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家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山东大学第二医院2022)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国家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采购设备一宗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国家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采购设备一宗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济南市历城区万科海右府8-102)/线上(电子邮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19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X-HW-2022-042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国家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采购设备一宗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50万元
  最高限价:195.50万元
  采购需求: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国家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采购设备一宗,主要包括可视化呼吸治疗工作站一套,其中包括监测仪一台,治疗仪一台,可采进口,使用科室为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
  标包划分:1个包
  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3)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其中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提供相关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其中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关备案证明);
  (4)本项目部分设备可采进口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商或可追溯到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7日至2022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万科海右府8号102),疫情期间磋商文件采用邮寄方式,不需现场领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期限内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邵经理0531-88933166/15315311287)明确所投项目名称及项目确认,供应商项目确认后请访问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将以下材料发送至sdthgczx2022@163.com(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扫描件;(3)与本项目相关事宜联系人、联系电话;(4)磋商文件费汇款凭证。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本,邮寄另付邮费50元(售后不退)。缴纳磋商文件工本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行 号:313451000125,账 号:817972201421003546;汇款须注明:项目简称+单位简称。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的通过。
  注:本采购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遗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潜在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2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34号277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供应商必须整包,不可分拆报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
  联系方式:0531-85875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万科海右府8-102
  联系方式:0531-8893316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经理
  电 话:0531-88933166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山东大学第二医院项目编号:TCZX-HW-2022-042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设备一宗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国家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同诚咨询TONGCHENG-CONSULTATION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目录日期:2022年12月采购代理: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章采购要求-48-三、评审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46-二、评审细则-44-一、评审方法-44-第三章评分办法-44-供应商须知正文-17-附件四:报价一览表-62-附件三:授权委托书-61-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0-附件一:报价函-59-第六章附件-59-第五章合同格式(参考)-55-(格式自定)-67-附件九:质保期外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报价表-67-附件八:产品性能描述一览表-66-附件七: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65-附件六: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64-附件五:报价明细表-63-附件十四:密封袋封面格式-82-附件十三: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表(如果有)-78-附件十二:证明文件格式(参考)-69-附件十一:维保方案及维保费用报价表-68-(格式自定)-67-附件十:与所报设备配套耗材、试剂的价格表(如果有)-67-项目编号:TCZX-HW-2022-042一、项目基本情况: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国家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采购设备一宗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济南市历城区万科海右府8-102)/线上(电子邮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项目概况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国家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采购设备一宗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标包划分:1个包采购需求: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国家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采购设备一宗,主要包括可视化呼吸治疗工作站一套,其中包括监测仪一台,治疗仪一台,可采进口,使用科室为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最高限价:195.50万元预算金额:195.50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国家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采购设备一宗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1年时间:2022年12月07日至2022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磋商文件:(4)本项目部分设备可采进口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商或可追溯到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其中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提供相关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其中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关备案证明);(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1)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时间和地点:注:本采购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遗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潜在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的通过。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本,邮寄另付邮费50元(售后不退)。缴纳磋商文件工本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行号:313451000125,账号:817972201421003546;汇款须注明:项目简称+单位简称。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期限内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邵经理0531-88933166/15315311287)明确所投项目名称及项目确认,供应商项目确认后请访问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将以下材料发送至sdthgczx2022@163.com(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扫描件;(3)与本项目相关事宜联系人、联系电话;(4)磋商文件费汇款凭证。地点: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万科海右府8号102),疫情期间磋商文件采用邮寄方式,不需现场领取。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34号277会议室;时间:2022年12月19日09:00(北京时间);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名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供应商必须整包,不可分拆报价。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31-88933166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万科海右府8-102名称: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531-85875076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531-88933166联系人:邵经理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项目信息项目编号:TCZX-HW-2022-042项目名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国家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采购设备一宗采购人名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联系方式:0531-85875076代理机构名称: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万科海右府8号楼102联系人:邵经理联系方式:0531-88933166资金来源与采购预算资金来源:专项资金预算金额:195.5万元最高限价:195.5万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符合资格条件的下列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注明复印件无效,需提交原件);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注明复印件无效,需提交原件)。