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改造建设工程招标公告(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
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道路改造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道路改造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LZB-GC-202212001
一、磋商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道路改造建设工程务招标已由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任务通知书采购计划编号X【20221206】-02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道路改造建设工程。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竞争性磋商范围: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道路改造建设工程内容。
4、预算金额:1927821.00元。
5、建设地点: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
6、工期:2023年5月1日-2023年7月1日(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8、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建筑业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管理能力;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2.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2.8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期内)。
2.9 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2.10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请于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潜在供应商需将获取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1986969486@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0431-81177334)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收到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供应商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等(供应商需在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获取成功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获取成功的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登记表”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纸质版“获取登记表”和加盖公章的获取材料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小企业声明函、外省企业需“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以上证件的复印件盖公章)。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领购招标文件手续,未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开标3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吉林省榆树市榆陶公路31公里处
联系人:李双锁
联系电话:137568286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建阳街交汇龙城御苑2栋431室
联系 人:刘兰艳
联系电话:1814310262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3624470
来源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改造建设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