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企业免费印章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



璧山区2022年度新开办企业免费印章服务(BSQ22C0015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璧山区2022年度新开办企业免费印章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23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BSQ22C00155
项目名称:璧山区2022年度新开办企业免费印章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印章,单套(四枚)印章(回墨印章)
1,000,000.00元
1


最高限价总计:1,000,0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接到刻制印章需求后2小时内,完成制作并将印章送达至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办企业综合窗口,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持有***门颁发的《刻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后。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12月12日 至 2022年12月23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23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23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5会议室(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中山南路205号)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23日 14:30
磋商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5会议室(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中山南路20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经办人:罗老师
采购人电话:1852350068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中山南路20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丰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任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5023255984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溉大道101号中渝香奈公馆7幢2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5023255984

九、附件

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璧山区2022年度新开办企业免费印章服务机构遴选项目.docx竞争性磋商文件-璧山区2022年度新开办企业免费印章服务机构遴选项目.docx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磋商项目名称:璧山区2022年度新开办企业免费印章服务项目号:BSQ22C00155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二、资金来源-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目录二〇二二年十二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丰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八、联系方式-5-七、其它有关规定-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五、磋商保证金-4-四、磋商有关说明-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7-※三、样品要求-6-※二、服务及质量要求-6-※一、项目一览表-6-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七、其他-8-※六、培训-8-※五、知识产权-8-※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7-※三、结算及付款方式-7-※二、报价要求-7-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5-四、采购终止-13-三、无效响应-13-二、评审标准-1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9-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9-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6-五、成交通知-16-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6-三、磋商要求-15-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5-一、磋商费用-15-二、服务部分-24-一、经济部分-22-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1-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19-八、签订合同-18-七、采购代理服务费-18-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重庆丰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接受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璧山区2022年度新开办企业免费印章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第一篇采购邀请书五、其他资料-33-四、资格条件-28-三、商务部分-26-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万元)磋商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璧山区2022年度新开办企业免费印章服务 10013其他未列明行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财政资金。二、资金来源(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磋商有关说明3.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后。2.供应商须持有***门颁发的《刻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供应商须承诺接到刻制印章需求后2小时内,完成制作并将印章送达至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办企业综合窗口,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缴纳了磋商保证金;2、按时报名签到;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一)缴纳磋商保证金方式五、磋商保证金(九)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14:30。(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14:30。(七)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14:00。(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5会议室(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中山南路205号)。(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成交供应商应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按成交金额的5%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待服务完毕,经验收合格确认供应商无违约行为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不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二)履约保证金潜在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资料时现金现场缴纳(未成交供应商当场退还,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退还,成交后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万元整。(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七、其它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丰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中山南路205号电话:18523500686联系人:罗老师(一)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八、联系方式※一、项目一览表“※”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溉大道101号中渝香奈公馆7幢24-2电话:15023255984联系人:任老师序号名称数量/单位最高单价限价(元/套)中标人数量单家预估金额(万元)备注1璧山区2022年度新开办企业免费印章服务1项280350本项目为预估金额,供应商按单价进行报价,最终按实际刻制套数结算。5.遵守相关行业保密原则。4.尊重并服从关于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新设立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印章刻制工作。3.刻章刻制承接单位制作的印章规格和式样应符合《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规定,印章的外观、章面、章面和章面连接、辅助识别特征、印油(印泥)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行业标准GA241.9-2000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第9部分:印章质量规范与检测方法》的要求,具有经***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报告(须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供应商具备提供刻制服务必需的场地、设施设备和人员。1.刻制印章包括: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共4枚为一套,材质为回墨印章,每套印章须提供配套纸袋或无纺布袋。※二、服务及质量要求※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注:样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样品: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各1枚,且用密封袋进行密封,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号、供应商名称。未按要求提交的样品或未密封的样品,视为样品无效。未中标单位的样品,评标结束后即退回,由供应商自行取走,未取走的样品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行处置;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留存为后期验收参照物。※三、样品要求2.所有印章须送至指定的交货现场后才能拆封,在开箱验收时,须完好,无破损,内容与信息单相符。