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招标公告(法库县人民检察院2022)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法库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2-12-14 至 2022-12-15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于晓蕾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法库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124-00196
二、项目名称:法库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智博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北新区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街道建设路北
中标(成交)金额:573,513.7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服务
服务类
名称:法库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C1204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保洁服务、食堂服务、维修、维护、绿化养护、安保、会务服务等
服务要求:1、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人名义做虚假和不实的宣传。 2、根据合同规定或采购人指示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人,对需由其它专业公司承担的服务管理事项,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转委托(以书面报告批复为准)。 3、保持同采购人管理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人的意见,接受采购人的提议,监督和指导。 4、严格审核录用劳务人员,保证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采购人协商,并将新录用人员的自然情况书面向采购人通报,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5、及时调整采购人认为不适合继续在采购人服务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6、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实施岗前及在岗位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7、妥善使用、保养和维护各种设备、工具、办公用房,在本合同终止时,必须全部移交采购人,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工具、办公用房要求保证完好,在扣除自然磨损因素后完好率达到100%。 8、合理使用和管理各类物资,加强物耗成本管理。 9、对采购人的办公设施,各种机械设备不得擅自占用、使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使用须经采购人同意。在工作过程中如损坏采购人物品负责全部赔偿。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4个月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服务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宁、高长颖、兰静、溥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法库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沈阳市法库县兴法东路20号              
联系方式:024-627033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4-228900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天竹           
电 话:024-22896230
十、附件
采购文件:法库县人民检察院JH22-210124-00196 定稿.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png

关联计划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