(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税凭据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近三年内(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时,将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对供应商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当日。对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报价处理。(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报价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8)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其中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提供相关备案凭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其中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关备案证明复印件);(9)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商或可追溯到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0)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未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对采购文件的疑问提交疑问时间: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上午11:00前。提交疑问方式:发电子邮件至 sdthgczx2022@163.com(word文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各一份),并致电0531-88933166采购文件澄清澄清和修改文件发送时间(如有)报价截止时间5天前;澄清和修改文件发送方式:发送电子版至各供应商预留的电子邮箱。响应文件份数纸质响应文件3份,其中正本1份和副本2份;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U盘,可编辑word版本和PDF版本各一份);报价一览表一式3份。电子版内容应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商务、报价、技术内容及技术资料,其中有英文资料的还应提供中、英文对照文本。报价一览表一式3份单独密封。装订方式:纸质响应文件应正反双面打印,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每册厚度不得超过4.5cm,如超过需分册装订;在封装背脊处打印项目名称;为节约成本,响应文件封皮请勿使用硬版纸,每页均应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及报价一览表密封,并在封套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或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注明“于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注:单包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即可。响应文件的签署报价函、报价一览表以及采购文件格式要求中注明需盖章的资料均应按要求签署。磋商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整)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网银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或第三方担保。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开户名: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开户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账 号:817972201421003546行 号:313451000125请在交易附言内填写:单位简称+项目简称磋商保证金以电汇或网银形式提交的必须从供应商的账户转出,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其他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银行信息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磋商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报价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注:疫情期间如无法进入递交地点,我方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磋商会议时间磋商会议地点磋商会议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会议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证明材料执行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有效的证明材料: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评分办法涉及的业绩合同、信誉或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详见评分办法)。注:上述证件复印件必须附在响应文件中。年份要求近三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如成立时间较短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至今的相关证明材料。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可视化呼吸治疗工作站。交货期签订采购合同后90个工作日;工期:3天。质量保证期≥1年付款方式货物经双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交付入库后,甲方收到发票且财务入账三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9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财务入账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付总金额的10%。磋商小组组成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有关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技术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根据第三章“评分办法”进行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各供应商进行排序,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直接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相关费用成交服务费:√本项目成交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下浮40%计取,不足 3000 元按 3000 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交纳。供应商报价时应考虑上述费用,但不得单列。进口产品可采进口,详见第四章产品清单。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金额:成交金额的__%形式:现金(电汇)、银行保函、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退还时间:通过履约验收后一周内是否统一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统一踏勘现场,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书的说明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书:(a)当产品国内总代理或涵盖采购人地区的总代理直接参与报价时,需提供制造商对该代理的长期授权书的复印件,若为外文,需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b)除上述第(a)条情况外,供应商需提供产品制造商或其国内总代理或涵盖采购人地区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和从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至出具授权书机构的各级相关授权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证明出具授权书机构的有效性。且上述为供应商出具授权书的区域经销商自身获得的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应至少包括本年度,且至少应涵盖采购人所在地区,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若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应能立即提供从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至该区域经销商的各级相关授权文件委托方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查证。说明磋商文件标有“★”号条款要求的内容是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该响应文件有可能因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而被否决;磋商文件标有“*”号条款要求的内容是关键技术参数,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响应文件标有“#”号条款要求的内容是重要技术参数,不做无效报价处理;响应文件各章节中,有加粗的文字,表示是重要的内容,应引起供应商的注意。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将在签订合同时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提供明确的优惠措施。本文件中涉及的“单位公章”、“单位章”、“公章”“盖章”处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 如供应商为自然人,上述关于印章的约定均指参与项目的该自然人签名。供应商应派熟知本项目的人员出席磋商会议,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会要求供应商代表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系指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系指山东大学第二医院1.采购人一、说明供应商须知正文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具备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3.合格供应商3.3向采购代理进行项目确认;3.2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3.