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污水处理厂建设工招标公告(嵊州市仙岩镇人民政府2022)


嵊州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场平处置)

招标人嵊州市仙岩镇人民政府 建设的嵊州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场平处置),发改批文(或项目建议书批复)嵊发改中投[2022]318号,委托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嵊州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场平处置)
工程地点:位于嵊州市仙岩镇严坑村,绍兴市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侧,浙江力普粉碎设备有限公司西侧,场地东侧紧邻104国道。
工程概况:1)总用地面积148.19亩(其中地块一120.071亩,地块二28.119亩),主要建设为红线范围土石方开挖及装车、边坡治理等,开挖底标高及边坡治理图详见施工图。
2)本工程开挖方量、预算、预算审核等根据核工业湖州工程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岩体资源勘查报告》和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供参考)。
2、招标范围:红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148.19亩,本次招标范围为红线范围土石方开挖及装车、边坡治理及弃渣余方等内容。具体招标范围参考工程量清单。
弃渣余方,经测定总方量约为3222197立方米(8453828吨)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0310万元,本次招标工程审定预算造价:21937.1217万元(其中:土石方开挖及装车:20444.1626万元,边坡治理:1492.9591万元),本次招标适用的下浮率报价范围为工程预算造价的20%--30%。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为下浮率报价范围的上限价格)为17549.6974万元,本工程风险控制价(即下浮率报价范围的下限价格)为15355.985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本次招标的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补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并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缴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及办理相关手续,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2)弃渣余方的最低限价为3.2亿元,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否决其投标,最高报价不限。
6、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7、质量要求:合格;施工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8、本工程是否是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是(是或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和②资质:
①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爆破(营业性)一级资质】
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及以上;
1.1本项目接受不超过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①资质)。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单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未通过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的,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在建工程”认定:
2.1在省级诚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有在建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负责人或工程完工书面资料,没有在诚信平台及时变更,视同为有在建工程。
2.2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个人工程业绩有记录,但在该平台上没有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复印件),若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视为有在建工程。
2.3同一投标人拟派同一项目负责人的,如已有项目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参照有“在建工程”的规定执行。
3.1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3.2企业、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限制、清出嵊州市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3.3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
4、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主要的资格条件: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相关证明或网页截图。
6、招标文件的领取
6.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从2022年 12月10日起至2023年1月2日止。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2 潜在投标人须凭本企业适用于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对应的公告下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须填写相关信息,未填写相关信息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未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
6.3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在“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获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现场递交的方式,做到即交即走,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安排专人于2023年1月3日8时00分~9时00分负责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699号(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北楼西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入口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须通过电子邮箱:669562541@qq.com 的方式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通知后半小时内。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保持手机畅通。
备注:各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碰到各类技术问题请咨询:QQ技术支持群:306060147、823929228。
三、其他有关内容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
交纳方式:转账(电汇)、网银支付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提交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内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或者未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以接受。

开户名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嵊州支行
账号:0934001115527200020
银行地址:嵊州市一景路2号。

2、评标方法: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采用“技术通过制综合评估法”,对技术标不再评分,而采用符合性审查方式,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审查通过的,对资信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审打分。资信标分植权重为10分,商务标分值权重为90分。采用技术通过制综合评估法评标时,商务标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审打分,同时对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符合性审查。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擅自变动、补充或修改的,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各综合单价报价与相对应的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作比较,有一项超过15%或低于40%的,否决其投标。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本次招标的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按实际有效标家数计算。评标结果公布后,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5、中标方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即为中标价。
6、工程款支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7、招标联系人:徐永昌 ,联系电话:15158258989 ;
招标代理联系人:宋佳 ,联系电话:13255759825 。
8、评标结果公布及中标公示:在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公布评标结果。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四、其他要求:
到现场参与开评标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如实填报健康信息登记表,确保开评标现场的疫情防控安全。所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其他人员不得参加现场开评标工作,也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五、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盖章):嵊州市仙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来源平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污水处理厂建设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