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心理健康分散招标公告(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2022)



维护学生心理健康服务(TLQ22C00094)分散采购公告(第二次)

项目概况:
“维护学生心理健康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26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TLQ22C00094
项目名称:维护学生心理健康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29,5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本项目为铜梁区2022年维护学生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分为心理健康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发、中小学起始年级心理健康测评及档案管理、重点心理问题师生跟踪辅导、心理健康教育普及与宣传、家庭教育指导六个部分。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12月13日 至 2022年12月25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26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民营街109号)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26日 14:30
磋商地点: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民营街109号)

六、公告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陈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45677842
采购人地址: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民营街109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7783567775

九、附件

附件下载:心理健康服务项目-磋商-定稿发布(第二次).doc心理健康服务项目-磋商-定稿发布(第二次).doc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澳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磋商项目名称:维护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第二次)项目号:TLQ22C00094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三、供应商资格条件-4-二、资金来源-4-一、竞争性磋商内容-4-第一篇采购邀请书-4-目录二〇二二年十二月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八、联系方式-5-七、其它有关规定-5-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五、投标保证金-4-四、磋商有关说明-4-二、报价要求-10-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10-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0-三、质量保证及服务要求-9-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6-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6-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2-七、其他要求-11-六、保密责任-11-五、知识产权-11-四、付款方式-10-三、履约保证金-10-一、磋商费用-18-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8-四、采购终止-17-三、无效响应-17-二、评审标准-14-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2-七、签订合同-21-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9-五、成交通知-19-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9-三、磋商要求-18-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8-四、资格条件-30-三、商务部分-28-二、服务部分-26-一、经济部分-24-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3-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2-二、资金来源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重庆澳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维护学生心理健康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第一篇采购邀请书五、其他资料-34-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万元)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维护学生心理健康服务152.9501其他未列明行业(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磋商有关说明(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供应商应从事心理健康服务达两年以上。(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52.95万元。(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会议室(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民营街109号)。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期: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25日(工作时间)。(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期限:(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日历天。(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站上免费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澄清文件、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次磋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五、投标保证金(七)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14:30(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14:30(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七、其他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八、联系方式(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联系人:陈老师(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澳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民营街109号电话:023-45677842联系人:向老师(一)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本项目为铜梁区2022年维护学生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分为心理健康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发、中小学起始年级心理健康测评及档案管理、重点心理问题师生跟踪辅导、心理健康教育普及与宣传、家庭教育指导六个部分。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门街348号(阳光雅舍)附25-1号电话:17783567775序号名称项目特征单位工程量完成期限或服务期限1心理健康教育人才队伍建设[项目特征]心理教师专业培训:约100人,培训形式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集中培训,线上培训不低于80学时,线下集中培训不低于12天(含市内优秀区县交流学习),分专职和兼职两个班开展培训。