项目服务架构、岗位设置较合理,工作流程较完整、科学,针对性较强,定位较明确,有一定操作性的,得5分; (3)对采购需求理解相对尚可,分析基本到位的,实施方案基本合理,项目服务架构、岗位设置基本合理,工作流程基本完整、科学,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4)对采购需求理解有偏差,分析不到位的,实施方案不全面,项目服务架构、岗位设置简单,工作流程简单,无针对性的,得1分;(5)未提供的不得分。87质量管理制度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制度,投标单位的内部员工奖惩激励机制,制度明确,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制度较明确,操作行强,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制度简单、有一定操作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8重点、难点及纠纷处理分析与建议(1)对本项目难点、重点的分析明确,阐述详细,纠纷处理的分析具有针对性,合理化建议(措施)具有科学性,内容完整有效,建议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2)对本项目难点、重点的分析较明确,阐述较详细,纠纷处理的分析,合理化建议(措施)内容基本完整,建议有一定操作性的,得3分;(3)对本项目难点、重点认识不全面,相关内容阐述简单、没有针对性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59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安排十分合理、可行,机械设备配备、材料投入和人员组织保障十分到位,内容清晰明确、措施合理,全部能满足项目要求,得8分;工作计划安排较为合理、可行,机械设备配备、材料投入和人员组织保障比较到位,内容较明确,措施较合理,较为满足项目要求,得5分;工作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可行性一般,机械设备配备、材料投入和人员组织保障一般,内容基本清晰明确,基本能满足项目要求,得3分;工作计划安排简单,机械设备配备、材料投入和人员组织保障单一不细致,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10安全文明环保管理体系和措施(1)安全文明环保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设置健全;现场安全文明作业措施、安全警示措施、环保措施等全面详尽、科学合理,措施切实可行的得6分;(2)安全文明环保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设置较健全;现场安全文明作业措施、安全警示措施、环保措施等全面、较合理,措施一般,得4分;(3)安全文明环保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设置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现场安全文明作业措施、安全警示措施、环保措施等表述简单,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611应急方案根据响应文件针对高温、雨雪等恶劣天气,突击保障任务和防疫防控等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评分:(1)应急处理方案完备健全,对本服务项目针对性强,可靠性强,具有实际可操作性,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应急演练的得5分;(2)应急处理方案较完备、较健全,操作性较合理的,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应急演练的得3分;(3)应急处理方案简单,操作性一般,不组织人员开展应急演练的或只考虑一种应急情况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512服务保障措施保障措施充分有效,内容全面完备,服务响应速度快,解决故障时间快,人员责任分工明确,能够及时与其他单位、部门综合协调,确保工作目标能圆满实现,得10分;保障措施较为充分有效,内容较完整、可行性一般,服务响应速度较快,解决故障时间较快,人员责任分工较明确,可以实现工作目标,得7分;保障措施的全面性有效性一般,服务响应速度一般,解决故障时间一般,人员责任分工单一,内容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但基本能实现工作目标,得4分;保障措施简略,相关内容表述简单不细致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013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有完备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建立、收集、保存等流程健全、规范,有完善档案移交步骤的得3分;(2)有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建立、收集、保存等流程健全,有档案移交步骤的得2分;(3)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一般,没有档案移交步骤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3合计1005、供应商必须提供真实信息,如有提供虚假信息、证明、合同或证书等虚假资料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已签署合同的,则中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上报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4、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将本“评分表格”制作于响应文件商务标中,并标注响应文件对应页码,以便方便磋商小组评审。3、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原件备查。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说明:备注:(3)服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2)服务范围:永阳街道范围内(永阳街道工业园区、东庐集镇以及周边道路)清扫、保洁及其他相关配套工作等内容。(1)本次采购项目为道路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一、项目概况及内容:第四章成交标准(2)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其负责道路保洁的人员、业务管理及相关考核工作等,其余未尽内容但为完成该项目所必需的工作也应包含在内。(1)保洁人员年龄,男性要求年龄60周岁(含)以下,女性要求年龄55周岁(含)以下,可适当放宽5岁,但不得超过总人数的20%。二、项目实施要求:③采购数量:具体的用工人数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排。②全年采购预算金额210万元为预估数,采购人不对全年采购金额做出承诺,根据具体用工人数按实结算。①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单价方式报价。供应商在报价前须自行对实施范围及实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因未勘查现场或者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响应文件误编,包括成本核算错误,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2)甲方有特殊事宜,如遇到检查或相关部门布置任务时,乙方应做到随叫随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任务。(1)所有外包区域由乙方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巡查、考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甲方按照采购要求、考核细则等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巡查以及业务考核。三、项目服务要求:(5)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权要求供应商撤换不合格的人员,所有人员变更均须报采购人审核备案。(4)保洁人员中必须有两名(或以上)人员熟悉水性,熟练人力船驾驶,以便于在保洁水域打捞漂浮物。