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磋商文件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供应商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保证所报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磋商文件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如供应商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4.1“采购货物”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4.货物定义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3.4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本磋商文件共分六部分,内容如下:6.磋商文件构成二、磋商文件5.2代理服务费: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由成交供应商根据原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货物标准的60%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5.1无论报价过程的实施或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承担与响应文件制作和报价相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担负这些费用。5.报价费用第六章附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采购要求第三章评分办法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7.5澄清、补遗一经发布即生效,无需回复,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采购代理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7.4如果澄清、补遗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5日,且澄清、补遗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的制作,相应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日期,并将此变更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7.3潜在供应商未在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无需要澄清的问题,逾期任何问题不作答复。7.2在报价截止时间5日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澄清和修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该补充文件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潜在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7.1任何已依法获取磋商文件(进行项目确认是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必要环节)的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问题,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要求澄清的潜在供应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一次性全部提出,并通知到采购代理。采购代理在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按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8.4除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采购代理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8.2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编制(1)报价函;9.1商务文件: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并按下列顺序编制,以方便评审。响应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组成。9.响应文件构成8.5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取消其报价资格。(8)售后服务;(7)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表;(6)报价明细表;(4)报价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f质量保证期内、外的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和收费等情况(附件十)。e供应商对提供的所有货物,明确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全部免费维修;d设备出现故障后,在接到用户通知后,多长时间响应,多长时间到达现场,多长时间排除故障;c提供成交货物齐全的资料(必须包括中文的使用说明、安装手册、维修手册、专用工具和相应质检手续证明文件);b提供及时、迅速、优质服务的承诺,迅速快捷地提供货物的备品备件,保证采购人能够及时买到货物所需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a对货物负责维修、维护,定期回访;(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包括技术白皮书、技术支持资料等无法在线提供的资料(供应商修改、遮掩、涂改原始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翻译本谋取成交的,采购人可上报主管部门);9.2技术文件:(12)其他。(11)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10)与所报设备配套耗材、试剂的价格表;(9)质保期外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报价表;(7)紧急故障处理预案;(6)培训方案(列出详细培训计划,培训时间与地点、培训人数、培训费用(包括差旅费)、培训内容、培训次数,及时提供相关领域新技术与新信息,终生提供相关技术咨询等);(5)服务质量保证措施;(4)安装调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安装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安装场地环境要求,例如:设备对安装场地的要求、电源、地线、温度、湿度、静电、防尘、防辐射等,将设备安装并调试好,达到说明书技术指标的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期进度等内容);(3)产品性能描述一览表;(2)货物配置明细表;9.3.1资格证明文件9.3资格、资质证明部分:响应文件应按上述目录顺序、内容逐一列出,如内容不全,由磋商小组综合认定。磋商文件中未提供格式,供应商可自拟格式。(10)供应商认为需说明的其他内容。(9)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附件五)。(8)拟投入的售中及售后服务人员表;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果有);3)供应商为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时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允许联合体参与或允许供应商向一家或者多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分包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产品明细表”;2)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允许联合体参与或允许供应商向一家或者多家监狱企业分包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产品明细表(如果有);1)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允许联合体参与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产品明细表;9.3.2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文件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条。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3)有关的质量体系、安全等认证证书(如果有);2)评分细则中加分项的复印件;1)近三年所投产品的业绩一览表及合同复印件;9.3.3其它证明文件5)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10.1本次报价采用多轮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应报出运至项目现场并安装调试后价格,含主件(包括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内陆运输费、相关保险费、伴随服务费、装卸费、保管费、疫情防护费、外贸相关费用(进口货物提供)、安装调试费、检测费、培训费、售后服务等内容的所有税、费(以上相关费用在报价明细表中单列,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报价应包括达到采购人使用要求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采购条件,不得在成交后无故增加任何费用。10.报价供应商可将上述三个部分按上述顺序胶装装订在一起,并在首页编制连续页码。因未按上述顺序装订或响应文件未胶装散页导致无法评审等,由此造成的评审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9.4响应文件应按上述目录顺序、内容逐一列出,如内容不全,由磋商小组综合认定。磋商文件中未提供格式,供应商可自拟格式。9.3.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备注:9.3.2-9.3.3项内容请供应商认真填写,如无请填写无。10.7响应文件应对产品质量、供货时间、售后服务做出明确的承诺,以及达不到承诺的相关条款要求应负的责任和义务。10.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详细写明产品的系列、名称和型号、产品性能、各项技术指标、品牌产地、质量等级、供货时间、售后服务、出厂合格证、备案证、出厂检测报告等,以及达不到检测和质量要求应负的责任。10.5供应商应保证所报出的最终价格,在排除各种差异因素后,不超出自己的正常国内市场价格,并且保证价格不应高于对其他情况相似购买者的出价。10.4供应商应报出所能承受得了的最低的合理价格。10.3最终报价(即合同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0.2供应商应填写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11.1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胶装),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编写连续页码,并在封装背脊处打印项目名称。11.响应文件装订与编写10.11供应商的多轮报价均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0.10对于进口产品,供应商自行承担在外贸代理业务过程中,因汇率波动导致的费用变化风险。10.9对原产于美国的产品,进口时在正常的科创免税之外,中国政府加征的特殊关税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0.8对于进口产品,供应商应充分理解采购要求,并确保设备合法进口。本次采购由成交供应商办理相关进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进口产品在交货时要向采购人出具进口产品报关单、税单、原产地证明、进字号注册证等进口证明材料。11.7响应文件中所报产品技术参数描述与产品制造商的产品宣传彩页或制造商官方网站公布的资料不一致的或因制造商官方网站更新产品资料滞后造成不一致的,应当在“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备注栏中做出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11.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设备主要技术指标、规格和性能、技术参数值的详细说明,并提供技术白皮书或技术支持资料或其他证明材料等无法在线提供的资料作为佐证,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1.5供应商须如实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如实提供其技术指标。