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质改造中水回用招标公告(洛阳宜农人居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022)
宜阳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提质改造中水回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宜阳工施招标(2022)0523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宜阳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提质改造中水回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173.131931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宜农人居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位于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锦屏镇部分村庄,包含图纸范围中水管网铺设、再
生水清水池、加压泵站、场区内附属设施及路面绿化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阳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提质改造中水回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阳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提质改造中水回用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
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
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
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
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设工程类或与本项目同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未被列入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惩戒对象;
(8)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9)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加盖单位电子章的网页
查询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13日 08时30分到2022年12月19日 23时59分
获取方式: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
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5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其他
宜阳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提质改造中水回用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宜阳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提质改造中水回用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洛阳宜农人居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阳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提质改造中水回用项目
2、项目概况:位于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锦屏镇部分村庄,包含图纸范围中水管网铺设、
再生水清水池、加压泵站、场区内附属设施及路面绿化改造。
3、建设地点:洛阳市宜阳县
4、招标编号:宜阳工施招标(2022)0523号
5、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工期:90日历天。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
标生产。
13、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4、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 31731319.31元。
注: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高于(不含等于)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
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17、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
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
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
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
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设工程类或与本项目同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未被列入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惩戒对象;
(8)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9)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加盖单位电子章的网页
查询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
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
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
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
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
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
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
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
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
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宜农人居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阳县纬二路与锦屏路交叉口南100米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379-69336361
招标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联系人:倪先生
电 话:0379-60689513
监管部门:宜阳县城市管理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宜阳县城市管理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828568
2022年12月12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阳县城市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宜农人居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阳县纬二路与锦屏路交叉口南100米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379-693363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联 系 人: 倪先生
电 话: 0379-60689513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编号:宜阳工施招标(2022)0523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宜阳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提质改造中水回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173.131931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宜农人居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位于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锦屏镇部分村庄,包含图纸范围中水管网铺设、再
生水清水池、加压泵站、场区内附属设施及路面绿化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阳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提质改造中水回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阳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提质改造中水回用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
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
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
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
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设工程类或与本项目同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未被列入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惩戒对象;
(8)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9)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加盖单位电子章的网页
查询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13日 08时30分到2022年12月19日 23时59分
获取方式: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
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5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其他
宜阳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提质改造中水回用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宜阳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提质改造中水回用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洛阳宜农人居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阳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提质改造中水回用项目
2、项目概况:位于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锦屏镇部分村庄,包含图纸范围中水管网铺设、
再生水清水池、加压泵站、场区内附属设施及路面绿化改造。
3、建设地点:洛阳市宜阳县
4、招标编号:宜阳工施招标(2022)0523号
5、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工期:90日历天。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
标生产。
13、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4、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 31731319.31元。
注: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高于(不含等于)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
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17、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
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
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
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
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设工程类或与本项目同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未被列入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惩戒对象;
(8)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9)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加盖单位电子章的网页
查询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
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
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
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
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
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
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
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
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
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宜农人居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阳县纬二路与锦屏路交叉口南100米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379-69336361
招标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联系人:倪先生
电 话:0379-60689513
监管部门:宜阳县城市管理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宜阳县城市管理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828568
2022年12月12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阳县城市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宜农人居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阳县纬二路与锦屏路交叉口南100米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379-693363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联 系 人: 倪先生
电 话: 0379-60689513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提质改造中水回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