(3)根据实际保洁发生地点,提供保洁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保洁人员素质良好且受过基本培训的熟练保洁工承担保洁服务,品行端正,有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记录。(8)乙方在本合同的执行期内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卫生许可要求。乙方应遵照甲方的制度进行生产管理,包括考勤制度的建立,操作流程制定、员工离职和危机处理等。乙方应教导其员工严格按照甲方的工作描述,生产操作规程等质量标准进行工作,意外产生的工伤,经济补偿,劳动争议等均由乙方承担。(7)乙方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按月支付其员工的工资(严禁拖欠员工工资),为其员工按规定投缴保险及支付其他国家规定高温费、过节费等相关费用,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规定。(6)园区内设施损坏(不含乙方责任),影响乙方正常作业,甲方应及时维修或更换。(5)如遇大型活动或接待任务,需要乙方增加人员配合的。甲方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积极配合,如不配合,甲方有权作出处罚。同时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补充,对于增加人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4)所有保洁人员必须具备完善的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一切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相关资料,同时乙方应承诺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乙方应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同时承诺不派出或使用童工。(3)甲方提供保洁车辆(含垃圾清运车)及充电设施、停车场;电动车辆修理费由甲方负责,人力保洁车辆由乙方负责修理。在使用期间,乙方应确保车辆无安全隐患,上路正常行驶。车辆如发生需要维修的情况,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报备并及时维修,确保车辆无安全隐患方可上路行驶,否则出现一切因车辆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服务期满后,乙方保证所有车辆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返还甲方。乙方当班结束后车辆必须停至甲方规定停车场所内,服从管理。四、服务考核标准:具体考核细则详见附件。(13)★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本项目相关税收缴纳地须为溧水区永阳街道范围内。备注: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响应文件。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函的内容需包括以上内容,格式自拟。(12)乙方必须每月及时提供保洁员工的月排班表,甲方每天按照排班表及岗位分布表对乙方保洁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采取不定期形式,保洁人员出勤以甲方记录为准。(11)鼓励乙方在保洁服务方面采取机械化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可以和甲方商榷。乙方正常运营所需物资(办公用品/保洁用具),均由乙方负责。(10)乙方负责维护保洁进程中的一切责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万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及工作人员的作业或非作业性的人身、财产安全等责任,或由于作业、保洁管理不到位等引起的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安全等责任,所有责任与甲方无关。(9)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乙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所有责任与甲方无关。(2)本项目实行固定单价。投标单位报价时应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管理服务项目、服务要求、人员配备、人员工资、设备配置等各类费用组成进行综合报价。报价中应包含市场价格风险、政策风险以及一切意外风险费用,中标后,承包单位由于考虑不周,漏报、少报而要求追加报价将不会被采购单位所接受。投标人的中标单价,服务期内不作任何调整(考核扣款除外)。(1)报价应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含税费用。投标报价包括员工工资、服装、劳保、福利奖金、税费、保险、车辆费用、机械维修费用、消毒品和生产工具费及各种补贴、疫情防控物资、责任风险和税金等一切费用。六、报价说明:(2)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甲方需凭乙方开具(税款全额缴纳在项目所在地永阳街道)的发票支付款项。(1)付款结算以实际人员出勤为准(只包含一名现场管理人员)。服务费用根据实际发生人数每月10号支付,一年中分十二次支付服务费用。(若涉及考核罚款,则罚款金额从该支付费用中扣除)五、付款条件:③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地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的;②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①乙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1)乙方在服务管理期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相关保洁人员:七、其他要求:(3)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供应商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供应商的最终投标报价中。③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影响的;②在省、市各类迎检、考评活动中失责任分,整改不力的;①如有转包的情况;(2)乙方在服务管理期间,由于管理措施不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还需支付已完成实际发生金额5%的违约金: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同时乙方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的进展,对于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④乙方员工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一、考核内容为了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使保洁人员具备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从思想上认识到环卫工作的光荣性和重要性,特制定本考核细则:考核细则永阳街道镇村保洁所环卫管理附件:④未听从甲方统一指挥,未按甲方要求进行应急管理造成严重损失。5、工作日期间严禁饮酒,如若发现,第一次扣10分,第二次扣50分,第三次将予以辞退;4、保洁人员工伤、患病需以医院证明为准,并按照医疗期规定进行休息,发放工伤、病假工资,医疗期过后仍不能工作者,视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由第三方外包公司根据相应法律法规予以辞退;3、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并填写书面请假申请。在工作期间不得出现旷工现象,若出现旷工1天扣10分,连续2天扣20分/天,累计3天将予以辞退;2、工作期间禁止出现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扎堆聊天等现象,如若发现,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将予以辞退;1、全体保洁人员实行考勤制度,由所属第三方外包公司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巡查、考勤,并如实进行填写每月考勤表,满勤以当月日历天数为准。