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 棉衣 棉被 羽绒服招标公告(2022)
新郑市慈善总会购置开展2022年“积极支持抗疫冬季送温暖慈善救助系列活动”
物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J2022-HW-21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郑市慈善总会购置开展2022年“积极支持抗疫冬季送温暖慈善救助系列活动”物
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960400.00元,招标
人为新郑市慈善总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标段:棉衣、棉被(具体需求内容及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二标段:副
食品(具体需求内容及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标段:羽绒服(具体需求内容及参数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四标段:防疫礼包(具体需求内容及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 (002)二标段; (003)三标段; (004)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
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
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四标段: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
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
3.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
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
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的“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
任何一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
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4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
政或经济关联。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002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
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
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四标段: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
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
3.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
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
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的“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
任何一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
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
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4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
政或经济关联。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003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
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
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四标段: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
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
3.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
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
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的“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
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
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4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
政或经济关联。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004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
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
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四标段: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
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
3.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
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
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的“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
任何一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
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
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4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
政或经济关联。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09日 08时30分到2022年12月1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新郑市北区商会大厦13A-06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新郑市北区商会大厦13A-06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J2022-HW-211
2、项目名称:新郑市慈善总会购置开展2022年“积极支持抗疫冬季送温暖慈善救助系列活
动”物资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60400.00元。其中:
一标段:931200.00元
二标段:464600.00元
三标段:310000.00元
四标段:2546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第三章采购需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2标段划分:
一标段:棉衣、棉被(具体需求内容及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标段:副食品(具体需求内容及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标段:羽绒服(具体需求内容及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标段:防疫礼包(具体需求内容及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资金来源:慈善资金,已落实
5.5供货期:一标段至四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7质量保证期:
一标段至四标段:自供货之日起不少于4个月
5.8评标办法:纸质评标
6、合同履行期限:
一标段至四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
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
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四标段: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
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
3.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
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
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的“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
任何一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
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
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4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
政或经济关联。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09日至2022年12月16日17:00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
下午14:30—17:00时 (北京时间)。2、地点:新郑市北区商会大厦13A-06。
3、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
身份证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上证明资料
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复印件壹套,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竞
争性磋商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竞争性磋商小组审议结
果为准。
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北区商会大厦13A-06。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12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北区商会大厦13A-06。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
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郑市慈善总会
地 址:新郑市中华路南段219号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方式:0371-69902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1308号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方式:13949335029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慈善总会
地 址:新郑市中华路南段219号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0371-699022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1308号
联 系 人: 何女士
电 话: 1394933502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物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J2022-HW-21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郑市慈善总会购置开展2022年“积极支持抗疫冬季送温暖慈善救助系列活动”物
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960400.00元,招标
人为新郑市慈善总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标段:棉衣、棉被(具体需求内容及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二标段:副
食品(具体需求内容及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标段:羽绒服(具体需求内容及参数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四标段:防疫礼包(具体需求内容及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 (002)二标段; (003)三标段; (004)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
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
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四标段: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
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
3.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
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
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的“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
任何一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
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4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
政或经济关联。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002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
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
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四标段: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
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
3.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
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
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的“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
任何一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
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
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4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
政或经济关联。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003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
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
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四标段: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
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
3.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
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
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的“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
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
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4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
政或经济关联。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004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
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
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四标段: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
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
3.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
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
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的“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
任何一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
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
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4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
政或经济关联。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09日 08时30分到2022年12月1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新郑市北区商会大厦13A-06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新郑市北区商会大厦13A-06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J2022-HW-211
2、项目名称:新郑市慈善总会购置开展2022年“积极支持抗疫冬季送温暖慈善救助系列活
动”物资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60400.00元。其中:
一标段:931200.00元
二标段:464600.00元
三标段:310000.00元
四标段:2546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第三章采购需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2标段划分:
一标段:棉衣、棉被(具体需求内容及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标段:副食品(具体需求内容及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标段:羽绒服(具体需求内容及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标段:防疫礼包(具体需求内容及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资金来源:慈善资金,已落实
5.5供货期:一标段至四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7质量保证期:
一标段至四标段:自供货之日起不少于4个月
5.8评标办法:纸质评标
6、合同履行期限:
一标段至四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
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
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四标段: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
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
3.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
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
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的“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
任何一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
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
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4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
政或经济关联。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09日至2022年12月16日17:00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
下午14:30—17:00时 (北京时间)。2、地点:新郑市北区商会大厦13A-06。
3、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
身份证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上证明资料
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复印件壹套,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竞
争性磋商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竞争性磋商小组审议结
果为准。
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北区商会大厦13A-06。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12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北区商会大厦13A-06。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
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郑市慈善总会
地 址:新郑市中华路南段219号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方式:0371-69902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1308号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方式:13949335029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慈善总会
地 址:新郑市中华路南段219号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0371-699022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1308号
联 系 人: 何女士
电 话: 1394933502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资 棉衣 棉被 羽绒服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