2.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计与实操、团体辅导理论与实践、中小学生心理咨询实务;培训导师必须是由心理学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以及多年心理学实践与应用的专家担任;所有培训课程需提供详细课程目录。3.通过培训,所有参训教师具备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独立开展个案辅导和团体辅导的能力,并通过相应理论与实操考试,获得培训结业证书。4.指导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个辅、团辅、档案管理、功能室管理等实操工作,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开展研讨活动,每学段两次,总共6次。5.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专家费、助教费、食宿、交通、意外保险费、培训物料、考试费、培训证书费、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项目内容]1.制定培训方案;2.开展线上/线下培训;3.培训考核;4.培训结业证书颁发;5.区级心理健康研讨活动(包含但不限于个案辅导、团体辅导、课堂教学)。人100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2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发[项目特征]1.针对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高中秋季学期进行地方性心理健康课程开发,每个年级9课时,共计81课时,全套课程包含课程大纲与教参(电子版)、PPT全套、工具包(活动设计方案、视频、音频、心理健康测评量表等);2.课程资源包必须合法合规、符合青少年心理发展规律设计;课程资源包必须由具备心理学专业同时具备教师资格证的专业团队原创,拥有独立版权。3.对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心理健康课程资源开展使用培训和跟岗指导,培训指导次数不少于2次/学段,总次数不少于6次。4.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课程需求调研费、课程研发费、教参及PPT等课程资源设计费、课程资源使用培训费、跟岗指导费、专家及助教人员在培训和跟岗指导期间的食宿、交通、意外保险费、培训物料费、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项目内容]1.课程现状及需求调研;2.制定课程大纲;3.课程开发设计;4.课程资源使用培训;5.课程资源使用跟岗指导。套12023年5月31前完成3中小学起始年级心理健康测评及档案管理[项目特征]1.针对小学四年级、初中一年级、高中一年级学生进行全员普查、重点筛查、高危排查,健全全区中小学生心理档案,并对高危人群建立一人一案,进行有效管理与干预。2.根据学生普测结果,形成学生心理测评个人报告、学段总体分析区域性报告(小学四年级、初中一年级、高中一年级)。3.测评量表必须符合测评对象的年龄特点和心理发展规律特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4.入校高危排查的工作人员必须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医生担任。(排查工作尽量在测评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不得超过三个月)5.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测评量表研发费、测评费、心理建档费、数据分析及报告费、入校排查专家费、入校排查工作人员食宿、交通费、意外保险费、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项目内容]1.实施心理健康测评;2.全员心理建档及重点筛查;3.测评结果分析及报告输出;4.高危人群入校排查;5.建立高危人群一人一案。份27000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4重点心理问题师生跟踪辅导[项目特征]1.针对2021年和2022年筛查出的需要重点关注的师生开展跟踪辅导,约800人,主要包括:重点教师线上/下个体心理咨询约200人,重点学生线上/下个体咨询约600人,重点师生每人1份成长档案。2.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重点师生每人每年个体辅导不少于2次,团辅不少于2次。(全区个辅总次数不少于1000次,团辅总次数不少于100次)3.重点学生的班主任分片区或全域开展心理管理能力培训10次。(确保所有重点学生的班主任接受培训)4.重点学生家长的家庭教育线上微讲座20次。5.档案资料要求:根据心理普测筛查和专家现场筛查的结果制定重点师生个人访谈服务方案。访谈需使用规范表格,表格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学习环境,当前心理状态等。访谈完成后形成访谈报告,访谈报告包括过程记录以及心理访谈老师的主观结论和建议。6.绩效要求:持续关注重点师生心理健康发展变化,在辅导过程的前期、中期、后期至少开展2次心理访谈,最后一次测评心理健康整体向好率达90%以上(需转介治疗的师生除外)。7.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线上/下个体咨询专家费、心理评估费、成长档案费、团辅教具费、线下工作开展的专家及助教人员食宿、交通费、意外保险费、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项目内容]1.制定重点师生个体咨询服务方案;2.重点师生个体咨询预约;3.开展重点师生线上/线下个体心理咨询;4.重点师生心理评估;5.重点师生成长档案建立与管理;6.制定重点师生团体辅导年度服务方案;7.重点师生团体辅导活动准备;8.开展重点师生团体心理辅导;9.制定重点学生班主任培训方案;10.分阶段开展重点学生班主任线下集中培训;11.制定重点学生家长家庭教育线上指导服务方案;12.开展重点学生的家长家庭教育线上指导。人800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5心理健康教育普及与宣传[项目特征]1.利用“重庆铜梁教育”公众号和家校联系沟通群等载体进行各类推送:(1)微文,每周1期,年度32期;(2)心理科普小贴士,每周1期,年度32期;(3)心理健康科普小视频,每月1期,年度8期;区域心理健康工作月刊每月1期,年度8期;2.策划与指导开展区域大型心理健康活动(心理活动月主题教育);3.指导举办年度区域心理健康宣传工作总结研讨会。(1-2次)4.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宣传素材的编写费、月刊创刊方案指导费、设计排版费、专家费、活动策划指导费、研讨会指导费、线下服务食宿、交通费、意外保险费、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项目内容]1.心理微文设计与推送;2.心理小贴士设计与推送;3.心理健康科普小视频推送;4.制定区域心理健康工作月刊创刊方案策划;5.区域心理健康工作月刊创刊方案研讨与指导;6.区域心理健康工作月刊设计与推送;7.区域大型心理健康活动策划;8.区域大型心理健康活动指导;9.区域大型心理健康活动彩排;10.宣传工作研讨会举办指导。套1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6家庭教育指导[项目特征]1.按学段(小学段、初中段、高中段)开展学生家长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线上培训,每学期前中后期各一次,全年共18次。2.开展学生家长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线下培训15次,主要针对15所城区大规模学校(含4所区管学校)。3.提供家长端APP,APP可以在华为、小米、OPPO等主要品牌手机应用中心下载。4.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培训专家费、助教费、线上直播宣传海报设计费、线下培训宣传海报设计费、线下培训食宿及交通费、意外保险费、培训物料费、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服务内容]1.家长家庭教育专题线上培训年度实施方案;2.家长家庭教育专题线上培训直播预告;3.开展家长家庭教育专题线上培训;4.家长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线下培训方案;5.家长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线下培训宣传与筹备;6.家长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线下培训开展。