如有缺勤,第三方外包公司应及时安排保洁人员进行替补;(一)环卫管理方面11、第三方外包公司应按照保洁所要求配备人员,由保洁所合理调配,分配工作任务,不得擅自改变、增加或减少;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保洁所进行说明,否则若单次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超出部分每例扣10分并立即安排人员替换,单次检查总计缺岗人数五名以下的每名扣20分,五名以上的(含5名)直接解除合同。10、所有辞退人员由第三方外包公司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替换,应于第二天及时到岗,若发生人员缺岗每例扣10分,三天内不到岗每例扣50分、五天不到岗直接解除合同。9、对于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法律处罚者一律予以辞退。8、由于个人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公共物品损坏的,由第三方外包公司负责赔偿;7、被曝光、投诉经查属实每次扣10分,同样的曝光、投诉发生第二次扣30分,第三次直接解除合同;6、不团结合作,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发生吵架事件,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将予以辞退;若发生打架事件将直接予以辞退;4、焚烧垃圾,每例扣5分;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或倒入绿化带,每例扣10分;3、路面出现抛撒滴漏,保洁时间内未及时清扫的,每例扣1分;接报后15分钟内未赶到现场作业扣1分,30分钟内未到达现场作业扣2分,30分钟以上才到达扣5分;2、保洁员作业时未统一服装(含服装不整、标识不统一、破旧),每例扣1分;组长未携带当班考核本的,每例扣1分;未按规定作业路段进行清扫保洁或从事与保洁无关事项,每例扣2分。1、未按规定时间清扫保洁的,每例扣1分;9点前未完成大面积清扫的,每人扣5分。(二)环卫作业质量方面12、所有人员应在保洁所指定的保洁区域内进行环卫保洁工作,第三方外包公司不得超出区域内私自调用,若每月发现一次一例扣10分,二次一例扣20分,三次以上(含三次)直接解除合同。1、果皮箱、垃圾桶、垃圾容器满溢,每个扣5分,周围不洁净扣2分;(三)环卫设施管理8、作业范围内有暴露垃圾堆,大堆(一垃圾清运车)扣4分,中堆(一保洁车)扣2分,一堆垃圾(一簸箕)扣1分;大量暴露垃圾超过一垃圾清运车的及时汇报保洁所,未及时汇报的一处扣5分;垃圾桶垃圾满溢或垃圾桶旁堆积垃圾而垃圾桶是空的,未及时清理或清运,每处扣5分,主次干道垃圾未能随扫随清,归堆量过大,影响市容和交通,每例扣2分;绿岛、花坛、墙角、路边、沟渠、河坡等处有积存垃圾,1平方米以下每处扣1分,1平方米以上每处扣2分;7、路面有积水(雨水除外)1m2扣1分;路面、路牙、隔离桩下有积灰1m2以下扣1分,1m2以上扣2分,路面有污迹1m2以下扣1分,2m2以上扣2分,窨井盖、下水道盖三格不净扣1分,全部不净扣2分。6、慢车道、人行道(含路面、路牙、隔离桩、树根、喇叭口、快道的绿岛)发现杂物、纸屑、烟头、漂浮物视野内3片(个)以上扣1分,每多三片(个)加扣1分,路面有污物(人畜粪便、呕吐物)每处扣2分;5、保洁员、保洁车不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闯红灯、骑反道、非机动车辆进入快车道等,每例扣5分。二、考核分值6、保洁车、垃圾清运车维修需提前向保洁所进行报备,若私自维修,费用由第三方外包公司自行承担;5、保洁车、垃圾清运车乱停放、影响交通的,扣1分;当班作业结束后车内垃圾不及时送往垃圾中转站倾倒的,半车以上扣2分,满车扣5分;当班结束后车辆不及时停至指定地点摆放的每例扣2分,在指定地点之外过夜扣10分;4、保洁车、垃圾收集车车体不洁、容貌不整、乱披乱挂的,作业工具未按规范摆放,扣2分;超出保洁区域行驶每例扣10分;3、垃圾桶垃圾容量超过2/3,每例扣1分;破损、容貌不洁扣2分;2、果皮箱、垃圾桶门未关、盖未盖,每个扣1分;果皮箱、垃圾桶未每日清洗,体表不洁、积灰、有油污,每个扣2分;(夏季根据文件规定另行调整通知)下午13:00-17:00上午07:00-11:00三、工作时间2、被市级检查考核扣分的每1分处罚100元;被区检查考核扣分的每1分处罚50元;被城管局检查考核扣分的每1分处罚20元;1、正常考核基数每1分为10元。供应商单位: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南京市财政局监制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订日期:分项报价表详见乙方响应文件。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条件、标准提供保洁人员,并合理调配:合同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中信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住所地:住所地:序号名称数量单位1(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2、本合同每个保洁员总价款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工资、着装、清洗、辅助材料、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磋商文件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否则,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本合同项下服务单价为(大写)元/人/月,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合同总价款1.履行合同期限:第四条履行合同期限、地点(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4)成交通知书;(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2)技术条款偏离表;第七条交付和验收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六条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权利保证2.履行合同地点:(2)磋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1)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缴纳。第八条履约保证金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服务事项。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第九条合同款支付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服务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给乙方。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3、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服务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第十条违约责任3.付款条件:详见磋商文件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缴纳履约保证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拒绝接受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逾期交付的,今后参加政府采购信誉将受到影响。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1、其他违约责任约定:10、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响应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四条诚实信用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 话:电 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帐 号:(说明:本目录内容为参考格式,供应商可根据磋商文件及评标标准内容需要,自行细化或补充目录条款及内容)资格审查及评分索引表日期: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资格审查及评分项目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的投标报价为(大写)元/人/月。