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素质培育招标公告(黑山县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2022)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黑山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2-09 至 2022-12-15

撰写单位:
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静

(2022年黑山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黑山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726-00109

项目名称:2022年黑山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31,500.00

最高限价(元):2,031,5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2022年黑山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二、采购内容
用于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人数500人,专业生产型高素质农民人数60人,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人数50人, 合计610人。
三、采购要求
(一)培训内容
1、经营管理型培训15天/班(120学时)。
专业生产型培训7天/班 (56学时)。
技能服务型培训7天/班 (56学时)。
2、培训课程:遵循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课程包括:立足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遵循立足产业发展、满足农民需求、培训高质高效产业,开展集种养、加工、销售、品牌、物流、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培训。
3、具体培训工作按照《辽宁省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农科(教育)函【2021】16号)、《黑山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要求实施。按要求制定详细培训方案、课程表和资金使用计划。
(二)、培训要求
1.有能容纳100人以上完善的教学场地、设备设施。
2.保证培训时间,按时完成课程,保证质量,学员通过结业考试。培训机构中标后,具体培训项目开展由中标单位根据培训班次安排授课。
3.保证学员用餐安全,教学安全。
4.接送学员车辆,车况完好,确保学员安全。
(三)、资金使用要求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要求,规范使用,规范管理,并建立资金专账。
(四)考核要求
培训机构所实施的内容最后需通过省绩效考核或第三方验收。

1、
授课教师培训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并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

2、
按照招标单位要求,招收学员、整理培育对象基本情况、网上录入师资库和农业农村部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培训台账和分类归档立卷等工作。

3、
制定参加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结束后,报送培训人员出勤表。

4、
组织学员下载“云上智农”APP并进行评价。

5、
培训期间保证出勤率,培训结束后,组织培训学员进行考试考核,并达到规定通过率。

6、
培训结束后进行典型报道,提供培训台账、培训日志等档案。相关材料、教材、工作总结、资金预算和实际支出记录以及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的图文及影像资料等分类归档立卷等。

7、
组织学员在本地和异地能力拓展(参观交流)。
8、线上课程由培训基地与“云上智农”运营商衔接,负责管理培训事宜。
四、其他具体事项与中标方签署合同时,双方协商确认。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具体期限及日期根据采购人实际安排情况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培训资格或被省市农业部门推介或确定的培训基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1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下递交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及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和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黑山县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黑山县南内环路86-1

联系方式:
18402626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

联系方式:
0416-4360777

邮箱地址:
Shendaxy2021@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736889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416-436077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素质培育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