供应商不得复制粘贴磋商文件中的技术及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中的参数及要求作为其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否则,其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11.4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11.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正反双面打印。11.2供应商应准备三份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12.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或盖章无效。★12.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磋商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响应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签字、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字或加盖公章。12.响应文件签署11.10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9为合理节约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响应情况;供应商须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参数(或商务条款)与要求,逐条说明报价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1.8关键及重要技术条款(*条款为关键技术条款,#条款为重要技术条款)需提供技术白皮书或技术支持资料或其他证明材料等无法在线提供的资料作为佐证,否则该条款视为“实质不响应”或“负偏离”(在响应文件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的说明中写明该资料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13.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接受。13.2每一密封文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注明“于2022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2)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3.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密封件格式见附件十四):13.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14.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4.4磋商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退还。若交款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退款时,磋商保证金退至供应商账户。14.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被视为无效报价。14.2磋商保证金采用的形式按前附表规定的形式缴纳。14.1供应商应提交前附表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14.磋商保证金16.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四、响应文件提交15.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15.1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90日。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报价将被拒绝。15.报价有效期14.6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3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17.2响应文件须采用纸质形式,以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的报价不予接受。17.1采购代理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接收合格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同时签字确认。17.响应文件签收16.2采购代理将拒绝接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6.1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18.5通过给所有供应商发通知,采购代理可以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代理与供应商以前在报价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截止期。18.4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响应文件,磋商会议后撤回报价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8.3撤回报价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18.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18.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18.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1)宣读会场纪律;19.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报价:19.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持法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参加磋商会议,并签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19.1采购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报价。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主持,邀请供应商参加。19.报价五、报价与评审★19.5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不予受理。注:疫情期间如供应商无法进入磋商会议地点的,我方将根据疫情的情况,另行通知。19.4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会议程序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4)磋商会议结束,供应商退场。(3)在采购人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予以签字确认;(2)公布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21.评审原则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澄清、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0.组建磋商小组(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未在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22.初步评审21.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21.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1.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1.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21.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磋商小组在符合性检查后按无效报价处理:(2)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1)不具备国家或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2.2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后按无效报价处理:22.1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磋商会议后依法对供应商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符合性检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报价后修正,但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报价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2.3在综合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4)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有围标、串通报价情形。(3)供应商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的除外;(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品目)而未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采购文件未明确说明允许投报进口产品,而投报了进口产品的;3)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在规定的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响应文件的;(3)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磋商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报价处理。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4)磋商小组成员会根据磋商文件规定,详细审阅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项列出响应文件的全部偏差。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8)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7)首轮报价、再次报价、最后报价中的任一轮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未响应标注有“★”的条款;(5)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D、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C、不满足采购人的付款方式;B、不满足技术要求中的带*号条款;A、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5)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报价将被拒绝。(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2.4初步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23.5磋商小组通过上述评审,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行最终报价并进入综合评审。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继续评审。23.4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23.3澄清的内容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3.2供应商对澄清的答复以书面材料为准,但不得对报价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23.