套1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按照本项目需求、合同约定做好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质量控制,加强调查过程的实时监督管理,相关资料须妥善保管,存档备查;强化沟通联系,对未能实际纳入心理健康服务的学生做好记录,及时反馈。(二)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履行合同的全过程,对所有服务的质量保证负责。(一)质量保证三、质量保证及服务要求2.采购合同、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是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和依据;1.采购人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验收;(三)验收方式:(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一)服务时间:服务时间为采购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1月10日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三、履约保证金(三)磋商性报价应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自身现实情况,并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自行填报。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会承担任何费用。(二)费用构成: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问卷调查费、保险费、差旅费、会务费、管理费、住宿费和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邮寄费、软件开发部署费、培训费、调查、论证、收集资料、光盘制作、印刷等相关支出及各种应纳税费和可能出现的风险花费等全部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一)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二、报价要求3.验收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启动时间、完成时间与合同的一致性;主要技术指标与合同的一致性;服务内容、服务响应与合同的一致性;服务技术能力、服务态度满意度、服务措施齐全性;服务是否产生预期效果、对服务过程中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其他与服务项目相关的指标等。本项目分三次支付。四、付款方式(四)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的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三)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完全履约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手续后,由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二)缴纳履约保证金方式:中标人应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日历天内,通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纳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一)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本项目最终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五、知识产权(四)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财政资金支付时效性,若因财政收回或者调剂资金造成不能及时付款,成交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三)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全部内容并提交项目成果,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在本项目全部验收合格且成交供应商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二)服务中期,成交供应商完成心理健康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发、中小学起始年级心理健康测评及档案管理等三项服务后支付对应三项服务合同金额。(一)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以转账的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同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担保。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一)响应文件目录、页码清楚,供应商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七、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对中小学校师生心理健康服务真实性和客观性负责,对调查资料严格按照《采购法》规定保密,不得泄漏咨询结果。六、保密责任注: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一、磋商程序及方法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3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三、无效响应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30%)30分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磋商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磋商报价权值×100%。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执行。2服务部分(50%)50分供应商针对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必须包含心理健康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中小学心理健康课程开发、中小学起始年级心理健康测评级档案管理、重点心理问题师生跟踪辅导、心理健康教育普及与宣传以及家庭教育指导等六个部分的子方案。1.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方案包括:(1)详尽合理的专兼职培训班课程设置,线上培训课程不少于80学时,线下培训不低于12天(每天按8学时计算),总学时不低于176学时。(2)线上课程有学时统计、学情监管、结业考核等基本功能。(3)学员培训合格后办理结业证书。本部分方案共计12分(每一项4分)。扣分原则为:每缺失一项扣4分;提供的方案中有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2.中小学心理健康课程开发方案包括:(1)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高中三个学段81课时的详细课程目录以及对应的学段;(2)课程研发团队人员配置名单。本部分方案共计6分(每一项3分)。扣分原则为:每缺失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提供的方案中有缺陷(缺陷是指:课程目录不够清晰、课程设置与相应学段匹配度不高等)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3.中小学起始年级心理健康测评及档案管理方案: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制定心理健康筛查及档案管理系统;(1)系统具备快速准确的群体筛查功能,能够多种方式完成筛查:组织学生在电脑机房完成筛查,平板扫二维码完成筛查,家长APP上完成筛查;(2)系统能够识别无效作答;(3)具备测评异常告警以及重点人群管理功能;(4)心理健康档案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历次心理测评记录,历次心理访谈记录,心理健康训练记录,心理健康课程学习记录等。本部分方案共计10分,每缺失一项扣2.5分;提供的系统功能需现场演示,有缺陷的(缺陷是指操作不便,用户体验感差),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4.