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考评 评分 规则招标公告(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2022)
关于公开《新化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承接单位考评及新增遴选方案》与评分规则的公告
经新化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新化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承接单位考评及新增遴选方案”及评分规则进行网上公示,公开时间自2022年12月8日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各类社会主体积极申报,按方案要求提交资料,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3231028。
新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7日
新化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承接单位
考评及新增遴选方案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农联〔2021〕50号)及《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新政办函〔2022〕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新化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就2021年度新化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承接主体及项目效果监测主体进行考评,并遴选新增2-3家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工作或肥料生产企业参与项目承接,充实壮大实施力量,对考评不合格的原承接主体进行淘汰。为保障考评及遴选工作的有序进行,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新增承接主体遴选
(一)申请资格要求
1、肥企或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正式登记注册2年以上,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并在本县域内从事粪污收集并进行肥料化供应的以农业服务为主的第三方肥企或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拥有相应的肥料堆沤生产场地、设备,并已从事2年以上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2、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县域内依法批准登记或无需登记的农业种植类专业合作社,拥有相应的肥料堆沤生产场地、设备,并已从事2年以上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二)服务能力条件
1、肥企或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应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技术力量,辐射周边种植基地规模达到1万亩以上,能有效组织农户开展示范建设,根据作物特性进行专用性肥料的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有种植规模稳定在600亩以上,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能有效组织农户开展示范建设,能开展农业技术服务。
2、应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好,社会认可度高;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专人开展粪肥收集、处理利用台账建设,自愿接受试点县农业农村部门监管,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三)守法与社会诚信要求
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请资料
申请者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并加盖申请主体公章,材料包括:
1、《新化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承接主体申请表》。
2、主体的有效资质材料证明(包括有效身份登记证、经营规模、经营活动等相关证明)。
3、技术服务情况。技术服务人员资质及聘用证明,社会服务活动证明;
4、粪污收集、肥料消纳能力资料。用于畜禽粪污收集、处理、施用的机械设备、场所证明材料及粪污收集基地、肥料消纳基地等资料(附证明图片资料)。
5、主体编写的项目承接方案: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简介、项目可行性报告、粪肥还田利用主推技术模式、粪肥还田利用承接方案等;联合体还应提供合作协议与合作方式等相关资料。
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外加封面,并在封面标明申请单位、申请项目、申请时间等,上述材料提交的原件仅供查验。
(五)时间和方式
新增承接主体应自公示之日起满7个工作日后自主向新化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参与申请。
二、承接主体考核
(一)《新化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承接主体申请表》
(二)原项目承接主体提交2021年度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技术服务情况、宣传培训、肥料质量监测资料、田间效果监测质量、项目验收资料(包括验收结论)
(三)原项目效果监测主体应提交点位监测及效果试验完成情况资料。
项目申报材料应当目标明确、指标清晰、全面量化,以便于考评考核工作的开展。
三、资料初审
新化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新化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创建工作小组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及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推荐至新化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评或评审。
四、专家考评或评审
新化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择期组织有关技术专家对2021年度原承接主体及申请新增的承接主体进行考评或评审,确需现场核查的进行现场核查;对专家考评或评审合格的新增主体纳入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承接主体库备案,同时按照得分高低排序将考评及评审结果上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最终确定项目承接主体资格、奖补规模、奖补范围及奖补方式。
五、确定承接主体
计划确定肥企或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不多于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不多于2家,并对计划纳入的承接主体进行公示。
附件1:新化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新增承接主体申请表