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问。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报价。23.响应文件的澄清2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4.磋商23.6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5.2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条款响应性、安装调试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培训方案、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售后服务、业绩等综合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5.1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5.综合评审24.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应以书面方式提交,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予以退还。24.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24.5竞争性磋商项目有再次报价的机会。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5.1.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上述小微企业应为依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5.5.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磋商文件评审办法。25.5.1中小企业优惠办法25.5政府采购政策25.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多种产品,即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应在采购清单中注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如未标注核心产品的,按产品价格权重高的确认。25.3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磋商小组依次按照报价得分高、技术条款响应性得分高、售后服务得分高进行排序,确定排名在前的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25.5.1.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25.5.1.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响应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但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5.5.1.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享受上述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证明须由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1)供应商所报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所报产品的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按规定使用强制节能产品的或未提供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按无效报价处理。25.5.4优采、强采、节能、环境标志产品:(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价格的计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价格=供应商报价×(1—扣除比例);供应商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只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评审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及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磋商文件评审办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5.5.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25.5.5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对报价进行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仅用于评审过程的报价得分计算或评审价格的比较,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价格扣除公式:评审价格=供应商报价×(1-5%×节能、环境标志等属于优先采购的认证产品价格与包中所有产品总报价的权重)。(4)非单一产品(每包)采购时,对于节能、环境标准等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给予认证产品5%的评审价格扣除,最终价格扣除按认证产品与包中所有产品总报价的权重进行计算:价格扣除公式:评审价格=供应商报价×(1-5%)(3)单一产品(每包)采购时,对于节能、环境标志等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给予认证产品5%的评审价格扣除;(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报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格式详见附件,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表,含此类产品的单价、数量及全部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占总报价的权重),并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的证明资料(需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根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未提供财库〔2019〕9号文要求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附件: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表的,不给予鼓励优惠政策。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若未在品目清单中明确需执行优惠政策的,则该报价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其中,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品目)而未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按无效报价处理。经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做进一步评定。4)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采购结果公正性的活动。3)恶意串通报价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5.6无论在评审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将被拒绝,若成交,则无效。采购代理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六、合同签订27.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磋商小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果,磋商小组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供应商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磋商小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27.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采购代理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27.供应商瑕疵滞后的处理磋商会议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综合排序等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6.评审过程保密29.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29.签订合同28.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8.1成交公告将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网站发布。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8.成交通知七、处罚、质疑30.2履约保证金自货物交付验收合格之日15个工作日内退还。30.1本次采购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成交总金额的%,合同签订后7日内缴纳。3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29.4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9.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订立采购合同的;2)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订采购合同;1)报价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31.处罚3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提出质疑,超过期限不予受理。32.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2.质疑7)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6)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必要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2.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人不予受理:32.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令第十条的规定,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4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将提请财政监督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33.2在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内容。33.1供应商对所领取的有关文件及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资料泄密,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33.保密八、保密32.9对于成交结果的质疑,以公布成交结果的日期为准,超过期限不予受理。32.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投诉。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的书面解释为准。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35.解释权十、解释权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应保证用户免受第三方主张的任何权利的义务。