我方的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磋商要求,我方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磋商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邀请,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特声明如下:致: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目录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磋商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月未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我方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我方在全国范围内未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或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已满。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地址:14.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联系方式为:13.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12.一旦我方成交,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按承诺的时间完成服务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11.我方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10.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力,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授权代表姓名(签字):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传真:电话: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致: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日期:年月日报价表(第一轮)目录三、报价表格式备注: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 称投标单价(元/人/月)是否属中、小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的服务是否属于监狱企业提供的服务是() 否()是() 否()是() 否()投标单价(人民币,大写)元/人/月4、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在“是否属于中、小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的服务”、“是否属于监狱企业型企业提供的服务”栏内,勾选“是”或“否”。2、第一轮报价表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第二轮、第三轮起的报价表(格式如下)应提前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并单独携带,不需密封,供磋商报价时使用。1、请注明是第几轮报价;说明: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目录四、分项报价表(若有)注:本项目可能存在多轮报价,供应商应将每轮报价都视为最终报价,并综合考虑所有情况。项目名称:道路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第()轮报价函投标人名称第 次报价(元/人/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大写:小写:注:磋商小组需投标人澄清、补正或承诺的其他内容在本栏中填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序号名称品牌、规格或型号或其他数量单价(元)总单价(元)是否属中、小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的服务是否属于监狱企业提供的服务总单价小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目录五、资格证明文件3、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在“是否属中、小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栏后填写“是”或“否”;在“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的服务”栏后填写“是”或“否”;在“是否属于监狱企业提供的服务”栏后填写“是”或“否”。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供应商名称:(盖章)20年月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4)信用承诺书格式(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加盖公章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信用得分星级诚信档案记录情况表信用承诺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 年 月 日 技术条款偏离表目录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4)不适用信用承诺情形的投标人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①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②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③具体内容详见宁财购通【2021】5号文。20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要求规格投标响应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商务条款偏离表目录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响应偏离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目录十一、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列表及材料(格式自拟)目录十、《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www.njgc.jfh.com)网站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签名并盖章)目录九、服务与承诺(格式自拟)目录八、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格式自拟)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微型”或“小型”企业的划分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为准。说明: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必须提供)声明人(公章):(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注:提供网上信用查询资料并加盖公章(若需要)。日期:年月日附件四、联合体共同磋商协议(非必须提供)注: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若需要)。日期:年月日声明人(公章):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主要设备有:。(若有)乙方承当的工作和义务是: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是: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邀请,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如我方成交,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联合体共同磋商协议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住所:住所:通信地址:通信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保洁市场化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