重点心理问题师生跟踪辅导方案包括(1)制定重点师生线上线下咨询方案;(2)辅导团队人员配置,辅导团队不低于8人,成员须由心理老师,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组成;(3)提供规范的电子心理访谈表格,访谈表格包括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环境影响以及当前心理状态,心理老师访谈结论以及建议;(4)提供重点师生访谈管理,管理包括重点关注原因,历史重点学生档案变迁记录,变迁记录包括向上积极记录以及消极反弹记录;(5)团体辅导方案;(6)重点学生班主任培训方案;(7)重点学生家长线上指导方案;(8)重点学生班主任线下培训方案。本部分方案共计12分,每缺失一样扣1.5分;提供的方案每有缺陷的(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缺乏实际可行性,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5.心理健康教育普及与宣传方案包括:(1)心理微文、小贴士、科普小视频、工作月刊设计与推送;(2)区域大型心理健康活动策划与指导。本项方案共5分,每缺失一项扣2.5分,提供的方案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缺乏实际可行性,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的扣1分,扣完为止。6.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包括:(1)家长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线上培训年度实施方案;(2)家长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线下培训年度实施方案;本项方案共5分,每缺失一项扣2.5分,提供的方案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线上培训操作不便等)的扣1分,扣完为止。3商务部分20%10分1.履约能力:提供不少于8人的专业团队(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服务人员、项目专家成员等)。(1)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人员。具有心理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满足得1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满足得1分;出版或参与过心理学相关学术著作,满足得1分。(注:需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本单位连续缴纳的最近3个月(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算)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须社保部门盖章),出版书籍关键页等加盖供应商鲜章。未提供以上资料不得分。)(2)项目服务人员:具有心理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4分。(注: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未提供以上资料不得分。) (3)项目专家成员:具有心理学博士学位同时具有正高职称,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2分;具有心理学博士学位同时具有副高职称,每提供1人得0.5分,最高得1分。(注:需提供上述人员名单、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加盖供应商鲜章。未提供以上资料不得分。) 注:所有人员不重复累计得分。3商务部分20%10分业绩情况:供应商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心理服务类项目业绩,每有1个得2分,最高10分。(注:以上项目案例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不得分。)(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四、采购终止(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一、磋商费用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响应文件组成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响应文件三、磋商要求(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篇全部内容。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四)修正错误(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联合体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六)响应文件的递交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五、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一)质疑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4事实依据;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质疑答复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投诉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七、签订合同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X、履约保证金: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二)明细报价表(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五)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重庆澳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二)明细报价表年月日联系人:网址:邮编:电话:传真:地址:2.该表可扩展。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单位工程量全费用综合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运输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磋商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磋商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致重庆澳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承诺。……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最后报价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和报价的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90天。2.我方最后磋商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响应文件和磋商中允许实质性变动的条款、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提供服务。我方已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号)的竞争性磋商,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最后报价。(采购人):最后报价供应商名称(盖公章):8.补充说明(若有):7.合同执行单价以初始报价与最后报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下浮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磋商文件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最后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报价单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及其他一切规定和要求。(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说明:供应商可按以上格式制作“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单”,并加盖单位鲜章后自行携带,用于最后报价。年月日电话:联系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结束)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心理健康分散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