“第三方主张的权利”包括产品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债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等权利。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费用,供应商须全部承担。34.专利权九、专利权评审方法评分办法36.2采购人不保证低价成交。36.1供应商所报产品技术参数(或使用功能)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36.其他十一、其他中小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评审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评审细则1.2磋商小组按各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家数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1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依据各供应商响应文件,对其商务、技术、价格、服务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并按评分细则进行打分。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序号评分项目分值得分标准报价部分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最终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值/最终报价)×报价权重(30%)×100技术条款响应情况36分对响应文件进行技术条款响应性评审:技术参数中标记“#”为重要技术参数,每出现1条未实质性响应或负偏离的,扣1分;技术参数中每出现1条普通技术规格指标未实质性响应或负偏离的,扣0.5分,扣完为止。安装调试方案6分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进行评审,方案描述清晰、详细、设备到货时间具体、进度计划满足项目要求、疫情防护及难点问题考虑周详、保障措施健全、有针对性,得6分,每出现一处瑕疵或缺欠,扣1.5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按期交货的保证措施5分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按期交货的保证措施情况进行评审,描述清晰、详细、保证措施完善,得5分;每出现一处瑕疵或缺欠,扣1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培训方案5分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审,培训方案、计划描述清晰、目标明确、可使操作人员能够独立操作并掌握基本的技能、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内容翔实、完善,得5分,每出现一处瑕疵或缺欠,扣1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紧急故障处理预案4分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紧急故障处理预案进行评审,综合考虑设备在使用当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故障情况及应对措施,内容完整全面、紧急故障处理措施健全、有针对性,得4分,每出现一处瑕疵或缺欠,扣1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售后服务5分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维修服务人员配备合理,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划分,符合售后服务的需求,具有对维修响应时间、处理办法及解决问题的服务方案,保证设备出现故障能够及时响应、快速恢复正常使用,定期回访设置合理,得5分,每出现一处瑕疵或缺欠,扣1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质保期4质保期在满足磋商文件最低要求情况下,质保每增加一年的2分,本项最多得4分;(提供原厂质保函,否则不得分)业绩3分近三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所投产品(多种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的业绩,每个项目得1分,最多得3分,没有业绩此项不得分。(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注: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含报价产品明细页、签字或盖章页,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优惠条款2分由磋商小组认可的实质性优惠条款,每提供一条得1分,最高得2分,无不得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监狱企业产品合计报价/总报价)]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3、评审价格的计算:评审价格=最终报价×(1-扣除幅度)。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则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价格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如果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但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非单一产品(每包)采购时,对于节能、环境标准等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给予认证产品5%的评审价格扣除,最终价格扣除按认证产品与包中所有产品总报价的权重进行计算:价格扣除公式:评审价格=供应商报价×(1-5%)单一产品(每包)采购时,对于节能、环境标志等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给予认证产品5%的评审价格扣除;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的环保、节能产品,应在响应文件中附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报价表中注明。其中,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品目)而未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按无效报价处理。优采、强采、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合计报价/总报价)]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的,评审时不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一)可视化呼吸治疗工作站-监测仪(可采进口)采购设备参数要求:一、采购项目内容、数量:第四章采购要求价格扣除公式:评审价格=供应商报价×(1-5%×节能、环境标志等属于优先采购的认证产品价格与包中所有产品总报价的权重)。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备注1可视化呼吸治疗工作站一套(核心产品)1、可视化呼吸治疗工作站-监测仪1台可采进口1可视化呼吸治疗工作站一套(核心产品)2、可视化呼吸治疗工作站-治疗仪1台可采进口1.4、适用范围:可用于胸围70cm到150cm的患者在床旁连续监测患者呼气末肺容量的变化趋势。1.3、显示图形分辨率应大于1440x900像素,对比度最小500:1,可视角度130゜。1.2、显示屏:≥16英寸彩色触摸控制显示屏幕(不得采用组合屏和外挂屏)。1.1、整机原装进口,提供进字号注册证。1、质量层次要求:监测单元设备参数要求:2.4、电极缚带配置电极数量≥15个2.3、肺内通气变化的区域信息以以下形式显示:实时横截面电阻抗动态图像,横截面电阻抗状态图像,实时电阻抗波形,信息数值化显示,信息趋势化显示。2.2、显示电极平面内呼气末肺容量短期变化的区域信息2.1、可显示电极平面内空气含量因换气而变化的区域信息。2、临床应用1.5、原理:采用电阻抗断层成像技术,适用于进行胸腔阻抗测量,用于评估和研究各种生理或病理状态下导致的肺内气体异常分布情况和动态规律。治疗单元设备参数要求:(二)可视化呼吸治疗工作站-治疗仪(可采进口)2.8、该设备所显示的信息仅可作为肺功能评估的辅助信息。2.7、通过数据线的链接能与指定的呼吸机共享潮气量参数及容量-时间波形,并显示于该设备屏幕。2.6、标配视图冻结功能、输出屏幕截图功能、数据回顾功能、患者信息录入,患者数据记录,事件标记功能,文件夹管理,高帧采样(最高50Hv),滤波器设置,切点频率设置,手动调节功能。2.5、标配4种视图:主菜单、全屏图像、吸气末趋势、ΔEELI趋势2.1、常规通气模式2、软件系统(3)、呼吸机具备有创通气,无创通气与内置高流速氧疗功能。(2)、供气方式:中央供气系统(1)、整机原装进口适用于成人、儿童患者通气;1、基本要求:(6)、PC-SIMV/PS压力控制-间歇指令通气(5)、PC-AC压力控制-辅助通气(4)、PC-CMV压力控制-指令通气(3)、VC-SIMV/PS容量控制-间歇指令通气(2)、VC-AC容量控制-辅助通气(1)、VC-CMV容量控制-指令通气(2)、VG自动流速/容量保证功能,且全程支持自主呼吸;(1)、PC-BIPAP压力控制-双相气道正压通气,且全程支持自主呼吸;2.2、高端通气模式(9)、NIV无创通气(8)、SPN-CPAP/PS自主呼吸-持续正压支持通气(7)、PLV压力限制通气2.3、机器内置功能:(7)、VPS可变压力支持通气;(6)、ATC自动插管补偿;(5)、O2-Therapy高流速氧疗功能:持续流量Flow(BTPS)2至50L/min;(4)、PC-APRV带有AutoRelease功能,反比通气模式,最高可达300:1;(3)、Autoflow,在所有容控模式下允许病人自主呼吸;3、硬件系统(5)、智能肺视图将气道阻力,肺顺应性实时动态图像显现,并可监测治疗前后的变化。(4)、可与可视化呼吸治疗工作站监测仪(胸阻抗断层扫描仪)连接并传输共享通气参数,直观的通过胸阻抗断层扫描仪来看到参数调整设置对病人肺部通气改善的效果。实时观察调整呼吸机到最佳的参数指标。(3)、具备智能吸痰快捷键,脱管吸痰时只需一键操作,机器自动停止送气2分钟,吸痰期间无报警;机器自动在吸痰前后为病人提供纯氧输送3分钟,减轻医护人员工作强度。(2)、具备记录本(可保存不少于5000个条目)、趋势表(图形或表格,可记录7天的趋势)、自定义数据;(1)、内置全本中电子说明书,可根据上下文检索:呼吸机的连接,使用注意事项,以及通气模式的原理和使用方法,方便学习。(6)、呼吸机可以将设备配置导出到USB存储介质,可以将USB存储介质上保存的配置导入到其他同型号设备;(5)、标配USB接口截屏输出功能、USB接口屏幕设置输出/导入功能、USB接口监测数据(趋势、表格、记事);(4)、非压差式铂金丝流量传感器,方便单独拆卸清洗并消毒,机器使用过程中流量传感器可以方便随时进行校准,校准时无需断开病人连接,也无需待机;传感器具备ID编号,ID识别技术可显示更换时间并智能提醒。(3)、除主屏幕显示外,主机上另有电子显示窗,单独显示病人的氧浓度及分钟通气量,以保证病人重要监测信息的安全(比如屏幕故障时,机器可以根据电子显示窗的重要监测信息继续安全工作);(2)、永久性顺磁式氧传感器,监测吸入氧浓度,无需每年定期更换氧电池耗材;(1)、≥15寸彩色触摸屏,屏幕和主机可分离,屏幕可以灵活固定,操作界面可以个性化配置,有白天和黑夜模式;(4)、吸气流量:2-120L/min(3)、吸气时间:0.2-10s(1)、容量控制模式下潮气量设置范围:20-3000ml(2)、呼吸频率:2-80次/min4、技术参数(8)、每台机器含重复性管路2根,流量传感器5个,一次性呼出阀5个,一次性气管延长管50根。(在疫情期间可大大降低交叉感染的发生)(7)、机器标配MR810湿化器;(10)、触发灵敏度:可调,流速触发值能直接设定并显示数值(9)、压力上升时间:0-2s(8)、压力支持Psupp:0-90mbar(7)、吸入氧浓度:21-100%(6)、PEEP:0-50cmH2O(5)、吸气压力:1-99cmH2O1)、动态顺应性Cdyn范围:0至650mL/mbar(mL/cmH2O);(4)、肺功能监测值(3)、呼吸频率测量:呼吸频率RR、指令呼吸频率RRmand、强制触发的呼吸部分RRtrig、自主呼吸频率RRspon、范围0至300/min、精确度:呼吸频率≥2/min时,为±1/min、呼吸频率7)、闭合压P0.1:0至–25mbar(或hPa或cmH2O)6)、最大吸气活动NIF范围:–80至0mbar(或hPa或cmH2O)5)、浅快呼吸RSB范围:0至9999(/min/L)4)、泄漏分钟通气量MVleak范围:0至99L/minBTPS3)、患者阻力Rpat范围:0至1000mbar/(L/s)2)、阻力范围:0至1000mbar/(L/s);Flow(t):–180至180L/min、容量V(t):2至3000mL、CO2(t):0至100mmHg12)、曲线显示:气道压力Paw(t):–30至100mbar(或hPa或cmH2O)11)、CO2斜率范围:0至9.99Vol%/L或0至9.99kPa/L或0至74.9mmHg/L10)、每千克体重的潮气量:0至100mL/kg9)、总体顺应性C20/Cdyn的比率:0至58)、弹性阻力E:0至9999mbar/L(或者hPa/L或cmH2O/L)三、其他说明3)、气源报警、气道压力(高/低)报警、呼吸频率(高/低)报警、吸入潮气量过高报警、分钟通气量(高/低)报警、窒息报警、吸入氧浓度(高/低)报警、管道脱落/泄漏报警、吸入气体温度过高报警、机器故障报警。