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 商品有机肥招标公告(洪雅县农业农村局2022)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四川省眉山市2022年洪雅县中保镇、中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四川省眉山市2022年洪雅县中保镇、中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1月04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4232022000127
项目名称:四川省眉山市2022年洪雅县中保镇、中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本项目为线上交易模式,无需到现场递交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志远路11号
联系方式:028-37401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源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广场北路23栋1单元2层1号
联系方式:028-37404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8-37404168
四川中源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采购需求.docx
★三、技术服务要求二、项目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1、项目概况:在项目区地力培肥8000亩,按亩均200kg增施商品有机肥,在项目示范区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1600吨。一、项目概述采购需求产品名称(标的名称)数量单位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商品有机肥(四川省眉山市2022年洪雅县中保镇、中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1600吨工业是6、指标:(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后的具有CMA资质的省级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进行佐证)5、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4、外观(感官):外观均匀,粉状或颗粒状,无恶臭。3、禁用原料:禁止选用动物残体、皮毛、城市建筑残渣、淤泥、生活垃圾(经分类和陈化后的厨余废弃物除外)、制药厂制药的基质、生物秸秆发电的灰类、味精渣、淀粉渣、工业废气物、风化煤、活性炭、工业污泥褐煤、粉煤灰、医用垃圾等。(须提供承诺函)2、适用原料:原料采用菌渣、作物秸秆等植物原料,须提供原料来源证明(原料采购合同及检测报告)。1、执行NY/T525-2021标准。(6)总砷≤15mg/kg、总铅≤50mg/kg、总镉≤3mg/kg、总铬≤150mg/kg、总汞≤2mg/kg;(5)粪大肠菌群数(个/g)≤100、蛔虫卵死亡率(%)≥95;(4)种子发芽指数(GI)≥70%、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0.5%;(3)酸碱度(pH)5.5-8.5;(2)水分≤30%;(1)氮+磷+钾≥4.0%;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货物送达并经县级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四、商务要求(7)包装规格:25kg/袋;4.4有机肥收货后由验收人员随机取样封存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各项指标,检测结果未达到技术参数要求的必须重新提供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有机肥,费用由成交方支付。4.3供应商交货时随货提供随车该批次产品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供应商投标产品肥料登记证参数且符合参数文件设定指标参数的产品检测报告原件。由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会同成交供应商依据提供的产品清单、检验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及质量标准等有关资料共同检验;如有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或虚假等,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4.2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的质量安全,货物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雨、防腐等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或因货物本身制造出现的破损、过期、变质产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一律承担。采购人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发生因质量造成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全部承担。4.1本项目商品有机肥,需持有效的《肥料登记证》,氮磷钾总养分、有机质、重金属及水分含量和酸碱度等指标分别满足或优于《有机肥料》(NY/T525-2021)的要求。4、质量要求:3、有机肥配送:有机肥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或其他因为供应商本身或其工作人员履职造成的货物短缺、破损、变质等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补齐或调换,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应承担全部的责任(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7.3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技术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最多经过两次验收仍不合格的,视为成交人违约,并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7.2验收程序:成立专门验收小组组织验收,根据供应商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标准、服务要求等合同约定制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内容,规定验收纪律,做好组织接收和验收的准备。7.1验收时间:货物送达完成后供应商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书面的验收申请材料后7日内组织完成验收。7、验收:6、安全责任:在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责任(含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5、报价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价格是包干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运费、人工、检测费、售后服务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相关耗材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注:带“★”的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另行协商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绿色包装要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明确了对商品包装的强制性要求: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等。2、在履约过程中如因肥料质量问题造成对作物产生危害,供应商应作相应赔偿。(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产品须为合法渠道供应的产品,若因所提供产品涉及相关的专利、商标侵权等而产生的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对此作单独承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五、其他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 商品有机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