附件2:新化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原承接单位考评计分规则
附件3:新化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新增承接单位遴选计规则
附件4:新化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效果监测考评规则
新化县新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7日
附表1: 新化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承接主体申请表
企业名称
地点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是否2021年度承接主体
承接内容
粪污年收集处理量(吨)
粪污收集处理施用的机械设备名称数量及场所面积
申请内容: 申请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乡镇意见(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注:“申请内容”填报以下内容:1.联系收集处理本县域内畜禽养殖场实际猪当量的粪便量情况;2、粪肥服务施用于本县域内具体种植大户或基地的面积及农作物品种。3、承接内容指承接社会化服务或项目效果监测
附表2:
新化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原承接单位考评计分规则
被考评单位:考评人:考评时间: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评估内容和评分标准
得分
技术及服务情况
9
1、粪污收集处理技术成熟情况
5
包括干湿分离、堆沤腐熟、液肥发酵、水肥一体化等技术环节。
2、服务情况
2
对外开展技术服务,服务主体每10个(合计面积不低于1000亩)计1分,最高6分。
3、服务质量
2
主要指服务频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
肥料质量
9
1、质量自检
2
按项目质量要求如数开展质量自检,有检测报告,且质量合格,每缺一次扣1分,每出现一次不合格扣1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
2、抽检情况
4
抽检不合格的,每次扣1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
3、生产记录
3
包括生产批次、原材料来源、质量控制等记录等情况
任务完成情况
24
1.粪污收集量
5
以验收结果为准,完成计划任务的,记满分,否则合理扣分。
2.肥料生产量
2
以验收结果为准,完成计划任务的,记满分,否则合理扣分。
3.肥料消纳推广基地数
3
以有效佐证及验收结果为准,每20个(不计散户)以上计1分,散户每5000亩计1分,本项最高3分。
4.肥料消纳推广面积
6
以验收结果为准,完成计划任务的,记满分,否则合理扣分。
5.效果监测任务完成情况及质量
8
根据数量及质量进行合理计分。
示范宣传
19
1.集中示范片建设个数
4
有验收结果的根据验收结果计分;没有验收结果的,凭图片、示范区台账结合电话调查计分。
2.集中示范片建设面积
4
有验收结果的根据验收结果计分;没有验收结果的,凭图片、示范区台账结合电话调查计分。
3.示范与效果监测标牌标示树立情况
7
标牌标示每缺一处,扣2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4、其它宣传及培训情况
4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计分
台账资料建设
20
1、粪污收集台账
10
台账资料是否齐全,与验收数量是否一致,供、收、量、时间等记录是否完整,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有验收认定的以验收结果为准)
2、肥料还田台账
10
台账资料是否齐全,与验收数量是否一致,供、施、量、时间等记录是否完整,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有验收认定的以验收结果为准)
工作配合情况
12
1、监管服从情况
6
对农业农村及畜牧事务部门的管理响应是否及时,配合是否积极,任务完成是否良好。
2、资料填报情况
6
工作进度报表等资料是否按要求及时填报
资料保存
7
1、归档完整性
4
主要指项目全程资料的完整性,包括遴选、年度实施方案、技术服务、生产控制、肥料质量控制、宣传、台账等资料。
2、保存情况
3
主要指的资料分类是否正确、便于查询,装订是否良好,保管是否得当。
合计
100
100
附表3:新化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新增承接单位遴选计规则
被评审单位:评审人:评审时间: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评估内容和评分标准
得分
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10
1.从事经营年限
4
从事粪污收集肥料化业务或肥料消纳业务年限至少2年,每多1年计1分,最高4分。
2.技术服务人员
6
拥有粪污收集肥料化专技人员或种植技术专技人员的,每1人计1分,或对外开展技术服务,服务主体每10个(合计面积不低于500亩)计1分,本项最高6分。
粪污收集肥料消纳能力
76
1.收集处理运输车辆
12
装运固态畜禽粪便专用车辆或液态专用车辆,每1辆得3分,最多12分。
2.处理加工场所面积
12
具有与生产能力相当的处理加工厂房仓库等场所至少150平方米以上,得3分,否则不得分,每多100平方米可加2分,本小项最多9分;有处理、加工、打包、仓库等功能分区且隔离的,0-3分。
3.处理加工设施设备
10
专用于处理加工粪肥的发酵、搅拌、破碎等设备及粪肥检测设备,每台套2分,最多10分。
4.粪污收集基地
15
粪污主要来源于本县养殖场所,且占比不低于50%,视比例高低计分,最多15分。
5.肥料消纳基地
27
有有效佐证资料证明自有或有稳定合作种植基地用于消纳所提供粪肥或商品有机肥,单片连片性不少于200亩,总面积社会化服务主体至少2000亩以上,自产自给主体600亩以上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且社会化服务主体每多2000亩或散户每多4000亩加2分,自产自给主体每多600亩或散户每多1000亩加2分,本项最多25分。
资料管理
14
1.已提交资料
4
营业执照、粪污收集与处理加工设施与场所图片、项目实施方案等,得4分,每缺少其中一项扣1分
2.企业内部管理资料
10
有能力开展粪肥利用的收集、处理、施用台账建设的,计2-5分;有较好的财务、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计2-5分。
合计
100
100
附表4:新化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效果监测考评规则
被评审单位:评审人:评审时间: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评估内容和评分标准
得分
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80
1.3个效果试验完成情况
11
缺一个,扣3分,质量情况2分。
2.20个监测点位完成情况
35
缺一个,扣1.5分,质量情况5分。
3.3个效果试验资料真实性与完整性
5
资料虚假本项不得分;不完整,则每项扣1分。
4.20个监测点资料真实性与完整性
14
资料虚假本项不得分;不完整,则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5.试验总结及质量
5
试验总结3分,质量2分。
6.监测总结及质量
5
试验总结3分,质量2分。
7.图片资料收集情况
5
根据图片的数量与质量综合评分
服务满意度
20
1.技术服务满意度
10
本项由服务对象评分
2.管理服从情况
10
本项由管理机构评分
合计
100
1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考评 评分 规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