2)、人机对话功能,提供中文报警文字信息;1)、智能三级声光报警系统,360度报警显示灯;(6)、报警项目(5)、呼吸力学环图:压力-容量环,流速-容量环,压力-流速环,环图可以放大、可设定参考环进行不同时间的比较、可冻结环图并测量高/低拐点;合同编号:第五章合同格式(参考)2.2本技术规格中提及的工艺、材料、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品牌或型号(若有时)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报价中可以选用替代工艺、材料、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等同或优于本技术规格的要求。2.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及要求进行准确报价。本技术规格所提出的要求是对本次预采购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涉及所有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规范的全部条款。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及伴随服务除了满足本技术规格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国国家、行业、地方、国际或设备制造商所在国的有关标准、规范(尤其是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当上述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之间存在差异时,应以要求高的为准;当上述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与本技术规格的规定之间存在差异时,应以本技术规格为准(但当中国国家标准的有关强制性规定严于本技术规格的规定时,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取得采购人的确认,如果供应商没有提出,则在成交后采购人仍有权在合同价格不变的前提下要求成交供应商按中国国家标准的有关强制性规定执行)。2、技术规格说明1、供应商所报包中的货物必须整包响应,不可分拆报价,若有自己不生产的部分,供应商可以作为代理商代理其它制造商报价。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所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名称)经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__________________(采购编号)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______________(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乙方:甲方: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政府采购合同(四)成交人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三)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二)成交人响应文件(一)本项目磋商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及规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附件一)(同响应文件中报价明细表,下同)。三、货物、数量及规格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六)本合同附件(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五)成交通知书五、付款途径账号:开户银行:乙方开户单位: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项价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详见附件一)。四、合同金额七、交货日期、地点货物经双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交付入库后,甲方收到发票且财务入账三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9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财务入账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付总金额的10%。六、付款方式□国库(预算内资金:人民币_______元,预算外资金:人民币_______元)与甲方(人民币_______元)共同支付□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内资金:人民币_______元,预算外资金:人民币_______元)3、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联合组织验收,必要时可邀请第三方机构或专业人员协助组织。2、乙方提供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八、质量标准和验收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交货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交货。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2、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应予以赔偿。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乙方违约,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甲方违约,从采购款项中扣除。十、违约责任乙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九、履约保证金十二、合同生效2、向法院提起诉讼。1、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十一、争议解决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准。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份。十四、合同保存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十三、其他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住所:住所: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货物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报价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山东大学第二医院:附件一:报价函第六章附件注:最终合同内容以采购人签署的合同为准。签订日期:年月日6、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代理服务费,遵守贵机构有关磋商的各项规定。5、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4、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力。3、我方已详细阅读了磋商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和澄清(若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货物及服务。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电话号码:邮政编码:地址:9、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8、我方的响应文件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日。7、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开户名称:传真号码: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期限: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项目编号:)项目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像面)(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人像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徽面)(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国徽面)注:1、本表除需在响应文件中装订外,还需另外一式三份单独密封。单位:人民币/元附件四:报价一览表注: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参加报价,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产品名称产地/品牌/型号(多种产品的仅提供核心产品品牌型号)磋商前报价总报价: 元,大写: 元交付期合同签订后 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工期: 天 。质保期所报产品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企业类型: □否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认同情况备注项目名称:报价货币:人民币/元附件五:报价明细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2、本表必须按给定格式填写完整,不允许空白,如无相应内容,填“无”。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品牌数量货物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合计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品牌数量单价小计价单价小计价单价小计价培训费合计总报价项目名称:附件六: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注:包中货物应全部分项报价(根据技术要求中清单内容及数量进行分项报价);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序号货物名称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报价规格响应/偏离说明项目名称:附件七: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项目名称:附件八:产品性能描述一览表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性能描述备注12345…附件十一:维保方案及维保费用报价表(格式自定)附件十:与所报设备配套耗材、试剂的价格表(如果有)(格式自定)附件九:质保期外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报价表注:本表后附无法在线提供的产品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符合资格条件的下列材料:附件十二:证明文件格式(参考)2、保修期外维保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注:1、保修期内维保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保修期内、外维护方案及报价1、服务范围2、服务期限3、服务内容4、甲乙双方负责的内容5、保修响应(在满足采购要求的情况下竞报)6、其他1、保修期内维保费用报价明细:(格式自定)2、保修期外维保费用报价明细:(格式自定,含需购买的附件和零配件的价格)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税凭据复印件;(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注明复印件无效,需提交原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注明复印件无效,需提交原件);(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5)近三年内(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其中: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8)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公布)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报价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时,将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对供应商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当日。