1.1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确定原评审结果中下一位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或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1.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三)验收方式:(二)服务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服务期:服务周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二)付款方式:按实际刻制套数每季度结算,供应商开具发票等相关支付程序所需的文件材料,由采购人报区财政局支付。(一)结算金额=一套印章中标单价×实际刻制套数。※三、结算及付款方式投标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货物及配套货物的制造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场地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二、报价要求供应商在服务质保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二)售后服务内容3.服务措施:提供固定的售后服务网店;2.保修范围:章壳、章架、章盖、弹簧等易损部件(印油自然消耗不在保修范围);1.质量保证期限:3个月的免费包换,1年内保修;(一)质量保证: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1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1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1.2现场响应中标人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1电话咨询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知识产权供应商接到使用方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三)故障响应时间要求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中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2.1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一)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七、其他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六、培训注: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一、磋商程序及方法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件的实质性内容。(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3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二、评审标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不推荐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20%)20分满足资格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技术部分(25%)20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书面方案,包括本项目所使用设备、原材料等。方案内容全面、质量优于技术要求的得20分;方案内容较全面、质量完全满足技术要求的得15分;方案内容一般、质量基本满足技术要求的得10分;方案内容稍有欠缺的得5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根据供应商提供书面方案进行评分。2技术部分(25%)5分样品(5分)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材质及尺寸要求制作并提供印章样品一套,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的质量进行评分。整体质量好、外观无瑕疵的得5分;整体质量较好,外观无明显瑕疵的得3分;整体质量一般,外观有轻微瑕疵的得2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根据供应商提供样品进行评分。3商务部分(55%)10分配送方案(10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配送方案,包括配送人员、配送车辆、配送时效、配送服务保障等。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的得10分;方案内容较全面、针对性较强的得7分;方案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根据供应商提供书面方案进行评分。3商务部分(55%)15分售后服务方案(15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内容、服务保障、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方案内容全面、人员岗位设置合理、保障到位的得15分;方案内容较全面、人员配置、岗位设置较合理、保障较好的得10分;方案内容一般、人员配置、岗位设置一般、保障一般的得5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根据供应商提供书面方案进行评分。3商务部分(55%)10分服务能力(10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配置服务人员,每提供一个人员得2分,本项目最高得10分。提供相关人员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3商务部分(55%)15分业绩(15分)2019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完成过政府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印章刻制服务同类型业绩的,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网上成交公示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3商务部分(55%)5分售后服务机构设置(5分)供应商具有项目要求的售后服务能力的(例如在本地具有售后服务机构、具有授权服务机构、安排驻点人员提供服务等)得5分。供应商在服务所在地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须提供工商注册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授权本地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授权书复印件或服务协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三、无效响应(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采购终止(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一、磋商费用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响应文件三、磋商要求(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修正错误(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响应文件组成(六)响应文件的递交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五、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一)质疑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4事实依据;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质疑答复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6提出质疑的日期;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投诉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本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支付金额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七、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八、签订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费用名称单价投标报价(元/套)服务期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期、地点:二、验收方式:三、结算与付款方式:(一)结算金额:(二)付款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违约责任:(1)供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1000元,逾期超过10天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供方未按约定向需方提供售后服务的,按1000元/次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六、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二)最后报价表(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单价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二)最后报价表年月日联系人:网址:邮编:电话:传真:地址:3、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磋商评审办法。2、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最后单价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磋商项目的竞争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最后报价表电话:地址: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6、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5、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后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二、服务部分2、最后报价超过首次报价或最后未进行报价的,以首次报价金额为准。1、最后竞争性报价函由潜在参与磋商供应商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参与磋商供应商公章带至开标现场,经磋商后在最后报价时填写;说明:年月日联系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服务响应偏离表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磋商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法定代表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磋商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注:被授权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结束)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企业免费印章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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