对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报价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查询到的供应商失信行为事由、处理机关名称及处理日期、处理有效期间等,以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并承诺查询记录仅用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不用于其他目的。(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名称(盖章):我单位郑重声明:自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我单位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人名称):格式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9)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如无,请填写“无”:格式2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声明2.供应商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1.如不提供本声明函,将作无效报价处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未与上述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不存在上述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采购人名称):格式3不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应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1.如不提供本声明函,将作无效报价处理。格式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2.供应商应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1.如不提供本声明函,将作无效报价处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承诺。另外,如需,本公司将按照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或说明材料,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用工合同等材料。。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无可不填报):本公司完全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随时接受采查验证。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服务要求,根据服务要求及我方响应文件配备履行本合同所需设备及人员,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本承诺书声明:本公司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号:)作出如下承诺:格式5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应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1.如不提供本声明函,将作无效报价处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格式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不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无需提供。(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注:不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无需提供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单位:元附件十三: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表(如果有)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合价节能产品(非强制节能产品)123…节能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环境标志产品123…环境标志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小微企业产品(联合体报价或允许分包)123…小微企业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监狱企业产品(联合体报价或允许分包)123…监狱企业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联合体报价或允许分包)1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备注: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2、此表中的节能、环境标志等认证产品必须后附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品目清单中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否则不给予政府采购政策优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附件十四:密封袋封面格式年月日2、如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1、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证明资料确定。(本表后须附证明资料)说明:响应文件(正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响应文件(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电子文档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摘自《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文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附表1: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62021)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62021)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62021)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6202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620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620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5空调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器配电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301洗衣机《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62019)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8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8热水器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8热水器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11A020619照明设备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11A020619照明设备LED筒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62020)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15★A060805便器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15★A060805便器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60806水嘴《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1)17A060807便器冲洗阀《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60810淋浴器《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摘自《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文件)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附表2:3.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2.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年6月1日。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序号一级目录二级目录认证机构名录序号产品代码产品名称产品代码产品名称认证机构名录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4显示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3A020202投影仪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5空调机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7A020601电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8A020602变压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9A020609镇流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301洗衣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8热水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范围仅限于“热泵热水器”)11A020619照明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5A060805便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6A060806水嘴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7A060807便器冲洗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8A060810淋浴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摘自《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文件)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附表3序号目录认证机构名录1环境标志产品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家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